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所投稿件须系作者独立研究完成之作品,对他人知识产权有充分尊重,无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按学术研究规范和《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该刊采用页下注(脚注)方式,引文出处注请遵照《<中国社会科学>关于引文注释的规定》。(详见附录)1.2 凡向该刊投稿,承诺该文未一稿两投或多投,包括未局部改动后投寄其他报刊,并保证不会将该文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先于《中国社会科学》在其他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包括期刊、报纸、专著、论文集、学术网站等)上发表。如未注明非专有许可,视为专有许可。1.3 所投稿件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规,如关于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的规范等。1.4 该刊整体版权属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选编。经我社许可需在其他出版物上发表或转载的,须特别注明“本文首发于《中国社会科学》”。1.5 该刊实施专职编辑三级审稿与社外专家匿名审稿相结合的审稿制度。请在注册、提交稿件时按要求填写作者信息,提供的文稿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其他有关作者的信息。1.6 研究论文需有200-300字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有条件的作者请提供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译稿,供编辑参考。1.7 文稿请参照刊物版式。内文为简体横排,论文为5号宋体通栏,41字×40行;学术综述、会议综述、读者评议等文章为小5号宋体双栏,46字×46行。注释采取页下注,注文排小5号宋体。
一、来稿须提供2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3~8个关键词、作者单位、专业技术职称、中图分类号及论文英文题目。 二、来稿引文务必查对准确,注明出处(依次注明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等)。 三、请勿一稿多投。稿件寄出三个月后未收到本刊采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 四、本刊自启用电子信箱以来,一些作者开始从网上来稿,但这存在一定的不安全性。为此,我刊规定:所有来稿必须提供纸本原件,本刊处理稿件以作者投寄的纸本稿为准。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将不被视为正式的投稿。
1.1 该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请一律按照匿名审稿制度的要求将作者的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等个人信息全部放在与正文内容相独立的首页,正文中隐去所有相关方面的信息。个人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以便编辑部及时与作者联系。1.2 来稿请附200~3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客观论述文章的主要观点,不加主观评论和价值判断;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中文关键词3~5个;请将题目、作者姓名、内容提要、关键词翻译成英文附于文末。1.3 为方便稿件及时处理,请同时寄送纸质文稿与电子文本各一份,在纸质文稿首页注明电子文本发送时间,在电子文本中注明是否已寄送纸质文本。邮寄地址:杭州市省府大院2号楼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社会科学》杂志社,邮编:310025。电子文本通过网络投稿。稿件一般以不超过8000字为宜。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编邮箱。1.4 请勿一稿多投。该刊将在收到稿件后的三个月内给予作者是否录用的答复,答复通知请在投稿网页上查询。在投稿之日起三个月后仍未显示录用情况的,作者可自行处理。
一、本刊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的专业学术刊物,登载1840—1949年中国近代史领域内的最新研究成果和信息,包括研究论文、书评及文评、专题述评、读史札记、史实考订、史料评介、学者书札、学术信息等,酌情刊载论述1840年以前或1949年以后史事的文稿。热诚欢迎国内外学者惠寄稿件(限中文稿),热诚欢迎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本刊提倡实事求是的学风,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倡导探索创新的学术研究和相互尊重的学术争鸣。本刊设有“学位文选”等栏目,鼓励学术新人投稿。 三、本刊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选取稿件惟重论文质量及学术建树。 四、来稿字数不限;提倡言简意赅,详略得体。 五、来稿务请遵循学术规范,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的法律和技术规范以及本刊有关规定。投稿以电子邮件或纸质打印稿形式均可。 六、若来稿为专题论文,请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和5个以内关键词。 七、为便于审稿,纸质稿请另纸提供作者情况,包括姓名、职称、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并注意不在文章中出现能使审稿人直接判断作者身份的提法。 八、来稿一经采用,即行通知。稿件寄出三个月后未收到采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 九、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十、来稿请径寄本刊编辑部,勿寄个人,以免遗失或延误。 纸质稿请寄: 北京市王府井大街东厂胡同1号《近代史研究》编辑部 邮政编码:1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