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是想问杂志的复审和终审有什么不同吧。复审先由期刊编辑或编委会审核,终审一般都是由主编或总编把最后一道关口。
一般杂志如果是三审制就有初审、复审和终审三次审核,一次次筛选。二审制度的话就初审和终审,有时候有的杂志把复审当做终审。初审就是初步的一个筛选,不代表最终过稿。终审通过则代表最终过稿将会采用。
问题一:我投稿的论文状态是“正在复审”是什么意思,录取的可能性大吗,谢谢 投的是哪个刊物啊?
可能性跟你刚投时是一样的,一般论文会经过两轮审核,一审和复审,两轮审完就会给你意见了。如果给你的意见是让你修改,你就按照要求修改,这个时候基本你的论文已经录用了。但是修改完你还要经过编辑对格式的审核,编辑一般都不会刷了,只是对你论文发表的时间进行调整。如果你的论文主题和最近投入该杂志社的论文主题大多类似,你的论文发表时间可能会延后,当然如果你写的很好,也可能提前。同样你的论文主题比较新颖,同样也可以提前发表。
问题二:论文稿件状态是复审已审回,没有给意见?是什么意思啊? 个人认为你投的期刊审稿应该有两步:第一步是初审;第二步是复审。复审就是外审,复审已审回说明外审已给出了审稿的意见,编辑会根据审稿的意见给主编审核。过不了几天就会给出你的结果:是退修、退稿或直接录用,复审已审回是最后的决定阶段,耐心等几天畅会有结果。如果你要是急,可以直接给编辑部打电话,问问你的稿件有没有录用,这样更快些!
问题三:稿件状态变为“复审”是什么意思 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送两个外审专家,其中一个外审审稿超过时间都没有回复评审意见,所以又找了第三个专家审稿;另一种可能是两个外审专家审稿意见都回来了,但是两个专家的意见相反,编辑部不能下定论,还需要找第三位专家评审,由第三位专家的意见来定夺你的文章情况。
问题四:投稿中的初审已审回是什么意思??? 1. 系统在接收投稿后,会发送收稿回执和交审理费通知;2. 稿件交责任编辑初审并送2位专家评审,进入评审过程,状态为“评审”;3. 若1位审稿人已返回审稿意见,状态为“评审部分已审回”;若2位审稿人均已返回审稿意见,状态为“耿审已审回”;4. 责任编辑将审回的稿件加上处理意见,送主编终审(状态:“终审”);5. 主编终审后将稿件返回责任编辑处;6. 责任编辑将编辑部最终意见返回作者;作者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稿件处理状态,但只有在第6步,作者才可以看到审稿意见及最终处理意见。在位于中间状态,如“评审部分已审回”、 “评审已审回”、 “终审”,请作者耐心等待。
问题五:投稿过初审是什么意思? 初审-复审-终审,等终审吧~不过初审过了一般你就不能再另投了~
问题六:杂志投稿的复审问题 就是二审或三审制。我会把初步觉得不错的稿子留下来交给主编再审,有的还会有三审,最终才能定稿。就是说你的稿子过初审了,等二审吧,最后定稿了才能知道稿子结果,现在猜川没什么用。
问题七:投稿复审近半年被拒,连个审稿意见都没有 不叫被拒,为什么都用这个词?那叫退稿。退稿有两种可能,一种当然是你文章太弱了,还有一种就是文章本身还行,但风格内容不符合杂志的定位要求,所以一般都要仔细琢磨杂志约稿和样文,就是这个道理。
问题八:我向《航空动力学报》投稿了一篇文章,现在的稿件状态是复审(责任主编),请问是什么意思,录用可能大吗 航空动力学报今年改了审稿流程,编辑部初审――同行专家外审――责任编委复审供―主编终审
能进复审说明上一步专家外审的意见是不错的,可以考虑录用或者修改后录用
你看一下编委会名单,和你投稿论文方向差不多的那一位应该就是负责复审的。
商转公初审,复审和终审有什么区别:
1、意义不同:初审,是三审中的第一审,需要对投稿的文章进行表面的审核,比如论文材料是否齐全、论文结构、字数、查重率、格式体例、参考文献等是否本刊要求。初审,是三审中的第一审,需要对投稿的文章进行表面的审核,比如论文材料是否齐全、论文结构、字数、查重率、格式体例、参考文献等是否本刊要求。终审,是三审中的第三审,是审核文章的大方向、发表潜力、政治因素等。
2、三次审核,各自负责的内容不同,整体完成审稿系统,对文章进行全方位的评审。各环节负责人不同、审核时间不同、要求不同,有拒稿率存在。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初审和复审最大的区别在于两次审核的主体机构是不一样的。公积金初审一般是由银行进行审核的,公积金复审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的。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资料给银行,包括公积金缴存证明等资料,由银行进行审核;等到银行审核通过之后,再将资料上报至公积金管理中,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通知银行,最后银行放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