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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市场节课论文

2023-12-06 07: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股票发行市场节课论文

(一)我国股票市场目前的现状及其评价
  市场是按照一定规则正常运行的,不规范的股市对我国资本市场和整个经济发展的影响会越来越大。
  重新认识股市的作用
  政府、社会、投资者要更新观念,重新认识股票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股票市场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但在股票市场上参与者管理者中对股票市场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从政府角度上看,股票市场是筹资的重要场所,发展股票市场可以有效地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金不足,因此积极推荐本地区的企业上市,这种认识使得一些企业上市后只是为了圈钱,而不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产权制度和管理方式进行彻底的改造。表现在一些企业在上市之后,经营观念和管理机制机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有的很快就出现了亏损。
因此,政府应把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为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通过上市公司基本面促使资本流入有更大赢利可能的公司。
从投资者角度上看,由于股市存在着投机行为,投资者认为股票市场投资就是炒股票,寻求买卖价差,改为应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通过投资企业靠企业发展和资产的增值使自己获得较高的长远收益;另一方面,投资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并成为真正的股东,享受股东的权力,可以从企业获得应有的红利。
从企业角度上看,股票市场的退出机制已经开始实施,随着PT水仙被摘牌和8家PT公司面临着退市风险,市场已经按优胜劣汰的机制重新配置资本资源,靠”圈钱”和包装上市已经成为过眼云烟。
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的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效益,这样才能使企业面对国内同行的竞争乃到国际复杂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企业是否上市筹集资金或通过其它途径筹集资金需要认真思考,特别是现在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想上市必然会泄露一些商业秘密,所以应从企业根本利益考虑,上市并不是惟一的途径。
  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
  改革现行股票发行制度,尽快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逐步实现我国股票市场的统一。我国现行股票发行是核准制,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发行公司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取消证券发行实行计划管理,规模控制方式,放开一级市场发行价格,国有、民营、合资企业均可以申请发行上市;股票发行价格改革以定价为主向竞价方向发展,逐步让市场决定具体发行价格。
另一方面,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问题,可以以各种方式,如根据市场容量,继续实行国有股配售减持,引入优先股方式,将国有股转换为优先股,扩大各种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在股票市场投资的范围,通过网上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扩大法人股流通,降低国有股与法人股比重,增加个人股数量。因为,国有股和法人股如果不上市,和个人股比较不能实现同股同权,企业资产的优化组合也很难实现,既不利于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机制,也不利于个人投资者的积极性。
再另一方面,我国股市的交易只能是在场内交易的,和我国经济改革的现状相背。应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统一,场内与场外交易相结合的方式,使股票市场畅通,也有利于退出机制实施后,被摘牌的上市公司的顺利退出场内交易,以及不愿上市的企业股票参与流通问题。
  培养股市的坐市商
  抑制投机行为,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着重培养我国股票市场的坐市商。投机是投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我国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品种单一的情况下,各种社会游资会大量进军证券市场,规范投资理念,不断培育机构投资者也显得愈加重要。
证券投资基金便是其中之一。然而目前我国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居多。开放式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刚刚开始,所以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扩大投资基金规模,培育发展以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同时,吸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对股市的投入,也可以在适当的条件下成立中外合作基金,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的经验大力培育我国专家经纪人——坐市商。
在美国,坐市商大约占会员总数的25%左右,大约有30%-40%的股票交易量是在坐市商和佣金经纪商之间成交的。坐市商在稳定股市,防止股价暴涨暴跌,以维持股票市场的连续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坐市商要发挥作用,不仅要有雄厚的资本,而且还要持有相当数量的股票,才能在股票价格暴涨暴跌时趋于平缓。
  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规
  逐步完善《证券法》、《公司法》,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大监管力度。为了保证股票市场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规,如《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应的税收政策和适应证券市场需要的国际通行的会计制度。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资产可信度,增加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信心。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杜绝不法市场行为,加大对操纵股价的查处力度。
(二)我国股票市场宜采取的对策,以及未来的出路
中国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
1、 从中国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的现状谈起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股票市场发挥着经济增长“晴雨表”的功能,而从我国的股票市场情况看,股价指数与GDP走势出现了双向背离、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过低的状况 。因此,如何实现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2、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出现背离的原因
【1】股权分裂造成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投入产出的严重差异; 股权分裂是我国股市特有的现象,造成了中国股市对非流通股东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而对流通股东投资价值较小。
【2】股权分裂造成了流通股股东对股市与国际接轨的恐惧; 股权分裂扭曲了中国股市,造成了过高的股价和市盈率,使境外投资者认为中国股市无投资价值。股民害怕管理层为了与国际接轨、为了成功引入QFII,把A股股价及其市盈率打下至使境外投资者认为有投资价值为止;也害怕引入QFII使大量无法在国内市场赢利的机构投资者抽离资金投向境外。
【3】我国股票市场参与各方弄虚作假,缺乏诚信; 股民害怕弄虚作假。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对大股东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侵占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如信息批露不规范、短期行为、过度圈钱、过度投资和忽视小股东权益。管理层对责任和诚信义务的意识淡薄,甚至在经营管理上存在过失问题。市场股评人士素质不高等都都致使股民造成损失而丧失信心。
【4】上市公司热衷于圈钱,不思回报; 高市盈率的发行价和上市价,各上市公司无节制的高价增发和配售新股。可是,不少公司募集到大量资金后,当年就陷入亏损。募集来的资金有的用于炒股,有的不知道去向。给广大股民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5】全球经济衰退,股市低迷。 全球经济衰退,对我国股市有不小的影响。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国与国的经济联系空前紧密。全球经济衰退对我国某些行业的进出口带来了直接的影响,表现杂微观上市公司来说,就是公司业绩的下滑。
3、实现宏观经济目标必须大力发展股票市场
【1】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到2011年,宏观经济已保持33年的高速增长,主要靠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股票市场处于试点阶段 ,境内股票市场筹资所占比重很小。
【2】 要使宏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宏观经济发展目标,不能再靠过去的近乎单一的融资方式,必须大力发展股市等资本市场,逐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金融,资本市场是联结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的纽带。发展资本市场,才会把其他生产要素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这不仅有利于分散银行的金融风险,而且会使更多的储蓄转化为投资,从而使资本市场继扩大内需、外贸出口、引进外资后,成为推动宏观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引擎。
【3】 发展股票市场,既要扩大股市规模,又要提高股市效率。扩大股市规模,是要使股票市场的市值与GDP保持一个合理比例,扩大直接融资。
【4】 按目前全球新兴市场股市占GDP比例和直接融资比例的平均水平计算,我国股市市值规模需要有一个大发展。提高股市效率,必须调整股市结构(股权结构、股价结构、投资者结构等),优化资源配置,股市的投资应重点流向业绩好、成长性好的行业和上市公司,使更多的股票具有长期投资价值,成为广大投资者可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
4、当前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过低
在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多数年份里,股指走势与GDP走势一直相背离,宏观经济发展总体上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但股指走势却是高低互现,波动运行其根本原因在于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关联度不高,具体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股票市场规模过小 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比较,规模太小,两者很不相称 ,我国流通市值相当于GDP的比重是12.19%,而全球新兴市场这一比例平均约是70%,成熟市场是100—130%。股市相对宏观经济规模过小,妨碍了二者的有效互动,有时宏观经济增幅下滑没有妨碍股指大幅走强,有时宏观经济走强,也没能阻止股指大幅下跌。
【2】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差。 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素质不高,股价指数与宏观经济走势的关联,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业绩实现的。从理论上说,微观经济是宏观经济的基础,宏观经济走势向好,是因为微观经济(公司)业绩好,股价指数自然强劲。但实际上,我国股指走势与上市公司业绩、上市公司业绩与宏观经济发展这三者没有太大的关联。
【3】股票市场处于初级阶段 股票市场规模小和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差这两个问题,是由股票市场所处的阶段决定的。 (1)从监管体制看 :直到1998年8月5日,中国证监会才被正式确认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从股票发行体制来看:2000年3月16日 ,我国股票发行体制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 (3)从投资者结构来看,我国股票市场散户投资者所占比重较大,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过低; (4)从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看 ,多数为中小券商; (5)从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看 ,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目前该法还在重新修订之中。
从上述基本架构看,中国股市确处于由试点阶段向正常发展阶段的过渡时期,如这个过渡期能与我国入世过渡期同时结束是最好的。
5、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1】宏观经济部门都应关注股票市场的发展。宏观经济要想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股票市场的发展是关乎宏观经济全局的一个战略性问题。
【2】要加强股票市场基础建设。 当前,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各种主要问题,都可归因于股市的不成熟。应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股市的基础建设。例如,改革公司上市、退市制度,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完善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建设多层次市场体系,丰富股票市场产品,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强化信息披露,倡导价值投资理念,加强对股市运行严格、有效的监管,健全股市法律体系。
【3】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质。 上市公司的高素质是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在股市中,国家收取的印花税、中介机构的佣金、投资者的回报等,都应是上市公司创造的,这才谈得上股市具有投资价值。 可以说,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质,是股市建设基础的基础。
【4】要解决好全流通问题。 稳定和发展股票市场,既要加强市场基础建设,也要重视解决股市试点中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5】 要重视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在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度增强后,宏观经济的风吹草动,会很快在股市上反映出来。回顾近百年来国际股市风云,各国股市大盘遭遇重创,大多是因为宏观经济出了问题。我们应重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能力强的优势,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适时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为中国股市发展创造良好的实体经济环境。

高三关于股票的议论文

下面是一篇切切实实的新概念作文

我家的“炒股”风波
自从我的妈妈听了别的阿姨说炒股很赚钱,她便好想迷上了炒股。搞得我们全家不得安宁。她一回来就想:如果赚到了很多钱,我就可以买一辆汽车。(话外音:又在做白日梦)好象自己真的跟炒股专家一样的。我听说妈妈晚上睡觉时还在想股票的事呢,太入迷了!下面请大家听我讲讲我的妈妈是怎么从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变成了一个股民。
第一天,妈妈一回来就急急忙忙地打开电脑。妈妈平常一回来不是煮饭吗,今天怎么会开电脑啦?我带着疑惑的心情去问妈妈,妈妈对我说:乖儿子,帮妈妈把这个网站输进去好吗?妈妈要炒股。炒股?这个玩意真新鲜,我天天在电视上看什么股票,我搞都搞不懂。妈妈怎么会呢?妈妈难道要赶时髦吗?到了下午,我在外面看了几个小时的电视,妈妈自然没有说我,她“炒”得太入神了吧。真是有耐心,佩服佩服。到了三点,我的妈妈从我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我便边笑边说:老股民,不炒啦。妈妈也对我笑了笑说:现在停盘了,明天再炒。我也没有太当回事,我想:炒就炒,反正没有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就行!
第二天,我象往常一样会到家。我感觉家里好象少了点什么,我想起来了,桌子上没有饭菜。我跑去跟妈妈说:妈妈,你怎么没有煮饭啊?妈妈不耐烦地说:我在炒股,等等再煮。我便到外面看电视.一下子就看了半个小时。妈妈怎么还没出来啊!我大叫起来:妈妈!我的肚子饿了,已经前胸贴后背啦,快去煮饭啊!妈妈只好离开了电脑,去煮饭。我认识了事情的严重性,我想:妈妈不能连饭都不弄就去炒股吧,这样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我想了几天都没有想出办法,我也跟着妈妈看了看。没有想到的是,我也一起被“拉”了进去。我现在也会跟妈妈一起去看看股票,可是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不能让我的成绩下降,妈妈他们玩一玩股票没关系,而我现在的任务是学习,不能天天和父母一起看股票,我要停息这场股票风波。
我的办法是:我先拿自己的学习来说,你们在我的房间炒股票影响了我的学习,所以请你们不要再炒股票了。妈妈好象明白了点什么,说:乖儿子,妈妈不炒股票了。当我正在得意扬扬的时候,妈妈买的股票赚钱了。她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妈妈说:我一定要继续炒下去。再这样下去妈妈会成股民的。
我家的炒股风波越来越严重了,为了看股票连午睡都不睡了,妈妈真的成了一个股民了,怎么办啊?这场炒股风波给我带来了好事也带来了坏事。但我还是不希望我家的炒股风波继续下去。如果大家有什么能让我家的炒股风波停止的办法,请快快告诉我吧!

我要写一篇关于股票的论文(我们这学期在网上模拟炒股了)。希望各位给点意见啊,我都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好

本文应以股票股利为例,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分析。首先,探讨了股票股利会计结转存在的各种备选方式及其理论依据;然后介绍和评价了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股票股利的会计准则;接着评述了股票股利会计政策显示信号的理论假设及其实证检验;最后,结合我国会计制度对股票股利的相关规定,讨论了我国公司会计的现实选择。

制定会计政策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将会计理论应用于实务的最为重要一环。在我略高于实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随着企业经营自主权的确立与强化,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紧迫,已受到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高度重视。从理论界现有研究状况看,多限于会计政策概念、性质、特点、目标等一般性理论问题的研究,还缺乏从实务处理的角度对会计政策进行具体分析[1]。有鉴于此,本文选择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这一会计事项,对会计政策的成因、制定及其经济后果作一简要分析,旨在引起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兴趣和重视,同时民为实务界有关股票股利帐务处理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将会计政策定义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其制定的主体不同,会计政策分为宏观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政策。前者主要是政府或权威机构通过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来体现的。而事者则是在宏观会计政策的指导和约束下,企业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所选择的会计原则、方法和程序,常也称之为微观会计政策。产生会计政策的主要原因在于会计自身的模糊性,以及人们所持的不同的会计观点[2]。
由于所有者权益本身是由资产与负债倒轧而得,是各项会计政策的最终体现,这无疑对其自身变动的会计处理增添了复杂性,其会计政策也便具有相应的特殊性。而股票股利支付是通过留存收益资本化而造成权益内部变动的一件典型会计事项,长期以来,人们对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一直存在争议。从某种意义上讲,股票股利本身源于人们对股东权益的认识。这使股票股利会计政策的研究尤其是典型意义。

一、股票股利会计政策的成因分析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股利可以采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方式。其中,股票股利又称为分红股或送股,是公司无偿向普通股股东增发普通股股票。它所涉及到的会计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股东收取股票股利时应否将其砍认为投资收益;其二,送股公司应如何确认和计量分配股票股利所引起的权益变化。在现有的会计理论下,股东不应将收取的股票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这也是目前会计界普遍持有的观点。本文重点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即送股公司的会计处理,它涉及到结转科目与结转金额的确定。

(一)结转科目的确认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可以视为帐户结转和股票分割两笔业务的复合。因为股票股利并不代表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增加,如果会计上不对股东权益另行分类,或者完全按来源划分权益,则不存在帐户之间的结转问题。但在现行的会计实务中,为了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会计人员对股东权益的划分并未完全遵循来源标准,而是考虑了多重目标。典型的分类方式是将股东权益划分为资本金帐户和留存收益帐户。前者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永久性资本(股份公司为股本)和资本盈余帐户(在我国为资本公积)。这样结转分录就可以分别由资本盈余和留存收益向永久性资本帐户结转。
在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资本金帐户不得用于股利分配,用于利润分配的资金一般只能来自留存收益。但在英美等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对股利来源一般不作严格限制,例如根据美国示范公司法(MBCA)的规定,如果公司保持偿债能力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付则允许分配,在这种规定下,甚至股本(capital stock)都可直接用于分配,更不用说资盈余(capital surplus)了;而在英国,用于描述股票股利的“分红(bonus issue)”,其实施是按增发股份的面值从资本盈余中结转的。

(二)结转金额的计量

分配股票股利的会计本质是在不改变公司资产总额的情况下,通过结转留存收益(授权资本制下还包括资本盈余)而增中其法定资本数额。结转之后,同等数额资产的用途被施加限制,董事会不能象以前一样将这些资产分配给股东,所限制的数额为增发股份所必要的额外法定资本,这一数额即为需要资本化的留存收益。而每股所代表的法定资本数额一般是用面值表示的(无面值股份为董事会所设定的价值),相应地,只有面值结转才是符合股票股利会计本质的,任何其它结转计价方式都是武断的,有违于这一事项的内在逻辑性。
但在实务中,却存在多种计量方法,如市场价值、增发前每股帐面资产价值或同类股票的发行价值,其中尤以市价结转法最受关注。支持市价结转主要持下述两种观点[3];

1、再投资假设:股票股利可以看成由两笔交易组成,公司先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股东收到现金股利后再按市场价值向公司购买新增股份。从帐务处理上看,公司在发放现金股利时可以按股票的市场价值减少留存收益;而随后的股票销售将按同等金额增加实收资本。

2、机会成本假设:公司股票股利的成本被认为是将股票送给股东而不是在市场中出售的机会成本。即因为公司本来可以按市价出售这些股份,这是股利金额的最好证据,这一数额应被资本化。
这些观点的似是而非性实质上反映了人们对股东权益认识的模糊,如以剩余权益理论来看市价结转,股票市场价值代表了企业的权益总额,其本身已包括了资本金和留存收益。因此,将代表两者之和的数额从后者结转到前者是不合逻辑的。

二、美国股票股利会计准则评介

在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1938年—1958年)于1941年首次发布关于股票股利的第11号会计研究公报(ARB11)。该项公报对股票股利的来源及帐务处理作了要求:首先,股票股利只能限于当期收益;其次,当市场价值显著高于面值或法律规定时,增发垢股份应按市场价值予以资本化。1952年,ARB11为现行权威公告所取代,即修订后的第11号会计研究公报。这份公报对评估股票股利的标准作了界定和区分,同修订前相比,基本上未作改动。1953年,CAP又对此前发布的42份研究公报进行调整,汇编而成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和第1号会计术语公报。其中,关于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会计规定被收录于43号公报第七章第二部分(ARB43,Ch.7B),并一直沿用至今。

(一)准则简介

在这份准则中,最受争议的一点是关于小额送股市价结转的规定。根据委员会的规定,当送股比例低于20%或25%时,必须按增发股份的市价结转(后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选取25%作为划分小额送股上限)。CAP对此所作的解释是,在发放小额股票股利时,投资者会将其视为公司收益的分配,其数额相当于收取额外股份的公允价值。基于这种认识,市场一般不会对小额送股作出明显反应。因此,如无公司所在州公司法的特别规定,公司在发放小额股票股利时应按市价结转。但在控股公司(closely-held companies)中,因股东对公司事务十分了解,不会把股票股利看成是公司收益的分配,应当按法定要求的面值或设定价值予以资本化[4]。
对于高于设定比率的大额送股,CAP提供了两种备选处理方法,一是根据所在州公司法的规定,按面值或设定价值结转,并建议公司将送股描述为“以股利形式实施的分割”(splitup effected in the form of a dividend)。而在州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时,就没有必要对留存收益进行资本化了,可按股票分割不作帐务处理。对此,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还推荐了另一种处理办法,即按面值从资本盈余结转到股本帐户。

(二)评价

对于CAP的这份公报,公众褒贬不一。尤其是关于小额送股市价结转的说法。在准则制定之初,委员会部分成员就曾指出,CAP在制订股票股利收取者(recipient)的会计政策时,已认为不应将其确认为收益;而在制订股票股利发放者(issuer)的会计政策时,又基于与前者完全相反的假定,因而两者之间缺乏内在一致性。并且,CAP将会计政策建立在可能引起的市场瓜这一假设之上,也是不符合逻辑的。此外,对市场瓜的假设也并未得到实证研究的支持。根据有效市场理论,如果市场是有效的,那么无论是何种比例的送股,对股票的稀释都应当立即在股票价格中得到反映。福斯特等人(Foster etal.1978)分析了送股时股价行为,发现无认纲举目张额送股还是大额送股,股东在股东的除权日附近的异常报酬并不显著异于零。[5]亦即,市场对各种比例的送股均会作出适度调整,只不过受市场非完善因素阻碍,这种调整不是很充分而已。尽管如此,CAP突破了传统会计理论框架的约束,结合股票股利的市场反应来制定会计准则。对此,哲夫(Zeff 1978)评论道,CAP关于股票股利的会计公报是会计界在制订会计政策时将其经济后果纳入考虑的最早事件之一[6]。这对于其他会计政策的制定无疑具有启发作用。
从历史上看,会计程序委员会是为美国注册会计师最初制定公认会计原则(GAAP)而设立的机构,尚处于准则制定的探索阶段。委员会发表的会计研究公报,也主要是对现行会计惯例加以选择和认可,而缺乏对会计原则的系统研究。股票股利会计准则的制定充分体现了ARB就事认强烈,缺乏前后一贯理论依据的不成熟特点。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报没有严格遵循会计上的逻辑。

三、有关股票股利会计政策的实证研究

与现金股利不同,股票股利并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而只是企业内部的会计结转和股票分割的复合。因此,如果市场是有效的,则会在股票股利宣告日对其会计政策的信息内涵作出适度反应。这方面的研究举不胜举。例如,格林布勒特等人(Grinblatt,Masulis and Titman 1984)(简称GMT)在调查股票股利宣告日价格反应时,发现有显著的异常报酬(abnormal return)。表明股票股利的宣告确实向市场传递了某种信息。对于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前者的两天报酬为3.03%,而后者则为4.9%,显然股票股利的宣告效应较大;对于不同送股比例的股票股利,大额股票股利的异常报酬为4.90%,小额股票股利为5.89%,宣告报酬随送股规模呈反向关系。GMT用留存收益假设(retained earnings hypothesis)对这一现象作了解释[8]。

(一)留存收益假设

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在非完善市场中,企业管理者要比外部投资者更了解企业当前的盈利水平和未来的增长潜力,即具备更多关于企业价值的真实信息。因此,在必要时,尤其是在企业价值被市场低估时,管理者便会采用相应的手段予以揭示。其中,股利政策是一种常用的信号显示(signaling)机制。同现金股利相比,股票股利既能传播信息,又不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因而倍受管理者的欢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票股利的发放是不花任何代价的。作为一种信号显示机制,为了防止被造假者利用,它必须具备相应的信号成本,足以使潜在的造假者望而却步,股票股利同样如此。从会计角度来看,可用留存收益假设来解释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信号成本。
该假设认为,企业发放股票股利时,一般会从留存收益中结转出一部分金额到永久性资本帐户(即股本和资本盈余),而留存收益通常又是企业发放现金股利的最高限额。因此,由股票股利所引起的留存收益减少,实际上就削弱了公司在未来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除非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可用未来的收益填补减少的这一部分,否则,会因留存收益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而陷入极为不利的困境。这对于造假者而言,代价是昂贵的。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者会将股票股利的发放视为一个有利信号,它显示了管理者对公司未来业绩的信心。
严格地讲,留存收益假设是不够准确的,它必须具备这样两个条件:首先,对股票股利会计处理的结果必须要减少留存收益;其次,现金股利只能从留存收益中支付。前者是一个会计方法的选择问题,后乾则涉及到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为此,彼得逊等人(Peterson et al.1996)[9]提出可分配权益(distributalbe equity)概念,它是公司怕在州对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法定最高限额。只有引起可分配权益减少的股票股利,其信号成本才是昂贵的。

(二)送股会计政策传递信号的实证检验

根据会计程序委员会及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股票股利的会计结转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当送股比例低于25%时,
·必须按增发股票的市价从留存收益结转到普通股股本和资本盈余帐户
当送股比例大于或等于25%,可以在下述三种方法中选择
·按面值从留存收益转入普通股股本帐户
·按面值从资本盈余结转到普通股股本帐户
·视同股票分割不作帐户结转,只须按送股比例减少每股面值
可分配权益是由各州公司法规定的,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要求现金股利只能从留存收益中支付;第二类则为留存收益和资本盈余之和;第三类最为宽松,只要不至于引起资不抵债,所有权益均可用于发放现金股利。
股票股利会计处理的多样性及分配权益的不同规定,使得其信号成本也不尽相同,可表述如下:
表1不同送股比例及其会计处理对可分配权益的影响(参见会计研究2000.3第51页)
根据留存收益假设,可分配权益减少得越多,则股票股利的信号成本就越高,从而越能反映公司管理者对未来业绩的信心。因此,管理者可以通过送股比例及会计方法的选择,向市场显示其关于企业价值的私有信息。彼得逊等人的实证结果表明,对于可分配权益减少了的企业,投资者在股票股利宣告日附近所获得异常报酬显著高于其它企业,证实了留存收益假设的有效性。
此外,根据规定,25%的送股比例为大额送股与小额送股的分界线。在此以上按面值结转,在此以下则按市值结转。又因股票市价一般远远高于其面值或设定价值。这样,在送股比例低于且接近于25%时,公司所结转的留存收益数额可能会远远超过其送股比例高于25%的情况。从而出现小额送股却要比大额送股减少更多留存收益的反常现象。例如,在1987年6月,贝尔产业(Bell Industries)宣告了20%的股票股利,赠送新股1,081,402份,每股面值0.25美元。贝尔为此结转了2052.7万美元。而如果贝尔宣告25%的股票股利,则只需按面值减少33.8万美元的留存收益。由于两种比例十分接近,因而可以忽略诸如股票流通性等其他因素对股价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20%和25%两种送股比例之间的选择,实质上是一个会计方法的选择问题。根据留存收益假设,20%的股票股利可能被市场理解为管理者传递关于企业价值更有利的信号。对此,兰金等人(Rankine et al.1997)通过经验测试,对两种送股比例的企业作了比较。结果表明,对于送股比例为20%的企业,股东在宣告期获得了更大的异常报酬,公司也在宣告以后的期间内出现了增长更快的现金股利[10]。
上述结果证实,管理者有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传其私有信息的动机。换言之,会计政策具有传递信号的功能,从而有利于减缓企业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四、我国股票股利会计政策评析
迄今为止,我国股票股利的会计准则,只是在相关的法规中作了一些零星的规定。

(一)制度分析

我国属于法定资本制的国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权益由四个科目构成,即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由资本公积向股本的结转属于资本性帐户的内部结转,不具有利润分配的性质,由此项会计处理而进行的无偿增股自然不作股票股利。中国证监会于1996年7月24日公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的送股方案必须将以利润派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为股本予以明确区分,并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出决议,分项披露,不得将才者均表示为送红股。”
《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剩余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我国并未对股票股利的资本化金额作出正式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有者权益(征求意见稿)》第21条第1款,公司在公配股票股利时,“应按该种股票该次发行价格确定其价值。如果该次作为股利发放的该种股票没有发行价格,则应根据公司连续盈利情况和财产增值情况确定股票股利的价值,按确定的股票股利的价值减少留存收益。”此外,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结转分录的规定,公司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应分配股票股利的金额,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股本”。如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票面金额不一致,应当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虽然《制度》并未对股票股利的资本化金额作出明确规定,但从其帐户处理所涉及的科目看,无疑是允许企业使用面值法或其他高于面值的金额结转。

(二)实务处理

尽管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采用多种送股计价方式。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股票市场发育尚不成熟,股价波动较大,使得股票有公允价值难以确定。公司发放股票股利一般是按照股票面值折股的。因为股票面值一般为1元,便于确定所要结转的金额(应等于增发股票有数量)。这使股票股利的数额与折股的股票面值总额保持一致,因而不涉及折股中的溢价问题。从纳税角度看,这一处理有利于公司减轻股东税赋,因为如按照市价结转,其结转金额无疑会远远超过面值数额,由此应由股东承担的税赋也是相当重的。
此外,实务还对股票股利处理时间与报告揭示作了灵活处理。对于现金股利,在董事会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后,必须进行帐务处理;当它与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股利之间发生差异时,必须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数。对于股票股利,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时不需要进行帐务处理,只需要在当期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并实际发生时,直接进行帐务处理,因而不存在有关项目调整的问题。股票股利之所以采用上述处理方法,首先考虑到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的差别,如果采用与现金股利丁同的处理方法,在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时须作为负债处理,执必夸大公司的负债权益比例,从而可能导致一些股东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误解。其次,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在增加资本时必须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在股东大会正式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后,才正式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注册登记。因此,在送股发生时再进行帐务处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会计调整。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实务界对股票股利会计政策的选择既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又有利于简化会计工作程序和手续,并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维护了股东和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因而是合理可行的。与美国相比,我国实务界对送股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缺乏可选性,从而限制了会计政策传递信号的功能。但在目前,由于我国尚不具备象美国一样发达的资本市场,通过会计政策来传递信号还缺乏相应的市场条件,因而会计政策还仅仅限于指导会计信息加工的作用。

五、小结

本文以股票股利为例,对会计政策的成因、制定动机、经济效果、选择依据作了逐一分析。现作如下归纳:
·会计政策的可选性产生于会计人员对会计对象的认识上的分歧;
·宏观会计政策制定者有动机通过准则的制定以扩大影响;
·在有效资本市场中,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传达管理者私有信息的功能;
·会计政策的选择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并有利于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
·公司法是制定会计政策的法律依据,会计政策从会计角度确保公司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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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计研究》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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