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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写家乡的文章

2023-12-11 14: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著名作家写家乡的文章

1、《乌篷船》-周作人(鲁迅)

《乌篷船》是现代著名散文家周作人于1926年写的一篇书信体散文。作者以书信形式详尽介绍了故乡绍兴特有的水上交通工具——乌篷船,他用平和淡雅的格调、朴素自然的笔墨,紧紧扣住乌篷船的典型特征加以描画,同时透露出自己一种闲适隐逸的情思。

文章详述了乌篷船的用途、种类、结构、外形,刻画细致入微却没有繁琐冗长之感。从表面上看,作者是在写乌篷船,写游山玩水,然而细细体味,其中却透露出作者闲适的人生观,文中也弥漫着淡淡的乡愁。

2、《故都的秋》-郁达夫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郁达夫于1934年8月创作的散文。

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今北京),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该文。

《故都的秋》全文1500多字,运用了42个秋字来润色北国之秋的“清” “静”和“悲凉”,也处处渗透着郁达夫消极与积极情绪在纠结与斗争的痕迹。

3、《海燕》-郑振铎

《海燕》是当代作家郑振铎创作的一篇散文。作者在文章中抓住燕子的特征,用细腻的笔触,托物言志,借身处异乡时看见小燕子表达了对祖国故乡的思念之情。

此文采用了写景和抒情相结合的表现手法,既有对故乡的春天和燕子的美好回忆,又有对真实所见的海景和海燕的形象描绘,更有个人离国去都的离愁的抒发,三者凭着作者热烈真实的情感紧密地融合在了一起,把读者带进了一个美妙的艺术胜境,充分显示了作者的艺术功力。

4、《想北平》-老舍

《想北平》是老舍创作的文学作品。作者身处异地,在战乱的岁月中,思念他挚爱的北平。通过北平与巴黎的对比,深深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眷恋之情。

5、《故乡在远方》-张抗抗

《故乡在远方》是一篇写故乡的散文。但与一般写思念故乡的抒情散文不同。张抗抗的文章借助自己对几个故乡情感的体悟,表达了自己对于“故乡”的一种理解,一种更深意义上的探求。

这种探求在文章的开篇就得以表现,作者说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漂泊不定、浪迹天涯。

“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家乡?”问题是作者思绪的开始,当我们为这样不合常理的疑问感到困惑时,便也不自觉地跟随着作者走上了探索的历程。

作家写的关于故乡的文章

  想 北 平
  作者:老舍
  设若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地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二十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象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概把“南”字变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象我这样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乡土情结
  作者:柯灵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王维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逢年逢节,触景生情,随时随地想到它。海天茫茫,风尘碌碌,酒阑灯灺人散后,良辰美景奈何天,洛阳秋风,巴山夜雨,都会情不自禁地惦念它。离得远了久了,使人愁肠百结:“客舍并州数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又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好不容易能回家了,偏又忐忑不安:“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异乡人这三个字,听起来音色苍凉;“他乡遇故知”,则是人生一快。一个怯生生的船家女,偶尔在江上听到乡音,就不觉喜上眉梢,顾不得娇羞,和隔船的陌生男子搭讪:“君家居何处?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辽阔的空间,悠邈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
  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是童年。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几乎是世界的全部,就是生我育我的乡土。他开始感觉饥饱寒暖,发为悲啼笑乐。他从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族的逗弄中开始体会爱。但懂得爱的另一面——憎和恨,却须在稍稍接触人事以后。乡土的一山一水,一虫一鸟,一草一木,一星一月,一寒一暑,一时一俗,一丝一缕,一饮一啜,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不可分割。而且可能祖祖辈辈都植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部悲欢离合的家史。在听祖母讲故事的同时,就种在小小的心坎里。邻里乡亲,早晚在街头巷尾、桥上井边、田塍篱角相见,音容笑貌,闭眼塞耳也彼此了然,横竖呼吸着同一的空气,濡染着同一的风习,千丝万缕沾着边。一个人为自己的一生定音定调定向定位,要经过千磨百折的摸索,前途充满未知数,但童年的烙印,却 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又像文身的花纹,一辈子附在身上。
  “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但人是不安分的动物,多少人仗着年少气盛,横一横心,咬一咬牙,扬一扬手,向恋恋不舍的家乡告别,万里投荒,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富有浪漫气息。有的只是一首朦胧诗,——为了闯世界。多数却完全是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许多稚弱的童男童女,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要求,被父母含着眼泪打发出门,去串演各种悲剧。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根线的长度,足够绕地球三匝,随卫星上天。
  浪荡乾坤的结果,多数是少年子弟江湖老,黄金、美人、虚名、实惠,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有的侘傺无聊,铩羽而归。有的春花秋月,流连光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有的倦于奔竞,跳出名利场,远离是非地,“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有的素性恬淡,误触尘网,不愿为五斗米折腰,归去来兮,种菊东篱,怡然自得。——但要达到这境界,至少得有几亩薄田,三间茅舍作退步,否则就只好寄人篱下,终老他乡。只有少数中的少数、个别中的个别,在亿万分之一的机会里冒险成功,春风得意,衣锦还乡,——“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这句名言的创作者是楚霸王项羽,但他自己功败垂成,并没有做到。他带着江东八千子弟出来造反,结果无一生还,自觉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毅然在乌江慷慨自刎。项羽不愧为盖世英雄,论力量对比,他比他的对手刘邦强得多,但在政治策略上棋输一着:他自恃无敌,所过大肆杀戮,乘胜火烧咸阳;而刘邦虽然酒色财货无所不好,入关以后,却和百姓约法三章,秋毫无犯,终于天下归心,奠定了汉室江山,当了皇上。回到家乡,大摆筵席,宴请故人父老兄弟,狂歌酣舞,足足闹了十几天。“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就是刘邦当时的得意之作,载在诗史,流传至今。
  灾难使成批的人流离失所,尤其是战争,不但造成田园寥落,骨肉分离,还不免导致道德崩坏,人性扭曲。刘邦同项羽交战败北,狼狈逃窜,为了顾自己轻车脱险,三次把未成年的亲生子女狠心从车上推下来。项羽抓了刘邦的父亲当人质,威胁要烹了他,刘邦却说:咱哥儿们,我爹就是你爹,你要是烹了他,别忘记“分我杯羹”。为了争天下,竟可以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当然,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四方丈夫事,平心铁石心”;“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都是千古美谈。但正义战争的终极目的,正在于以战止战,缔造和平,而不是以战养战、以暴易暴。比灾难、战争更使人难以为怀的,是放逐:有家难归,有国难奔。屈原、贾谊、张俭、韩愈、柳宗元、苏东坡,直至康有为、梁启超,真可以说无代无之。——也许还该特别提一提林则徐,这位揭开中国近代史开宗明义第一章的伟大爱国前贤,为了严禁鸦片,结果获罪革职,遣戍伊犁。他在赴戌登程的悲凉时刻,口占一诗,告别家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谪居正是君恩厚,养拙刚于戌卒宜。”百年后重读此诗,还令人寸心如割,百脉沸涌,两眼发酸,低徊欷歔不已。
  安土重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我们祖先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以为一切有生之伦,都有返本归元的倾向:鸟恋旧林,鱼思故渊,胡马依北风,狐死必首丘,树高千丈,落叶归根。有一种聊以慰情的迷信,还以为人在百年之后,阴间有个望乡台,好让死者的幽灵在月明之夜,登台望一望阳世的亲人。但这种缠绵的情致,并不能改变冷酷的现实,百余年来,许多人依然不得不离乡别井,乃至飘洋过海,谋生异域。有清一代,出国的华工不下一千万,足迹遍于世界,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金矿、铁路、种植园里,渗透了他们的血汗。美国南北战争以后,黑奴解放了,我们这些黄皮肤的同胞,恰恰以刻苦、耐劳、廉价的特质,成了奴隶劳动的后续部队,他们当然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叫人权。为了改变祖国的命运,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发轫于美国檀香山,第一代中国共产党
  人,很多曾在法国勤工俭学。改革开放后掀起的出国潮,汹涌澎湃,方兴未艾。还有一种颇似难料而其实易解的矛盾现象:鸦片战争期间被清王朝割弃的香港,经过一百五十年的沧桑世变,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是何等的盛事!而不少生于斯、食于斯、惨淡经营于斯的香港人,却看作“头上一片云”,宁愿抛弃家业,纷纷作移民计。这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浮海远游的潮流,各有其截然不同的背景、色彩和内涵,不可一概而论,却都是时代浮沉的倒影,历史浩荡前进中飞溅的浪花。民族向心力的凝聚,并不取决于地理距离的远近。我们第一代的华侨,含辛茹苦,寄籍外洋,生儿育女,却世代翘首神州,不忘桑梓之情,当祖国需要的时候,他们都作了慷慨的奉献。香港蕞尔一岛,从普通居民到各业之王、绅士爵士、翰苑名流,对大陆踊跃输将,表示休戚相关、风雨同舟的情谊,是近在眼前的动人事例。“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此中情味,离故土越远,就体会越深。
  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东西文化的融会交流使心灵相通,地球会变得越来越小。但乡土之恋不会因此消失。株守乡井,到老没见过轮船火车,或者魂丧域外,飘泊无归的现象,早该化为陈迹。我们应该有鹏举鸿飞的豪情,鱼游濠水的自在,同时拥有温暖安稳的家园,还有足以自豪的祖国,屹立于现代世界文明之林。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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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舍,济南的冬天(济南是他的第二个家乡的 能上教科书的确不错)
2《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人小品散文的名篇之一,通过对家乡野菜的描写,勾勒了一幅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3鲁迅 《故乡》 这个就不多解释 学太多了
4朱自清 《背影》、《儿女》、《悼亡妇》 这3是思念家乡的文章 也不知道算不算
5冰心《我的故乡》
6臧克家 《老哥哥》和《六机匠》中的主人公了。老哥哥和六机匠是故乡热土上生活着的勤劳而又善良的农民形象。作家对这两个人物所投注的感情,也可以说更多的是渗透着作家对故土的热爱,对劳动人民的热爱。那样多生动活泼的记忆,全都在作家脑海里清晰着,沉淀着,时间将它们酝酿成了醇醇的酒,尽管这酒有些苦涩的味道。老哥哥几乎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臧家,是作家内心深处对故乡牵绊的一部分。这个不知道算不算
7殷夫《为了忘却的纪念》
有些还请楼主自己查吧 查的我头晕查补动了
8贾平凹 真心查补懂了 这位作家貌似有不少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读后感5篇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故乡》读后感【一】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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