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考研难度整体来说相对比较简单。
通常考研的难度程度主要取决于招生单位所处地区和全国排名情况,发达城市的重点院校考研难度会高些,安徽医科大学既不是211、985类别的国家重点大学,又不处于发达的大城市,考研难度自然就低一些。
当然考研难易程度还与考生的备考紧密相关,备考不充分,考研谈何容易。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品质
报考人员必须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建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存在任何犯罪或者不良的记录。
二、身体状况符合要求规定
报考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要符合安徽医科大学和国家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部分专业对报考人员有特殊的要求,比如要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的考生,如果体检出色盲一般是不予以录取的。
三、学历必须满足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都可以报考安徽医科大学的研究生,包括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应届本科生;国家承认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过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必须要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视为无效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安徽医科大学
有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东校区(在建)、巢湖校区、阜阳校区等5个校(院)区;校区不分专业,低年级学生在梅山路校区学习,高年级学生在各自临床医学院院区学习。
学校有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东校区(在建)、巢湖校区、阜阳校区等5个校(院)区,校园占地面积2086亩。有直属教学机构16个,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学校以医学为主,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协调发展。设有临床医学(“5+3”一体化)等33个本科专业。
根据校“一校多区”的发展战略,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五年制)、麻醉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新生将随机分配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采用分段式培养模式,低年级学生在梅山路校区学习,高年级学生在各自临床医学院院区学习。
扩展资料:
安徽医科大学的招生要求规定:
1、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采用高考排序成绩。无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医科大学-学校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网-安徽医科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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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安徽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66),简称安医大;英文译名为AnhuiMedical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AHMU。
第三条安徽医科大学是安徽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安徽省共建高校,是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本科办学地址分为: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和东校区。梅山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编:230032;翡翠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编:230601;东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玉皇山路),邮编230012。
第六条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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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安徽医科大学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对普通高考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指导组,现场指导具体录取工作。
第八条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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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第十条安徽医科大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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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第十三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
第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分别按照各自省(直辖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采用高考排序成绩,无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
第十六条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政策允许专业组内调剂的,我校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随机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政策不允许专业调剂的则不予调剂。
第十七条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及以后就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我校。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不含儿科学方向)、临床医学(五年制)、麻醉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新生将随机分配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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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和皖发改价费函〔2021〕221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构建了包含“奖、贷、助、勤、补、减、免、偿”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咨询电话:;招生办E-mail:;微信公众号: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2021安徽医科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19年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由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采集、审核考生基本信息(包括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考生填报、毕业院校采集审核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毕业学校在录入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采集方式为“录入”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表骑照片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凭此表及其他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等)到院系进行资格复审。
录取
(一)实施阳光招生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确定科目最低分数线及录取控制线
每门考试科目按50分设为单科最低分,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按1:1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达每门科目最低分),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四)录取期间计划调整
2019年专升本总共有两个专业招生,若某一专业合格考生(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录取完毕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该专业未完成计划调整至另一专业;若某一专业无退役士兵报考或该专业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时,单列计划数调至该专业。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前。
(六)递补录取
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分数依次进行递补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