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的概念是培养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
美育也称美感教育或审美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主义学校的美育是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培养学生心灵美、行为美服务的,通过美育可以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的发展。
美育提高学生思想,发展学生道德情操。它可以丰富学生知识,发展学生智力。它可以增进人们的身心健康,提高体育运动的质量。它可以鼓舞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并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1793年,德国古典文学和古典美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约翰·克里斯托弗·弗里德里希·冯·席勒以书信体写成的《审美教育书简》一书,第一次在美学史上提出了比较系统和全面的美育理论,从理论上深刻阐述了美育的必要性和美育的意义,被后人称之为第一部美育的宣言书。
美育不仅可以帮助学生认识现实,认识历史,同时可以发展他们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形象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还能调剂他们的生活,提高学习效果。在美育中要求整齐清洁,美化环境,也有利于健康,有助于体育的开展。
美育,又称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类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美育要通过各种艺术以及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来进行,它如同德育、智育一样,主要主要涉及人的精神生活,对美育,不同时代的人们有过很多论述,十八世纪德国启蒙运动时期美学家在《审美教育书简》中指出:“从美的事物中找到美,这就是审美教育的任务。”在我国近代教育史上首创美育的蔡元培,则对美育作了这样的解释:“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这由于感情推动力的薄弱。要转弱为强,转薄为厚,有待于陶养。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作美育。”苏联当代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明确:“美,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和体魄健全的强大的源泉。美育的最重要的任务是:教给儿童通过周围世界的美、人的关系的美而看到精神的高尚、善良和诚挚,并在此基础上确立自己的美的品质。”
美育包括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科学美。
“美育”是指运用审美的方式实施教育,目的是提高人们的审美感受力、审美创造力及审美情趣,以促进其人格的完善以及全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在中国,“美育”概念是在近代提出来的。这和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思潮的影响有密切的联系。梁启超说:“用情感来激发人,好像磁力吸铁一般,有多大分量的磁,便能引起多大分量的铁,丝毫容不得躲闪。”情感教育即是我们所说的美育。民国教育家蔡元培提出“美育代宗教”。他认为:“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
美育是审美教学与美感教学的结合,通过教育提升人们认识美、理解美、欣赏美、创作美的能力。
是新时代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着力点,在“立德树人”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艺术是美育最集中、最典型的形态。
美育包括内容:
1、艺术美,音乐和舞蹈,绘画,影剧欣赏,文学。
2、自然美,以大自然为审美对象所感受和体验到的美。
3、社会美,以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人和事为对象而感受和体验到的美。
4、科学美,以科学的内容和形式为对象所感受到的美。
5、中小学美育的内容包括,艺术教育,如文学、音乐、图画、戏剧、电影、舞蹈等;组织学生观察和欣赏自然美,引导学生体验社会生活美和劳动美。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美育
美育是指培养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也称美感教育或审美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狭义的美育,极端的定义是认为美育专指“艺术教育”;其一般的定义是认为美育指“美感教育”“审美教育”“审美观和美学素养教育”等。广义的美育,有人认为:“真正的美育是将美学原则渗透于各科教学后形成的教育。”
美育定义由狭义而广义的过程中夹杂的另一个维度的变化就是:由形式美育走向了实质美育。所谓“形式美育”指的是以培养对象的审美素养(如审美观、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等)为目标的教育活动。而“实质美育”则以上述目标为手段,追求美育的精神实质:人生的美学趣味和教育的审美境界。
强调美育对诗意人生的促进功能已成为现代美育的核心。这样,美育概念就应在从狭义走向广义的同时,也实现由形式向实质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