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8月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8月,在南京市安德门复校,经批准招收大专生,举办大专班。198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和法学(侦察方向)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了全日制毕业生2.5万名,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1.4万多名,培训公安保卫干部1.9万人次,已经成为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和在职干警培训的基地。
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安德门,另有龙潭、浦口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3.9万平方米(808.56亩),校舍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00多万元。建有射击馆、警体训练馆、警用驾驶训练场、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8.8万册,电子图书53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建成校园网和公安信息网,数字化校园初具规模。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建立了59个实习基地。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格局。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首批确定了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应用化学等4个院重点学科,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5178人,专科生1693人。学院还开设法学、治安学、刑事侦查、法律、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2个函授点,成人函授教育学员1147人。
学院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工675人,其中专任教师402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4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42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6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15人,院学科带头人16人,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3人,院级教学名师10人,系部教学能手42人。有43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先后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特聘专家刘耀等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73名高、中级培训兼职教官。
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本科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专科刑事侦查(现为侦查)、治安管理专业分别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建设点。2002年以来,有2项成果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门课程被评为江苏省高校精品(优秀)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公安部精品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精品课程;5部教材被评为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3部教材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1个多媒体课件获江苏省高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奖;法化学实验室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
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合作。2002年以来,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700多篇,其中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56篇,被SCI、EI等国际三大索引收录16篇。出版专著、教材56部。有27项成果通过公安部、省科技厅、教育厅、公安厅的鉴定或验收,20项成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安部“金盾文化工程”金盾文章一等奖、江苏省公安厅科技强警奖等厅级以上奖励。科研主动为公安实战服务,教师运用测谎技术、公安信息检索技术、法化鉴定技术等,为公安机关破获系列盗抢手机案、杀人分尸案、毒品犯罪案等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提供了关键性的技术支持。研制开发的微量物证提取仪等已装备公安机关。《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学院注重加强与省内外公安政法机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并与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协作关系。主办了“侦查学基础理论”、“警察�6�1政治�6�1和谐社会”等13个全国性和地区性学术会议。
学院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宗旨,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干警培训协调发展,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的校风和“无私奉献”的校训。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主流,主动融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努力把学院建成全国公安高校中教学工作水平优秀的教学型本科院校,成为江苏公安机关的人才库、思想库和实验场,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谐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龙潭校区
龙潭校区教学楼、办公综合楼、学生公寓楼、礼堂、食堂等教学、办公和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电脑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电教室等现代教学基础设施功能齐全,警官俱乐部、学生卡拉厅、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学生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配套成龙。校区图书分馆藏书6万余册,期刊杂志510多种。
龙潭校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校区管理委员会和党总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对龙潭校区的管理职能。校区设有综合科、政工科、教学保障科、学生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和图书分馆等6个部门以及我院驾驶员培训中心。
龙潭校区主要承担该院部分公安类专业一年级学生的教育训练和该院所有公安类专业学生的驾驶技术培训任务。学院统一安排教师来龙潭校区授课,校区教务部门对日常的教学工作进行协调和督查,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校区按照“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围绕培养“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结合一年级学生的特点,注重对学生进行警察意识的培养以及适应性和养成性教育。后勤工作坚持以师生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不断提高保障能力。驾驶技术培训以该院公安交通管理专业教育为依托,积极探索,不断进取,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既符合驾培行业规范,又具有警务技能训练特色的教学、训练和管理的模式,先后完成了近万名学生驾驶培训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浦口校区
浦口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新区行政文化中心,毗邻珍珠泉风景区和老山国家森林公园。校区占地153.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9740.6平方米。校区成立于2000年6月,2002年起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03年开始面向华东地区招生,2007年起面向全国15个省、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0人。
浦口校区目前主要承担非公安类专业教学管理和部分在职干警培训任务。学院在校区设立了党总支和管委会,管委会下设综合科、政工科、教学保障科、学生工作科、就业指导科、成教科、后勤管理科等七个行政科室和两个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及分工会、分团委等两个群团组织,校区设有法学基础、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公共安全管理等六个教研室和法律实务研究所、法庭科学实验室、图书分馆。校区现有教职工99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并在驻宁高校或司法部门聘请富有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兼职教授7人。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浦口校区认真贯彻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把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作为办好专业的指南和教科书,紧紧围绕“迎评创建、质量兴校”行动计划,提出了“艰苦创业谋发展、规范建设打基础、创新创优求突破”的工作思路,积极倡导“厚德崇法、自强不息”的系风,不断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2.5+1.5”人才培养模式,依托该院公安教育优势,努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凸显专业办学特色。
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积极采取超常规措施,对高层次科研成果实行重奖,并形成了单月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双月学术论坛、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学术月、“博事达”杯学生论文大赛等五个科学研究工作平台,有力地推动了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认真落实“五个一教研室”建设工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切实加强课程建设,《经济法学》等3门课程被评为院级优秀课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被评为院教学成果一等奖。2002年以来,我系教师共主持了17项院级以上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5篇,其中,核心期刊30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和索引4篇,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积极构建全面指导、全程指导、全员指导、面向市场、面向全体学生的“三全两面向”的就业教育工作机制,建立了就业指导服务网站和校区就业信息工作平台,并与用人单位、人才市场共建就业教育实践基地、举办校园现场招聘会,建立了公务员、速录员、报关员及各类资格考试的教学培训机制,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 [编辑本段]江苏警官学院-院系设置 学院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首批确定了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应用化学等4个院重点学科,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5178人,专科生1693人。学院还开设法学、治安学、刑事侦查、法律、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2个函授点,成人函授教育学员1147人。
一、江苏警官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江苏警官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为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江苏警官学院简介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2000年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江苏警官学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2011年被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省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起与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5年、2016年,先后获批成立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两个部省智库。建校7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公安事业服务的办学宗旨,紧跟时代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切实发挥了江苏公安人才输送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主阵地、警务研究主力军的作用。
学院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学院设有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基础课教研部、法律系等教学系部。现有教职工664人,其中专任教师372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7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73人,省“333工程”、高校“青蓝工程”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67人次,省部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和科研团队3个。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常年承担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省厅机关处级干部、市县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基层所队长以及公安部下达的民警和外国警察培训任务。
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方针,推进公安教育贴近实战融入实战,培育“无私奉献”校训和“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基础扎实、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1978年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全日制毕业生5万多人,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2%,其中80%已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以及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被誉为“江苏公安人才的摇篮”。毕业生中有1900多人次受到个人二等功以上表彰,近百人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或省劳模称号。近年来,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等重大比赛竞赛成绩突出,参加南京青奥会、G20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表现优异,公安部两次为学院记集体一等功。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等称号,2018年5月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建立了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并有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诉讼法学等4个省重点建设学科。设置1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有国家精品网络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2门。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6个。建有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民国警察史博物馆、枪械发展史博物馆。公安部先后在学院建立了科技信息化等3个训练基地。
学院科研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建有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三年,共立项科研项目29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47项;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1029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6篇,SCI\EI\CSSCI期刊收录69篇,出版学术著作60部;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3项;获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11项。近年来,部省智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研究,取得了一大批具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有1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领导批示肯定或被采用,30多项研究成果被全省公安机关采纳或推广应用。《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入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报告扩展期刊》。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坚持开放办学,与公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有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代表团来访,多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自2015年起,先后完成公安部下达的29个国家300多名外国警察培训任务,承办了“国际警务联络交流”“中欧IPKEY项目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等引智项目。
进入******,学院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决落实*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一个目标追求”“三个发展阶段”和“五条办学方略”******学院发展布局,按照“办学治校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科研工作高水平、在职培训高标准、队伍建设高要求”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学战略,扎实推进“七个聚焦、七个提升”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努力建设世界一流警察院校、打造国际一流警察学科,更好服务公安事业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重点警校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云南警官学院
四川警察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公安部直属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军事教育训练学、法律硕士、警务硕士8个硕士学位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和法医学等3个专业。从2007年起,受商务部和公安部的委托,学院开始承办发展中国家警察培训工作,先后有37个国家的129 名警察官员来我院接受刑侦技术的培训。
学院出版发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学术刊物。其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是全国公安系统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已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的社科类核心刊物,是广大民警喜闻乐见的期刊。
铁道警察学院
高等院校。1950年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于北京,时名铁道公安学校。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更名为“公安部郑州铁路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和“公安部郑州铁路人民警察学校”。经历北京,沈阳,上海,西安,唐山,郑州迁建过程。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的“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升格为“铁道警察学院”。学校被誉为“铁道卫士的摇篮”。开设有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卫等7个专业。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公安现役部队院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培养边防、消防、警卫专门性人才,地处河北廊坊,公安现役武警的最高学府
公安海警学院
公安海警学院(原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是公安边防部队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进行独立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学院实行本科、专科和定向三个层次招生,本科设置航海技术(海警舰艇指挥)、轮机工程(机电技术指挥)、电子科学与技术(公安机要)、电子信息工程(海警信息指挥)四个专业;专科设置边防船艇指挥、部队后勤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边防通信指挥四个专业;定向设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科专业。
其他部级直属院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位于河北保定,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校,承担着培养全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被誉为中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院创建于1956年,历经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司法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等几个时期,2002年5月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其中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作为部级重点学科,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现有监狱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方向)、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2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主办的《中国监狱学刊》是中国监狱系统代表性理论学术刊物。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江苏南京。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升格为学院。本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学(另设有公安情报和计算机犯罪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另设有警务管理方向)、消防工程(林火管理方向);专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治安管理(另设有交通管理和警务管理方向)等专业。
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林业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在学校。
主办国家林业局主管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杂志。
地方公安厅直属院校
本科院校:
四川警察学院
全国公安高等教育著名学府——四川警察学院,是我国仅有的四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安院校之一。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80年分校先后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察学院。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为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全国藏区公安机关综合实战训练基地,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省国内保卫民警教育训练中心,省公安民警心理素质训练基地。学校被誉为“巴蜀警官的摇篮”。学院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与技术学,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本科专业,1个警务硕士点,建有国家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创新人才基地1个,省级教改专业1个,在公安教育领域均享有较高声誉。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武汉,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警官学院创办于1949年11月,前身是广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步入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改为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后改称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92年底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广东警官学院”,是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公安院校,也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
开设法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犯罪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等11个专业。200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本科专业均获学士学位授予权。举办港澳地区警务人员研修班、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指挥教官培训班、各省市公安局长研修班等。
学院学报《政法学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是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广东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等挂靠我院。学院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
云南警官学院
坐落在西南边境,国际犯罪分子猖獗.该校禁毒专业为此而生,在国内处领先地位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位于济南,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警察学院主要承担三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专科类学生。二是为山东省、全国培训在职警察。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之一。三是为国外培训高级警务人员。是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
辽宁警察学院
辽宁警察学院位于大连,学校创建于1960年,历经辽宁省公安厅劳改干部学校、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历史时期。1985年5月,在“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同时保留中专教育。1986年3月,原“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劳改专业从“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分开,成立“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1998年7月,“辽宁省警官学校(原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整体并入。2001年8月,“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整体并入“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辽宁警察学院。
1995年4月,学校独立试办侦察、痕迹检验两个本科专业,现已发展到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监狱学等6个专业。。现已建成“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信息网络安全辽宁实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82年10月,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警察管理、侦查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设置治安学、侦查学、警察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和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
建有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建立了国内第一个现代警务研究机构,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
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南岸,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5月的浙江省公安干校,历经浙江省公安学校、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7年3月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是公安部全国公安局长(政委)首任培训基地、商务部援外培训点和浙江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承担了浙江省的教育援藏项目,办有西藏班。
每年举办“警察与科学”国际讲坛、每月举办“浙江公安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为公安机关开展高层次警务交流与协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并与美国纽海文大学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美国山姆·休斯敦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英国安保与爆炸物教育国际学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
聘请当代美国最著名的华人法庭科学家李昌钰博士、中国工程院刘耀院士等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办有《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和《浙江警察学院报》。
福建警察学院
学院坐落在福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5年,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三个必训”教材研发基地。
设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行政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2006年,学院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警务实战训练福建基地”。学院为公安部举办了多期“全国公安民警战术师资培训班”、“全国公安局长战术指挥班”、“全国警务实战指挥员培训班”、“香港警务实战训练课程班”。
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创立于1951年,现位于南昌,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开设普通本科专业4个,其中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学公安类专业3个,普通专科专业15个,其中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类专业6个,安全防范技术、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摄影与摄像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会体育公安相关专业类6个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其他专业类3个。
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警察学院,地处长沙,前身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被誉为“三湘警官的摇篮”。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之一。
吉林警察学院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吉林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首批设置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之一,1993年9月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在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亚洲冬季运动会、东北亚贸易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中出色地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广大师生成为全省公安机关一支可靠的机动后备力量。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连续8年被评为省一级期刊。
河南警察学院
河南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49年2月成立的中共豫西区党委社会部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河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2010年3月18日,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基础上建立河南警察学院,2010年5月4日,正式建立河南警察学院。学院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
北京警察学院
创建于1984年1月,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4月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学院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虎峪风景区内,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其建筑面积、设施、设备在全国公安院校具有领先优势。
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现承担本、专科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科专业紧贴首都公安实际,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学院现设有3个系和5个教研部,开设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法学、公安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专科专业。学院还是北京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承担对首都公安民警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
重庆警察学院
原名“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注:但学院贴吧并未更名,仍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吧),于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招收本科提前批学生,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庆警察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委指导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包括大学城校区、石桥铺校区和松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860亩。
新疆警察学院
是在推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升格而成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前身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六十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开展职业素质教育,锐意开拓进取,为新疆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族应用型公安政法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1321.6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5.99万平方米。拥有47.5万册藏书以及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院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31号,系中等职业教育区)、米东新校区(在建)四大部分。
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3个,现有在职教职工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94人(教授、副教授105人,讲师124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院现有在校普通专科学生3500余人,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
学院现开设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本科专业,同时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等专科专业。
专科院校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49年6月,其前身是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同时成立的上海市警务学校。1955年,更名为上海市公安学校,主要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中专教育。1983年11月,改建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列入高校建制,主要开展专科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1992年4月,易名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学校与当时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实行“三校合并”。是上海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2007年11月12日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公安院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和熔炉”。
2000年,学校首创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机制,组织民警分期分批至学校培训基地参加封闭式集训,同时作为市局的机动部队参加值班备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整治任务。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安训练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公安大学)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1965年3月改称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3年6月改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74年12月恢复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8年5月又复称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80年11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源于广西省委社会部政训队(对内称广西公安学校)旧址位于桂林市,1984年10月广西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办学。1997年开设普通专科班,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位于南宁市,被誉为壮乡警察的摇篮。
开设有: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管理、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保卫(2年)、安全保卫(3年)、防火管理等专业。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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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49年6月,1953年8月,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78年8月在南京市安德门复校,举办全日制公安专业大专班。1982年10月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4年,经省政府批准,增挂江苏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牌子,下设江苏省公安派出所长学校、刑警队长学校、交巡警队长学校(简称“三长学校”)。2007年,在全国省属公安高校中第一个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2011年,“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学院成为江苏省未开办研究生教育的15所本科院校中唯一拥有省优势学科建设项目的高校,并被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省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学院浦口新校区正式启用,与 南京师范大学 联办警务硕士研究生教育。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了全日制毕业生4万多名,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1.8万名,培训公安保卫干部5万多人次。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0%以上,其中80%以上成为全省公安机关各个警种和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学院已经成为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警务理论与实战研究的主力军。
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建有警体馆、射击馆、泅渡馆、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纸质藏书63万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在江苏公安网建立了数字图书馆。建成了设施先进的数字化校园。建有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和国内唯一的民国警察史博物馆。在江苏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挂牌建立了60个实习基地、教研基地,同时在全省公安机关选择了100个优秀基层所队挂牌建立了“三长学校”实习基地。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法律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等10个教学系(部)。设置行政管理、公安管理学、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网络侦查、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技术、刑事科学技术、法学等21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同时,开设法学、刑事侦查、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常年承担全省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所队长轮训任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57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生6000人,年培训在职民警3500人次。
现有教职工642人,其中专任教师395人,内有高级职称教师16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14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8人,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23人,省和公安部教学名师3人,院学科带头人16人,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2人,院级教学名师27人,系部教学能手82人。有47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评聘校内专职教官38人。聘请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73名培训兼职教官。通过“公安局长大讲坛”等平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专家经常来校讲学。。
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现有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项目1个、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苏省高校特色(品牌)专业6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江苏省、公安部精品课程12门,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含立项建设)11部,江苏省高校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4个,省级实践教育中心1个。近年来获江苏省、公安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二等奖5项。
科研工作日益活跃。设立了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警察文化研究中心、民国警察史文献中心、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41个科研基地和科研工作站,并在苏州设立创意警务研究室,与南京市公安局合作建立警务信息化应用研发实训中心,每年与公安机关合作开展近20个警务研究项目,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近年来,有60多项成果获得公安部科学技术奖、“金盾文化工程”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江苏省公安工作创新奖、科技强警奖以及全省警务理论和警务实战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定期举办江苏警务发展论坛和各种专题论坛,成为凝聚各方智慧为江苏公安工作献计献策的高端论坛。编撰出版《现代警务研究》丛书和公安学学术丛书、世界警学名著译丛。《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学院加强公安智库建设、有效服务领导决策和基层实战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对外交流不断拓展。学院与国内外多个警察教育训练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德国、韩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代表团来访,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执行单位、科技信息化局培训基地,承办了“国际警务联络交流项目”等多个引智项目。同时,承担省、部下达的教育援疆、援藏任务,开展与海南、甘肃等公安院校素质强警合作交流工作,产生了良好反响。
学院坚持服务公安事业的办学宗旨,围绕培养忠诚、勇敢、智慧、奉献、廉洁的人民警察根本任务,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和“无私奉献”校训,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公安院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文艺大赛等,成绩名列前茅;在全省大学生文科知识竞赛、自然科学知识竞赛中,连续四年夺冠;参加奥运火炬传递、上海世博会、深圳世界大运会、南京亚青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以优异表现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和公安部记功嘉奖。学院多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党委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公安厅为学院记集体二等功。
当前,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主流,主动融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实施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战略,坚持学历教育、民警培训、警务研究三者协调发展,着力抓好内涵建设、硬件建设、队伍建设三大建设,加快建设优秀公安本科院校、优秀省级在职民警培训基地和优秀警务理论与实战研究中心,积极规划筹建江苏警察大学,勇当全国公安教育训练排头兵,努力为服务江苏“两个率先”、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