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出于好奇而看黄色书刊是很正常的,因为身体处在向成熟期转型,异性的神秘促使而使然,只要正确对待,不压抑不放纵,以合理的手段去开导,就会没事的。
法律分析:不违法,但是不建议观看。未成年人触网比例越来越大,而且愈发呈现低龄化趋势,其好奇心重却尚未形成成熟的价值判断与认知能力,并且自制力弱,很容易被这些色情漫画俘获,甚至成为重度用户。而接触涉黄内容,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音频及其他淫秽物品。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特点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传播智能性高、侵害青少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