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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执行力论文

2023-12-07 00:2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基层政府执行力论文

公务员如何提高执行力

一、执行力的概念
“执行力”一词最早流行于国外企业界。所谓“执行”,是一套系统化的流程,它包括对方法和目标的严密讨论、质疑、坚持不懈地跟进以及责任的具体落实。执行力是“做”的能力,即企业选用合适的人去做正确的事,把事情做好的能力。就政府而言,所谓执行力,是指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决策政令的能力,也是指政府通过战略流程、人员流程和运行流程进行工作目标落实的系统化过程。它首先要求政令畅通和政令统一,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原则,统一服从中央政府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决定。同时,政府执行力也并非意味着下级政府只能跟在上级后面亦步亦趋,做法律政策的“传声筒”。它要求下级政府和官员真正吃透法律政策的精神,明确上级政府意图,体察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政策决定创造性而又不违背原意地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执行力的核心内容即是把思路、战略、决策、规划与部署等付诸实施的能力。
二、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提高执行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管理学中的格瑞斯特定律指出:“杰出的策略必须加上杰出的执行才能奏效。”也就是说,不管多好的思想、理念和决策、计划,唯有科学的执行理念和强大的执行力,转化落实为具体行动,才有强大的生命力,否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们工作的重要理念,要不断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就要不断提高执行力。二是提高执行力是提高执政水平的根本措施。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关键在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在全面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速度,提高执行效率,是公务员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之一,也是执政水平高低的具体体现。三是提高执行力是我们实现共产主义目标的必然要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一切都会落空”。当前,我国正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时期,在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道路上还有一些艰难险阻,需要每名公务员用强大的执行力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提高执行力的方式方法
(一)提高执行力 重在建机制
各项事业的创新发展是靠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是“干”出来的,是靠严格的制度和机制“逼”出来的,不是坐而论道出来的,不是“忽悠”出来的。提高执行力,既要靠人格的力量,更要靠制度的约束,健全、完善一套长效机制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证。
1、健全教育机制,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狠下功夫。
目前,国家公务员最大的挑战是能力的挑战,最大的危机是本领的危机,最大的恐慌是知识的恐慌。工作靠“拍脑袋”不行,靠“跟着感觉走”更不行,必须靠长期坚持不懈地刻苦学习。行政机关要把教育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解决一些干部“意志消沉不愿为”、“本领缺失不能为”的问题。每个机关干部都要夯实理论基,增强业务能力,成为能够执行、善于执行的工作能手。
2、完善责任机制,在强化考核、落实奖惩上狠下功夫。
要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问责和责任追究,严格兑现奖惩。要建立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将执行力建设纳入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管理考核,同时结合第三方评议和基层、群众评价,对各部门执行力建设效果作出客观评价。当前,要抓管理,明奖惩,把目标考核与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公务员年度考评结合起来,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效能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考核和奖惩,让肯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创新激励机制,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上狠下功夫。
目前,国家公务员缺的不是安排部署和工作思路,而是实施思路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和行动。这既需要国家公务员个人的党性修养,又需要一个健康、持续、有效的激励机制。要紧密围绕中心,通过充分运用以“保持先进性、奉献在岗位”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动力的党建平台,以“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为内涵的文明创建活动等“争先创优”载体,激励更多的公务员为民干事、敢为人先。
(二)提高执行力 重在培养健康心态
公务员的执行力是政府执行力的直接体现。1993年我国正式建立公务员制度以来,进入公务员队伍主要是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这改变了我国传统人事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但公务员考试重在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而对于其执行能力的考核还较少。而且政府的人事管理系统比私营部门要复杂和严格得多,不能像私营部门的管理者那样直接招聘有执行力的人作为自己的下属。因此,通过培养以增强公务员的执行力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途径。
培养有执行力的公务员,健康的执行心态是基础。健康的执行心态能认识到执行是实现决策目标的根本途径,能认同决策目标。首先要培养公务员实事求是的现实心态,明确现阶段是否具备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如何争取获得这些条件等。其次是培养其知难而进的心态,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公务员能够积极进取,而不是总打“退堂鼓”。最后是培养公务员的自信心态,对自己的任务有按时完成的自信心,才能有坚持执行的动力。
有了健康的执行心态,还要具备执行的能力。这里主要是要培养公务员的理解力、判断力、计划力、推进力和创新力等。具备这些能力,公务员在接到上级决策时,才能正确理解其精神实质,分析所处环境的优劣势,明辨是非,根据实际情况就自己的任务制定计划并加以实施。执行能力可以通过学习、培训和教育等多种途径得到提高。首先是上级领导人要不遗余力地帮助下级执行人员提升能力,包括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指导,多给执行人员锻炼学习的机会,当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视情况给予改过的机会,进行适当的鼓励以增强其信心。而公务员本人更应该有虚心学习,不断进取的态度。在执行过程中向前辈学习,向专家学者学习,遇到困难能虚心求教,在学习中要善于归纳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有了健康执行心态和高执行能力的公务员队伍,就像为政府提供了一支爱打仗、敢打仗、会打仗的执行军队,这是提升政府执行力不可逾越的一环。
(三)提高执行力 重在增强五种意识
所谓“执行力”,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抓落实的力度、能力和水平,以及决策落实到位的程度。执行力的高低,关系到党的政策能否落实到基层,关系到地方政府机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关系到一个地区发展速度的快慢,关系到执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执政党地位的巩固。因此,作为政府公务员,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自觉提高执行力。
  1、讲政治,求发展,增强大局意识
  公务员要讲政治。讲政治就是各级公务员要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就是自觉服从大局和服务大局。“大局”是一个相对概念,有基层单位的大局,有各地区的大局和更大层面的大局;我们这里讲的大局是一个地区在稳定前提下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把这个大局服从好服务好,就是最大的政治。同时,我们说的“发展”,不仅是经济要又好又快发展,还要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如果只是注重发展的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也不能说是讲政治。
  2、察民情,谋民利,增强民本意识
  共产党的执政目的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得到最大的实惠,获得最大的利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是共产党的宗旨,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执政党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政府提高执行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生所指乃民心所系,亦为国运所系。因此,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增强民本意识,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时刻了解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讲贡献,尽责任,增强公仆意识
  政府每一个公务员或高或低都有一定的职位职级,手中或大或小都有一定的公务权力。由于受几千年“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公务员队伍中有少部分人始终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他们或者官架子十足,或者“吃拿卡要”,或者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总是把自己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要知道,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的政府是共产党执政的政府,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众权力,所以我们只能运用好权力,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利益做出自己的贡献,真正起到公仆的作用。公务员尽责任,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发挥好公仆作用,这是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如果公务员做到了“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多讲奉献,少讲回报,不讲索取”,那么政府机关提高执行力就有了原动力,而且这种动力会长久生发。
 4、树正气,守纪律,增强勤廉意识
  “正气”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国家机关公务员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创建者、引领者和建设者,因此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公道正派、公平公正、廉政勤政、扎实务实的政风,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守纪律,就是遵守法律和制度。法律和制度是规范人民群众的行为准则,是保证国家机关有序运转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基本规范。只有做到人人守纪律、守秩序,才能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公务员不讲正气,那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就得不到正确的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制度和纪律就得不到遵守;久而久之,就不能保证国家机器协调高速的运转。所以,公务员的天职就是维护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秩序,自觉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好单位的制度和纪律。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合法、合规、合理。要恪守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在思想上、作风上、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
  5、抓落实,做实事,增强效能意识
执行力,说到底还是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决策的能力和速度,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抓落实”,即把每一项决策每一条政策变成我们的具体行动、具体项目和具体成果,这就是“做实事”。抓落实是一个过程,做实事是具体表现。老百姓就是通过做实事来评价干部、拥护组织的。公务员通过高效率的行政工作,尽可能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就会提升政府形象、改善发展环境,就会增强群众信心。同时,“抓落实、做实事”也是提高行政效能的基本目的。行政工作的基本属性和内在要求,就是把决策落在实处。换句话说,人民政府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所以,政府公务员要“说了就做,做就做好”,干工作、做事情要雷厉风行、踏实认真,这样就一定能够提高执行力,增强执行效能。
(四)提高执行力 重在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党性锻炼、端正思想认识是提高执行力的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就有相应的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只有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才能激发执行的热情,从而解决愿不愿意干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的党性是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作风、纪律的集中体现。党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革命战争时代,党性主要表现为英勇奋斗、忘我牺牲;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才能增强“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始终践行入党誓言。加强党性修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不断加强品格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得失观”和“服务观”。三是要不断加强行为修养,提高执行党委和上级决策、服务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慎独、慎欲、慎微,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2、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
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全面准确理解和领会上级意图,并在实际工作中能否采取适当方法,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将上级的政策、措施加以贯彻落实。
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包括领会力、预测力、计划力、组织力。只有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能力,才能达成执行的目的,解决能不能干的问题。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首先要做到勤学。当前,既处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又处在改革攻坚阶段,各种新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老的体制、机制逐步调整,这都要求我们勤于学习,站在比较宏观的层面上思考问题、建言献策。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必须是准确了解和把握方方面面的情况,对宏观形势作出较科学的研判,学习应是常话常新的课题。其次要善思。古人语:“学而不思则罔”。思考是学习的灵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是知识变成力量的途径。在学习中要善于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善于将理论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做到事前精心谋划、事中细化完善、事后认真总结,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真正实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三要乐行。勤深善思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指导实践。因此要积极投身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经受锤炼,增长才干,在工作中磨砺意志,增添本领。
3、勇于创新是提升执行力的重要动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证明,每一次人类发展的飞跃无不与创新相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一是要解放思想,突破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的保守思想,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二是要脚踏实地。创新一定要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不能搞“空中楼阁”,要有利于推动工作,具有可操作性;三是要体现优化服务环境、方便服务对象的正确导向。一切为了群众,为了群众的一切。创新的目的不是为了方便管理者自身,而是更大程度上方便人民群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得实惠,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要处理好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行政是对公务员正确履职的基本要求,创新必须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进行。有些机制、流程的调整还需报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因此,我们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使创新依法进行,有序推进。
4、改进作风是提升执行力的重要途径。
作风反映精神状态,作风决定执行力。抓住了作风就抓住了从谋划到落实的中枢环节。机关作风是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的反映。转变作风,细化宗旨意识,要真正做到“五要”。一是思想作风要诚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二是理论学风要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以实际出发,注意防止和纠正经验主义和官僚主义;三是工作作风要扎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意防止和纠正好大喜功,作风漂浮的问题;四是领导作风要求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倾听各方面意见,注重发挥科室团队整体优势;五是生活作风要朴实,坚持艰苦奋斗,情系群众,注意防止和纠正奢侈浪费。
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要”。即一要“真诚”。要加强与机关本部门内部、其他部门以及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态度要热情耐心。向服务对象公开办事程序、受理条件等,取得对方理解与支持;二要办事“高效”。能快办不慢办,能合并办理不分开办理,尽量给服务对象方便。三要“严谨细致”。计财工作要求高、责任重,必须本着对国家,对集体负责的态度,做到细之又细,慎之又慎。
(五)提高执行力 重在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态度
公务员执行力的强弱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个人能力;二是工作态度。就是说要提高公务员的执行力,必需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没有工作能力是不可能遵照领导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提高公务员工作能力,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公务员自身必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二是国家机关应有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地以培训进修、轮岗锻炼、工作加压等手段辅助公务员进行自我提高;
三是国家机关要进行现有公务员价值、潜力的开发。要让公务员发现问题,并在发现问题之后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机关要不断挖掘公务员自身的潜力和价值;
四是选拔合适的人,让他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对不称职的岗位人员进行调整或者解聘,这都有助于公务员整体能力的提高。
其次,要转变公务员的工作态度。态度不够积极,是造成公务员执行力弱的主要原因。态度是内心的一种潜在意志,是个人能力、意愿、想法、价值观等在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外在表现。可以说,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竞争力,积极的工作态度始终是使一名公务员脱颖而出的重要砝码。
转变工作态度,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要注国家机关文化的形成,通过建立有执行力的管理团队和严格的管理制度,重执行会成为一种优秀文化在行政机关生根开花结果;从根本上让全体公务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每个人都有一个积极向上,要求进步的工作态度;
二是公务员应持什么样的工作态度?如何做到绝不拖延?如何实现从优秀到卓越?调整心态,重燃工作激情,使人生从平庸走向杰出。不要总是认为这是小事,其实工作无小事。能把自己所在岗位上的每一件小事做成功,做到位就很不简单了。不屑于做小事的人做起事来十分消极,不过只是在工作中混时间;而积极的人则会安心工作。 "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从做小事中得到认可,博得人们的信任,我们才能得到干大事的机会。结论就是: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三是强化职员的责任心,让每一个公务员明确个人的责任;让公务员明确放弃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己在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每一个公务员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就是一份责任。你从事这项工作就应该担负起这份责任。当我们对工作充满责任感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就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找到快乐。这种习惯或许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可以肯定的是,当懒散敷衍成为一种习惯时,做起事来往往就会不诚实。这样,人们最终必定藐视你的工作,从而藐视你的人品。在工作上投机取巧也许会只给自己的单位带来一点点的损失,但却可以毁掉一个人的一生。
只要是个人能力提高了,工作态度有所改观,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做好本职工作,就能够提高整体职员的执行力。
四、四个努力方向
“三分战略,七分执行”。再好的战略,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才能实现战略目标。一要努力提高执行意识。执行意识是执行的前提。要用坚定的党性原则激发执行热情,牢固的大局观念强化执行意识,强烈的忧患意识强化执行观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激发广大干部爱岗敬业、积极肯干的工作热情。二要努力强化执行能力。执行能力的强弱,关系到工作落实和创先争优成败。要提升对决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统筹兼顾的能力,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以“精益求精,尽善尽美”为工作目标,在困难面前想办法,在矛盾当中找出路,创新思维,创新方法,不断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推动工作落实。三要努力健全执行机制。要讲服从,全面树立“接受任务不找借口、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圆满”的执行理念,大力营造“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讲实效、办实事”的执行氛围,积极培育“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执行态度。要讲责任,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要突出并细化、量化,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把每一项指标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明确牵头领导。建立健全覆盖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讲效能,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在实践中看学习效果、在发展中看实践成效,用强有力的执行力切实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四要健全督导机制。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重点进行督查,定期汇总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坚持有岗有责、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理念,对在工作中行动迟缓、执行不力的要加以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我对执行力的看法和建议 小论文

《执行能力培训手册》中曾经提出这么一个观点:其实很多人在他人生轨道中,都处于原地打转的停滞不前状态。结果一生庸庸碌碌,甚至一事无成。事实上,很显然每一个人都不愿意一事无成,只是因为,他们实在不知道怎么去清除堵在他们人生成功道路上的重重现实的阻碍。《执行能力培训手册》提出这么一个问题:你可曾因为各种各样的借口而放弃你执著过的梦想?

纯粹的梦想与梦想成真之间的那道墙,我以为不是别的,就是执行力本身。

在企业里,衡量高层管理者素质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使员工执行的能力。在这里,下属员工的执行力强大与否就是项目能不能完美完成的关键点了。领导层的战略部署不是易事,而下属的领会贯彻更是具有挑战性。而“使下属执行”的能力就是高管领导者本身的执行能力。试想,当一个下属工作积极性高昂,即便不用领导者的监督,他的执行能力就会处于高水准,而当下属萎靡不振,毫无战意,那么他的执行能力也不可能会有多强。

No Excuse(没有任何借口)就是强大执行能力的完美体现。它的具体表现形式为:一种坦诚,一种服从的态度,一种兢兢业业的职业守则。在企业的现实运作中,我们正是需要这么一种人:他们以100%的精力全力以赴去完成使命,而没有闲暇去考虑借口。即使我们承认,伟大的战略决定了局势走向,而真正把战略落到实处的,是强大的执行能力。设计师多伟大,蓝图多庞大,都需要有合适的人把它去现实化,这就要靠强大的执行能力。

你可曾想过,遍布全市的快速食品店,为何只有肯德基麦当劳二分天下;你可曾想过,眼花缭乱鱼龙混杂的手机品牌市场,唯有苹果熠熠发光?为何会有如此局面,除了品牌建设和天才领导者的伟大决策,剩下的,只有执行力的差异了。

时至今日,强大执行能力对于企业的意义已经不言而喻了,而提高执行能力的根本切入点在于,每一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并100%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做到专心,专注,专业,把每一个员工的执行力拧成一股力量,形成执行合力。下面小编简单列几点提高执行能力的举措。
一,员工要发挥自己的“螺丝钉”精神,做到兢兢业业,落实自己岗位职责。
二,中层领导要做到承上启下,做好决策者和基层者的连接纽带。
三,领导者决策者要扮演好指挥官和“舵手”的角色,掌控好企业的大方向,确保企业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进。

以上便是《执行能力培训手册》中针对企业各个部门不同职工提高执行力的一些心得和建议。
同时也introduce一个给题主,上面有许许多多关于执行力方面的文章,希望对题主会有帮助。

浅析如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执行力

县旅游发展局 赵震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在新形势新任务下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其根本出发点是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靠基层去落实,需要基层去执行。因此,提高执政能力,对基层来说关键的落脚点就是要大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执行力。执行力是一项综合能力。一流的执行力,来自于高素质的执行者。在知识经济时代,工作中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基层干部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提高自身对社会的应变能力,从而提高执行力,才能有效地执行发展战略。加强执行力建设是一个复杂、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和任务。提升基层干部执行力水平,必须在培育执行理念,提高执行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约束等方面坚持不懈地下功夫。 一、以理念培育,提高基层干部执行力 理念是行动的基础与核心。执行力建设,必须理念培育先行,用先进的执行理念来武装广大基层干部的头脑,成为其自身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要站在和谐发展的高度,正确认识自身的角色定位,摆准角色意识、大局意识,从解决人的思想观念、认识水平入手,把培养基层干部的实践意识和能力作为执行力建设的重心,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职业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重点,教育干部职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积极倡导一种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为提高基层干部执行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以素质提升,增强基层干部执行力 要想增强基层干部的执行力,必须首先提升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一是提高岗位履职的能力。基层干部必须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苦练岗位专业技能,克服“本领恐慌”,力争成为本岗位、本行业的行家里手。二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基层干部要在平常工作中正确运用宪法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的贯彻实施。三是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基层干部要善于做群众的贴心人,着力提高协调群众利益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凝聚人心的能力,真正倾全身之力,谋群众之所求,急群众之所虑,解群众之所难。四是提高工作创新的能力。在工作当中,基层干部要敢于突破一些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制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五是加强职业操守的培养。基层干部要从忠诚度、敬业精神、责任感、荣誉感、相互协调合作及相互尊重等各个方面提升自身的职业操守。六是强化非智力因素的影响。基层干部要摆正心态、坚定信念、提高情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自身的工作领悟力。七是提高整体协作的能力。基层干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彼此之间加强沟通合作,减少梗阻,相互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共同推动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以机制创新,促进基层干部执行力 建立一套高效的工作运行管理机制,是提高基层干部执行力的必要手段。 一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正确是执行有力的基础。因此必须注重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和科学化。要规范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在进行每一项决策时,都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充分听取基层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的意见,强化领导管理者与具体执行者对决策认知的双向互动。 二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要高度重视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学习培训情况的考核,增强基层干部学习的动力,积极为基层干部提供培训、考察和锻炼的机会,加强对年轻同志的“传帮带”,尽快提高每位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1、加强政治素质培训。政治素质是基层干部的必备素质,是执行的政治保障。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意识、树立全局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从组织指挥,与领导班子保持一致。2、加强道德素质培训。基层干部的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开展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基层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责任意识,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艰苦奋斗、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干任何事情都“没有任何借口”,努力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跨越。3、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过硬的岗位技能是执行的基础。执行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往往与自身能力不足有关。通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促使基层干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苦练岗位技能,使其成为本岗位、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三要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必须从建立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入手,建立健全以选拔、推荐、竞争为主要内容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聘任、转任、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管理机制,以解聘、分流、辞退为主要内容的淘汰退出机制,从制度上保证“能下能出”的实现,让基层干部在思想上树立起一种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进而不断增强基层干部执行的动力与活力。 四、以监督约束,确保基层干部执行力 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体系,是提高基层干部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必须根据基层机关工作的特点,坚持以责任和成效论功过,加强对执行过程的控制,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执行力监督管理体系,监督是执行力的灵魂,没有监督就没有执行力,监督能够确保一个组织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去实现目标。 一是要定岗定责。进一步规范和合理配置基层机构职能设置,科学界定和细化每个部门与岗位的工作职责,以权责相称为原则,建立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以岗定责,责任到人。 二是要严格考核评估。通过优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程序,改进考核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和奖惩约束新体系,实现由年终考核向平常考核转变,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 三是要强化督查。对基层干部的督查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要把干部的谈心谈话、警示告诫、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上级决策和基层中心工作,实行重点事项全程督查、紧急事项即时督查、日常事项定期督查,并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求实效,逐步健全和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 四是要健全完善制度。执行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健全完善制度是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保证。首先,要保证制定的制度要正确,否则,错误的制度执行的结果肯定也是错误的,且执行起来还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其次,要保证制定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如果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很难操作,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首先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监督考核工作的领导,定期对基层干部执行力进行监督考核;其次要建立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执行工作的标准、流程、目标、计划、任务和业绩指标,作为对基层干部执行力高低的评价依据。 六是要注重实际效果。对监督考核中获取的大量执行过程中的有用信息,有针对性地与基层干部进行沟通,对执行中出现的偏差,进行客观分析,并把执行结果作为对基层干部奖惩的主要依据,促使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做好以后的工作。 广大基层干部要从自身的职能和职责出发,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大良好风气的要求,通过边学边议、边学边改、边议边改,有效防止执行力层层衰减,永葆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性,促进自身执行能力的不断提升。

如何提高基层政府执行力

什么是基层政府执行力?“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基层政府这关键“针”去连接,去沟通,去努力,去实践,去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去实现国家意志和目标,去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去有序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这根“针”的能力和作用就是执行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行政机关职能功能不断转型,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不断提高,对基层政府的执行力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基层组织的执行力也是当前和谐发展新形势下的迫切需要。要提高基层执行力从两方面做起,一是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基层执行力。二是全心全意服务人民,解决民生问题,凝聚人心,提高基层组织向心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党地位的基础。党的基层执行力是保障党在基层的一切执政活动能否正常进行及其效率如何、效果如何的重要因素,它直接涉及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选好将帅。一个基层行政机关,五脏俱全,相当于就是一个小诸侯国和远征在外的将帅。将帅是魂,是地方党魂,是士兵军魂,是党和国家的意志代言人、执行者,决定着一个地方的兴衰成败。在某种程度上,掌屋着地方生杀大权,其勤政廉洁、德能绩更是地方标杆。反之,所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所以选好将帅是关键。配好两级班子。 相互搭台,好戏连台。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合力,增进团结,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集体,打造坚强的执行团队,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执行力建设上的表率作用,以党的组织的坚强团结,影响和带动整个干部队伍的团结,不断营造团结和谐、风正心齐、一心一意抓工作、聚精会神谋发展的的浓厚执行氛围。抓好载体。找准结合途径,把推动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和凝聚人心有机结合起来,将科学发展观与民生工作结合起来,将党的先进性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推进社会动态有机和谐和群众自觉自愿的认同,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增强服务人民的思想理念,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民生是第一要务。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基层政府执行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只有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才能拉进干群关系,密切同人民的血肉关系,才能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基层政府工作,才能提高政府执行力度。民主是基本内容。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严格按党的组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坚持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维护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群众对领导的信任度,促进社会和谐、为增强基层执行力奠定坚实的基础。民心是最终目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促进和谐、增强执行力的作用,大力倡导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夯实党建工作的群众基础,从“务虚型”向“务实型”转变,当好“宣传员”、“联络员”、“政工员”、“传递员”,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真正让基层政府成为发挥执行力效果的坚强阵地。 编辑:姚群

关于公共政策执行里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方向的论文的题目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公共政策体系不完善的一种真实反映。这种现象是我国公共政策主体功能没有完全发挥所致,由此导致了政令不通、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产生。本文通过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深入分析,结合我国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存在的弊端,对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各个方面的探究,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在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共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

  【关键词】表现 成因 治理对策

  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界定

  何谓政策领导力?具体来看,所谓政策,一般是指政党、政府或集团为实现既定路线、目标和任务而用以调动或约束社会力量的策略原则与行动准则。而领导力就是指领导者个人(或领导团体)为实现领导者自己及其追随者的共同目标,而通过说服或榜样作用激励某个群体的过程。

  在笔者看来,政策领导力就是在政策的指导、调节、管理和控制下,能使人们自觉调整行为,符合政策要求,达到预期政策目标的一种强大引领力。

  政策领导力是一种强大的引领力,具体包括:影响力、执行力和效力。影响力是指领导者按照政策的要求,以其身份和个性特征,有效地影响并改变被领导者的心理和行为,同时对组织产生长远影响的能力。影响力是政策领导力的基础。只在强大的影响力的作用下,人们才有可能按照政策的要求,执行相关活动,实现组织目标。

  执行力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运用各种政策资源,经解释实施服务宣传等行动方式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现实效果,从而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能力。执行力是政策领导力的核心。如果没有执行,政策将成一纸空谈。只有把政策落到实处,政策领导力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保证政策目标的实现。

  效力是指领导者实施领导的行为能力,工作状态和在对领导活动发挥有利作用时所获取的有效成果的能力。效力是政策领导力的保证,它是衡量领导力发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推动政策改进的重要力量。

  影响力、执行力和效力三者密不可分,它们贯穿于政策领导力运行的全过程。在这三力的共同作用下,政策领导力才能实现良性运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变通,是对原政策的背离。

  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表现

  目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在现实中情况各异,具体表现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替换性”执行、“选择性”执行、“附加性”执行、“象征性”执行、“欺骗性”执行、“对抗性”执行等六种情况。

  一是“替换性”执行上级政策。

  一些地方表面上出台了贯彻上级政策的措施,实际上却实施相违背的方案,使上级政策落空。比如,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多次推出各种举措,但面对频频亮起的红灯,一些地方政府不是想着如何降温,而是采用多种手法,对宏观调控政策“拆招卸力”,企图蒙混过关。有的是采取“混淆视听法”,对同一个城市房价,这个部门说升了,那个部门说降了,利用不同的统计口径,寻找能证明自己调控成果的“政绩”,大肆宣传;有的是选择性发布数据,对社会发布一些无关紧要的调控数据,至于城市存量土地、开发商手里究竟囤积了多少土地、究竟有多少逾期未开发等对房地产走势至关重要的数据,则秘而不宣;有的是采取“以空对实”法,中央调控政策越来越明确、细致,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反而操作性不强,没有检查考核标准。宏观调控的落实在一些地方成了会议对会议、政策对政策、文件对文件的过程。

  二是“选择性”执行上级政策。

  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上级政策时,着眼于为我所用,对政策精神和内容故意曲解,选择政策中对本地方、本部门甚至执行者本人有利的部分来执行,断章取义,各取所需。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煤矿生产政策时,注重对煤矿开采带来的经济效益,注重煤矿经济带来的政绩,注重煤矿经济对当地财政的贡献,对这部分政策的执行很到位。但同时,煤矿生产政策中要求地方政府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防止滥采滥挖,保护环境,注重对人员的安全培训等方面由于经济效益不明显,就得不到执行者的重视,一些地方甚至不管不问,致使资源枯竭,矿难不止,影响了国家安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心稳定。

  三是“象征性”执行上级政策。

  一些地方在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不求神似、只求形似”,表面上是对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实际上却对上级政策搞“变通”,“先上车、后买票”,甚至置若罔闻,上了车也不买票,造成既成事实。比如,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所有的煤矿都必须证照齐全,要求各地监管部门严格证照的审批,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无照开采。可是许多发生矿难的煤矿事后查明都属于证照不全、无照经营或者一证多井,或者是本应关闭的矿井却以资源整合的名义保留,煤矿企业甚至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这说明当地政府各监管部门没有很好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甚至和矿主一起弄虚作假,共同应付上级的检查。无数血淋淋的教训表明,对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令不行、禁不止,是导致矿难频发的罪魁祸首。

  四是“附加性”执行上级政策。

  地方政府或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台“红头文件”,本应细化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使之在执行过程中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服务百姓。但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红头文件”却是与中央政策相违背的“土政策”,掺杂着一己之私。某市政府曾发文规定,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车辆违规不用受罚、子女上学可自由择校、娱乐场所消费不受公安机关检查;某市政府办公室2006年以一纸“红头文件”为一个酒类品牌促销,要求以后全市的公务招待都用该品牌,完成任务的单位按10%奖励,未完成的则将遭通报批评……

  五是“欺骗性”执行上级政策。

  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发展保护支柱产业的旗号,表面上口口声声要加大监管力度,暗地里却为不法矿主和环评不达标企业“开绿灯”、发放“通行证”,充当代理人,纵容不法煤矿和污染企业生产经营,导致国家政令“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出现“肠梗阻”现象。尽管近些年来党和政府付出很大努力,三令五申要求关闭不合要求的小煤矿,但有些地方干部的阳奉阴违使这一计划的执行大打折扣。2006年11月25日,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的瓦斯爆炸就暴露了地方政府的监督问题。这是一个已经被煤矿监察局和云南省政府发布公告予以关闭的矿井,却被偷梁换柱,以置换名义保留下来,并且继续生产,以致酿成特别重大事故。

  六是“对抗性”执行上级政策。

  也有一些地方对上级政策公然置之不理,我行我素,拒绝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比如,江苏某钢铁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常州市建设大型钢铁联合项目过程中,当地政府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越权审批项目,对企业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公司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未取得合法土地征地批准文件即动工建设。又比如,2003年到2006年,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4877亩,用于某高校园区建设。有关部门报经国务院同意责令该市纠正土地违法行为后,该市不但不进行整改,还公然扩大违法征占土地。

  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行政决策体制不科学,导致政策制定出现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国行政决策体制已经具有完整的框架,但是科学化程度还不高,政策制定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科学的决策体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在实践中,作为决策中枢系统的各级党委、政府及人大的决策权力、职责及范围的划分仍不甚明确,关系仍未完全理顺,人大和政府的决策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而各级政府已经建立起来的由信息、参谋、决断和监督组成的决策体系还没有真正发挥其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科学决策的作用。行政决策不重视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造成信息闭塞,即使获得一些信息,也不准确、真实、及时。各级各类党政部门的决策研究机构的权威地位不够高、职能发挥不全,充当秘书班子而不研究决策的现象严重,而体制外或民间的政策研究、咨询组织发育缓慢,数量少、功能弱,未能真正在政府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1] 。

  2 、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

  目前中国的行政决策尚未建立起严谨的程序和完整的规范,不少政府部门和基层行政决策往往不经过扎实的调查、认真的分析、充分的讨论和缜密的论证,由行政首长“拍着脑袋作决定,拍着胸脯表决心,拍着屁股推责任”,缺乏决策民主。因此,主观决策、重复决策、错误决策时有发生[2]。

  3、行政决策缺乏科学的手段和技术。

  由于依赖传统的经验决策方式,一些地方及部门领导人忽视吸收与社会同步发展的科学决策理论和技术,不愿意学习和运用先进的现代决策理论、决策手段和决策技术,造成其决策方法简单,决策手段贫乏,阻碍和影响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3]。

  4 、科学的决策责任制度缺失。

  行政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偏差行为很大程度上源于责任心的淡化,而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决策责任制度。一是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相分离,决策成败与决策者个人的荣辱得失、升迁降免缺乏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二是决策责任主体不明确,所谓“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往往产生“责任扩散效应”,决策失误后无人承担实际责任;三是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不严格,每每以“缴学费”作为“护身符”,逃避责任追究[3]。

  (二)行政执行体制缺陷成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滋生土壤。

  执行是使既定的决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过程。合理的执行机制是政策有效执行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国政府的执行机制缺陷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关键原因。

  1、政策执行中某些具体环节的“偏差”导致政策执行不力。

  政策执行环节中的任何失误或不周都会影响政策的正确执行。从现实表现来看,政策执行环节上的“偏差”经常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政策宣传的缺陷。进行政策宣传以取得政策对象对政策的支持是顺利实施政策的重要保证。在政策执行中,有些人不重视政策宣传,或者宣传出现失误。目前,我国政府公共政策的传播渠道不通畅,缺乏一定的信息反馈机制,使公共政策在宣传过程中受阻和歪曲,严重影响政策的有效执行。政策宣传有时出现“矛盾”的现象,这样会使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对象就政策产生误解,最终使政策执行者无所适从。

  (2)政策执行的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的不健全,使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交流严重阻塞。政策执行缺乏信息反馈机制,政策执行盲目性大,政策评估缺少依据,政策效果难以认定。因此,政策执行过程中信息渠道不畅,信息沟通失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在所难免[4]。

  (3)指挥不力,缺乏协调。指挥是实施政策的重要环节。指挥不力的现象表现为:第一,软弱无力。指某些政策执行者所下命令没有权威性,导致不执行或消极执行政策的结果。第二,政出多门,多头指挥。指挥要求集中统一,即一个下级只能接受一位上级的命令。上面多头多脑,下面必然会手足无措。第三,缺乏协调配合。一般政策都是多目标的,必须依靠各个部门、各个执行人员协同完成。缺乏协调的政策执行,就会降低执行政策的整体效应[5]。

  (4)政策执行的评估机制欠缺。良好的政策评估制度能够优化政策运行过程,从而防止政策执行梗阻和促进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目前,我国的政策评估机制并不科学。一方面表现为评估的动机不良,要么借评估作为炫耀工作绩效、沽名钓誉的手段,要么借评估来掩盖政策执行失误和推卸责任。另一方面,缺少正确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政策评估倾向于用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分析,用定性结论取代定量结论,评估结果难以作为政策执行的考核依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难以及时认定。

  2、政府执行力的弱化。

  政府执行力一般指政府组织为达成既定目标,依法使用、调度和控制各种公共资源,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决定、决议,实现战略目标和任务的能力。政府执行力是一种“合力”,政府执行力各要素的优化组合是形成高效执行力的关键。执行力弱,就难以确保政令畅通,就会出现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政府执行力的弱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本身存在漏洞。影响政府执行力的前提因素在于政策本身的科学与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产生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有漏洞可钻。

  一是政策缺乏合理性。政策本身缺乏合理性首先表现在政策针对性不强。政策规定的各项内容没有反映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政策规定的各项行为不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没有针对性的政策在执行中将表现出政策行为规范与客观实际的强烈冲突,使政策执行失去了实践基础。政策本身缺乏合理性的第二种表现是政策目标缺乏合理性。有些目标定得过高,政策执行容易受到现实条件和政策资源的制约,这也会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6](P172)。

  二是政策缺乏明晰性。政策缺乏明晰性主要表现为政策目标错误或者模糊不清、政策内容混乱、政策活动主体的职权责任与活动期限界定不科学。政策表述得含糊不清,就可能给政策执行者带来对政策目标和内容的理解上的困难,可能会给执行者扭曲或曲解政策提供可乘之机。

  三是政策缺乏协调性。从现实政策来看,政策缺乏协调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政策体系不配套。新旧政策缺乏连续性,政策层次相互脱节,政策间目标、内容和效应相互冲突等等。这一方面给政策执行带来了困难,同时也给执行者寻找“对策”打开了方便之门。第二,政出多门。部门林立、机构繁多,造成政策打架和相互矛盾的现象,这使得政策执行机关和执行人员莫衷一是,也为钻政策的空子提供了可乘之机[6](P175)。

  四是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常常是领导换届,政策也换样,人存政举、人走政息、政策多变、朝令夕改,政策缺乏基本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样就很容易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2)执行主体的利益需求和能力缺陷导致偏差。

  一是执行主体的利益需求产生行为偏差。政策执行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为倾向影响着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成本---收益预期较低,或者比较利益的相对剥夺,一些政策执行主体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需要,附加上一些原政策目标中所没有的内容,搞“土政策”。特别是当公共政策本身与政策执行者的利益冲突的时候,一些政策执行者就会寻找政策替代,或者对原政策内容有意曲解、肆意变通甚至“软拖硬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造成政策目标无法实现和公共政策执行失败[6](P187)。

  二是执行主体的认知缺陷。政策执行主体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策执行的成效。执行主体对公共政策认识不够、理解不清,就难以正确、全面地执行。政策在传达过程中,语言运用不当或晦涩难懂也造成了政策执行主体在政策认知上的梗阻[6]。

  三是执行主体素质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执行人员并不熟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规律,缺乏应有的政府管理新知识。其次,他们的思维方式与现代化社会的要求也有较大差距。由于他们长期接受传统思想的教育,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僵化的思维模式,这些都会妨碍执行人员准确执行政策[7]。最后是政策执行主体的职业道德素质因素。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政策的具体过程中,一般具有对于政策“初始的解释权”,如果政策执行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在思想上形成拜金主义、功利主义、本位主义,那么他们在政策执行中不可避免地会选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行方式来趋利避害[8]。

  (3)执行资源的匮乏。

  政策执行所需的资源是否充分具备,是政策执行是否顺畅的关键。执行资源包括政策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信息资源等。

  一是政策资源包括完成政策所需花费的各种成本和条件。政策是资源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但在用足用好政策资源上,各地却存在着差距。有些地方政府政策贯彻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白白浪费了政策这一宝贵的资源。有些地方政府在宣传政策时“缺斤少两”,马虎应付,或发个文件,或召集个会议,就算完成任务,流于形式,浮在表面。

  二是人力资源是指高素质的政策执行人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要求侧重于专业管理方面的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要求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有步骤地推行政策实施。在我国,虽然行政机关人员臃肿的现象十分严重,但是优秀的高素质的公务员却很缺乏。

  三是财政资源是政策执行者政策执行活动中的各项经费,以保障政策执行的必要开支。在我国处于政治、经济、文化欠发达的社会转型时期,执行经费的缺乏始终是阻碍公共政策执行的重要因素。

  四是信息资源包括执行人员应熟悉的政策内容、执行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信息来源是政策有效执行的必要条件。由于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不合理,运转不规范、不协调等问题,加上政府机关办公设备不同程度的落后、陈旧,政策执行者的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来源匮乏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存在。这就使得政策执行者无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也无法对政策执行过程实施必要的控制,从而造成政策执行中的失误或困难。

  (4)执行文化的缺乏。

  地方政府作为执行机构,要构建灵活高效的执行文化。唯有积极培育政府执行文化,才能不断强化政府执行观念和意识,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就缺少这种“迅速反应,马上行动”的执行文化,办事拖沓,互相推诿,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力,随意变通。

  (三)碎片化的行政监督体制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一套体系。但同时,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一系列的缺陷,使得行政机关在具体运作中出现了很多政出多门、政令不畅现象,为行政执行机关和人员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从当前我国行政监督现状来看,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监督体系整体功能不强,缺乏监督合力。

  在监督实践中,由于政府机关内外各种监督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各种监督主体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不够明确,不够具体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因此,监督工作中难免存在“交叉带”和“空白带”,造成有的问题多方插手,有的事情各监督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出现无人监督状况。这就削弱了监督的整体效能,导致了监督机制弱化,缺乏监督合力[9]。

  2、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

  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从总体上讲,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一是一些重要的监督法律法规空缺。如新闻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所必须的《新闻法》和《举报法》等还未出台,使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二是既有的监督规则措词笼统,很不具体,缺乏清晰明确的标准和可供操作的细则,使监督主体难以准确裁量和及时查纠被监督对象的越轨违法行为[10]。

  3 、专门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独立性。

  在当前的内部行政监督体制中,有行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如监察部门,大都设置在政府机关内部。在领导体制上,这些部门受双重领导,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这样专职监督机构受到的控制比较多[11]。

  4 、权力机关地位不高,缺乏监督力。

  从法理上说,权力机关的独立性最强,其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应是最具权威的,但实际上,目前人大监督是法律地位高而实际地位低,监督工作仍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监督机构不健全,强度不够;手段不配套,深度不够;监督措施不得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法规不完善。

  5、行政监督偏重于追惩性监督,忽视了预防性和过程性监督

  行政监督活动应是一项经常性、连续性的活动。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纠偏于既遂”上,忽视了行政非法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过程中的控制。由于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不完善,造成行政偏差出现过多[12]。

  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治理对策

  (一)加强政策执行中的思想文化建设。

  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主体,政策的执行落实要靠人来完成,其包括政策执行者和政策目标指向群体。人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离不开思想意识的支撑,“思想意识是一套逻辑相联系的价值观和信念,它提供了一幅简单化的关于世界的图画,并起到指导人们行动的作用。”价值观和信念这种内化了的制约机制在某中程度上比其他制约方式更有效,因为道德意识制约调节的是“理性经济人”内心思想,进而影响其行为和方式,它的作用带有根本性。正因为如此,强化政策执行主体和目标群体思想意识教育就是要加强二者道德操守的修养,使政策执行参与者内心深处具有明辨是非的道德意识,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产生一种内在的厌恶感,避免政策执行因为“理性经济人”的逐利动机而走样。

  加强政策执行主体和目标群体的思想意识教育具体来说就要二者分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政绩观。首先承认追求个人合理利益的正当性,但同时要认识到利益是一个矛盾体,包含了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的追求要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前提,在冲突的条件下,以公共利益为优先选择。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保护合法合理利润,取缔非法收益。使煤矿企业深刻认识到其不仅仅是经济实体,本身还具有维护工人生命安全,进行资源合理开发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要求,积极配合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各级政府部门要破除狭隘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树立大局观念,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关系到政府的现象;各级官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贯彻到政策执行过程的始终,自觉抵制政策执行中的干扰因素。

  (二)完善权力制约体系。

  权力寻租而导致腐败是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关键因素。惩治权力腐败行为是遏制地方“对策”行为最核心的措施。人类社会实践说明权力具有腐蚀性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由于历史和认识上的原因,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这种集权体制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方面具有优越性,但过分的集权,不利于权力的互相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不能作为政策有效执行的保障,甚至成为政策执行的腐蚀剂。

  现阶段,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首先要合理分权。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同级政府中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使之法律化。在职责明确情况下,加强中央对地方政策执行的监督,改变地方政府执行政策变通随意的行为;明确划分政府各部门之间权责范围,理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完善人大对行政执行权监督的实施细则。对政策系统决策、执行、监督部门之间进行必要的划分,使之互相监督,尤其是要提高监督部门的独立性,保障政策执行监控有力。

  在政策领域中,对权力进行制约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用权力来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减少执行中的“对策”行为。只有权力的互相制约,才能根本上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治理官煤勾结,权力制约是关键,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的官员任免考核管理、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和权力监督等制度,对权力寻租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腐败成本,使权力寻租腐败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规范权力运作,使得官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本上保证政策的实施。

  (三)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出现固然有政策执行主体自身行为上的原因,可是我们也必须承认:政策本身存在问题也是导致这一现象的诱发因素。“好制度可以让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方面”合理完备的政策,本身就减少政策执行主体投机行为的可能性,减少违反政策所带来的违规收益,同时,加大了政策违规的心理成本和被发现的几率,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获得的净收益趋向为零,甚至为负,消除“对策行为”产生的收益动机。合理的公共政策需要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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