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写某个品牌的,有写动漫的,有写电视台的,我看到学生写的比较容易驾驭的是地方某个地区的旅游业的发展规划,融入现代消费,保存古老遗迹,加入优势劣势一说,再说说地方保护,规划。从网上找点地方介绍,加入自己的观点很好写的。
还有很多是写会展策划的,文化产业涉猎门类很多,主要是挑一个自己稍微熟悉或者资料可查的,这样比较容易上手
文化产业管理论文
有关于文化产业管理方面的论文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收集的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热衷于短期利益,长远职业培养难以完成
这种现象在职业培养中十分常见,一般学生在接触一段时间的专业教育之后,会对这个行业产生浓厚的兴趣并且把这个兴趣迅速的安排在实践上,学生在进行实践时,一般不会选择难度太大的进行,而且这些实践一般在学生的课余时间进行,并且有一定的报酬,这部分实践学校是无法进行阻拦的,从短期利益来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既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还获取了一定的酬劳,但是学生一旦发觉这种实践行为的短期利益,会利用大部分的课余时间进行实践,学生将所有的课余时间用来进行实践活动,这将严重影响学校的课业规划。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培养计划中不仅有时间过程,还需要大量的理论来做支撑,学生利用大部分的课余时间进行实践将意味着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够进行理论学习,这对学生的长远职业规划是百害无一利的。
(二)教师和学生地位的问题
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在校期间教师应该注意理论知识的讲授,这种理论知识将手上必定要将教师放在主体,学生被动接受的位置,但这种教学方式学生接受能力差,教学效果不好,但是如果完全按照学生的意愿,那么理论知识将会被严重压缩,这将会影响教学进度,不利于人才培养。
(三)教学重点的划分问题
专业教育中,会把教学重点放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上,教学重点也会放在这些专业知识中。在专业教育中也会有一些公共课的部分,这些部分不可取代,但是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又影响不大,如果对课程的安排不够合理,必将会影响学生对教学重点的认知,造成学校对专业知识的混乱,学生无法在校期间完成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计划,那么培养期间内实践课程过少,也不利于计划的开展。
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问题的解决
(一)建立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教学理念
教师和学生放在平等的位置上进行教学时,任何一门学科建设中都应该注意的问题,尤其是我们要求培养的人才是一种复合式的人才,在培养的过程中,学生必须建立起自主学习的意识,有目的了解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方向和应用方向。教师在进行培养人才时应该注意了解文化企业的规律,了解企业对文化产业的要求,充当学生学习的总策划师,帮助学生了解文化产业。学生应该注意主动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主动了解文化产业发展方向,主动进行实习,了解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
(二)以培养经营管理能力为培养重点
在进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公共课的培养,为了更好的精简课程突出重点,在进行专业课和公共课的比例制定时,应该有严格的'要求,应该以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为重点,专业方向要划定明确,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专业和学习重点,我们培养的就是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校内开设的一切的课程都应该是为专业课服务的,专业教育就应该有重点的进行培养。推行素质教育,不仅要在课程中培养学生的能力还应该抓住一切有可能的机会让学生主动的进行经营管理能力的学习和锻炼。
(三)实践课程和理论教学相结合
在进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上,应该注意将理论课堂和实践课堂相结合进行教学,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不是在课堂上就能培养出来的,只有让学生更多的接触文化产业,学生才能更准确的判断今后的工作方向和自身的能力。在理论课堂上进行讲授时,应该注意将一些文化产业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锻炼能够准确判断文化产业前进方向的能力。与文化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沟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岗位,让学生进行实习,帮助学生更好的进入工作状态。
(四)产学研一体化培养模式
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者需要促进和引导文化企业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因此在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培养时,应该引导学生主动接触文化产业,校内可提供校企合作方式进行一体化培养,也可以按照实际的文化产业企业模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一种更加接近现实工作的场景下进行学习,对学生进行类似绩效考核的方式进行评判,帮助学生更快进入状态,促进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
三、结语
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很大,因此要培养出合格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投入精力也不言而喻,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管理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模式做出更多探索。
浅思加快新疆文化产业发展
内容提要:新疆拥有鲜明的地域性、民族性、多元性特色文化资源。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随着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呈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样性发展趋势。新形势下我们要大力挖掘和整合文化资源,解放文化生产力,发挥优势,形成特色,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的转化,积极探索新疆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键词:新疆文化 文化产业 产业发展
新疆位于欧亚大陆腹地,是古“丝绸之路”要冲,古代中国、印度、伊斯兰和希腊等四大文化体系交汇于此,形成了新疆多民族、多宗教、多语种、多风俗的特色文化资源。进一步加快新疆文化产业发展,不仅是有效提升民族文化内涵和群众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更是新疆建设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增强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和维护国家文化战略安全的重大举措。
一、新疆文化建设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全国各省区市一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新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文化建设步伐显著加大。通过不断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繁荣文化市场,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程度不断提高,新疆文化建设走上了前所未有的全面繁荣发展的新阶段。
文化艺术事业欣欣向荣。新疆现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90个,年均演出9000余场。艺术门类从以各民族歌舞音乐为主发展到歌剧、话剧、京剧、秦腔、豫剧、新疆曲子、儿童剧、杂技、曲艺、交响乐等各类艺术平衡发展的局面。一大批突出时代主旋律、具有浓郁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剧目在国内外舞台上一展风采。维吾尔歌剧《木卡姆先驱》、歌舞《我们新疆好地方》、话剧《吴登云》等20多部作品先后获得国家文化部“文华奖”等多个奖项。杂技“高空钢丝”等在全国杂技比赛和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分获“金狮奖”、“银狮奖”。
新闻出版行业异彩纷呈。新疆现有出版社13家,比1978年增加7家,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和锡伯6种文字年出版各类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约3000种。650余种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获国家、省部级奖项。报纸98种,较1978年增加了58种,少数民族文字报纸占42%,有国内唯一的柯尔克孜文报纸《克孜勒苏报》、世界唯一的锡伯文报纸《察布查尔报》。全疆县以上新华书店有96家,其他书店1500多家,较1988年增长了7倍。各类印刷企业4000多家,印刷业年工业产值近11亿元。
广播影视事业精品迭出。新疆有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兵团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各1座,地级广播电台5座、电视台9座、广播电视台8座。开办广播节目121套,用维、汉、哈、蒙、柯5种语言全年播出52万小时,综合覆盖率达93.54%;开办电视节目141套,用维、汉、哈、蒙、柯、英6种语言全年播出57万小时,综合覆盖率达93.48%。2003年以来,新疆有328件广播影视作品获国家级奖项,其中6件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26件获“中国新闻奖”,《新广行风热线》栏目荣获全国十大名栏目。天山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四部影片获中国电影“华表奖”,《买买提的2008》被国家广电总局确定为迎奥运献礼影片。
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1998年以来,新疆出版物陆续走入中亚、欧美、东南亚及港澳台市场,《福乐智慧箴言选粹》、《新疆自然保护区》等40多种图书进入“中国对外图书推广计划目录”。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与美国蒙勒克好莱坞电影公司联合制作的《神秘中国—丝路之谜》一片在全球在线播放,其DVD销往欧美地区。仅2000年至2006年,新疆与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达425个。新疆广播电视“走出去工程”自2004年开始实施以来,中央和新疆的广播电视节目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土耳其五国落地播出。
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加快。2001年新疆成立了文化产业管理机构,文化产业的管理、服务和规划工作有序展开。自2002年起,新疆先后组织歌舞团、歌剧团等演出单位及民营企业的文化产品参加了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首届及第二届文博会,2007年参加第三届文博会的参展单位达48家,涉及文化、广电、出版、旅游等多个领域,展品包括和田玉、民族工艺品、精品图书、影视作品、歌舞演出等多方面内容,与国内外客商签约1.2亿元。新疆各地文化部门也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力促产业项目与市场接轨。随着新疆文化领域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吸纳就业人数不断扩增,文化资源开发经营规模日益扩大,文化产品项目投资日渐活跃,新疆文化市场发展趋势良好。据统计,2008年新疆文化产业增加值近14亿元,同比增长35%以上,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万余个,从业人员数近3万人,已基本形成了集国家、集体、私营、个体等所有制并存,演出、娱乐、音像、网吧等门类齐全品种多样以及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市场经营格局。丝绸之路、龟兹乐舞、和田国玉等文化品牌声名鹊起。
当然,新疆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鉴赏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呈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样性发展趋势,这既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也显现了文化产品的供需矛盾。一是认识不足,资金投入少,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对文化重要性的认识相对不足,传统的思维观念导致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认识不够。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对新疆文化事业的投入显著提高,但由于基数小、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仍沿用事业管理体制,一些改革措施难以落实、成效难以显现。现行的文化产业体制还存在政企不分、职能交叉、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概念模糊等问题。文化企事业单位长期属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营模式,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文艺单位“等、靠、要”问题突出,市场适应能力弱。二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人才缺失严重。目前,新疆文化基础设施普遍处于落后、老化的现状,百姓休闲娱乐的场所有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还不强,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外来文化冲击和对民族传统文化挖掘传承的缺失,一些民间文艺、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亡,急需拯救、恢复与传承。而因自然环境、生活待遇、发展空间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文化事业队伍中人才外流严重。三是文化资源产业化经营不到位。目前,新疆文化建设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日益呈现,但因受到传统文化事业管理体制的制约,文化资源整合难度较大,文化企业单体规模较小,导致文化产业产值总量较小,整体竞争力偏弱,文化产品市场影响力小。四是文化产品精品缺乏,“走出去”能力有待提高。新疆的文化产品的传播与其拥有的地缘优势,文化资源的丰富、独特性不相称。主要表现为一些文化产品如杂技、歌舞、音乐等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展示方面,还主要局限于为经济或宣传形象“搭台”的层面。
二、新疆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与潜力
新疆地域广袤,民族众多、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孕育了灿烂的文化,它所包涵的内容极其丰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优越的地理位置。新疆位于亚洲中心腹地,是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要冲,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八国接壤,是我国与邻国交界最多的省区之一,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通往欧洲的“咽喉”。目前已形成了民航、铁路、公路环形布局,纵贯南北、横连东西、通达率不断提高的交通网络格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为新疆文化大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丰富的自然资源。新疆地域辽阔,地理形态复杂多样,自然风光独具特色,旅游资源丰富多彩,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还是举世闻名的“瓜果之乡”。它孕育的文化在质朴中深藏博大、本真、原初性,处处展现着文化的独特、神秘与魅力。
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新疆是多教汇集地,原始宗教、萨满教、袄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先后在新疆广泛传播。古文化遗址、丝绸之路、克孜尔千佛洞、交河故城、尼雅遗址、楼兰遗址等丰富的文化遗迹享誉中外。《十二木卡姆》获联合国“世界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英雄史诗《玛纳斯》等1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优秀的文化底蕴是新疆文化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石。
多民族的异域风情。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语种地区,多元兼容并包的文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业发展素材,13个世居民族就使用着10种语言,我国四大史诗在新疆就有《玛纳斯》、《江格尔》和《格萨尔》三部。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自然崇拜、神话传说、歌谣曲赋、舞蹈、服饰、建筑、手工艺、礼仪习俗以及生存理念、生活和生产方式等在内的多种文化载体与形式,都展示了浓郁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多元性特征,民族文化绚丽多姿,独特神秘,魅力无限。
三、加快发展新疆文化产业的途径
新疆独具特色、丰厚质朴的文化资源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不竭源泉。大力挖掘和整合民族文化资源,解放文化生产力,在深度开发和挖掘保护中形成规模、做成产业、打造品牌,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的转化,是当务之急。
一是转变观念,多渠道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从传统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创新思路,着眼于市场需求,培育和扶持文化企业。加大对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造力度,加快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使之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文化企业。充分调动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积极吸引外资参与相关领域文化产业经营,使文化资源开发与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相互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份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全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阶段目标的实施与建设。加快组建具有规模优势的文化产业集团,扶持其做大做强。重视文化产品的销售推介,加大新闻媒体的强势宣传,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加强文化产品目标市场的营销,开发市场潜力。建立新疆文化产业网站,构筑快速、便捷、现代化的宣传营销网络平台,利用文化资源和品牌最引人注目的闪光点,推介新疆的文化形象和产品,扩大对外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是形成特色,打造品牌。鼓励支持特色文化产品的开发,深入挖掘、提升文化资源的内涵,探求适合产业发展的途径和模式。围绕和阗玉文化、伊犁酒文化、新疆民族风情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族歌舞、民族饰品开发、民族饮食等主题,进一步挖掘并做大做深,打造既具民族文化特色又有市场潜力的知名文化品牌。积极促进文化企业科技水平的提升,不断为静态的文化资源注入活的时代因素,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表现技巧激发文化资源的释放力、创造力,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表现力、吸引力,突出地方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文化产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统一。
四是提高国民素质,提升环境文化内涵。文化素质决定劳动力的素质。努力建立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与国民经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相适应的机制,不断夯实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设立新疆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护和扶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入挖掘、保护和传承力度,加大对优秀文学艺术原创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各民族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文化作品。鼓励各地充分挖掘本地民族文化,在异域风情上大做文章,提升文化内涵。如在城市建设、环境绿化等方面,突出新疆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在建筑风格上,努力将民族风格与现代审美统一起来,形成不同民族风格的特色建筑风景带。在环境绿化美化亮化中,将新疆的胡杨树、沙枣树、红柳等特色植物与现代城市绿化景观植物相结合,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环境绿化美化风景线,打造独具魅力的城市景观植态环境。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文化产业本身是内容产业,其核心和源头就是创造、创新和创意,这一切都取决于人的智慧。文化产业大发展,必须实施人才兴文战略。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拓宽人才选拔途径,培养和引进一批经营管理人才、文化经纪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逐步建立一支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立起引得进、留得住、用的活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企业参与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参考文献:
1、张运德:《以先进文化为导向推进新疆文化产业发展》,《新疆社科论坛》,2004年第3期。
2、《文化产业政策汇编》,文化部文化产业司,2004年。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筹委会办公室:《新疆50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
4、2007-2008年《新疆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论文题目:民族文化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一)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成就。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日益繁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初具规模,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交流不断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在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文化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薄弱,文化机构不够健全,人才相对缺乏,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强,文化遗产损毁、流失、失传等现象比较突出,境外敌对势力加紧进行文化渗透等。因此,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民族团结、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深刻认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采取更加切实、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着力加以推进。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全国文化建设、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与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贡献。
(五)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要继承、保护、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又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加强交流、和谐发展。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握规律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改革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产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生产更多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六)目标任务。到2020年,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收听收看广播影视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实施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和工程,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很高艺术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应各族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服务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政策法规更臻完备,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显著增强。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格局更加合理。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迈出重大步伐,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
(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民族地区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地广人稀的民族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和相关设备,建设和完善流动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数字和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和普及,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时,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
(八)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加大对民族类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对涉及少数民族事务的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少数民族文字重大出版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逐步实现向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基层单位免费赠阅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普及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加强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工作,逐步提高优秀汉文、外文出版物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双向翻译出版的数量和质量。扶持民族类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支持少数民族文字网站和新兴传播载体有序发展,加强管理和引导。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属公益性文化事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纳入公益性出版单位的少数民族出版社的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财政补贴。
(九)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成果,扩大民族地区广播影视覆盖面,对设施维护进行适当补助,确保长期通、安全通。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加强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提高民族地区电台、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自办率,改善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农牧区电影放映条件,增加播放内容和时间。推出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数量更加丰富的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十)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和博物馆建设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建设,积极鼓励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发展。扶持民族自治地方重点民族博物馆或民俗博物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民族博物馆。民族自治地方的综合博物馆要突出少数民族特色,适当设立少数民族文物展览室、陈列室。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工作,改善馆藏少数民族文物保存条件,做好少数民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提升管理、研究和展示服务水平。
(十一)大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鼓励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和体育活动,支持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加强指导和管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各族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努力探索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办好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十二)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调查登记工作,对濒危少数民族重要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大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力度,加快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人口较少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扶持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管、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逐步实现少数民族古籍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予以重点倾斜,推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大对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整体性动态保护。加强保护具有浓郁传统文化特色的少数民族建筑、村寨。
(十三)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国家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工作。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前提下,使各民族饮食习惯、衣着服饰、建筑风格、生产方式、技术技艺、文学艺术、宗教信仰、节日风俗等,得到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加强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断开辟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推进和谐文化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十四)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促进现代技术和手段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文化作品创作,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产品数量和质量。加大对少数民族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有影响的少数民族文学、戏曲、影视、音乐等文化艺术品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要进一步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各级各类文化奖项,少数民族文化作品获奖应占合理比重,对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作品及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文化创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五)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把握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特点和规律,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联动发展。确定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推出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
(十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支持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业发展,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特别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和影响力。发挥边疆少数民族人文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文化交流,促进和谐周边环境建设。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品进出口市场监管,清除各类非法印刷品,加强卫星接收设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非法盗版、接收、传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有效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文化渗透活动,维护边疆地区文化安全。
(十七)努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切实增加少数民族文化在国家对外文化交流中的比重。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参与中外互办文化年和在国外举办的中国文化节、文化周、艺术周、电影周、电视周、文物展、博览会以及各类演出、展览等,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打造一批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精品,巩固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已有品牌,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国际影响力。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与海外华人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交流,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为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服务。
四、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十八)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立法工作,适时研究制订有关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和完善从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和资质认证、机构和团体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办法。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增加专条专款加以明确。推动国家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十九)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业务分类管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政府招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对重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给予扶持。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转企改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
(二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安排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宣传文化发展相关经费时,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二十一)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队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着力培养一大批艺术拔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对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抢救濒危文化,推动相关学科建设,培养濒危文化传承人。
五、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调查研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做出部署,狠抓落实。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充分调动和有效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十三)推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业务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部署工作,要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