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学术论文期刊等级划分

2023-12-08 20:4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学术论文期刊等级划分

期刊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全国性的,如:国家期刊奖、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入选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等。

2、省级的,如:**省一级期刊、**省十佳期刊、**省期刊等。

3、跨省大区级的,如:华东地区期刊、华北地区期刊等。

4、由高等院校制定的期刊分级,如:南京大学核心期刊、湖南大学国内刊物目录、湖北大学一级和重要学术期刊目录等。

由于期刊是发表科研成果的主要园地,因此期刊的级别涉及期刊管理、编辑、作者的评奖、入选、职称、晋级等很多方面,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对期刊级别的划分,比上文提到的要复杂得多。如某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涉及期刊等级就有如下多种提法:

(1)省级以上刊物

(2)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

(3)国内外学术刊物

(4)省级以上学术刊物

(5)省级刊物

(6)部级报刊杂志。

目前国内认定过期刊等级的比较的学术机构有:

(1)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2)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共同研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

(3)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主办的全国高等学校社科学报评奖。

(4)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北京大学图书馆研究确定的《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5)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

(6)各重点大学研制的期刊定级目录等。

期刊等级划分标准

(1)按主管部门划分为全国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

(2)按是否正式出版分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

(3)核心期刊,如《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4)称一级期刊、二级期刊、三级期刊(如四川省第二次期刊质量考评,评定1998年全省期刊质量为一级期刊179种,二级期刊93种,三级期刊6种)。

(5)优秀期刊(如1999年社科院举行的期刊评奖活动中,《文学遗产》等八种刊物被评为“优秀期刊”)。

(6)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1992年国家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优秀期刊评比中,设优秀期刊一、二、三等奖。

(7)十佳期刊,如江苏省社科类十佳期刊,首届全国高校社科学报双十佳。

(8)来源期刊,如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9)国内刊物,如《湖南大学校定国内刊物目录》。

(10)重要学术期刊,如《湖北大学一级和重要学术期刊目录》。

发表论文的级别怎么分?

公开发表的论文分为六个级别(类):
第一级-T类:特种刊物论文,指在《SCIENCE》和《NATURE》两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二级-A类:权威核心刊物论文,指被国际通用的SCIE、EI、ISTP、SSCI以及A&HCI检索系统所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检索为准),或同一学科在国内具有权威影响的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摘要、消息等。
第三级-B类:重要核心刊物论文,指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刊登的论文(见《国外科技核心期刊手册》)或在国内同一学科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四级-C类:一般核心刊物论文,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2004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五级-D类:一般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期刊号“CN”“ISSN” ,有邮发代号)发表的论文。
第六级-E类:受限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但受发行限制的刊物上(仅有期刊号、无邮发代号)发表的论文。
(3)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分为三个级别(类):
内部刊物必须为教育部门主办,以主办单位级别分为:第七级-国家级内刊(中国教育学会及其专委会、教育部等自办刊物),第八级-省级内刊,第九级-区级内刊。
(4)学术会议论文的分类:
①参加国际性学术组织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第四级(C类)。未发言的确定为第五级(D类)。
②参加全国性学术组织举办的全国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第五级(D类)。未发言的确定为第六级(E类)。
③参加省级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E类。未发言的确定为区级内刊。
(5)凡收录于教育出版社、书号为“ISBN”类论文专集(或其它刊物)的与教育教学相关论文,凭发表原件按区级内刊折半计分。
(6)非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的认定
各级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综合版、专辑”等上发表的论文,有期刊号的,包括列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的刊物,以期刊主办单位确定为相应级别内部刊物折半计分。
(7)下列情况一般不作为学术论文对待:
①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非密切相关的文章,如评论、文摘、短篇报道、科普文章、文艺、新闻等作品,以及会议简报、动态、讲座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②刊号中含有H、HK等由香港出版发行且未被认定准许或不能确定是否准许在大陆公开发行的刊物;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