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不允许改作者了,这种属于学术不端。
期刊通讯作者还是有可能的,比如投稿用自己的邮箱,老板做通讯人(文章中表示)。
第一作者一般不能改,可以加作者,改单位也可,并且要给出合适的理由,并且提供全体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
原因:如果你的邮箱作废了,他还不让你换邮箱啊。或者学生毕业了走人了,改成老板,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扩展资料:
虽然2007年12月的ISKSS期刊,2008年3月的互联网周刊,2008年9月的科技论文在线和2009年3月的人类工效学杂志正式发表了我们的研究成果,但论文也经历了多次被拒的失败纪录。
还是很感谢各个期刊编辑和评审的工作,是他们让我看到了工作的不足。他们的建议也对论文的不断改进起到重要作用。
1。2008年3月,《从人脑的结构机理看互联网的进化〉向中国科学杂志。科学通报投稿被拒,原因不符合期刊内容要求。
2。2008年5月,《从人脑的结构机理看互联网的进化〉英文版向《Nature》神经学期刊投稿被拒,原因不符合期刊内容要求,建议向其他期刊投稿。
3。2008年8月《从人脑的结构机理看互联网的进化〉英文版向《ACM〉美国计算机协会计算机科学通报投稿被拒,原因一是英文poor,原因二是审稿人不认同互联网进化成虚拟大脑的总体思路,建议与自然进化方面的科学家多探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稿
不可以。船舶工程投稿在正式发表之后是不能修改单位名称的,通常来说,如果需要修改单位的名称,那么需要在投稿被接收以后来进行,但必须状态是没有发表才可以。所以船舶工程投稿不可以修改作者单位名称的。
1、如果稿件被采纳,要更改作者,需要文字说明情况,并有旁证材料,方可。
2、如果退稿,就无所谓了。
可以的。具体放在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你自己做决定,有的导师不喜欢当第二作者,自己考虑清楚,不要为了表达自己对导师的尊重,署上导师的名字,导师因为第二作者再不高兴,就适得其反了。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