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要求:(一)来稿内容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论述清楚、文字简练,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实践性。每篇论文(包括图、表)最少为4300字。(二) 来稿格式要求规范,项目齐全,按顺序包括:1.文题。一般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2.作者姓名。要求署真名,并在篇首页地脚标注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主要从事的工作及研究方向,详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3.作者单位。单位全称,省、市名及邮政编码。4.摘要。概括陈述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主要结论,要求客观反映出论文的主要信息,力求文字明确、简练,一般不超过200字。5.关键词。选择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术语3—5个,以分号分隔。6.文题、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的英译内容。7.正文。标题层次序号依次采用“一、”,“(一)”,“1.”,“(1)”。8.注释及参考文献。注释需要在文中引用处注明(序号采用上角标“1”等标注);参考文献不宜过多,文献序号按文中引用先后顺序排列,著录格式如下:(1)专著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2)期刊文章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号(期):起止页码.”(3)学位论文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4)报纸文章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N].报名.出版日期(版次).”(5)论文集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引文题名[A].主编.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起止页码。”(6)互联网文章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网址.网页日期.”(三)来稿要求提交电子版。用字规范、标点正确,计量单位及符号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外文字母、数字符号要求分清大小写、正斜体和上下角标的位置。(四)文责由作者自负。本看在尊重作者文意的基础上,编辑部有权对稿件进行删改和节录发表。
主管单位:吉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国内统一刊号:CN22-1364/TH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9870
主要栏目:主要刊发政治理论、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语言文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各学科学术研究论文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吉林省教育厅主管、长春理工大学主办、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综合性学术期刊。本刊于1988年创刊,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1068,国内统一刊号:CN22-1312/C。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本刊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开展学术讨论,交流教学和科研成果,发现和扶植人才,培养学术理论队伍,为提高长春理工大学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服务,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事业服务。 本刊内容:主要刊载政治理论、哲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语言文学、教育学、广告学等各学科学术研究论文。 本刊由长春理工大学党委书记于佩学教授担任主编,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曹立波编审任常务副主编。 读者对象:海内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和高等学校文科师生等。 主要栏目: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经济学与管理学研究、语言文学研究、高等教育研究。 史编辑: 办公室 投稿信箱: QQ 2109928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