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西方音乐史人类重要的文化现象,历经了漫长的岁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西方音乐也在不断的法杖变化着,当人们面对这样一个复杂庞大的历史性文化现象时,总会让我们产生许多思索。我国许多音乐学家投入到这一文化的探索和研究,其结果造就了一篇篇、一部部的音乐史巨著。
本书共分十六章,一至四章分别论述了古代和中世纪音乐的主要现象,包括古希腊和罗马的音乐;中世纪宗教与世俗音乐;复调的诞生和发展,以及14世纪"新艺术"蓬勃兴起。五至七章,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论述了勃艮弟乐派、弗兰德乐派、以及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的各种音乐。八至十章,涉及巴罗克时期,重点在于歌剧的诞生和早期发展、器乐的状况和晚期巴罗克的两位音乐巨人----巴赫与亨德尔。十一至十二章,论述了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首先对古典前期有所论述,然后分别讨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三位大师,特别是贝多芬给予了较多的篇幅。十三至十六章,对19世纪浪漫主义音乐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讨论,不仅涉及了众多的音乐大师,也对重要的音乐体裁的发展线索进行了梳理。勿需质疑,这本音乐史概述全面而详细。
回顾西方音乐史学的发展过程,可以知道它是由资料收集和故事记录开始的。从对西方音乐史的相关资料我知道,许多音乐史都史以故事的形式记载音乐起源、发展以及伟大的作曲家。萌芽状态的音乐史学最早在德国出现初形,到18世纪时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史学。19世纪音乐史研究进入成熟时期,这时期中世纪的音乐成为研究的重点,作曲家的传记也更加完善。20世纪后音乐史开始有了独立的研究方法,研究领域的扩展和多样性都是20世纪的音乐史的特点。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史料规模空前庞大,音乐史和相关学科有了更多的交流与融合。 这就是音乐史的一个发展过程。当我们现在来回顾西方音乐史学时,明显可以感受到这项工程的浩大和艰难。
整本书注重风格研究这一音乐发展中的重要因素,把音乐风格演变作为音乐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过程,描述西方从古代文明到20世纪这一过程中,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音乐现象,把风格作为重要话题。诵读这本书,对于理解不同时期的风格及演变,乃至更多地去理解西方音乐,有很大的帮助。作者已阐述了自己编史的目的是为了力求在阐明作品意味前提下,概要的勾画出西方音乐史的过程。作者在描述西方音乐的同时,也告诉大家一定要重视音乐作品风格在音乐历史发展这一历程的重要作用。
看西方音乐史必须从音乐的起源看起,而音乐史至今也是一个扑朔迷离的问题,早期音乐史料少,且不能提供一个有效的研究基础,只能凭极少量的记载,辅以一些雕刻、建筑来追溯古代音乐,当然这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西方音乐经过多年的研究,书中把它划分为七个时期:古代时期、中世纪时期、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古典时期、浪漫主义时期、20世纪现代时期。这样划分,对于把握每一时期的音乐家和音乐家作品,有很大的帮助。 书中对浪漫主义时期音乐进行深入的描述。浪漫主义对于对音乐史来说是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伴着政治、社会的巨大动荡而产生发展。浪漫主义音乐的一个重要特征既发掘民间艺术。许多国家的作曲家对民族的历史文化及民间音乐产生强烈的兴趣,把丰富的民间音乐作为写作素材。但各路学者对浪漫主义音乐史的研究说法不一。因此此问题尚存争议。 在书中,我们可以深刻感受到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西方音乐也随之进入20世纪的大潮中。20世纪对科学技术对创作工具、音乐表现手段、传播方式等方式产生极大的影响,音乐发展与科学技术紧密联系。20世纪音乐对古典音乐的一种反叛。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意识形态,把20世纪音乐作为一种腐朽没落的现象来看待。这种思潮也不可避免地反应到专业音乐界中。把20世纪音乐作为一个专门的章节来阐述,这代表了我国对西方音乐观念的一种进步,从不接受到接受的一个过程,是渐渐以一种正确的观念来看待20世纪的结果。
西方音乐作为人类特有的文化现象,它的艺术的美决定了它的价值之所在,这种价值是可以使全人类接受的。当然也可以为中国人接受,因此西方音乐史研究必将在中国长期开展下去。也对我们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2篇】
在这些时间里,我主要学习了西方音乐的6个时期的知识:古希腊时期、中世纪时期、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古典主义时期以及浪漫主义时期。这6个时期,每一个时期都会本时期独特的特点。
古希腊时期主要讲的是古希腊音乐和古罗马音乐。古希腊音乐中汲及到音乐形式、音乐思想家、音列体系的产生和主要的器乐,而古罗马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音乐,但是也具有自己的特点。
中世纪时期音乐主要学到了发展初期的天主教音乐,格里高利圣咏的形成、功能和特征,还了解到了五线谱的发展过程以及产生的时间。世俗音乐的发展和主要的器乐。在没上西方音乐史之前,我真的不知道五线谱是怎么样产生了的?也不知道五线谱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这对于一个学音乐的来说无疑是一个失败和耻辱,直到学习了西方音乐史我才知道五线谱的产生时间和发展。五线谱的前身是生产于8世纪的纽姆谱,大约在10世纪,音乐理论侬、作曲家、僧侣圭多发明了四线谱。记谱法发展到13世纪时,德国音乐理论家弗兰克创作了有量记谱法,到15世纪时,线谱才渐渐定型为五线谱,由引产生了五线谱并一直延续至今,可见,五线谱的历史也算悠久。
文艺复兴时期我学到了和种音乐乐派,每一乐派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标志,了解到了在中世纪发展起来的世俗音乐发展到文艺复兴时期产生了多种声乐体裁,并学习到了这一时期的乐器和器乐的发展。
巴洛克时期我学习到了这一时期歌剧的起源和发展,并产生了大型声乐套曲以及由此产生的各轩具有代表性音乐家,像歌剧之国的意大利,法国、德国,也见识到了器乐的发展。
古曲主义时期对于我来说是最熟悉的,因为在学习钢琴弹奏时,我多数是接触这一时期的钢琴作品,学习了西方音乐史后,让我更加了解了这一时期的音乐发展。这一时期除了产生了伟大的古典乐派三杰: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外,歌剧和器乐随着三杰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更产生了一种新器乐体形——奏鸣曲。
浪漫主义时期给我印象最深是这一时期的标题音乐,由产生到完整并拓展让我更了解到了这一时期的作曲家并不是一味地套取古典时期,而最重要的是吸收其精华部分并有自己的新创作,标题音乐就是一个新创作,并且把交响曲摆脱了由原来的四乐章结构,创作出了五乐章交响曲,这并没有使音乐繁琐,而是使音乐更加地完整和生动,加上标题音乐,更能使音乐欣赏者们了解作曲家作曲的心境和音乐所表达的内容,让音乐更加容易融入欣赏者的思想和总识。
但是这六个时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每一个时期里都有器乐和乐器的发展,第一台的古希腊管风琴,1709年制造的第一架钢琴一直到浪漫无边际主义时期的器乐,是一个质的变化也是一种飞跃,所以随着乐器和器乐的发展,各种音乐也随之发展起来了,像一条导火线,贯穿着西方音乐发展的始终。
【第3篇】
在此期间我对巴赫,莫扎特和贝多芬的曲子,大致地听了一个大略,之后对此三人有如下的感受。
对于巴赫,首先他是一个对先人的集大成者,并且可以看做是一个鼻祖型的人物,西方古典乐在他之后得到壮大,而巴赫打下了一个根基。
在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中,我听到了几段比较熟悉的旋律,其中一段是在赵晓生老师课堂上听到的,巴赫对于音乐的热爱是深沉而严肃的,掺有宗教式的虔诚。而他不惜花精力来谱教学用的曲子,这本身似乎就昭示着,他希望自己可以在之后的古典乐起到一个承启的作用。
对于莫扎特,首先他是一个天才,他本身对于音乐的天赋是人类历史上无法解释的现象之一,在他的音乐中似乎听不到任何的不和谐,换一句话也可以夸张地这样说,听过莫扎特的曲子之后,再听其他作曲者感觉到的都是不和谐。
这种和谐无论是在《长笛协奏曲》,《费加罗婚礼序曲》,《圣诗》,《土尔其进行曲》,还是在《摇篮曲》,你都可以安静地听到。欣赏莫扎特的音乐,仿佛就是在欣赏一件绝美的艺术品,他不会让你感到忧虑,暴躁和狂野。
对于贝多芬,首先他是一位王者,一方面在音乐上他不屑于其他人甚至王室贵族的非议,一方面在命运上他对于双耳失聪的命运顽强抗争,贝多芬曾经想过自杀,但他活了下来,并仍以贝多芬特有的意志力,创造了晚期最为卓越的几部交响乐。那是雄浑,是闪电,是非洲大草原上风驰电掣的雄狮,是光与热的集合,奏鸣!
对于音乐本身的和谐与结构追求,我认为自有公论,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喜好,而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至今仍被大众所称颂,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意志与精神,而非纯粹的音乐。谁在命运的面前又敢如贝多芬一般奋起反击呢?力量,是强大的内心力量支撑,所以软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欣赏不了贝多芬的音乐。
简述了以上三位作曲家之后,这本书是以教科书的姿态,来统观全局,所以它不会有所侧重的详述任何一位作曲家。好处之一是你可以尽量不带偏见地体会西方音乐的发展,然而其中还是掺杂了大量的人名,没有办法,人的历史就是由历史的人来逐一立体式的构成的,我们只能从中窥知一二,以点带面。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3篇,欢迎大家分享。
一篇令人感动的小说,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安娜,一个13岁的小姑娘,她的出生是为了患白血病姐姐凯特的捐赠者。在无数次抽血、抽骨随、捐血小板之后,她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要回医疗监护权。曾经以为她是自私的,难道她能忍受失去亲姐姐的痛苦吗?也为她感到悲哀,自出生开始就被要求忍受无数次痛苦,成为姐姐的免费捐献者,直到被要求捐出一个肾脏。
两个孩子的母亲,一边是患白血病随时都可能离开的大女儿凯特,一边是可爱的小女儿安娜。患病的凯特几乎占据了妈妈整个的身心,同情她、理解她。如果换作是我,也会同她一样吧。都是自己的孩子,怎能不爱?但面对随时都可能消失的孩子,重心难免有些偏移。
家中另一个被人忽视的男孩,竟然选择了放火来吸引父母对他的足够重视。
冷血的律师却原来是身患癫痫,为了不让心爱的女人陪他受苦,选择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忍受。
事情的发展远远出乎最初的意料。最终,安娜勇敢地站出来说明了她这次会出来控告自己的父母的原由:安娜真的爱她姐姐、也爱她父母、更爱这个家庭,只是…真正受不了长期的折磨竟然是"凯特"。当她知道安娜要再捐一颗肾给她时,她很坚持地告诉安娜:“不要捐!”甚至当安娜告知凯特她要去找律师扞卫自己的医疗监护权时,凯特竟然很认真地看着自己的妹妹说了一句:“谢谢!”多么伤感而又令人感动。但是,还没有结束,作者似乎不满足于此,要将悲伤进行到底。在宣判结束后,安娜乘坐律师的车出了车祸。安娜走了,她的肾最终还是用到了凯特的身上,凯特奇迹般地好转了,只是在这个家庭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那么一块痛得无以形容的区域---那就是安娜的美好与善良!
很久没遇到可以让我流泪的小说了,读完《姐姐的守护者》我却控制不住地抽泣起来。心底里的伤感那么浓那么深。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是啊,爱在我们之间无所不在:父母亲对你的爱;亲朋好友对你的关怀。可当我读了《爱的教育》后,对它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爱的教育》采用了日记体的形式,讲述一个名叫安利柯的小男孩的成长的故事,详细地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爱的教育》全书100篇,其中《仁慈的花朵》最让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它描述了女子学校的女同学们帮助一个因在扫烟筒时丢了三十个铜板的小少年,并且还瞒着校长——做了一群“无名英雄”。英国哲学家洛克说得好:“我始终认为人们的行动是他们的思想的最好证明。”这个故事中闪耀着的崇高的品质和道德的光辉,给我的心灵以强烈的震撼。
而如今的社会上,有些人则非常势利,他(她)们的行为准则是看是否对自己有利,即使在道义面前也不放弃讨价还价。这种人是非常渺小的,他们的处事哲学必然会遭到人们的鄙弃。因为虚伪换不来真情,冷酷换不来热忱。冷漠自私者失去了做人的道义,他们就很难得到别人尽心尽力的帮助,有失道之因,必然有寡助之果。人生的错误,往往在于“自私自利”四个字,私利不去,公道则亡。
反之,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给别人幸福,就是给自己幸福;温暖别人的同时,也温暖了自己。一个人心里有别人,总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并有真情的奉献,那么得到的将是内心的充实,高尚的人格,爱心的照耀,真情的温暖。甘愿给社会付出真情和爱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因为幸福总是偏爱那些热爱生活而乐于奉献的善良的人。
“人间情,不分天南地北,暖你暖我;献爱心,莫谈贫富‘贵贱’,人人可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献给他人一份爱心,留给自己一份春天。”真情,让你我心灵相通;真情,使世界不再孤单。只要你我伸出温暖之手,让世界充满爱,真情可以到永远。
愿生活中处处开满真、善、美的鲜花。
西方音乐史人类重要的文化现象,历经了漫长的岁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西方音乐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着,当人们面对这样一个复杂庞大的历史性文化现象时,总会让我们产生许多思索。我国许多音乐学家投入到这一文化的探索和研究,其结果造就了一篇篇、一部部的音乐史巨著。本书共分十六章,一至四章分别论述了古代和中世纪音乐的主要现象,包括古希腊和罗马的音乐;中世纪宗教与世俗音乐;复调的诞生和发展,以及14世纪"新艺术"蓬勃兴起。五至七章,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论述了勃艮弟乐派、弗兰德乐派、以及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的各种音乐。
八至十章,涉及巴罗克时期,重点在于歌剧的诞生和早期发展、器乐的状况和晚期巴罗克的两位音乐巨人---巴赫与亨德尔。十一至十二章,论述了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首先对古典前期有所论述,然后分别讨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三位大师,特别是贝多芬给予了较多的篇幅。十三至十六章,对19世纪浪漫主义音乐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讨论,不仅涉及了众多的音乐大师,也对重要的'音乐体裁的发展线索进行了梳理。勿需质疑,这本音乐史概述全面而详细。
回顾西方音乐史学的发展过程,可以知道它是由资料收集和故事记录开始的。从对西方音乐史的相关资料我知道,许多音乐史都史以故事的形式记载音乐起源、发展以及伟大的作曲家。萌芽状态的音乐史学最早在德国出现初形,到18世纪时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史学。19世纪音乐史研究进入成熟时期,这时期中世纪的音乐成为研究的重点,作曲家的传记也更加完善。20世纪后音乐史开始有了独立的研究方法,研究领域的扩展和多样性都是20世纪的音乐史的特点。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史料规模空前庞大,音乐史和相关学科有了更多的交流与融合。这就是音乐史的一个发展过程。当我们现在来回顾西方音乐史学时,明显可以感受到这项工程的浩大和艰难。
整本书注重风格研究这一音乐发展中的重要因素,把音乐风格演变作为音乐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过程,描述西方从古代文明到20世纪这一过程中,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音乐现象,把风格作为重要话题。诵读这本书,对于理解不同时期的风格及演变,乃至更多地去理解西方音乐,有很大的帮助。作者已阐述了自己编史的目的是为了力求在阐明作品意味前提下,概要的勾画出西方音乐史的过程。作者在描述西方音乐的同时,也告诉大家一定要重视音乐作品风格在音乐历史发展这一历程的重要作用。
看西方音乐史必须从音乐的起源看起,而音乐史至今也是一个扑朔迷离的问题,早期音乐史料少,且不能提供一个有效的研究基础,只能凭极少量的记载,辅以一些雕刻、建筑来追溯古代音乐,当然这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西方音乐经过多年的研究,书中把它划分为七个时期:古代时期、中世纪时期、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古典时期、浪漫主义时期、20世纪现代时期。这样划分,对于把握每一时期的音乐家和音乐家作品,有很大的帮助。
书中对浪漫主义时期音乐进行深入的描述。浪漫主义对于对音乐史来说是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伴着政治、社会的巨大动荡而产生发展。浪漫主义音乐的一个重要特征既发掘民间艺术。许多国家的作曲家对民族的历史文化及民间音乐产生强烈的兴趣,把丰富的民间音乐作为写作素材。但各路学者对浪漫主义音乐史的研究说法不一。因此此问题尚存争议。
在书中,我们可以深刻感受到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西方音乐也随之进入20世纪的大潮中。20世纪对科学技术对创作工具、音乐表现手段、传播方式等方式产生极大的影响,音乐发展与科学技术紧密联系。20世纪音乐对古典音乐的一种反叛。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意识形态,把20世纪音乐作为一种腐朽没落的现象来看待。这种思潮也不可避免地反应到专业音乐界中。把20世纪音乐作为一个专门的章节来阐述,这代表了我国对西方音乐观念的一种进步,从不接受到接受的一个过程,是渐渐以一种正确的观念来看待20世纪的结果。
西方音乐作为人类特有的文化现象,它的艺术的美决定了它的价值之所在,这种价值是可以使全人类接受的。当然也可以为中国人接受,因此西方音乐史研究必将在中国长期开展下去。也对我们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
——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
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
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
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
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
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
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
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
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
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
“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
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
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
“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
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
“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
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
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