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既往 李遥策
让写实的写实,让虚构的虚构
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
当我从一本名叫《白银时代》的中国古典名著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坐在三百米高的楼房里发着呆。从窗外看出,我突然觉得可笑,我为说这句话的人看不到现在的状况感到庆幸,毕竟这个世界现在除了一片等着植树造林的黄土和一座座锈得要去伊拉克运石油润滑的城市之外,我根本看不到作者所谓的遍地白银。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杯热咖啡。
杯子是荞麦从某个网站上下载过来的然后就送给我了,她说,你那么喜欢喝咖啡这杯子就给你盛咖啡用吧。其实现在已经是没有人喝咖啡了,即使想喝咖啡也没有多少人会使用杯子,他们可以有很多途径,比如从网上下载过来装满显示器然后把头伸进去狂喝,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如果你瞪眼了,这说明你和我一样,落伍了,活在这个世界里也同样会是个复古主义者。
我的职业是个医生,不过一个月前就被解雇了。现在蜗居在家里无所事事,在这个享乐主义横生的物质社会没钱是很痛苦的,现在谁不想在自己身上镀点金擦点油。就像荞麦常说的,有钱人就是好,整天有喝不完的油,穷人只能喝水把自己活生生地锈住。
所以我突然想到荞麦离开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一定是我没钱买充足的油给这丫头灌饱。当然,这个我不能怪她,因为这种风气历来都是有的,据说我爷爷的爷爷的奶奶就是因为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请不起麦当劳而和别的男人跑掉的。爱情你可以放在一旁,但生存问题你不能置之不理,这道理我能理解。这说明,我还是比较现实的。
现在来说说我被解雇的原因。那天有人要我帮忙把他弄得帅一些,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我们现在的审美观念是和你们那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帅就是鼻子要扁嘴巴要大眼睛要小身高要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类进化的许多年里美学曾有过一场重大的颠覆。于是我就给那人削掉了鼻子扩张了嘴巴缝上了眼睛切掉了小腿骨骼,但很不幸的是,那人是坐着时光机特地来到这个科技极为发达的时代享受美容服务的,这就导致了醒来后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后就马上跑去投河自尽了,城里的女孩子们看到他英俊的尸体无不痛惜个个哭天喊地。这是个严重的误会,但事实上,我还是被解雇了,尽管我曾经用一把螺丝刀拯救过一个垂危的病人而被世人封为神医。
那天荞麦说要分手的时候,我的胸腔里明显能感觉到针刺般的疼痛,一开始只是一下,然后数针并发,再然后背部发麻,直到眼泪决堤。
我说,不要着急,人是最健忘的动物。 我用USB数据线将自己和电脑连接,就像你们现在所使用的MP3一样简单。我准备删除关于荞麦的记忆试图减轻伤痛,但是电脑在我的大脑里搜索了许久后给了我个信息提示说,对不起,她已经占据了你大脑的全部,如果删除那就什么也没了,YES/NO。我按下否认键。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从一百十二公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零五公斤,如果你看到这组数据后觉得我可以去搞相扑事业的话,那么你又落伍了,在这个世界里我已经是相当瘦了,有无数家减肥药物厂家拉我去做广告就是最好的证明,比如××减肥茶公司给了我两百块叫我对外宣称是喝了他们的茶才成这样的,可在那之前我已经收了○○减肥胶囊公司的钱并对外宣称过是吃○○减肥胶囊导致的结果。这令我很尴尬,不过我还是成了当年年度广告之星,在路上被打被骂那是常有的事。
这例子除了证明所有的广告都是虚假的之外还有就是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去减肥,我们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原因,那就是人类过于懒惰得了肥胖症,造成懒惰也是有足够理由的,在第N次科技革命以后人类几乎可以足不出户,一系列身理活动都可以在一个地方解决,比如人们可以在睡觉的地方吃饭,可以在吃饭的地方方便,可以在方便的地方睡觉,这其实和养猪是一个道理的。
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现在的航天事业非常之发达,当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看到第一个中国人飞出地球在月亮边兜几圈而兴奋地笑了好几年的时候,我爷爷的爷爷已经在月亮上找水喝了,当我爷爷的爷爷在月亮上担心没水资源过于浪费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在太阳里种向日葵了。所以我就曾和荞麦大胆地设想把九大行星游览完之后要去黑洞也看看,不过这一切都没有实现,两个星期都快过去了,我依然没有联系到她,我真怀疑她是否真的进了黑洞。
突然想起,曾经荞麦牵着我的手说,你去哪我都跟着你,一生一世跟你走。但在我现在哪都没去的时候她就不跟着我了,这让我很郁闷。所以,我现在想告诉你的是,世界上唯一不可信的东西就是誓言,尤其是女人的。这句话,是在我观察了身边是否存在女性朋友后才小心翼翼地写下的。
现在我二十三岁,我们曾经勾着手指说永远的时候才十八岁,即使那个时候肆虐地流行光头,我头发还是义无返顾地留得长长的然后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很酷。就在那个白衣飘飘朦胧琐碎的时代我认识了荞麦。
那个时候我很叛逆。老师不喜欢我,我也没有理由去喜欢老师。我总是不穿校服总是上课睡觉,我的班主任看不惯我就把头朝上四十五度把眼睛朝下四十五度地对我说,你到底是想不想读书,不想的话就早点滚,休想要我在毕业时把奔腾二百五处理器安装到你脑里。这是很让世人为之愤慨的事情,中国的应试教育沿用了数百年,始终没有彻底地改变。
那个时候,每天放学后我都会骑着单车从一个女孩的身边经过,然后回过头对她傻笑,她低着头脸渐渐泛红如同背后的夕阳。在第一次与她见面之后我就有了很多想法,比如第二次在路上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一定要跟她说说话,比如第三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和她一起上学,再比如第四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然后是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以至于到第N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要用马赛克处理我的大脑。但实际上我遇见了她好几次我都没有跟她打过招呼,于是我就采取了最最原始的手段,发短信示爱。
有一个真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是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是帅哥的,就像过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希望找个有钱有地位的男朋友一样,她们非常注重自己的面子,所以人都是爱慕虚荣的。找到了这个规律后,以我那没鼻子没眼睛没身高只有大嘴巴的迷人外表以及我那张贴在我家墙上的第N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奖状,我就下定决心我会追到那女孩。结果就是我被中国移动剥削了好几百块话费后让她爱上了我。后来在她的鼓励加威胁下我终于发奋图强取得优异成绩在毕业典礼上理所当然地拿到了由国家颁发的奔腾二百五处理器,也同样理所当然地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百五。
众所周知,上述女孩就是荞麦。
在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世界杯总决赛如期举行。
在世界杯还没开赛之前,我就和荞麦打过赌。我记得我是买中国队会获得冠军的,果然中国队没有让我失望,比赛实况是这样的,在对方使出了已经失传多年的上帝之手后中国队用如来神掌扳平了比分把比赛送入了加时然后又在加时赛里一个叫姚名身高两米二十六的中国队员而且是守门员用一记S球捅破了对方的大门捧到了金光璀璨的大力神杯。记得当天报纸的头条是这样写的:中国队连续六次获得世界杯总冠军。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说,这真他妈扯淡,根本就是没可能的事情。但你又错了,因为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自从那个叫李遥策的小子也获得了新概念一等奖之后我就更加坚定不移地相信这句话了。
我们的赌注很实际,是接吻。如果我赢了,那么她就要吻我,如果她赢了,那么就要我吻她,后来我们才恍然大悟不管谁输谁赢双方都是要作出牺牲或者说是得到满足,正在我优哉悠哉地等待总决赛来临的时候荞麦不告而别了,结果我的幻想如同手中的啤酒沫一样无声无息地破灭,就像你在天桥上和设局的小贩下棋结果你赢了几百块但这个时候突然杀出了警察,那人卷起摊子撒腿就跑了,你除了什么都没有得到之外还要向警察解释你和他不是一伙的。这都是很郁闷的事情。
接下来我就看到了一件相当巧合的事情,通过电视转播我在世界杯的比赛现场我看到了荞麦,我兴奋地要死,但我遗憾的是我没有从传说中的贞子那得到穿梭于电视屏幕的真传以至于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荞麦坐在看台上而且靠在一个男的身边,从那个男的遍身都是闪闪发光的螺丝钉中可以得出结论,他相当富有,但是电视很快就把镜头切换到别处了,毕竟又不是那男的拿总冠军。本来我是这么打算的,把画面停格住,然后把那男的虚体揪出当作发泄工具痛打一顿,再把它放到抽水马桶里冲冲掉。也许你又惊讶了,忘了告诉你,我们的电视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你要是看谁不爽只要他从电视里出现你就可以把他的虚体揪出来折磨折磨,而且不用负刑事责任,虽然这样做很龌龊。
那天,我哭了一个夜晚,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而哭,究竟是为了荞麦的移情别恋还是为了我的穷困潦倒,但有一点确实是真的,那就是我很难过,流那么眼泪而又没钱买油这是很难过的。那天晚上关于荞麦的所有回忆都涌上了心头,我数着它们泛着黑夜的微笑,而我们的誓言却要荞麦和另一个男人来完成,更让我难过的是那男的不仅比我帅而且还比我有钱,实在让我想不出荞麦不能爱他的理由,在这样的时代里,我只能乖乖地认命。
因为我那么平凡。
故事写到这里本来应该可以搁笔结束的,但是我为了赚几块钱的稿费来给打字过于频繁而导致关节松弛的手买几枚螺丝钉和为盯着显示器看太久几乎生锈的眼睛擦点油还是会继续连扯带拉地把我的故事述说下去。 和所有失恋的人们一样,那天夜晚我喝了很多酒。结果把肝给搞短路了,在医院住了很多天,看到了曾经那些被我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们,他们冷嘲热讽地说,嘿,你也有今天啊。后来我大受刺激,出院后做起了文学青年,用文字来评击这个世界。这些都是后话。 再后来,荞麦回头了,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那男的远没有你好,我和他分手了。我可以联想到很多原因,我把荞麦往好的方面假设,那就是荞麦真的发现自己错了,发现金钱是无法消磨我们五年的光阴的,于是决定和我回到过去。更或者是她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和我离开,只是那男的苦苦相逼把荞麦搞的很不好意思于是勉强答应,但最后荞麦还是受到良心的谴责决定回到我身边。可事实上却是那男的父亲破产了导致他零花钱不够开销,然后荞麦就离开了。那个时候写书很赚钱的,作为文学青年的我乘机捞了一笔,最后荞麦就又回来了,这些似乎隐隐约约地存在着规律,我不想把它讲明,因为很有可能会伤害到荞麦本身。 故事的最后有带有几分童话色彩,男主角热泪盈眶地拥抱着女主角,女主角把头靠在男主角的肩膀上说,从此以后我都不会离开你(的金钱)了。就这样,女主角回到了男主角的身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在这个所谓的白银时代里。如此简单。 在这个白银时代里,金属楼房一座一座地升起道路却渐渐加宽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空气中的尘埃是我每天的消夜偶尔拌着酸雨,镀金的男人们总是喜欢那些头发搞得像泡面衣服穿得像劣质粽子的女人们,女人们总是百般依赖地盲目跟从着物质欲望,那些等待奇迹的人总是独自黯然神伤存活在糜烂的世界。 一切都像泡沫一样,如果我看的透明的话。 这些都只是发生在现实世界里很平常的故事,而在未来世界里却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ps:长的都放不上来啊,要的话加我Q我给你
郭敬明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第3,4届的获奖文章是《剧本》《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无病呻吟》。
1.假如明天没有太阳--- 郭敬明
一
项斯微说:有一种烦恼是莫名其妙的。这句话在我身上不准。因为我有成千上万中烦恼都是莫名其妙的。比如我总是会担心假如自己下辈子变成了一只金鱼,那我的尾巴是很长很漂亮还是很短很难看;假如我在高考的时候突然忘掉了那些我写过千百遍的化学方程式,那我会不会急得当场就掉下眼泪;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面对悠长悠长而又寂寞的黑夜,我是应该去逢一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郁的姑娘还是应该蒙头睡个好觉。
这些都是问题。
本来我可以像黄河的水一样绵绵不绝地假如下去,可是席慕容告诉我: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所以我适可而止。
黄河也有断流的日子。
二
“恩,成都的夜/黑不黑/有没有青城的寺庙黑/有没有青石板路黑/恩,我问你呢/是你的长发黑/还是我的思念黑”
我本来是去“榕树下”网站看小引的诗的,结果看到了这样一首山歌一样的“黑”诗。而我想要告诉小引的是:成都的夜,非常黑。
我在成都上飞机的时候已经暮色四合了。整个城市在我脚下斑斓闪烁,而当我穿过薄薄的云层的时候,脚下的灯火已经如同满天的繁星了,而那片黑色的大地,那个生我养我的黑色盆地,就真的如同一幅漆黑的天幕。而我的头顶上是同样的情景。
头上脚下都是星空。这看上去像个美丽的幻觉。
也许从这个意义上说,黑夜也是可以很美丽的。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夜色会蔓延多远呢?
安妮宝贝说:当黄昏来临暮色四合,我的手指就开始蠢蠢欲动。
安妮是个特别的人,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她总是在深夜里写字,写下她那些如同生长在水中的美丽幻影。而我是看她的文字看多了,所以我也养成了在深夜写字的这样一个不怎么好的习惯。
凌晨的时候,我的那些不安分的灵感就会开始跳跃,从指间叮定当当地掉下来,落到纸上发出钻石的声响。我开始习惯在雀巢咖啡的浓烈香味中,在浓得让人窒息的夜色中面对电脑不断key in key in。一直弄到自己精疲力尽,倒在床上幸福的抽筋。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可以写出好多好多的字,然后卖给那个有些宠爱我的编辑,然后我就会有很多的钱,然后我就可以买回那把我心爱的羽毛球拍了。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也许是件好事。
三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接下来的黑夜会有多么庞大?
暗夜零度胎生。舒婷的诗。
当黑夜以顽固的姿态一再膨胀的时候,无边无际的黑暗要么令我僵硬,要么令我热血沸腾,而这种状态很是歇斯底里,我是知道的。
晚上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倒在床上,透过高大的玻璃窗看那个黑色的天幕,看暗白色的云多飘过天空时散发出寂寞而清凉的气息。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叶纷乱的下坠,如果天冷,就抱紧自己的膝盖。这是个好姿势,像个寂寞的乖孩子。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应该在那个黑夜里好好地流一场眼泪。
我是个爱假如的人,真的。我最常做的一个假如是:假如时光倒退两年。
假如时光倒退两年,我想我不会上令人累到麻木的高中,我想我会随便挑所中专然后随便挑个专业然后随便的生活,并且义无返顾;我会像北大那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那样做好“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准备;我会写很多很多的稿子然后交给我所熟悉的编辑;我会继续努力做我的电台节目直到它人尽皆知;我会学会钢琴会让自己的十指无比灵性,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从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角度扭曲自己的手指来使用左手定则右手定则。
然而爱因斯坦告诉我假设是不会成立的。
所以我还是只有抱着大堆数学试卷沿着墙根快快走,还是只能偶尔从书堆里抬头看看天上寂寞的云和热闹的风,还是只好继续在夜晚僵硬或者沸腾。
黑夜令我恐慌。
四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那么黑夜真的是会令我恐慌的。
尽管我深深迷恋着那些在黑夜里盛放的美丽幻觉与黑色花朵,但如果让我选择我还是宁愿明天阳光明媚。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热爱阳光的。
就正如我告诉我的朋友,其实我骨子里是个安静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的聒噪,可是朋友却告诉我其实你骨子里是个聒噪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的安静一样。
很多时候一件事情都是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讲道理的。
我喜欢在白天的时候坐在阳台如水般流动的金色阳光中,手里拿着很厚很厚的英文词典,翻那些很长很长的英文词条,这是我最为安静的时候。而大多数时候我是不安分的,同桌总是高频率地提醒我:你不要疯脱了形。
我家对面的阳台上总是有一个梳着细长辫子的女生在认真的背一些英文语法,可惜很多是错的。她读英语时很认真,咬牙切齿,神态很像我的初中同桌。同桌也是梳着细长的辫子,可是她的面目已经很是模糊了。记忆就像一堆散在地上的玻璃碎片,拼凑起来会很花时间,况且手边没有一块橡皮之类的东西供我想起同桌的她。
记忆已经遗失,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黄昏。
某个一去不再回来的血色夕阳。
太匆匆,太匆匆,是悲哀,是悲哀。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你走你的独木桥,我唱我的夕阳调,谁的孤独,像一把刀,杀了我的外婆桥,杀了我的念奴娇。
美丽的杜拉斯说:当一个人开始喜欢回忆的时候,那么他就已经开始老了。
我想我是在努力地回忆,或者说我是在努力地变老。
我想我真的是个疯狂的人。
五
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是我疯狂了这么久,上帝为什么还不把我毁掉?
这是个问题。
还有还有,圣经上说世界末日的前一天太阳不会升起,可是后天又不是世界末日,为什么会有人怀疑明天的太阳不会升起呢?
这又是一个问题。
我想上帝他老人家现在一定在悠闲修剪他的脚指甲。
六
前世是我一个比较固定的网友,他是个聪明的人,一个上大四了还把自己叫做孩子的人。我和前世最初认识是他想把我的几篇文章弄到他的网站去,而他很负责任地E-MAIL来告诉我一声。我们总是在晚上很开心地聊天。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想我可以和前世长时间地聊天,一直聊到两人口吐白沫。
前世最初是个诗人,后来不写了,他的理由是“我的手指在背叛我的思想后死掉了”。
前世说他的前世是撒哈拉里的一粒沙子,于是我就给他讲起那个美丽的故事:我每想那个人一次,上帝就掉下一粒沙,于是就有了撒哈拉。
我问他我前世是什么,他告诉我:漂泊的浮萍没有根,无家的流水不会疼,孤独的第四维没灵魂。其实你前世是一枚钟面上的指针,一边原地转圈一边看着时光一去不返而你无能为力。
他总是这么一针见雪地刺伤我,以至于很多个晚上我都不得不关掉电脑,然后喝上一大杯开水,然后告诉自己:别怕别怕,今晚好好睡,今晚好好睡。
可是我总是坚持苏醒。
在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最后的艰守,而这种人却往往容易最先死掉。
我感到莫大的悲哀。
黑夜别来,我爱阳光。
七
旧历的年尾毕竟最像年尾。鲁迅这句看起来像病句一样的话其实说得很有道理。
我在上海这个唯美的城市漂泊,一边看着街上的大红灯笼越挂越多,一边看着太阳的光线越来越弱,我甚至有点 担心明天那个光芒万丈的太阳会不会真的淡出了。
我走在两边长满美丽法国梧桐的马路上,我总是在想妈妈会不会在饺子里包好硬币,然后坐在桌前等我。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借我一对黑翅膀,我要飞回家。
八
我把文章分成了八段,这是个吉利的数字。
冬天已经深了,我知道不久即将春光明媚。
这个冬天就像是个美丽的幻觉,一切的一切都被压成了那种很薄很薄的明亮底片,放在我的心上。在阳光越来越淡,日历越撕越薄的同时,我的电脑里的文字却越来越多。里面堆满了我美丽的幻觉,像是个华丽的垃圾场。当我在出发来上海的前一天清理我的文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幸福的小乞丐。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知道这是假的。
可是我的那些黑色诗歌,我头上脚下的星空,我蹲在路边的寂寞姿势,我的英文词典,我家对面的长发女生,我看过的灯笼走过的路,这些统统都是真的。
还有过年了,我想快点快点快点回家。
2.小四的第四届新概念作文
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
——题记·顾城
1
我没有企图抄袭卡夫卡,而且我也不敢。卡夫卡是让我最为恐惧的作家,身居陋室,拥抱黑暗,远离阳光,热爱绝望。我与他不一样,我是个在精致的物质生活里成长起来的孩子,我习惯车水马龙的城市上空高高飘荡的喧嚣和世俗尘世萦绕的甜腻香味。我无法设想自己呆在一个没有窗子的黑暗城堡里靠捕捉眼前不断涌现的幻觉为生的样子,我想我会疯掉的。我的理想就像纪如憬唱的那样:“我需要一个属于自己宽敞的房间,装满阳光静静感受温暖”,然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过,当我第一眼看到屏幕保护上那个三维变形物时,我还是第一时间想到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这让我相当的沮丧。然后我想起自己的屏幕保护,大片大片的白色樱花带着无法描绘的颓败往事与时光,如雪一样纷纷飘零,纷纷飘零,飘零,飘零……
2
我不是个阴郁的孩子,从小就不是。
我有明亮的眼神和清澈如阳光的笑容,可是我却有最黑的瞳仁。《圣经》上说:最黑的瞳仁是一泓最毒的药。我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外型,不断转动岁月的转轮如同转动赌博轮盘一样轻率与张狂,可是我的瞳孔依然黑如金墨,内心的那个空洞依然填不满。那个空洞最早出现在卡夫卡的绝望里,后来出现在苏童的艳丽里,然后出现在安妮宝贝的流浪里,最后停留在我潮湿黑暗的内心深处安居乐业繁衍生息,无论如何不肯消失,顽固得如我一样。我想如果我要活一百年,那么它会执着地活到一百零一年。
3
孙悟空是个变形的高手吧,可是我比他更厉害。
我有一大衣柜的衣服,一天换一套也要两个月才有一个循环;我有各种各样的CD,高雅永恒的古典,矫情恶心的商业流行,歇斯底里破裂而华丽的摇滚,所以我可以随时变成一个高雅的绅士,一个俗气的追星族,或者,一个愤世嫉俗的小朋克;我有各种各样的朋友,有酒吧里的调酒师,有社会上的小混混,有成绩顶尖的学生,有充满灵气的画者,有先锋的网络诗人,有爱摇滚爱得发狂的歌者,有高高在上的白领,也有路边的浪人。我面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撕下面具的动作是那么得心应手也是那么恶心透顶,可我还乐此不疲洋洋得意。不过即使我将生活玩弄于股掌之间,将日子过得如手中噼啪作响的焰火,但最后也只是化作一堆模糊的光影四散开来,内心的空洞始终不肯离开。我问小A为什么,小A说:“因为你没有方向,你连自己是什么,自己要什么都不知道。”我突然就楞在那里。这种情况就好象是一只蝴蝶正在破茧而出,它等待着自己的蜕变等待着自己的惊世骇俗,它正洋洋得意可是却突然卡在了破茧的前一刻,痛得排山倒海,最后痛死在羽化的途中。
我痛死在小A的话里。
4
小A似乎永远和变形这个词语搭不上关系,因为他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变过,任凭岁月如何斑斓地从他身边如呼啸的列车一般飞过,他依然高昂地行走在世俗的夹缝中,玉树临风,我行我素。他是那么安静恬淡,与世无争的一个人,他可以用一整个下午的时间来安静地翻一本画册,无事的时候可以一个人找条干净的马路随便逛逛,走过一片树阴的时候会抬起头看看阳光的碎片,笑容甜美如幼童,或者一身白衣站在路边观望车水马龙的喧嚣,或者坐在音像店的地板上,神情专注地找自己喜欢的CD。以前我还笑他有自闭症,他总是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你不明白。现在我明白了,可是还是没用,我自己的转动我自己都停不下来,我总是变换自己的样子乃至性格甚至于我生命的轨迹,可是我仍然会难过得胃痛,特别是当我看到小A安静的笑容的时候。我对小A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不要像活在9000 米的高空一样不食人间烟火。而小A对我的回答总是:你不要总是活在十字路口不停左转。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我的生活一直在无谓地兜圈。我也知道,可是我拿自己没办法。
我讨厌八面玲珑的人,他们言辞的圆滑和面孔的多样让我恐惧,我喜欢沉默寡言的人,因为他们善良。
可是我发现自己正在成为第一种人。我是不是应该很难过?
5
“以不变应万变”,很早就知道它的兵法价值却从来没想过它之于现实的意义。我总是在为我的改变寻找借口,说是造化弄人,可是想想小A几乎与我有相同的家庭背景,可是他却是不变,而我就沦落到万变,如同一个恶心的戏子。西方哲人说:是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吗?不,变化的只是你自己。
与这句话很相似的是另外一句我很喜欢的话,杜逊·奥斯汀说的:是时光流逝吗?不,时间仍在,是我们飞逝。
6
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尽是法身。
7
那个三维变形物还在不停地变化,一会儿是一个光滑乖巧的球,一会儿是妖艳的梅花,一会儿是棱角森然的冰凌,我就很想问问它;
“你为什么要那么像我?”
8
我总是行走在主流的前一步,我总是想象着一大群人走在我身后的样子,可是仔细想想,又何尝不可以说成是我脱离潮流,孤独的站在人群之外呢?以前我总是以我品位的非主流来嘲笑其他一切主流的东西,现在想想真的没有必要,怎么活都是活,欢欢喜喜一百年,坚持自己,也就成就了自己的独一无二,如同伊索寓言中的“一百种鸟有一百零一种落地方式”。
岁月夹着物质一起轰轰烈烈地向后跑,灵魂伴着思想冰清玉洁地向前奔,很简单,这就是所谓的生活。
9
小A说:四维,我知道你一直不快乐,因为你每走一步都觉得不踏实,因为你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我知道你想借助变换时的新鲜与动荡来抵抗生命中呼啸而过的麻木和无常,可是你不觉得这种举动很无力很软弱吗?我看过一幅油画,画中是个站在十字路口的小孩,画的名字叫the lost child。我一直觉得那很像你。四维,安静下来,生命中还有很多东西值得信靠,你内心的空洞无法用回避来填满。不要因为几次失望就绝望,不要以为你祈祷时天上没回应上天就不知道你的忧伤,因为天使从头顶走过时,没有声音。就像你喜欢的那句电影台词:我会在前面一个十字路口等你,不见不散。
小A的声音如同沉稳厚重的大提琴,而我,难过得快要死掉了。
10
我难过得快要死掉了。我睁着眼睛呆呆地想。
也许是前世我习惯了太多的黑暗,所以我有着最黑色的瞳仁。本来应该寻找光明的眼睛却沉溺在黑暗中无法自拔,也许我本来就没有企图要自拔。我贪恋黑暗带来的甜美和幻彩。最毒的毒药是纯粹的黑色,却甘甜诱人。
我不是个阴郁的孩子,却是个内心有阴影和空洞的孩子。那个空洞在我潮湿黑暗的心中夜夜歌唱着黑色的郦歌,唱出一条悲伤的河,漫过了我整幅的青春。
11
我从小就不喜欢玩具,其中一种叫面具的东西让我感到歇斯底里的恐惧。我曾经有一个经久不灭的梦境,梦中有个人对着我不断地变脸,时而狰狞,时而凶残,时而鲜红,时而幽蓝……当我挣扎着从梦境中醒来,我早已泪流满面。
12
我为舞台上的戏子难过,我为站在十字路口等待的孩子难过,我为苏童笔下的逃亡难过,我为安妮笔下的漂泊难过,我为每天更换服饰的人难过,我为妆容鲜明的女子难过,我也为我自己难过,我为所有在面具下生活的人感到难过。因为都是被寂寞的大手紧紧攫住的人。那种寂寞就像是刘亮程写的“本来该下在全世界的雪,却仿佛下在我一个人身上”。寂寞是种奇怪的东西,成千上万的一块钱就不再只是一块钱,而成千上万的寂寞,依然是寂寞。没有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同走进一间满是镜子的房间,成千上万的人影,仍然只有一个人,所有的热闹都如烟云散。突然想起阿城写凤凰,他说凤凰如果五百年是寂寞,那么浴火重生五百年,依然是寂寞。
13
这就是我为什么希望在大地上画满窗子,因为我希望阳光可以照进来,照到我内心深处的黑暗,让那个空洞消失,让郦歌停止歌唱,让黑色河水退去,露出美丽的沙滩。我希望看到阳光下我将要行走的方向,我希望看到前方等待我的小A,我希望看见那个空洞在阳光下蒸发的样子,我一定会热泪盈眶。我希望阳光不仅照亮我,也照亮所有在黑暗中不知所措的孩子,因为,他们都那么善良。
如果还可以继续要求,我希望也能驱散卡夫卡内心的孤独和绝望,因为,我是,那么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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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落幕,就要散场。
让我许下最后一个愿望:我希望我的生命可以延续102年,那样我就可以看到那个顽固存活了101年的空洞在明亮的阳光中,在我清澈的眼神中,在我纯真的笑容中,渐渐地,彻底地,消失。
3.《无病呻吟》目前还没在网络上看到。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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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2010年 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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