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2000字我看也不是专业性质的那就还是说点浅显的好。
这是3000多字的,我觉得你把一些看着不必要的东西删删就可以了
煤炭安全管理
2002年以来,我国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急速增长,煤炭市场供应严重短缺。面对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受利益驱动,小煤矿遍地开花,大煤矿超能力生产,“大矿大干,小矿蛮干”,直接导致“大矿大难,小矿多难”。据国家安监局煤矿事故统计显示,我国煤矿产量约占全世界的35%,但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却占了全球的近80%,频发的矿难已成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老大难”问题,拷问着我国煤矿安全体制的有效性。
矿难频发的原因
根据调研分析,除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以及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因素外,引发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煤矿平均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不足。全国有23300多座小煤矿,平均年产量不到3万吨,其总产量虽然仅占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数却占了三分之二。在2005年全国21.1亿吨煤炭产量中,约有7亿吨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足,乡镇煤矿原煤产量仅占全国煤矿的38%,而事故死亡人数和特大事故起数所占比例均超过了70%。
煤炭行业人才严重短缺和断档。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对山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调查表明,煤炭生产第一线技术员数量不足安全生产最低要求的半数,其中采掘区技术人员更为短缺,高级技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到3%;地方煤炭企业一线采掘区工人80%为更换频繁的农民工,乡镇矿工人中95%为临时工。
煤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欠账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中心2004年12月发布的《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指出:2004年全国原煤产量为19.5亿吨,但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仅为12亿吨,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1.5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外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或破产的矿井生产的。目前,中国国有煤矿的安全投入欠账达500多亿元,生产设备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投入不足已成为当前煤炭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官煤勾结,亦官亦商。在许多矿难中都能够看到官煤勾结的影子。众多官员参股煤矿,还有许多煤矿老板亦官亦商,甚至是安监官员。去年8月,国务院下达撤资令,要求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从煤矿撤资。据监察部统计,截止2005年12月23日,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撤资进程缓慢。
局部利益至上,经济指标主导一切。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巨大冲动,导致干部错误的政绩观,需要当地小煤矿提供资金支持和代表成绩的经济数字,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官商利益链条。一些地方,中央政策、国家法律不能严格执行,被所谓的地方发展和局部利益所取代,甚至成了谁也不好公开反对的潜规则。这种表面看起来不涉及金钱交易的官商利益链条也是造成许多煤矿非法开采、屡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体制缺陷导致的短期行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许多煤矿不景气,大部分集体煤矿由于无力投入而被租赁、承包或转包,承包以后的矿主只关心承包期的利益,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因此累积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非法违规开采现象严重。2005年7-8月,全国煤矿60%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由于停产整顿、关闭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一些小煤矿,一些矿主,无视法律,漠视生命,管理混乱,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已经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行业管理弱化,工作不落实,监管缺位和渎职失职。一些地方政府忽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地方安监部门和煤监机构在煤矿整顿关闭问题上缺乏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等待观望甚至渎职失职,有令不行,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为煤矿的违法经营提供了可乘之机。
恶性循环,雪上加霜。由于煤炭是我国的主要一次能源,以燃煤为主的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煤、电是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保证,电缺找煤,煤缺找矿,于是大矿增产,小矿开花,诸上原因,矿难频发;于是大矿整顿、小矿关闭、遣散矿工、产量下降;于是电力告缺、要求增煤、运输告紧、悲情再现。
几点建议
改变发展观与现有经济增长模式,从根本上遏止矿难。
矿难问题,说到底是发展观问题。矿难频发是我国高能耗、粗放式的发展模式的市场反映。下决心遏止矿难,必须要改变发展观,彻底改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模式。
首先,要坚定地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煤炭资源应实行高度谨慎的保护性限量开发,确保能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到煤炭生产企业,要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生产规模,提高回采率,大力提倡环境友好的“绿色开采”,坚决杜绝超能力、超负荷、超定员的掠夺性开采。
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力度,遏制高能耗、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能源和基础原材料的过度需求,将煤炭需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的政绩观。要从政府的绩效评价、干部任用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引入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率等考核指标,让科学发展观扎根于各级政府对经济社会事物的管理之中,大力倡导和扶持以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循环经济模式。
培养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是保证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淘汰小煤矿,扶持发展一批现代化大煤矿和煤炭深加工项目,做大做强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煤炭企业,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从而大幅度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煤炭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同时还应该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推进煤炭经济走上集约、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对高风险产业如“煤制油”等,应科学规划,先示范,再规模,切忌一窝蜂上马。此外,还要特别警惕以发展这类高风险产业的名义圈占资源,造成新的煤炭资源流失和浪费。
放开资源市场,尽快补齐煤矿安全欠账。为了尽快弥补安全生产方面的欠账、政府要增加投入,要确保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专款专用。除此之外,可以考虑出让一部分煤矿的国有股权,用所得资金填补安全旧债。另外要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市场化运营,通过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流转引入外部资本,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全方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素质。目前,煤炭生产一线大多数是农民轮换工,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特定的用工方式既影响到农民工学习技术的主动性,也影响到企业对农民工技术素质的进一步培养。另外,随着大学招生和就业形式的变革,进入煤炭企业的大学生逐年减少,煤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以煤炭大省山西为例,2003年全省煤矿工程类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为1599人,而到煤矿企业工作的还不足100人。人员素质低也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政府、企业应采用多种形式与途径(例如定向培养、“三校生”、高职、岗位培训等),进行煤炭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包括强制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素质。
增加科技投入,加大攻关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针对我国煤矿安全领域需要重点突破的共性和重大关键技术,应该由国家和一些重要的产煤大省联合设立科技专项资金,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体,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调动多方面的科技资源,迅速提高我国煤矿安全领域的科技研发水平和装备水平,提高生产的集约化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过于依赖人力开采而导致死亡率过高的局面。要特别加强对突发性事故的预测预防技术研究,有效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将长效管理机制和专项治理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防治体系。还要对监管者进行有效监管,坚定不移地加大反腐力度,严防各种形式的官商勾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和举报体系,使违法行为和非法违规煤矿无藏身之地。要鼓励煤矿企业职工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
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煤炭生产成本中应包括安全、环保成本,而已在生产成本中的工资又偏低(有资料统计,煤炭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仅1.85万元,不足电力行业的1/3),亦需适当增加,因此煤价有所提高势在必然。但作为大户的电煤定价却难以做到煤电之间的公平对等博弈。类似这样的问题也影响着煤炭的安全生产,因此,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是以政府为主的整个社会的责任。
在我国的能源工业中,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
产和消费结构中的70%左右,预计到2050年还将占
50%以上,因此,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
的主要能源。2002年全国煤炭总量为13.9亿吨,
2003年为16.0亿吨,2004年煤炭产量尽管达到了
19.60亿吨,2005年达到21亿吨,仍不能完全满足
需求[1_2]。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煤炭工业
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确保煤炭工业
*文章编号:1003—3033(2006)05—0042—05;收稿日期:2006—02—10;修稿日期:200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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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林柏泉等: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分析·43·
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我国95%的煤矿开采是地下作业,煤矿安全生
产形势仍十分严峻,具体表现为:
1)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工矿企业一次死亡
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数的72.8%~89.6%
(2002--2005年);
2)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瓦斯
事故占死亡人数的71%。煤矿所面临的重大灾害
事故是相当严峻的,造成的损失是极其惨重的。
例如:2004年10月20日发生在郑州大平煤矿
的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8人;2004年11月28 Et发
生在铜川陈家山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6人;
2005年2月14 El发生在阜新孙家湾矿的瓦斯爆炸
事故,死亡214人;2005年11月27 El发生在七台河
东风煤矿的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3-51。
3)由于煤矿事故多,死亡人数多,造成了我国
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与先进采煤国
家的差距很大。
20(K卜_2004年我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
6~3,而国外先进采煤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非常
低。如2000年,南非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0.13,
印度为0.42,波兰为0.26,俄罗斯为0.46。2002年
美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只有0.025。由此可见,我
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与国外先进采煤国家相比,还
有很大差距蚓6。
4)煤矿特大及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灾害事故
的频发不但造成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的巨大损失,
而且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在以人为本、
关爱生命、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条件下,我国煤矿必
须大幅度减少和控制特大以上瓦斯事故的发生。
5)实际上,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
它是以往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集中暴露,涉
及许多方面,既有自然因素、科技投入和研究的不
足,也有人为的条件以及国家的体制、管理、经济政
策,社会的传统观念,煤矿企业的文化素质等等。
3煤矿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7]
1)我国煤层自然赋存条件复杂多变,影响煤矿
安全生产的因素多,是造成事故的客观因素。
我国煤矿开采的煤层大多属于石炭二迭纪的煤
层,其中瓦斯含量大、煤层透气性低,地质构造复杂,
不易在开采前抽放瓦斯,但在采掘时,瓦斯放散量
大,再加上开采煤层地质条件复杂和开采规模的扩
大、开采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导致采动诱发的应力
场、煤岩体裂隙场及瓦斯流动场的变化更加复杂多
变,原有安全技术及理论基础已难以适应当前煤矿
安全高效生产的迫切需求。在一定条件下容易诱发
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的突然涌出现象,造成瓦斯
事故。
中国的煤矿都是瓦斯矿,且高瓦斯矿井和煤与
瓦斯突出矿井占48%,突出灾害的发生次数为世界
之最,每年达数百次。突出的规模为几百吨、几千
吨,甚至超过万吨,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多。而美
国、澳大利亚的煤矿多为露天矿,煤层的赋存条件相
对简单,有突出灾害的煤矿所占比例小,所采取的措
施往往是停产关闭。但是,我国的情况不同,在目前
的能源供应条件下,对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可
能采取停产关闭的措施。为此,只能是自主开发与
之相应的安全技术相结合,以确保高瓦斯矿井和突
出矿井的安全生产。
2)国家对煤矿企业的技术定位不够准确是主
观因素。
长期以来,煤矿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技术水平不
高,要求比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而长期以来,
技术投入不足,装备水平差,产业技术人才匮乏,劳
动效率低。把“千军万马”的队伍放在高度危险的作
业环境中劳动,因而一旦出现瓦斯(煤尘)爆炸、矿井
火灾等事故时,容易导致损失惨重,甚至全矿毁灭的
现象。
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先进国家的煤矿,实现了高
度机械化,井下工作人员少,全矿的巷道布局简洁,
巷道面积大,风流通畅,一旦发生灾变时,易于撤离,
可能造成伤亡人员较少。另外,在煤矿井下工作的
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危险源,一旦出现违章
作业(有意或者无意),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所
以对高危行业,应最大可能实现机械化,尽量减少
人员。
例如:澳大利亚2003年煤矿死亡人数为0,优于
其他行业,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得益于实现了高
度机械化,井下作业人员少;
2006年1月2日美国东部西弗吉尼亚州阿普舒
尔县萨戈煤矿发生爆炸事故,仅死亡12人,也是得
益于井下作业人员少【8J8。
煤矿生产属于高危行业,仅靠“千军万马”低技
能、低素质的矿工劳动,造成的事故风险是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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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Oaina Safety Science Jcxmml
第16卷
2006芷
安全生产的观点,在社会上长期未能得到共识。为
此,笔者建议国家应当将煤矿列入高危行业,给予必
要的投入,建立煤矿行业准入制度,甚至在新矿井设
计时,就应当要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有时则相反,既为了满足地方扩
大就业面的要求,甚至降低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
产效率,造成资金被工资占用,无力更新设备和提高
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
3)大多数煤矿技术水平低下,从业人员素质
低,工程技术人员缺口多,难以适应高危环境的要求
是不容忽视的现实。
由于煤矿劳动生产率低,全行业的工资收入差,
在全国二十几个行业中排名倒数第二,而且工作危
险、作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这就
造成了人才的大量流失,出现了“工程、技术、管理
人才缺口多,愿意到煤矿长期工作的一线人才少”的
现象。
以平顶山煤业集团为例,2001--2003年,流失的
高级工程师就达162人;四川省连续6年没有进
一个学采矿的大学毕业生。其导致的结果是:一方
面安全技术装备不足,另一方面已有的安全技术装
备由于缺乏高水平的人才而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2004年10月20日发生在郑煤大平煤矿的
“10·20”瓦斯突出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为例,一280
水平煤与瓦斯突出的瓦斯、流逆行到上水平运输大
巷,多处瓦斯浓度监测仪超限报警,预示着全矿处于
瓦斯爆炸一触即发,面临毁灭的边缘时,竟然在
31分钟内没有采取切断电源的措施,致使架线电机
车行驶到巷道拐弯处引起瓦斯爆炸,造成死亡
148人的特别重大事故。
对于广大的煤矿职工来说,安全文化素质更是
—个严重的问题。由于煤矿是高危行业,煤炭生产
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应当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去
从事该项工作,才能应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复杂局
面。但是,实际情况是:由于工资较其他行业低、作
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和工作时间长的现状,加上
当前年轻人多为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就很难招收到
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技术工人。因此,就只能招收农
民工,而且缺乏应有的技术培训。采用安全知识和
技能水平低下的劳动者,在这种高危环境中作业,产
生事故是难以避免的。
4)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技术装备不足是客观存
在的现实。
煤矿矿井的寿命多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当建
井初期,矿井的生产系统还是比较好的,但随着开采
深度加大,范围延伸扩展,瓦斯涌出量增多,地应力
和瓦斯压力增大,危险程度急剧增长,原有的矿井生
产系统就难以适应要求,而又没有可能自筹资金来
改建生产系统。也就是说,很多煤矿只能维持简单
再生产,前几年困难时,甚至发不出工资。长期以来
安全投入少,装备差,有的矿民国时期、解放初期的
安全装备还在用,抗灾能力差,所以不产生事故则
已,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就是大事故。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的重视和投入,矿
井安全装备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还有许多矿
井的安全设施达不到要求,这也是当前存在的安全
隐患。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煤矿安全的投入,改
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5)国家对煤矿的税制不够完善也是客观存在
的事实。
在笔者的印象中,税制改革时,统一采用17%
的增值税,由于煤炭属于初级产品,不同于机电产
品,没有副加值,是原料产品,现行税制显然是不适
用的,所以税率下调了三四个百分点,笔者认为还不
够,应当进一步下调税率。
另外,为了保护国有资源和减少资源开采所造
成的污染,笔者认为对煤炭应征收资源费和环境保
护费以补偿国家的投入,收费的标准应根据自然地
理环境、煤质的优劣程度和煤矿开采体制(国有、集
体和个体)而不同,以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相对
公平原则和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对高瓦斯矿井应当
将减少的税费投入到安全和环保的技术改造中去。
瓦斯实际上又是资源,通过瓦斯抽放不仅可以
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而且可以提高资源的
利用率,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因此,为了鼓励矿井瓦
斯抽放工作,建议:抽放瓦斯利用的收入应减免税
收,且鼓励瓦斯发电和开发新的瓦斯利用途径(尤其
是低浓度瓦斯的合理利用),使高瓦斯矿井有积极性
千方百计地提高瓦斯抽放量和利用量。既提高了矿
井的安全性,又降低了瓦斯对大气的温室效应(瓦斯
对大气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炭的21倍)t9],同时,还
增加了资源的回收率,真正实现煤和气的共采。
6)对事故后的处理未能充分体现惩前毖后的
作用也是客观存在的现象。
长期以来,在处理瓦斯爆炸等大型恶性事故时,
一方面对大量人员的伤亡和国家财产的损失深感痛
心,觉得应严惩有关责任人,但另一方面也看到了事
故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矿井自然条件困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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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系统不完善,安全设施不足,人员素质差,既有当
事人的责任,也有领导和客观环境的原因。笔者对
矿工有发至内心的同情和忧虑,觉得在煤矿工作工
资低,环境恶劣,能下井上班,坚持工作,就算不易
了。希望对他尊重、关爱和保护,创造安全生产的条
件,否则,就更没有人干这一行了。
虽然,近几年煤矿领导人工资待遇有较大提高,
情况有所变化,但是,许多煤矿的领导是一年四季都
在矿上坚持工作(除了外出开会),每天工作十多个
小时,无节假日,时刻还担心井下出事,连晚上睡觉
都不安宁。因此,从所付出的劳动和其他行业相比,
也不算高。
4建议应当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当前,尽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重大事
故时有发生,存在许多问题,但是,也并不是一无是
处。其有利条件是:有经验丰富、政治文化素质高的
各级领导;有经过数十年建设的强大物质基础;有建
国几十年来培养起来的技术队伍;有经过多次修订
的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规程规
定;有专业化的煤矿安全研究机构和有关的大专院
校;许多大的煤矿企业还有自己的瓦斯防治机构等
..应该说做到控制瓦斯事故的频发是完全可能实
现的。
特别是我国有具有世界先进生产水平的神华煤
矿,也有在高瓦斯和突出危险条件下、多年来实现安
全高产的淮南和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等所获得的技
术及管理经验。科学的理念和先进的技术对搞好煤
矿安全生产,都是可贵的。为了扭转当前煤矿安全
生产的状况,笔者建议,应主要采取如下对策和
措施。
4.1加强宣传和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
素质,减少入的不安全行为
1)将最近几次大的瓦斯事故做成vCD光盘,分
发到全国所有的瓦斯矿井,说明事故产生的原因,分
析有关的责任,措施的不足之处,事故的教训,以敲
响警钟。在瓦斯矿井要做到人人皆知,像抗非典那
样,深入人心,关心瓦斯灾害防治,做到了解安全规
程,执行安全规程的模范。尤其是应当使煤矿职工
了解其所工作范围内所存在的危险源,知道危险出
现时应当采取何种措施,具备解决相关危险的能力,
以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
2)对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的负责人更应当
进行技术培训并实行上岗证制度,宣讲近年来的灾
害事故的实例,经验和教训,以提高一线领导人员的
素质和水平,提高他们对灾害事故的预见性和发生
事故时的应对处理能力。
3)对地矿学科的艰苦专业,国家给予奖学金,
并和学生签订毕业后在煤矿企业工作年限的协议,
同时,提高在煤矿工作的技术人员的待遇,建立煤矿
行业从业人员最低工资制度,改善其工作环境,以保
证在煤矿中后继有人。
4.2加强科研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
本质安全化的生产体系
党和政府历来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十分重
视,相继出台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
规程”等,安全管理能力得到了不断的加强,煤炭开
采技术水平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在国有重点煤矿
中,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比例达到了60%左右。但
是,煤矿重大瓦斯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产生这些事故
的直接原因是我国煤层瓦斯富集条件的复杂性,地
下作业诱发的采动应力场、煤岩体裂隙场及瓦斯流
动场的3场互动性,矿井瓦斯动力灾害的突发性,巷
道网络化体系中发生的瓦斯爆炸传播过程的流动
场、温度场和化学场的耦合性,增加了探索瓦斯动力
灾害事故机理及防治技术的难度。特别是近十多年
来,开采深度的加大和开采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导致
开采条件更趋复杂,原有安全技术及理论基础已难
以适应当前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迫切需求。因此,
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力度,特别是应当针对
当前开采条件进行研究,其中包括基础理论的研究、
应用技术的开发和安全装备的研制,以便为建立本
质安全化的矿井生产系统奠定基础。
2)对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议应
当成立瓦斯防治小组或研究所,通过与高等院校和
专职科研单位的合作,测定矿井采掘范围内煤层的
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煤的强度、煤层瓦斯含量等
技术参数,查明矿井有关区域的瓦斯危险程度,解
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预测预报在采掘过
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3)对高危矿井要投入必要的资金,改造通风系
统和设备,装备瓦斯抽放系统、监测设备,矿井防灾
救护系统等安全设施和装备,以改善安全生产的环
境,提高生产系统的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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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焦
4.3对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应当制订特殊政策,采取
特殊措施,以利于健康发展
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既有资源赋存条件差和容易
诱发事故的一面,同时又拥有相对丰富的瓦斯资源。
国家应当对其制定特殊的政策:
减少对高瓦斯矿,特别是突出矿井的税收额度,
将少收的税款补助至矿井对安全的投入中去,以改
善矿井的安全条件;
鼓励其进行瓦斯抽放和开发利用瓦斯,并且在
开发利用瓦斯的过程中应减免税收,鼓励瓦斯发电,
其所发的电可并网运行,不得限制和歧视。
5结论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
内以煤为主的格局不会改变,笔者通过对我国煤矿
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分析,有以下
两点结论:
1)近年来,煤矿行业事故多发是由多方面因素
造成的,其中包括:我国煤层自然赋存条件复杂多
变,国家对煤矿企业的技术定位不够准确,煤矿从业
人员素质不高,难以满足工作环境对人员素质的要
求,现有煤矿安全技术装备不到位以及国家对煤矿
的税制不够合理等。
2)为了解决当前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采取综合措施予以解决。其中包括:加强宣传
和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减少人的
不安全行为,要建立煤矿行业从业人员最低工资制
度,改善其工作环境,以保证在煤矿中后继有人;加
强科研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本质安全
化的生产体系;对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应当制订特殊
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以利于健康发展[10]。
而上述问题的解决,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
注和企业、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才能更有效
地推动我国煤矿的安全与健康发展。
安全,一个严肃而又不得不老生常谈的话题。每年有多少个矿山瘫塌、瓦斯爆炸,多少年轻生命无辜断送,多少老幼无奈地承受生离死别的伤痛,多少的家庭刹那间让希望化为乌有。就在2005年正月初五这万家团聚、乐享天伦的日子里,孙家湾矿难死亡214人。这其间有多少的儿子会望着鬓染白霜的老父,深情地斟上一杯老酒,为老父老母燃响那一挂吉祥的鞭炮,有多少年轻的爸爸正盘算着为自己的幼子在元宵佳节扎上一盏兔子灯,多少的年轻人还在憧憬美好的幸福,扬起希望的风帆------然而就在刹那间这一切的梦想和他们那伟岸的身躯一起禁锢在那冰冷的黑暗世界里,曾经创想着那美好的未来留给家人的只是镜中花和无尽的哀痛。这究竟是怎么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接踵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而一次次事故调查其结果多是人为因素。人们不禁在质问,这究竟是因为什么?企业的安全管理去了哪里?员工的安全理念又放之于何方?众所周知,煤矿的安全规程、安全制度不可谓不健全、不完善,我们拥有一部用成千上万名矿工兄弟的鲜血换来的《煤矿安全规程》,我们有完善的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我们有详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我们有温情满怀的二道、三道安全防线。安全规程、安全制度每章、每节、每条、每句话,每一字,往往是被痛彻心扉的安全、质量事故催生而来的,为什么这用生命镌刻的安全符却不能遏制事故的黑手?这究竟是因为什么?究其原因,因为一些企业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漠视生命和健康的权益。20年来,在经济建设成为举国上下工作中心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效益优先,产生效益至上观念者也不在少数,这一切进而深刻地影响一些企业在生产中的管理工作。片面地追求效益,从而忽视安全的重要性。有的只是纸上谈兵,走形式摆样子,安全生产并未深入落实。而今,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一路攀升,煤矿生产为了抓住这个大好时机,在未有科学的安全保证下贸然提高产量,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部分员工在效益好,奖金高的期待中更是蛮打蛮干。然而就在这贸然高产、蛮打蛮干的背后,事故隐患跟踪而至,一次次事故,一次次矿难,使我不禁要问:开平井喷、梁家河爆炸、大平矿爆炸、沙河矿火灾、陈家山、孙家湾矿难给矿山带来的皆是灭顶之灾,他们的效益在哪里?2004年1至9月,湖南省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309起,直接经济损失3022.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他们的效益又在哪里?一份由国家经贸委等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结果显示,近几年来,我国每年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接近1000亿元,加上间接损失则接近2000多亿元。其每年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两百万一所的希望小学,可以建造的数量是十个亿。2000个亿可以解决多少人的温饱问题?可以解决多少失学儿童上学的问题?此时此刻,我不想去算着一笔账,我要问的是:他们的效益又在哪里?除却这些直接损失,忘记这些间接损失,那些不再有希望的老人,那些燃烧着希望的孩子,那些曾经憧憬希望的鲜活的生命,他们的损失又将怎样计算?那又岂能“经济”二字所能涵盖的了的?朋友们,太多的问题我无法再问下去。我要讲的是:如果没有安全、质量做保障,效益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安全是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大处讲,安全是确保企业的生产长期稳定运行,是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从小处讲,就是保障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是家人发自内心洋溢在脸上的幸福微笑。朋友们,我们是一名有着先进安全文化企业下的一名高素质的员工,我们庆幸我们是在“以人为本”的先进管理理念下的一名企业的主人翁。矿党政不惜一切代价,加大安全投入,给安全以最大的保障。如随着安全文化建设的神如推进,安全文化理念的深入人心,凸现企业对生命与安全的重视。企业是我们的,只要我们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树立安全意识,只要我们在每一次送电、每一次安装、每一次放炮、每一次驾起煤机,都不忘安全第一,我们就会拥有安全,企业、我们、效益就会永远地走向一点。我尊敬的矿工朋友们: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就是效益”的小一观念。身在工作面,管好自己,管好工友,时刻牢记:马失前蹄之灾,伤及自己,累及骑者;违章操作之祸,祸损自己,殃及他人。让我们紧握安全的航舵,因为安全生产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就是效益最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