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程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学校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自治区级试验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4门,自治区级重点教材5部,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中药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学 自治区级试验示范中心(5个):中医技能实验教学中心、中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中西医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护理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中医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4门):中医诊断学、壮医药学概论、针灸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药学、中国医药史、药物分析学、壮医药线点灸学、中医骨伤科学、药理学、中医内科学、中药基础理论、中西医结合生理学、中药商品学 自治区级重点教材(5部):中医中药基础学、中西医结合神经病学、中医院校医学生实践技能操作指导、壮医经疗法、老年护理学 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中药理论与现代技术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教学成果 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壮医药学科构建与人才培养 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中西医结合内科学课程建设的实践与研究、《中医诊断学》PBL教学改革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学校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培育学科3个;广西优势特色学科4个以及广西重点学科6个,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9个,广西重点中医建设专科14个;学校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1个。 重点学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学重点学科(14个):中医各家学说、中药药理学、临床中药学、民族医学(壮药学)、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中医皮肤病学、中医儿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中医急诊学、中医老年病学、中医全科医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培育学科(3个):中医传染病学、中医预防医学、海洋中药学 广西优势特色学科(4个):中医内科学、中药学、民族医学(壮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广西重点学科(6个):壮药学、中医医史文献、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基础 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5个):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脑病学科、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中医骨伤科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肝病学科、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 重点专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肝病科(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脑病科(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病科(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伤科(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脾胃病科(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9个):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科、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针灸科、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脑病科、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肝病科、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脑病科、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骨伤科、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肿瘤科、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脾胃病科 广西重点中医建设专科(14个):中医肾病科、中医内分泌科、中医脑病科、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儿科、中医妇产科、中医眼科、中医肝病科、中医肛肠科、中医推拿科、中西医结合肾病科、中西医结合肺病科、中西医结合乳腺病科、中西医结合消化病科 博硕士学位授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5个):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21个):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内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中药学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学校有各类在职正高职称313人,副高职称558人,博士学位209人,硕士学位845人。有博士生导师21人,硕士生导师603人。其中, 原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老中医3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广西名老中医20人、广西名中医64人、“桂派中医大师”24人、广西优秀专家4人、广西“优秀教师”2人、广西“八桂名师”2人、广西高校“八桂学者”4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4人;广西“中药研究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1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4个、广西首批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7人。 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中医基础课程教学团队(刘燕平)、中医内科学教学团队(唐农)、壮医药教学团队(林辰) 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1个):广西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创新团队(梁 健) 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肝病科广西“八桂名师”(2人):韦贵康、刘燕平 2006-2010年,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970项,其中国家级61项。2011年又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1项,跻身广西高校及全国中医药院校前5强。2006年-2012年,获科技成果奖111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4项。2006-2010年出版专著268部,发表科技论文6751篇。 2009年-2014年,学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2069项,其中国家级147项,省部级课题393项,厅局级934项,平均科研合同经费每年8855.74万元。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98项,获得各类奖励126项,其中国家行业一等奖1项、二等奖9项,广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申报专利67项,获得授权专利23项。出版专著185部,发表科技论文10091篇。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学校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三级实验室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12个,自治区金源单位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广西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1个,广西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 1个和 “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基地2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共3个,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1个,中-泰传统药物研究联合实验室1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4个):中(壮)药化学与质量分析实验室、中药药理实验室、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第一临床医学院)、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瑞康临床医学院) 自治区(省)级科技创新金源单位(1个):中药药效筛选研究中心 自治区(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中药药效研究重点实验室、广西中医基础研究实验室 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药学中心实验室、中药药理学实验室、中医临床研究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12个):神经行为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中药药效筛选研究实验室、中药药理学实验室、中药提取纯化与质量分析实验室、中药生药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医学实验室、肝病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脑病免疫生化实验室、细胞分子生物医学实验室、消化内镜与病理实验室、骨伤生物力学实验室 广西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壮瑶药协同创新中心 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基地(2个):老龄化社会健康服务模式协同创新中心、农作物废弃物功能成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馆藏资源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广西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56年,有馆藏文献79万册,其中38万电子书,以收藏医药、生物文献为主,特别是中医药文献收藏的品种比较齐全,是广西中医药信息资料中心。馆藏数字资源提供用户利用的有:《本馆馆藏书目数据库》、《超星全文电子图书》、《中数图全文电子图书》、《中国知网CNKI全文数据库各子库》、《维普资讯--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和子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德国施普林格(Springer-LINK)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等,用户可以利用任何一台校园网终端检索、浏览、阅读、下载和打印以上数据库中所需的信息。在馆内提供用户利用的有:《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disc)、《中国药学文摘数据库》、《中国药品专利说明书》、《中国医药及化工产品专利文献数据库》、《中国中医药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中医药报刊数据库》、《中国中药数据库》、《中国藏药数据库》、《非处方药物OTC数据库》、《临床医学数据库》、《中国医药产品数据库》、《国家基本药物数据库》、《方剂现代应用数据库》、《中药新药数据库》、《全国医药卫生科学技术成果数据库》等数字资源。 学术期刊 《广西中医药》杂志是由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学会主办的中医药综合性学术刊物。创办于1977年,为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内容为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相结合,以医疗为主,侧重临床,兼顾学术理论。开辟有临床研究、临床报道、手法医学、针灸经络、学术理论、民族医药、经验总结、八桂名医精方、中药方剂、实验研究、综述及验方集锦等栏目。曾先后荣获广西第三届优秀报刊、第二届全国优秀中医药期刊、第三届全国优秀中医药期刊和广西第六届优秀报刊、广西第七届优秀报刊等称号,被12种重要数据库和文摘收录。 《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报》原名为《高等中医教育研究》,创刊于1983年,刊期为半年刊,至1985年更名为《高等中医教育研究》,2012年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学院学报》刊名经批准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报》。曾获《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广西高校优秀学报,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等收录。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学校共主办、承办了20多次国际学术会议,国际手法医学与传统疗法学术会议、中泰传统医药和天然药物研究学术研讨会、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等已经举办多届,架起了与国际医药界教育、医疗、科研等合作的桥梁,促进了中医药文化向世界的传播,在国际传统医学界和东盟国家中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在实施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00。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第五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层次人才。
第六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学位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项以及做出相关解释。
第八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根据分数和调剂志愿调剂至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或无法满足调剂志愿)的,作退档处理。
各批次首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计划,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同分考生,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排位的,则执行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英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不接受任何能够按正常程序投档录取的考生提出的退档要求。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相应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并在分配专业时计入总分。
第十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身体情况有该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所涉情况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另从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有以下情况者我校不予录取:
(一) 患色盲、色弱者(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除外)。
(二) 护理学、助产学、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及护理(高职)等专业女生身高未达到155cm(含)以上、男生未达到165cm(含)以上者。
(三) 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四) 助产学专业仅招收女性考生。
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就读我校相关专业:
(一)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不宜报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二) 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三) 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
(四) 女生身高未达155cm、男生身高未达160cm,体弱无力及患晕血症者不宜报读我校中医骨伤科学专业。
(五)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读我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针灸推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面向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为:
(一)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定向服务县(市、区)计划招生科类(文科或理科)生源。
(二)同县(市、区)内计划招生科类生源不足,但有另一科类生源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录取另一科类生源。
(三)如定向服务县(市、区)内生源不足,则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按科类优先、分数优先的顺序调剂录取。
(四)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学生被录取后,须与我校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与定向服务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经我校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我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阶段学制为一年。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预科直升学生专业管理暂行规定》分配到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招收武术和羽毛球项目考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招录工作。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二十二条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将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实施细则》分为预防医学(预防医学班)和预防医学(妇幼保健班)(30人以上成班,不足30人不分班),毕业后颁发预防医学专业毕业证书。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报到入学后即按学校组织的时事政治考核成绩并结合学生意向分为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管理班)和健康服务与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管理班),毕业后颁发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与一批在国内医药健康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招收高职层次中药学、药学、医学美容技术3个专业校企合作班。第一学年结束前,按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职校企合作班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学生的联合培养企业、毕业实习和就业等事宜。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在联合培养企业毕业实习一年,学生毕业后,由培养企业安排在本单位就业,毕业生在岗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四条 新生须按所录取专业报到入学,不予调整专业。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实行按阶段收费,即本科生学习阶段执行本科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阶段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网站或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咨询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联系电话:、
传真:
学校网站地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地址:
电子邮箱: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号:gxtcmuzs)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条款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影响,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0年6月
2021广西中医药大学考研报名时间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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