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师评职称教育厅职称办评职称不认可的刊物为例,有(部分):
1、新闻研究导刊
2、新西部
3、学理论
4、知识经济
5、职工法律天地
6、致富时代
7、中国电子商务
8、中国商界
9、中国市场
10、中国水运
11、中国外资
12、中学生导报·教学研究
13、祖国
北京已经启动“黑名单”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对于期刊与“论文中介”合作滥发论文,专项整治已经启动。11月8日,中国科协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由中国科协主管、刊发论文的所有期刊。
其中,重点核查全年发表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每期大部分论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或不超过3页的期刊、近3年年检审读中涉嫌超范围发论文的期刊,以及刊期为半月刊、旬刊、周刊等出版周期较密的期刊。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职称评定也造假,揭开论文发表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以上内容参考运程学院-职称评审不合格期刊目录-2019年版.xlsx
工程师职称论文发表对刊物有什么要求?
1、首先得保证刊物正规,必须是正规期刊的正刊;
工程师职称论文发表,要是投递到假刊或者套刊这一类刊物上,发表出来是不能作为有效材料进行申报的。因此挑选期刊时一定要擦亮双眼。
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一般正规的刊物都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所以可以去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咨询或者登陆国家新闻出版署站进行查询刊物是否正规。
2、刊物要具备CN、ISSN刊号,这也是规定之一;
什么是CN 类、ISSN刊物?
所谓C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人们习惯称之为CN类刊物。
所谓ISS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外注册,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前标注有ISSN字母。现在许多杂志则同时具有CN和ISSN两种刊号。
3、刊物是否符合职称评审要求;
各地职称评审部门对刊物和论文数量有差别,可以参考当地职称评审对刊物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中级职称是需要一篇论文,而高级职称则是两篇,具体依照当地职称文件标准执行。
另外中级职称论文一般是要发表在普刊上,而高级职称多见于核心期刊,但这要求不是统一标准,最好事先咨询下单位意见和参考职称通知。
评职称很多人会选择发表职称论文,这就涉及到了期刊的选择,作者们在学术领域可能非常权威,但是对于发表论文来说,很多人可能还是个小白,有些作者文章是发表了,评职称时却不能用,白白浪费了时间,具体我们说一说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对期刊发表的要求
先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单位的评定细则,根据职称文件的加分细则,再去找相关的期刊投稿。比如有些单位评中级职称要求至少发表2篇省级期刊论文。那我们就只满足“省级2篇”这个要求就好。
不同的要求,期刊属性都是不同的,如果你不清楚如何自己适合发哪种期刊,可以找小刊详细咨询!
评职要想顺利,首选肯定是知网、万方或者维普收录的期刊,如果要求没那么高,像龙源、期刊网的期刊也可以。(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评审文件要求)
2、过于追求核心期刊,错过评职
核心期刊大家也都了解,确实是学术质量更权威,所以有很多作者也是奔着发表核心期刊准备的,但是小刊在这里跟大家说清楚,不一定你发表的论文就一定要选择核心期刊,如果你的文章水平没够到,你投稿也是会被拒的,完全就是浪费时间,所以发表文章符合单位评审要求,有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普刊也有很多优秀的期刊,不一定非追求核心期刊。(如果有要求必须发核心,大家一定要提前至少一年去准备,核心的评审周期长,审核也较为严格。)
3、综合期刊和专业期刊的区别?
综合刊是对论文专业没有太多限制的刊物,许多专业的论文都能安排发表,而专业期刊只能发表相应专业领域的论文,所以相比较来说,发表在专业期刊的论文是要比发表在综合期刊上的论文更有价值的,能够更好的起到指导学术的作用。(如果没有写明必须要本专业的期刊,可选择综合期刊,出刊较快,价格也更合适。)
4、假刊、套刊一定要清楚
大家一定要提起注意,避免发到假刊、套刊上,建议大家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能查出的肯定就是正规期刊,没有信息的那就是假刊,大家要警惕,文章发表在这样的期刊上,毫无价值,浪费精力和时间。
2021年评职称不予认可的刊物:
1、当代医学杂志-旬刊。
2、医学信息杂志-旬刊。
3、医学与社会杂志-双月刊。
4、中国实用医药杂志-旬刊。
5、中国现代药物应用杂志-旬刊。
6、中国医药指南杂志-旬刊。
评职称不认可非法期刊:
非法期刊即增刊、套刊、假刊等,在这些刊物上发表医学论文,文章不能被知网、万方数据库检索,评比职称的时候,是不能认可的。
假刊:就是假借杂志社的刊号出的杂志,这些杂志一般没有主管单位,或者异地办刊,或者国内刊号根本不存在。
套刊:一号多刊,有些杂志社为了创收,将杂志一个刊号出几个刊,分别标为上旬刊、中旬刊、下旬刊等,或者标以学术版、理论版等。
增刊:增刊就是在正常的期刊以外增加发行的一期刊物,如一年12期,年终加一期就是增刊。
违法。
除了在论文买卖过程中涉及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外,现实生活中众多的论文代写、代投行为均无法以刑事规制,这正是问题的关键原因。由于现在刑事上我国没有直接针对论文代写、代投犯罪的法律条文,所以才会让代写论文的行为如此猖獗。哪怕是摆在搜索引擎,十分醒目的广告,也没有人督查、监管。的确,发表论文,关系到评职称和毕业,都是人生大事,有人愿意花十多万块钱买一篇文章,为的就是,可见的未来与前途。时间紧迫,代写代投机构继续打擦边球,天下没有无本生意,不仅是论文,甚至包括专利和课题,只要你愿意购买,那么就会有满足需求的文章出来。毕竟这背后的利益链,实在是庞大。可想而知,近期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学术论文造假、违规使用科研项目资金等案件,调查以后的真相,将是多么惊人!一般来说,论文作者数量较少,采编系统中所留作者信息量少。其次,采编系统中只留手机,手机号码所在地与作者单位所在地不符,所以有些时候遇到要查询论文出处,需要和作者联系的时候,发现对方根本就不是本人。再者,代写代投机构熟悉编辑部运作规律,因此提前通过特殊途径查重,剔除或修改重复文字后,才投的稿。从论文撰写、选刊投稿、审稿改稿到最终发表,论文代写、代发机构提供“一条龙”服务。他们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很明显,要撼动根基,绝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