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获取博士、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是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重要的社会文献资料。那么,研究生在写作学位论文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规范的问题呢?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查阅资料广泛,综合分析透彻,接触学科前沿,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论文的选题应在学术上或对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论文研究成果有所发现、有所创新,能够表明作者已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或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2.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充分了解相关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熟悉本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国内外学术动态;论文选题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论文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对学科发展、经济建设、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已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3.除外语类专业外,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非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至少要有8000字以上的详细中文摘要,硕士学位论文至少要有3000字以上的详细中文摘要。详细中文摘要作为论文附录。
二、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
1.摘要
摘要另起一页,“摘要”两字居中,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加粗。摘要内容另起一行,段落按照“首行缩进”格式,每段开头空两个字符,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宋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宋体。
关键词另起一行,冒号后为关键词内容。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宋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关键词”三字加粗。
2.Abstract
Abstract另起一页,“Abstract”居中,三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内容另起一行,段落按照“首行缩进”格式,每段开头空两个字符。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体。Keywords另起一行,冒号后为Keywords内容。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体,“Keywords”加粗。
3.目录
目录另起一页,“目录”两字居中,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加粗。目录内博士学位论文一级标题为五号宋体加粗,左对齐,二级标题及其下级标题为五号宋体,下级标题相对上级标题右缩进一个字。页码为五号宋体,右对齐。硕士学位论文标题和页码格式同上,字号用小四号。
4.正文(包含致谢)
博士学位论文正文内容为五号宋体,硕士学位论文正文内容为小四号宋体,段落按照“首行缩进”格式,每段开头空两个字符。一级标题另起一页,居中,三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首行缩进两字符,四号黑体加粗;三级标题首行缩进两字符,小四号黑体加粗。
5.公式
公式在文中应该另起一行居中横排,分章节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如:公式1.3、公式5.7,其标注应于该公式所在行的最右侧。
6.图
图一般在文中随文字编排,分章节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如:图2.1、图3.5。图应有图题,并置于图的编号之后,图的编号和图题应置于图下方的居中位置。
7.表
分章节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如:表2.1、表4.3。每张表应有表题,置于表的编号之后,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
8.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另起一页,“参考文献”四字居中,三号黑体加粗;中文文献采用宋体,英文文献采用Times New Roman体,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字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字体。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标注,即按正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方括号后空一格接后续内容,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一般只列前三位,中文的后面加“等”字,英文的后面加“et al”,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标注方式应全文统一,标注的格式为[序号],以上角标形式置于引文或转述观点的最后一个句号之前。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 ]外著录引文页码。
9.注释
注释采用脚注方式,注释内容置于加注处所在页的下方,每页注释序号均从①开始,不与前页的注释连续编号,格式为小五号宋体。在正文注释处的右上角标明注释序号。
10.附录
附录另起一页,“附录”两字居中,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加粗。如有多个附录,可用附录1、附录2区别并加以排序。
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加强研究生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训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对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省级期刊上,以齐齐哈尔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
鼓励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发表学术论文。
二、其它成果认定
1.申请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申请人为前三名,且获奖项目与申请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视同在本学科认定的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申请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前三名,且专利内容与申请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视同在本学科认定的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认定方式
1.学校对硕士学位申请的受理,一律以学术论文正式发表或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2.凡不符合本规定要求者,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如果研究生已修完规定学分,完成各培养环节,经本人申请,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若学位论文评阅通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处批准后,可进行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者,先予以毕业。硕士学位申请者在答辩通过后一年内发表论文符合规定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审查其学位申请,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学科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和自身学科发展需要的更高要求的规定。各学科自行制定的规定,须以院为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大学研究院
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教育自1986年与大连理工大学联合招收研究生以来,于199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现有硕士招生一级学科14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7个,形成了以理工科为主,兼有管理学、文学、历史学、法学等门类的研究生培养格局。
齐齐哈尔大学于2010年1月成立研究生学院及其党委。学院下设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培养科、研究生学位科。研究生学院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生教育等管理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齐齐哈尔大学官网-研究生发表期刊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