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是党中央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中央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相关职能: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
扩展资料
相关背景:
五十年代初,中共中央就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后,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内涵加深了,内容更加丰富。
1948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先后发电,决定“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为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管理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国内少数民族工作、政权统战工作、华侨工作及东方兄弟党的联络工作”,并具体负责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工作。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由李维汉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统战部
是行政单位,是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1、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
为党中央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中央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职责,中央统战部设以下局级机构:
1、办公厅
负责部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书处理,承担督查和部分信息工作;负责公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基建、保密、保卫及办公自动化工作。
2、政策理论研究室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历史的综合性研究;组织、协调统战部门的大型调研活动;主管部内刊物;收集处理统一战线的信息;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章的起草。
3、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统战系统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
4、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并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人员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承担其他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中央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有:机关服务中心、台湾会馆、华兴经济咨询服务中心、干部培训中心、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中国西藏杂志社、光彩事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台湾同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办公室、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