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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论文200

2023-12-10 23:2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200

哈萨克族风俗
“哈萨克”翻成汉语的意思就是“勇敢的自由人”。哈萨克族是世界著名的游牧民族之一,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跨国民族,总人口现已超过千万。哈萨克族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我国的汉代,他们分布很广,在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的欧亚大陆中心腹地,从阿尔泰山、天山向西直到里海约300多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地域,都有哈萨克民族活动的痕迹。目前仅在新疆的哈萨克族就有12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新疆的北部和东部地区。
一、文体娱乐
哈萨克族的娱乐活动,既具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又有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其娱乐方式与骑马、放牧、狩猎等生产活动密切相关,主要有赛马、摔跤、叼羊、姑娘追、马上角力等。据说叼羊活动起源于中世纪。当时,牧业上的狼害相当严重,牧民对狼特别仇视,一旦猎获了狼,大家便一涌而上争相抢夺,以此开心取乐。后来就逐渐由叼狼演变为叼羊的群众性娱乐活动。 在哈萨克族中,赛马不仅是参赛者个人的事,而且是关系整个氏族部落荣誉的事。赛马中得到的奖品,主人一般都不会占为已有,而是将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分给亲人、朋友,和大家一起分享。
姑娘追:“姑娘追”哈萨克语“克孜库娃”,是哈萨克族青年男女喜爱的一种马上体育活动;也是青年男女表达爱慕之情的特殊方式。青年男女通过“姑娘追”互相认识、互相了解,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姑娘追”一般在夏秋季节空旷、平坦的草甸上举行,远近牧民都骑马前来参观。据说很早以前,有两个哈萨克部落的头人结成了儿女亲家,在姑娘准备过门那天,来接亲的人有意夸赞他们新郎的马是最好的千里马。新娘的父亲听后便说:“我女儿骑的马才是最好的马,不信可以比一比,如果你们的马能追上我女儿的马,今天姑娘就过门,否则就改日再说。”于是比赛开始了。姑娘因为对小伙子早有好感,于是故意放慢速度假装让小伙子追上,借机进行交流和沟通,返回时她又让小伙子在前面跑,自己在后面追赶,结果把“追姑娘”变成了“姑娘追”。于是“姑娘追”就由此产生了。从此以后,哈萨克族有许多青年男女就是通过这种嬉戏式的相互追逐和交流产生了好感,萌发了爱情,并结为终身伴侣。如今的这种活动已不再拘限于青年男女,有时一些结了婚的成年男女也会参与其中,但一般要求男女双方要年龄相近,因为这样才可以随意的做游戏和开玩笑。 关于“姑娘追”有许多美丽的传说,从前有一只白天鹅化为女子,和一位猎人结为夫妻,成为哈萨克人的始祖。他俩结婚那天,骑着两匹白色的骏马,像白天鹅一样,飞来飞去,互相追逐。据说这就是“姑娘追”的由来。这个传说反映了“姑娘追”这种马上游戏是从古代沿袭而来的习俗。“姑娘追”多在喜庆节日举行,是民俗风情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热情好客的哈萨克姑娘会邀请远道而来的游客共同参加这种马上娱乐活动。
叼羊:叼羊是哈萨克民族为祈祷祝福而举行的一种马上娱乐活动,同时又是一种对抗性强、争夺激烈、集勇猛、顽强和机智于一体的马背体育竞赛。叼羊是新疆各兄弟民族普遍喜爱的传统体育活动,特别是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牧民更是擅长这种马上运动。盛夏时节,牧场绿草如茵,草茂马壮之际,牧民在休闲时,成群结队自发地组织叼羊活动。
摔跤:摔跤是哈萨克族传统的体育活动之一,是一种力量和技巧的对抗性运动。每逢婚礼、割礼、周年祭祀都会举行摔跤活动。马上角力,又称马上摔跤。其方式是参加活动的人分成两组,一对一进行比赛,二人比力量、比技巧,看谁能把对方从马背上揪下来,或直接拉到自己马上,即算胜利。
赛马:赛马是哈萨克族人十分喜爱的一项传统的体育娱乐活动。赛马有赛走马和赛奔马两种。赛走马,是比马的速度耐力、稳健美观。一般用的是五岁以上的成年马,骑手也是成年人。赛奔马也多用五岁以上的马,参加赛马的骑手大多是十二三岁的男孩。在哈萨克族中,赛马不仅是参赛者个人的事情,而且是关系整个氏族部落荣誉的事。赛马往往在婚礼和重要的节日里举行,而且经常是最后的压轴节目,也就是说,赛马一结束,庆典也就最终收场。
马上角力:亦称马上摔跤,其方式是参加竞赛的人分成两组,一对一进行比赛。两人比力量、比灵巧,看谁能把对方揪离马背并扔在地下,或抱到自己马上即算胜利。比赛时有许多人围观,围观者都希望本部落的选手获胜,不时地为选手呐喊助威。
马背拔河:两个人骑在马上,拉一条两米多长的皮绳,中间地上划一长缍为界,谁骑的马配合得好,谁就可以把对方拉过界河。
骑马抢布:这是哈萨克族年轻人锻炼身体骑马本领的娱乐活动之一。布长一米左右,颜色或红或绿。开始时,先由一个小伙子拿着布骑马飞跑,其他人乘马尾追。被追上人发现快要被追上,必须迅速将布交给先追上自己的人,然后大家继续追赶第二次拿到布的人。这样连续不断,犹如接力赛车一样。骑手们跨过河流,越过高山,冲破前进道路上的重重险阻,直玩到大家尽兴方罢。这种活动主要是锻炼年轻人骑马的本领和意志。
射元宝:射元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箭射元宝;另一种是用枪元宝。前者是自古相传的选拔神箭手的娱乐活动;后者是近代形成的。古时候用箭射金葫芦,后来改作箭射元宝。其方式是立一高杆,上端拴一横木,把用红绸布包着的元宝用细绳拴在横木的一头,用箭射断吊着元宝的绳子。比赛者从百余步外策马飞奔,到五十步左右处向目标射箭。如射断绳子,元宝落地,则可得元宝,并被人们称为“神箭手”,以后这一活动改为步枪射银币了。
哈萨克族的“恰秀”:各个民族都有向人们表示祝福的方式,如藏族人献哈达、蒙古人敬奶酒,而哈萨克族在遇到喜事时,却要撒奶疙瘩、方块糖、水果糖、包尔沙克等,这种表示祝福和欢迎的仪式,哈萨克人称之为“恰秀”即撒的意思。哈萨克草原上遇到喜事,都要搞“恰秀”,让人们抢着吃,分享欢乐。草原上来了尊贵的客人,也要搞“恰秀”,表示尊重和欢迎。一般“恰秀”都是由妇女来搞,这位妇女必须是年纪较大、儿子齐全、丈夫健在、本人德高望重、深受群众爱戴者。人们相信由这样的妇女来搞“恰秀”,会给人们带来吉祥和幸福。 有些“恰秀”则由自己人来搞。如在夏季第一次挤马奶时,则要在挤马奶的地点喝奶茶,并要邀请邻居和亲友们一起来喝。同时还要在马驹头上和拴马驹桩子上抹些酥油,这时,由家里的年长的妇女来撒喜食,以祈求人畜两旺,吉祥平安。
阿依加勒克舞:阿依加勒克舞,即月亮舞,是一种广泛流行于阿勒泰地区的哈萨克民间集体舞蹈,可由男女几人或多人列队成环形圆月状共舞。舞蹈特点是两人对跳,多为拍手、踮脚,自拍、互拍、自点、对点、双双旋转,并排旋转,换位旋转,交换舞伴。节奏欢快,动作幅度较大,颇具美感,感染力强,且动作简单易学,初学者十分钟内便可掌握要领,半小时后便可成为熟练的舞伴。 月亮舞是哈萨克青年男女传递感情的一种方式。每年草原上举办阿肯弹唱盛会时,经过一天的热闹,老人和小孩们都已疲倦,回毡房休息,成年人聚在毡房里举杯畅饮,情窦初开的小伙子和姑娘们的精力仍然充沛未尽,他们随着欢快的音乐在月亮下翩翩起舞,成双成对消失在朦胧月色之中……游人可和当地的青年男女在额尔齐斯河畔的篝火边,尽情地载歌载舞。
阿肯弹唱会:阿肯弹唱会是哈萨克民族古老的、最具有群众性的传统文化活动之一,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乃至有朋友来临,亦或在每年山花烂漫之际,能歌善舞的牧民,聚集在一起,怀抱冬不拉,即兴作诗,自弹自唱,这就叫阿肯弹唱会。它的形式与规模大小不一,有数十人,百人,乃至数千人,具有娱乐性和竞歌性两种,场面欢快热烈,形成草原上一道奇异、优美的民族风景线,若此时游客亲临其境,一定会体验到原始、浓郁的民族风情,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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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论传统及其现代命运
中国古代文论话语体系与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精神特征密切相关。可以说,作为文学观念之理论化形态的文论话语乃是文人士大夫精神世界的直接体现。具体言之,与古代士人“社会导师”的文化认同直接相关,形成了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与古代士人维护个体精神自由与超越意识直接相关,形成了以道家、佛释之学为思想依托的审美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与士大夫诗文酬唱的文人情趣直接相关,形成了以文本分析为核心的诗文评话语系统。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系统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系统,是中国古代居于主导地位或者官方意识形态地位的文论话语。就其产生的动因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西周文化之遗存。我们知道,西周是政文合一的社会,文化系统与政治系统密不可分,国家意识形态直接表现为政治的与文化的制度以及人们的行为方式。所以,诗歌在西周时期乃是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系统与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受到尊崇的。
就现存《诗经》作品来看,西周诗歌的功能首先是沟通人与神的关系,那些以祭祀上帝、山川日月之神以及祖先神灵为目的的颂诗和部分“大雅”之作就属于这类作品。其意识形态功能在于:向天下诸侯证明周人统治的合法性,向周人证明贵族等级制的合法性。对神的祭祀从来都是一种特权,因此,祭祀活动本身就已经具有意识形态功能了。西周诗歌的第二个重要功能是沟通君臣关系。这里又分为“美”、“刺”两个部分。“美”是臣下对君主的肯定性评价;“刺”是臣下对君主的批评与规谏。根据郑玄《六艺论》和《毛诗序》等汉儒的记载我们知道,西周时期之所以采用诗歌的形式来沟通君臣关系,主要是因为这种形式比较委婉文雅,便于言说与倾听。现在看来,这大约是贵族社会一种言说的特殊方式或权力——可以“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根据《诗经》可以知道,在西周后期,诗的这种功能得到了十分充分的实现。对于诗歌这种功能,我们可以理解为国家意识形态内部的自我调节机制。十分清楚,西周时期诗歌的这两种主要功能都是意识形态性质的。这意味着,西周诗歌本来就是彼时国家意识形态的话语形式。这对于以继承和弘扬西周礼乐文化为天职的儒家思想家来说自然会产生莫大的影响——在他们看来,诗歌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就像母鸡有下蛋的功能一样是天经地义的。
促成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形成的另一个主要动因则是儒家士人的身份认同。儒家士人作为一个知识群体, 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以“克己复礼”——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达到改造社会的政治目的为最高任务的。他们的一切话语建构与阐释活动无不以这一目的为核心。对诗歌的阐释自然也不例外。从现存的《论语》、《孟子》、《荀子》和被定名为《孔子诗论》的楚简等涉及诗歌的论述来看,先秦儒家已经在诗歌阐释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工具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从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到孟子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说,再到荀子的“诗言是,其志也”之说,都不离“克己复礼”之宗旨。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从产生之日起就成为中国古代文论话语的主流,其影响至为深远。汉代是儒家知识群体擎着儒学大旗与统治集团讨价还价、形成“共谋关系”,从而建立起新型官方意识形态的关键时期。所谓经学,实际上乃是统治集团与知识阶层在政治上终于形成联盟关系的话语表征,是知识阶层进入权力系统的意识形态保证,也是权力集团获得合法性的直接产物。经学是政治权力正式承认知识阶层话语之权威性的标志,是“势”对“道”的妥协;经学也是知识阶层话语压制了其固有的乌托邦精神之后的结果,是“道”向“势”的让步。因此,经学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它最终确定了中国主流文化始终在政治与知识之紧密联系中发展的基本格局,从而也决定了这种文化始终不能获得纯粹的知识形态而向自然领域拓展的命运。
在经学语境中的文论话语自然是彻底的工具主义的。从《毛诗序》和郑玄的《诗谱序》、《六艺论》等文论话语来看,在汉儒的心目中,诗歌直接就是一种规范君权、教化百姓的政治工具。诗歌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不能在个体情感世界中去寻找,而必须在人伦关系,特别是君臣关系中去寻找。汉儒说诗,非美即刺。无论美或刺,都是一种具有明显政治性的话语建构,是对儒家给出的价值秩序的维护与阐扬。汉代《诗》学四家,无论存在怎样的差异,其主旨都是用工具主义的眼光来解说《诗经》作品,其目的都是借助于对古代诗歌的解说来实施对现实君主的约束与引导。总之,是出于现实的政治策略。手段是文化的,目的是政治的——这就是经学语境中文论话语的根本特征。
隋唐之时,儒家工具主义文论大体上继承了汉儒传统。但由于诗文自身的发展,文论话语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经过了魏晋六朝的诗文创作大繁荣局面之后,儒家文论家所面临的问题早已不再是如何阐释已有的诗文作品,而是如何创作新的作品。因此,隋唐儒家不再满足于通过阐释古代诗歌来表达自己的工具主义文论观点。他们直接提出诗文要为现实政治服务的观点。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之说,乃是此期工具主义文论的典型口号。这是一种典型的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文论观。在这时的价值坐标中,建功立业乃居于最高位置。因此,“有补时政”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工具主义文论的基本宗旨。
宋代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此期的儒家已经不再把建功立业视为人生最高理想,因此也就不再满足于仅仅赋予诗文直接的政治功能。从社会地位看,宋儒与汉唐儒者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有幸成为君主集团唯一的合作和依靠对象;而汉唐时代的功臣、外戚、宦官、世族才是君主集团最重要的依靠对象,文人士大夫常常处于被压制与被排挤的地位。宋儒的这种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再以进入仕途、建功立业为人生最高理想,而是要追求更加高远的目标。一般说来,成圣成贤是宋儒普遍存在的人生理想。如此,则宋儒所主张的工具主义文论观也就有别于汉唐儒者。其根本之处是宋儒不仅仅要诗文服务于社会政治,而且更要服务于具有形而上学色彩的“道”。宋儒的文论处处离不开对“道”的阐扬。这个“道”可以说乃是宋儒乌托邦精神的话语表征而不是现实社会秩序。这种将“道”视为“文”之本体、将“文”视为“道”之发用的观点,本来是唐代中后期韩愈等人提出来的,是所谓“古文运动”的核心主张。但是这种观点在唐代并没有被发扬光大,而只是昙花一现。只是到了宋代,由于言说者的社会境遇发生了变化,才成为人人言之的普遍性的文论观点。
这样一来,在中国古代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观内部就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要求诗文直接服务于现实政治,成为“治教政令”的工具;一是要求诗文从属于某种超验的精神价值,成为载道之具。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紧张关系:为现实政治服务与为某种高远难达的理想服务是迥然不同的。可以说,这种不同就是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差异所在。自宋直至晚清,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的发展即是这两种倾向的此消彼长。

以老庄、佛释为依托的审美主义文论系统

老庄之学与佛释之学从根本学理上来说都是否定诗文存在价值的,但是这两种思想系统却又都对古代诗文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是什么原因呢? 毫无疑问,这只能说明无论老庄之学还是佛释之学都与诗文价值具有某种相通之处。在我看来,这种相通之处是一种超越的精神品格,是对物欲横流之现实世界的否定。对此,人们名之曰审美主义。这是在康德的意义上使用“审美”这个概念的,即无直接的功利目的,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老庄、佛释之学当然有诸多差异,它们各自在学理上也是头绪繁多。但究其主旨,可以说正在于否定一切现实世界所奉行的价值观念,将人的心灵提升到一个无知无识、无利无害的价值真空之中。所谓挣脱“名缰利锁”,也就是否弃现实生活中人人信奉的价值观念之意。老庄之“无”,佛释之“空”,根本言之即是将通行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统统荡涤之后剩下的空灵心境,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灵在消除了一切内在与外在强制之后的绝对自由的精神状态。老庄的“体道”、“达道”,佛禅的“顿悟”,大约就是指进入这种精神状态之中了。这种精神状态究竟如何,以平常心境自然很难真正体会得到,但根据老庄、佛释之学的言说以意度之,则这种精神状态与人人都可以体会到的“审美体验”大约有某种重要的相似之处。或者可以说, “达道”或“悟”的境界是恒常的审美体验;审美体验是瞬间的“达道”或“悟”的境界。老庄、佛释之学追求的是这种超越境界的恒常性故而否定诗文之价值。然而诗文和其他审美活动却是在现实中体验老庄、佛释境界的方便形式,故而对其多有汲取。正如人们不能在现实中成为英雄豪杰,就愿意借助于想象在虚拟的世界中实现这一理想一样,老庄之学以自然为指归,但是绝大多数现实社会的人却是无法真正回归自然之中,于是吟咏自然山水与田园生活的诗文就来满足人们这种精神需求了;佛释之学以“四大皆空”为人生至上境界,然而现实生活的人绝大多数都在追求“实”而逃避“空”,于是描绘静谧、空灵、清幽的诗文就来满足人们这种对“空”的向往了。简言之,老庄、佛释之学在现实生活的实际实现是难以确知的,但其于文学审美领域的实现却是有目共睹的。审美主义文论观念于是成为中国古代堪与儒家工具主义文论相媲美的话语系统。
这种审美主义文论观念是在魏晋六朝时期才形成的。此期主流文化的承担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人士大夫,而是其变体——士族文人。士族文人是具有实际贵族身份的文人。他们与传统文人士大夫最大的区别是:他们无须依靠个人奋斗就可以获得社会上、政治上、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这一切都来自家族门第。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世家大族与君主集团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所以他们自然就将家族利益看得远远高于社稷利益,以至于可以说,在士族文人心目中是有家无国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在中国古代十分独特的文化场域——以谈论哲理、品藻人物、赏析诗文书画为主要内容的言说空间形成了,即所谓“清谈”。这个文化空间的形成实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一个时代的精神风尚、价值观念、审美趣味、诗文风格都是在这个文化空间中形成并充分发展起来的。这个文化空间是士族文人开拓出来的,体现了一种贵族化的精神倾向;反过来,它又大大强化和孕育了主流文化的贵族气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开掘出一个具有超越性的、极为精密细微、高远深湛的精神之域。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各个门类都是在这个时期臻于成熟的。
在这样一种贵族气息浓厚的文化空间中产生出来的诗文价值观,当然也不再是两汉经学语境中的诗学观念,“经世致用”的口号也被“诗赋欲丽”、“诗缘情而绮靡”所取代。审美主义文论观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先秦时期道家那种自然主义的社会乌托邦与个体精神乌托邦在这时都成功地转化为诗文书画的审美风格与艺术境界了。
我们可以随意挑选几个文论概念来说明这种审美主义文论观的基本特征: (1) 自然。在六朝的文论话语系统中,自然这个概念是指诗文作品看上去像自然生成的一样,没有丝毫人为痕迹。这个概念的深层文化内涵是老庄崇尚自然无为、否定一切人为的文化建构的精神。在玄学风尚熏陶下,六朝文人极为欣赏自然山水,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总是生活在山水之间,于是他们一方面大造园林,将山水林木搬到自家庭院中来,另一方面又大量创造表现自然山水的诗文及绘画作品,以寄托向往自然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种以自然为上、雕琢为下的审美价值观就形成了,于是, “自然”就成为文论话语中的核心范畴之一。(2) 远。这个概念在六朝时期正式成为重要文论范畴。“远”本来指空间距离之大,后来引申为时间距离之大。在《老子》一书中曾用来指“道”循环往复的运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即所谓“逝曰远,远曰返”。六朝文人借这个概念意指精神对现实的超越,是诗文的一种重要审美境界。诸如“淡远”、“清远”、“高远”、“玄远”、“深远”以及“意远”、“心远”等等,其文化内涵都是指诗文所言说描绘的意象、意境对现实政治生活或通行的价值观念的超越与背离,是指精神对物质、灵魂对肉体、无对有、无为对有为、超验之物对经验之物的超越与背离。(3)韵。这个概念本是关于声音的,由于有韵之音能够令人回味无穷,所以后来引申为言辞表面之意背后隐含的余意、余味。六朝文人将这个概念用之于诗文书画的评价,有神韵、气韵以及风神气韵等用法。老庄之学有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说,认为能够用通常言辞说出的东西不是那个真正有意义的东西。老庄又有“大象无形”、“大音稀声”之说,意指真正的“象”与“声”是不可以用通常的感官把握的。这样,老庄就给出了一种具有阐释学意义的观念:应该重视没有说出的东西。六朝士族文人秉承了老庄这种精神,在人物品藻上崇尚内涵与风骨,在书画鉴赏上标举“气韵生动”与“传神”,在诗文评价上则讲究“滋味”与“言不尽意”。总之,就是主张含蓄蕴藉而反对浅陋直白,这也是老庄之学在审美层面的显现。
经过六朝时期的张扬,自隋唐以降,审美主义文论观已然成为堪与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相抗衡的文论话语系统了。以王昌龄(托名)《诗格》、释皎然《诗式》、司空图《诗品》为代表的审美主义文论观与元白的新乐府运动、韩柳的古文运动的工具主义文论观并行不悖,足见这种文论观已经深入人心,获得了言说的合法性。宋、元、明、清同样如此。这说明在长期的碰撞磨合之后,在古代文化场域之中,儒、释、道三家学说已经找到了共存的方式;它们之间的互相渗透、触发,已经构成了彼此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更深层的原因来看,儒学与道、释之学的同时共存现象表征着古代文人士大夫阶层在生存智慧上走向了成熟——他们建立起了一种将出世与入世、建功立业与心灵自由、博施济众与人格提升融为一体的新型文化人格。在中国古代,文论或诗学话语、哲学或学术话语、文人士大夫文化人格三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同构关系,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

以文本分析为核心的诗文评话语系统

专门关注诗文的文本构成、语言形式、表现技巧等等方面的文论话语在中国古代同样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传统,对此以往的古代文论研究重视不够。这个文论话语系统并不直接与某种意识形态或乌托邦精神发生联系,因此可以说是“价值中立”的,也可以说是关于“形式”或“技艺”的言说。《易传》中关于言、象、意关系的论说,可以看作是这种文论话语的滥觞。在六朝时期,这种诗文评话语系统才正式形成并蓬勃发展起来。自隋唐以至清季,形成了内容丰富的文论话语系统。概而言之,这种文论话语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文体论。中国古代文体意识成熟较晚,汉儒刘歆《七略》与班固《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标准只能算是文体意识的萌芽状态。只是到了六朝时期,文体意识才算比较成熟起来。曹丕有“四科八体”之分,首次从文体角度将“诗赋”与奏、议、书、论等实用文体区分开来;陆机《文赋》有“体有万殊,物无一量”之说,是讲诗文文体的复杂多样;到了刘勰的《文心雕龙》,则进一步以专篇论述文体之流变与特征,自《明诗》至《书记》凡二十篇,论及文体三十余类。而且对这些文体中所包含的更细微的文体差别也言之甚详。因此, 《文心雕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文体观念成熟的标志。此后,文体论的演变基本上都离不开刘勰给出的范围。当然,按照现代文学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刘勰依然存在着文学与非文学浑然不分的问题。因为从审美角度看,古代文体几乎没有不讲究审美性的。即使是一封书信,也要写得情文兼至才行。对他们来说,无往而非文学;相比之下,倒是现代人的审美范围缩小了。另外,六朝时期的“言、意之辨”、“文、笔之辨”都是文体意识成熟的表现。
二是创作技巧、技法。先秦乃至两汉时期,文人普遍相信“有德者必有言”以及“诚实在胸臆,文章著竹帛”的观点,不大重视诗文的写作技巧问题。同样也是在六朝时代,由于精神生活成为士族文人首要关注的事情,并且因此而在各个精神生活门类中都形成了独立而细致的评价系统,于是各种“技艺”也就被空前地重视起来了。刘勰根据各种文体的特征,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写作要求,已经涉及到写作技法问题。沈约等人更进一步提出“四声八病”之说,从声律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诗歌创作技法方面的原则。隋唐之时,诗人沿着六朝开创的创作习惯写作,并在理论和实践上发展和丰富了创作技法与技巧。到了宋代,诗人们开始关注所谓“诗法”、“句法”问题。由于宋代新产生了“诗话”这种文论体裁,所以宋、元、明、清几代关于“体”、“格”、“音律”、“句法”等诗歌写作技巧和修辞方式的议论大大发展起来。涉及这方面的文字远远超过了那些工具主义和审美主义的文论。
三是关于诗文发展源流的观点。这也是这派文论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钟嵘《诗品》分析魏晋六朝时期诗人们的渊源,虽多有牵强附会之处,但注意到诗歌创作的前后继承关系应该是一项重要贡献。唐宋以后的诗文评,都把梳理诗人对前人的承继关系作为重要内容。例如,宋人吕本中的《江西诗社宗派图》梳理江西诗派源流关系;明人许学夷《诗源辩体》从体制、格律、风格等角度入手,对自《诗经》以迄宋代的诗歌发展演变源流进行梳理,等等。这种着眼于形式诸因素的源流辨析并不属于工具主义或审美主义文论话语系统,而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论说,故而应归于诗文评系统。

传统文论的现代命运

现代以来,中国传统文论陷于窘境。由于现代汉语的言说方式代替了古代汉语的言说方式,面对现代汉语语境中的文学创作,传统文论似乎失去了阐释能力。但是,传统文论毕竟是曾经延绵千百年的主流话语,事实上,它们构成了现代文论话语形成的基础,并且以改头换面的方式进入到现代文论话语系统之中。如果说中国现代文论的形成过程也就是中国现代知识阶层接受西方文论话语的过程,那么,古代文论话语也就自然而然地构成了这一接受过程的“前理解”或“前结构”,从而对接受对象的选择、接受方式以及接受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传统的工具主义文论话语在现代以来一直拥有很大市场。无论是“启蒙”、“救亡”,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建构,都需要将文学这种具有莫大社会效果的言说方式当作影响社会、改造社会的工具来看待。于是,现代文论就与传统工具主义文论建立起极为亲密的关系——后者成为前者最有力的话语资源之一,前者则成为后者合乎逻辑的现代发展。从晚清改良主义者对文学社会功用的空前阐扬,到自由主义者主张的“为人生的艺术”、左翼作家主张的“文学革命论”,再到20 世纪50 —70 年代一系列文艺政策的推出,其间无论存在着多大的差异,有一条一以贯之的精神却是比较鲜明的,这就是文学应该服务于社会。可以说,正是由于有根深蒂固的传统工具主义文论做基础,才使得这种以现实服务为宗旨的现代文论话语以压倒性优势获得主导地位。从1980 年代至今,由于来自中国传统与西方的工具主义文论话语资源在一个时期内被过度使用,导致了文论话语主流地位先后被唯美主义、形式主义、精神分析主义等等五花八门的西方文论话语所占据;倡导文学社会功用的言论空间受到挤压,日益被淡化和边缘化了。
传统的审美主义文论在现代文论话语中的影响则比较微妙,现代只有那些具有唯美主义倾向的文论家才与之结缘。审美主义文论虽然以老庄佛释之学为理论依托,但它并不一定直接体现具体的老庄、佛释思想,后者只是为前者提供了进入纯精神、无功利的意义空间的阶梯而已。对于那些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奉行老庄清静自然或佛释无住无执修身原则的大多数文人士大夫来说,偶尔躲进空灵、超越的审美境界之中小憩一刻,也是对心灵的抚慰与净化了。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传统文人士大夫,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几乎人人对这种审美境界钟爱有加。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积淀,审美主义文论在现代知识阶层那里也依然时时有所显露,这也就是他们接受西方唯美主义文论话语的文化心理基础。我们知道,西方唯美主义文艺思潮是在德国古典美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其核心口号就是“为艺术而艺术”。20 世纪20 年代,中国文学界有不少作家、文论家(主要是创造社成员)接受了这个口号,成为与“为生活而艺术”相对立的重要文艺主张。从表面来看,这种主张毫无疑问是从西方唯美主义文论话语“拿”过来的,但是如果细加考察就不难发现,他们所“唯”之“美”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传统审美主义文论的东西。例如,周作人、林语堂、宗白华、朱光潜等人的文论观点就是如此。再看看那些在“为艺术而艺术”口号下进行的创作实绩,例如小品文、抒情诗之类,所表现的艺术境界也同样带有明清小品文的鲜明印记。这就足以说明,中国传统的审美主义文论观在现代唯美主义思潮中实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传统诗文评可以说是中国式的文本中心主义文论,它只关注文学文本构成方面的事情。这种文论传统构成了中国现代文论对西方以“新批评”和“意象批评”为代表的文本中心主义文论接受的文化心理基础。例如,英美“新批评”的代表人物燕卜荪20 世纪三四十年代先后两次来中国任教,他的诗歌批评方法对当时中国诗歌创作与批评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中国人对燕氏提出的著名的“含混七型”说颇能心领神会,因为他们是从中国传统文论中固有的“含蓄蕴藉”角度来接受这种观点的。20 世纪80 年代,俄国形式主义批评、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在中国文论界掀起热潮,将人们的眼光从社会历史拉向文本自身,这当然主要是当时文化历史语境所决定的,但是中国传统文论对于文本分析的重视以及积累的大量经验肯定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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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如何发展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

家庭传承模式面临现实冲击

儿童是民族文化血脉的继承者和文化基因的承载体。儿童获得文化传承的知识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比如土家族、畲族等民族,有语言而没有本民族文字,他们的文化靠口耳相传,言传身教,孩子自一出生就开始了文化传承与习得的过程。

这种家庭与文化传承的关系是人类最古老、最强韧的关系之一。但是在今天,这种关系出现了松动的迹象。

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将孩子留在了农村,出现了大批“留守儿童”。

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长年在外务工的青壮年人数在10万左右,其中80%是朝鲜族,留守儿童达到3万多人,其中个别学校的个别班级有85%以上的学生是留守儿童。在中西部地区,留守儿童也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其中有不少是少数民族儿童。

这种人口流动的趋势带来了文化生态的改变,民族文化的家庭传承方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一些青壮年在经济发达地区创业、成家而后定居,置身于一个没有本民族文化底蕴的城市,民族传统习惯的保持更加困难。文化生态具有不可再生性,传统纽带一旦被割断,要想再重新拾起难上加难。

另外一个冲击来自集中规模办寄宿制学校。有些农村地区开始推行低年级寄宿制学校,三年级小学生基本要求到各所属的乡镇完全小学寄宿。这样,学生的学习条件的确得到了改善,但长年的寄宿生活使少数民族学生与家庭的接触大大减少,使得那些原本依附于本民族文化之上的儿童的个人行为和经验日渐淡薄,对本民族的认同也随之减弱。

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很多有识之士的忧虑。

学校教育能否扛起文化传承的大旗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人们将更多的目光转向了学校教育。在不少学校,民族文化的教育也已经开始。

云南省昆明市明德民族中学通过开设“民族常识”、“民族文化”、“阿语基础”等课程对学生进行教育,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校本课程(现行课程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即以校为本开发的课程)体系;贵州省贵阳市民族中学将民族知识校本课、民族体育、民族歌舞、民族手工艺制作纳入各年级教学计划,全校100%的学生都能得到民族优秀文化的熏陶;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六中则以学校大型活动和常规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民族文化活动;江苏省南通市西藏民族中学把藏语文课程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开展民族历史文化教育和民族节庆活动,让这些与父母相隔千里的藏族学子也能感受到浓浓的民族文化氛围。

但是记者了解到,民族文化的学校传承还有不少难题需要破解。

其一,师资缺乏

民族文化的传承,关键在于教师。在不少民族学校,师资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民中学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们没有专业的民族教师,教民族文化课程的教师基本上都是兼职教师,真正懂得回族文化内涵的教师则更少,参加过培训的教师根本没有,上课方式还很呆板。”

在青海省西宁市,有的民族学校因为缺少具备相关教学能力的教师,把开设阿语课的任务交给了清真寺承担,由清真寺阿訇对学生进行普及性的知识教育。

农村地区、偏远山区的民族学校师资力量本来就很薄弱,要想再解决民族文化课程的师资问题,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其二,语言危机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每一种语言都蕴藏着一个民族独特的文化智慧,寄托着深厚复杂的民族情感。对于我国许多少数民族来说,民族语言是他们最古老、最辉煌的成就,是他们世世代代创造能力的主要表现。

为了保护民族语言,我国在条件成熟的民族地区实行了双语教育。如新疆、内蒙古、吉林延边、西藏等地,都开展了双语教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民族出版物的挖掘和整理工作也成绩斐然。

但是在另外一些地方,民族语言的传承情况令人担忧,很多语言现在正在成为濒危语言。比如满语,现在全国能讲满语的人也就100人左右,而精通满语的人不足50人,而且多数都年龄偏大。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校校长高春梅说:“我小时候居住在达斡尔族自然屯,所有达斡尔族的孩子都用母语交流,甚至连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孩子也都会用达斡尔语交流。如今在民族地区,40多岁的汉族兄弟还能用达语交流,但是达斡尔族的青少年却很少会说母语了,人与人交流的主导语言完全变成了汉语。”

达斡尔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语言的传承面临更大挑战。同样在东北,赫哲语也没有文字记载,现在能说赫哲语、懂赫哲族历史的也就20多人。在我国,像达斡尔族、赫哲族这样只有语言而没有文字的民族一共有29个。

民族语言的危机,部分来自于民族成员对自己的语言、文化缺乏正确的认知,认为本民族的弱势地位是由文化造成的,产生了对民族耻于认同的心理,导致青少年对自己的“母语”不熟悉、不了解、不喜欢的不正常状况,对有关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没有任何了解,甚至表现得极为冷漠。

民族语言的危机还源于社会经济的压力。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学习民族语言之后的出口问题是教师、家长关注的焦点。近几年来,受到中韩贸易的影响,朝鲜族语言成为了香饽饽,有些汉族学生甚至转到朝鲜族学校读书学习。但是其他一些民族语言的学习,情况就没有这么乐观了。有些少数民族认为自己的语言不实用,没有保留的价值,抛弃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转而使用另外一种语言,民族学校的学生也大量流入汉族学校学习。即使在开展双语教学的民族地区,这样的现象也不鲜见。

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转变民族成员的观念,形成“文化自觉”,让民族语言得到更好的传承,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命题。

其三,关注不够

学校是民族文化传承的主要阵地。但在不少地方,民族学校的发展非常艰难,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随着集中办学的推进,不少民族学校面临被兼并的危险。一些民族学校迫于生存压力,更改了校名。

从文化传承的角度看,目前国家的政策倾斜性还不强,资金扶持的力度不够。民族文化校本课程的开发、师资培训、民族文化活动的开展等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但是目前还没有足够的经费来做保障,民族文化的传承在民族中小学还处于自发阶段,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再加上民族地区相对贫困,发展举步维艰。在很多地方,民族文化的学校传承缺乏整体规划。

其四,传承困惑

民族文化包含一个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在学校传承中,如何去梳理这些内容,如何界定传承的范围,哪些文化可以注入时代元素使其走得更远,都是困扰民族学校的难题。

在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如何发挥民族文化对学生的吸引力,解决生源问题,如何应对当前应试教育的影响,解决民族文化传承与提高升学率的矛盾,是这些地区民族学校的校长最头疼的问题。部分民族学校领导缺乏民族感情,忽略了传承、弘扬、保护民族文化的职责,还有的认为,民族文化进校园是一种作秀,是一种形式主义,在民族文化传承方面措施不力。

在传承的模式上,如何突破现有的模式,使传承的载体从显性向隐性渗透,使民族文化的精髓真正融入到少数民族学生的血液中,而不仅仅是表面光鲜亮丽的文艺演出,这又是一个难题。

在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出对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功能之前,民族地区原生态文化氛围的保护更加紧迫。在一些注重记忆和口传心授民族传统技艺濒临消失之前,如何培养好接班人,如何实现与学校教育的对接,考验着政府与学校的决心和智慧。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一个民族如果完全丧失了自己的文化传统,那么,这个民族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许多发展中的国家、民族在经历经济发展巨变的过程中,其传统文化都经历了从被忽视到重新回归的过程。我们应该吸取前车之鉴,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问题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及时破解传承中的难题,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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