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费通常以邮单的形式寄过来,可以去邮政银行兑换。
稿费由编辑部或杂志社支付。
稿费多少由编辑部评定,地区不同稿费多少不同。四格漫画通常不超过100元(对数量有严格限制)。连载漫画要整部作品,稿费在50-1000元不等,如果是签定合同长期投稿,要看投稿数量和受欢迎程度(即市场销售情况)。
。。。。。。审稿费是提前预交的, 版面费是审稿通过后通知你交的,至于稿费是等发表刊登之后才给你的。不过要看你投什么杂志了?如果投那种牛刊 不需要版面费的,那就不用交版面费 , 也有稿费跟版面费相抵然后交剩余的版面费的。看你选择了。sail000000(站内联系TA)原来是不同杂志不同做法啊,我说的稿费是从审稿费和版面费中扣只是一种情况吧!3935(站内联系TA)Originally posted by 杂志编辑 at 2009-9-25 09:23: 。。。。。。。审稿费是提前预交的, 版面费是审稿通过后通知你交的,至于稿费是等发表刊登之后才给你的。不过要看你投什么杂志了?如果投那种牛刊 不需要版面费的,那就不用交版面费 , 也有稿费跟版面费相抵然后 ... 介绍的很详细:)quan3145(站内联系TA)应该是三个是不一样的,审稿费是要先交,能不能发表都要交,版面费是要发表了,就要你交版面费,稿费是最后杂志给你付稿费。你想让扣,也可以,但是一般编辑部嫌太麻烦,走账多了点手续。:arm:
投稿之后如果被刊登,刊用单位会通过汇款或网银的方式给付稿酬。
一般来说,接受投稿的期刊等出版单位,对投稿都有明确规定,投稿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是最基本的信息资料,必须附在稿件的后面。如果一篇稿件没有投稿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编辑部门不会事先采用。假如稿件的质量很高,很符合期刊的需求,他们会千方百计与作者取得联系,以获取相关资料。
因此,不必担心投稿被刊登而收不到稿费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网站投稿。不少网站都接受投稿,好的稿件也可以在网站发表。但是,现行的网站大多是不付费的,有的是经过上架获取网络读者付费后与作者分成,这与当前的文化法规体制有关。具体情况,要仔细阅读网站的说明。
法律分析:1、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共同取得稿酬收入的,分别按各自取得收入纳税。
2、扣除费用为每次4000元以下(含4000)的扣800元费用,以上的扣20%.
稿酬所得还有30%的应纳税额优惠政策。
适用20%税率。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