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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卫生人才网核心期刊

2023-12-07 05:3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天津卫生人才网核心期刊

>>> 2021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8人报名入口(4月23日-27日)

>>>2021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8人考情汇总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考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1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3日至2003年4月23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其他资格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4日开始,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天津市北辰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天津市北辰政务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缴费均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1、报名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7日24: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21年4月29日1:30开始至4:30结束。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缴费

笔试费用为45元/科,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2:00—4:00,到天津市北辰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411室(北辰区京津公路与果园北道交口),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均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于2021年6月14日上午9点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当场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领取面试准考证。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网查询截图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 执业医师资格证 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天津市北辰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

五、其它说明

1.此次招聘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部门内各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考生应熟悉并按照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执行,主动配合相关检查,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2021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

考务电话:

监督电话:

来电咨询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27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

天津市北辰医院

2022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医学研究专业考试开展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天津社科院关于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7号)、《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8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医学研究专业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

1.报考人员须符合《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天津社科院委关于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7号)要求的适用范围;

2.申报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中级资格(助理研究员)及转岗、破格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医学研究专业考试

1.报考人员须符合《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8号)要求的适用范围;

2.申报医学研究专业中级资格(助理研究员)及转岗、破格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考试相关要求

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通过考试的人员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凡不在参加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日期及方式

(一)考试日期:2022年12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方式:采取人机对话方式。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下午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入“天津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提交《考试报名表》,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岗位情况等申报信息。符合申报要求的,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及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并经所属区卫生健康委、委办局(集团公司)或市主办部门复核盖章。

(2)由各区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或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统一将《考试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至市医学考试中心。

(三)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A座1楼(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四、其他事宜

(一)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2022年11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12月2日17:00,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6日起,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打印考试成绩单。

(三)考试大纲咨询电话:58077818。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何问题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联系;

2.各级人事部门对上报材料要认真核实,不得弄虚作假,保证上报虚假真实有效;

3.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除核验身份摘下口罩外,考试其它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疫工作。

联系人:白*、宋** 联系电话:23337360、58077819。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2022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工作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做好我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工作,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传统医学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卫中〔2011〕114号)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2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师承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师承关系合同公证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前)。

(二)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 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近期同一底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及复印件;

(五)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及复印件;

(六)出师鉴定。

三、考核方式

(一)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

(三)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将于2022年6月18日至26日期间举行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将于2022年8月19日至21日期间举行,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核内容

(一)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1. 基本操作: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常见急症针灸技术应用等中医临床技术。

2. 临床答辩:(1)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4)对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掌握水平以及应用能力。

(二)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

1.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 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 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 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 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五、考务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命题及考务工作。联系电话:。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首次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及2021年实践技能考核通过,综合笔试未通过的师承人员,于 2022年4月13日9时至19日17时 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生成并打印《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现场审核与缴费

1. 首次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在打印《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后,于2022年4月14日至20日向指导老师执业机构所在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由区卫生健康委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加盖区卫生健康委公章后,由各区卫生健康委集齐师承人员报名材料于2022年4月25日至28日到市医学考试中心(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院内B座2楼)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审核合格后,区卫生健康委通知辖区首次申报人员于2022年5月6日至12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核费用。凡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上述程序逾期将不予受理。

2. 2022年实践技能考试通过及2021年实践技能考核通过,综合笔试未通过的师承人员于2022年8月1日至5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网上缴纳综合考试费用。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综合笔试资格。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22年8月8日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考务管理部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 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打印:师承人员于2022年6月14日9时至20日17时 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 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实践技能考试通过及2021年实践技能考核通过,综合笔试未通过的申报人员,于 2022年8月12日9时至8月18日17时 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报名系统打印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1. 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申报人员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起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考试成绩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2. 综合笔试计算机化考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1个月起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考试成绩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七、收费标准

参照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出师考核实践技能费用为360元/人,综合笔试计算化考试费用为100元/人。

八、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本辖区报考人员考核相关政策要求的宣传与发布、考核报名与审核以及组织参加考核、成绩发布、证书发放、咨询等相关工作。严格报名审核,合理调配申报时间、避免人员聚集,确保疫情常态化下报名、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及市医学考试中心要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取得考试资格或取得出师证书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收回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022年3月3日

2020年天津健康管理师考试日期调整公告

关于调整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健康管理师三级)全国统一考试日期的提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调整 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考试日期的公告》统一部署, 2020 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健康管理师三级)全国统一考试日期调整如下:

一、 考试时间

每个批次提供两轮考试,同一职业,每位考生只可参加其中一个批次一轮考试。

二、 考试科目及形式

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为人机对话考试。

三、 报名条件

报考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 其他

1.2020 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鉴定机构信息详见“中国卫生人才网-人才评价-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栏目。

2.本市 2020 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批次具体开考安排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健康管理师考试”栏目。

3.为保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积极研判,适时调整考试相关安排。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将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4.天津卫生人才网( www.tjwsrc.com) 官网及其微信公众号( tjwsrc1993点击查看)为发布本市鉴定工作相关通知和信息的官方途径,各位考生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58077828

以上为2020年天津健康管理师考试日期调整公告,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好好阅读!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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