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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2023-12-09 07:1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浅析纳税筹划对会计处理的影响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的行为。
一、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策略1.对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向等方面的筹划。
属于宏观筹划,是一次性的纳税筹划。
如企业地理位置的选择、企业类型的选择、企业职工来源的选择等都对企业将来的纳税产生影响,不同的选择,其享受的纳税优惠政策不同。
2.对销售方式的筹划。
赊销是目前最常见的促销策略,它可以刺激产品销售,争取更多的客户,达到增加销售收入的目的。
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只要赊销业务发生,纳税义务就发生了,既提前缴纳了大量的税款,又因应收账款数额的增多,增加坏账产生的可能性。
所以,对较长付款期限的赊销,卖方都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签订合同。
发出货物时不开具销售发票,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后,企业再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和金额开具销售发票,作收入入账,这样,企业就不会因提前确认收入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3.通过对纳税人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
一个新办工业企业,预计年销售额为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按照生产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但财务制度健全的小型工业企业年销售额3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要求,该企业可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中作出选择,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增值幅度较大,相对可抵扣的进项税就少,一般纳税人会比小规模纳税人多缴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可选择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企业选择申请一般纳税人更有利。
4.利用资产分类计价进行纳税筹划。
一般而言,资产支出当年摊销计入销售成本或期间费用的数额越大,则越节省所得税支出。
企业对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某些器具、工具等,应尽可能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并采用一次摊销法,以达到节省所得税支出的目的。
5.利用改变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工资费用、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支出、交际应酬费、福利费、借款利息等发生超限额时,计入待摊费用,以后期间再进行摊销,可免缴或缓缴所得税。
6.利用资产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税法通常只规定最短的年限或一段可选择的年限区间,企业可选择在最短的年限内摊销,以减少摊销期内各期的纳税所得,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
对于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的选择,企业都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可选择能够减少纳税所得的方法进行处理,以达到少缴或缓缴税款的目的。
7.利用分割收入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可利用不同性质的收入其应税的税种可能不同的情况,将收入分割以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
如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将装修部分的收入分离出来,则装修部分的收入按3%交营业税,不交增值税;负责安装的机电产品,将安装收入与产品收入分开,安装收入交营业税,不交增值税。
这样,企业就会因税率的降低而减少应纳税额。
8.利用息税前的投资收益与借款利息的关系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计入成本。
在对外筹资时,当息税前的投资收益高于借款利息时,可通过增加对外借款减轻税负,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
9.利用资金账簿的贴花要求进行纳税筹划。
资金账簿的贴花,是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的,只要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额即可,其他所需资金可按股权比例列入“其他应付款”,这样就减少了印花税的额度。
10.利用购置国有设备的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购置的国有设备,可将该设备购置费的40%抵免购置年度比上年增加的所得部分;从事生产经营的股份公司、联营企业,若当年技术开发费用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批,可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的应税所得。
11.利用纳税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临界点主要包括起征点、所得税级率、缴税时间、优惠对象等等的临界点。
利用税收起征点进行纳税筹划,是由于税法规定,当应税额未达到一定标准时可免予纳税,比如在增值税中,如果个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500元,则个人销售货物每月2500元的,其获得的收入还不如销售额在2499元时多。
此时,纳税人就可以通过调整销售额进行筹划。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是利用税法中关于某纳税对象的特殊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意识薄弱
企业作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税收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短期影响不明显,导致某些企业在未做税务清算之前未能足够重视各种税负特别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2、对纳税存在错误认识
在很多房地产企业中,理所当然的将纳税筹划作为财务部门独立可完成的工作,不重视开发全过程中各个部门的配合,致使企业出现多交了税、还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况。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虽了解相关税务知识并且经常与税务机关打交道,但是如何将税务知识以及税务机关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日常经营活动中去,是需要企业领导予以重视以及各部门进行配合才可以完成的,不然税务工作也仅是事后的税款计算与缴纳罢了。因此,目前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中小房企对税收筹划应有正确的态度和认识。
3、房地产企业内部缺乏纳税管理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内部,虽然企业财务人员也在进行税收相关规定的学习,但是由于针对性不强,不够系统全面,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并没有多少帮助,甚至由于断章取义造成偷税、逃税的现象。
4、房地产企业不知如何规避风险
由于缺乏妥当的纳税管理,不仅不能以合理手段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而且还容易给企业造成纳税风险。因此,只有加强企业领导层对税收影响盈利的认识,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节税意识,才有可以真正实施税务筹划工作,从而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负担,规避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风险。
5、企业内纳税筹划实施不及时
由于未能事前进行筹划,等会计核算完成后,发现有可合法合理规避税款,这时已无法改变交税的现实,造成不必要的开支,减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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