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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特殊教育比较研究
【摘 要】中国历来对残障个体非常关照,在公立学校也能照顾到残障儿童,中国现行的特殊教育很像1975年美国实施的残疾儿童教育条例。中国在特殊教育上的规划与美国无明显差异。本研究中,关于中美两国教师在帮助特殊儿童时能得到的支持问题上开展了一项调查,以比较两国特殊教育。
【关键词】特殊教育 专家指导 特殊教室 班额
毋庸置疑,中美两国是当今世界上强大而进取的国家。但在特殊教育方面,美国为其他各国做出了榜样。
一、中国的特殊教育
中国的特殊教育与美国先前在1975年实施的残疾儿童教育条例相似。在中国,有一些对特殊教育进展影响深远的重要法律法规。1982年,中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有教育残疾人的义务,这是中国在特殊教育方面的第一个法规。
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这一基础得以巩固(Worrell & Taber,2009),规定所有儿童都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力――6年小学教育和3年中学教育。特殊学校是为视觉、听觉和智力等方面有障碍的儿童设立的。在1990年实施的《残疾人保护法》中强调:家庭、工作单位和社区组织有关照残疾人的责任。1994年,这一法律被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巩固,实行特殊教师资格证书体制(Deng & Harris, 2008)。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都要求为特殊个体分担教育责任。
中国正为教育残障儿童做更多努力。在中国,普通教育也接受残障儿童,但教育结果却不如人意。“普通教室学习”计划是为能够适应公立学校生活和学习的残障儿童准备的(Worrell & Taber, 2009)。目前,在普通教室中有三种残障: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中国在这一计划上入学儿童数量显著增加,成就显著(Worrell & Taber,2009)。
二、美国的特殊教育
1975年以来,美国为所有残障学生保证了免费而相应的教育。《残疾儿童教育法案》认定13种残障,分别是:孤独症、发展迟滞、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情绪困扰、创伤性脑损伤、语言和言语障碍、盲或聋、多种障碍、肢体伤残、智力落后、其他的健康损坏和特定的学习障碍。目前为止,发生率最高的是学习障碍(disability compendium.org, 2011)。
在美国学校,特殊教育一贯坚持实施。教师尝试自己的方法后,根据需要会把学习困难学生转交给“学生研究小组”,这是设立在所有初级学校用来解决问题的一个部门,有时也称“儿童研究小组”或“学生成功小组”。它是一个多元小组,包含学校校长(或其他被校长授权的人)、针对未受到足够关注学生的咨询教师、学生家长、一名特殊教育专家、一名学校心理咨询教师、一名护士和其他必要人员,如双语翻译(如果该生是第二语言受教育)。研究小组先分析学生的课堂作业,在小组内头脑风暴一些措施来帮助该生。他们会先尝试其他方法,当没有最优方法之后,才测试该生是否需要接受特殊教育服务。如果儿童符合特殊教育的条件,将生成关于该生的教育个别化项目(IEP)报告。
IEP会提供给学生上学需要的所有支持,包括为学生量身设计的目标、不受环境限制的教育安排、咨询、辅助性技术、食宿、行为支持、转学、交通等服务。学生的IEP报告有效期一年。IEP会至少每年1次复查来确定是否需要改变儿童的教育规划。在一学年里家长会收到几个进步报告单,详述儿童在特殊教育目标上的进步。每3年,学生会被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仍需特殊教育服务,由学校心理教师和特殊教育专家完成该测试。
在美国,针对学习困难儿童的特殊教育是艰辛的实践,为与已有的法律和规范适应,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在国家范围内,已确保了特殊教育服务的一致性。
三、中美特殊教育对比
特殊教育在美国执行良好,这归功于2004年《残疾儿童教育法案》,它是美国规范特殊教育的法案。不管儿童在哪入学、学校在城市还是农村、家庭是中产阶级还是贫民,所有的服务都完全一样。而中国在特殊教育方面的执行不够坚持,因为现行中国学校的不同环境和服务与美国不同,对两国系统的对比不好进行。一些中国学校也有IEP,在一些普通学校也有残障儿童,但中国的确认过程还未标准化。
1.方法。
中美特殊教育背景虽不同,但可对比中美教师帮助学困学生过程中得到的支持。感谢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支持,让作者有幸到石家庄市两所公立小学参观并与其教师座谈。为了研究中美特殊教育的差异,在这两所学校和美国的三所学校开展了调查,研究对象为自愿参与调查研究的五年级教师,调查内容是如下问题:①您班上有多少学生?②是否有过专家到您的班上指导学习困难儿童?③是否有过学习困难儿童去特殊教室接受指导?
2.调查结果。
与中国相比,美国班额明显要小,中、美班额平均数分别为59.46、22.62。美国研究中有74.3%的实施专家指导,然而在中国的研究却没有。美国研究中有89.7%送孩子去特殊教室,但在中国的研究却没有。所有的美国特殊教育都得益于专家指导和送往特殊教室的保障,但中国的研究中却没有。
四、讨论
调查结果中描述的小班教学是美国典型的教室模式(OECD,2009),美国有法律限制班额,1~5年级班额很少超过30。一些州禁止1~3年级班额超过20。中国的班额大可能是因为人口基数大所致,但班额过大使教学个性化的实现受限。
在调查中,美国特殊教育的一贯坚持与中国的不够坚持可能是由于以下因素:美国要求其学校提供一个“统一地点”用于常规教育和特殊教育。此外,所有学校都至少有一名特殊教育专家和一名学校心理咨询教师。
尽管中国实行的“普通教室学习”计划和美国的专家指导有相似性,但仍有诸多不同。美国的政策是基于机会均等、自由政治系统和多元文化,但中国长久以来有层级管理制度,平等和地方自治程度有待提高。中国小学教育目标是让大多数儿童有机会上学(即行使受教育权)。美国的专家指导和送往特殊教室的目的是让儿童平等地接受教育。中国很多有严重障碍或多种障碍的儿童,甚至中度残障的儿童都没有学上。中国特殊教育系统仍简单而缺乏系统性,个性化教育项目、不受环境限制的教育和家长参与教育在中国还不太普遍(Deng, Poon-McBrayer & Farnsworth, 2001)。而且,“普通教室学习”计划并不是专家指导的反映,而恰恰是反映了师资的缺乏和受地域限制。
五、结论
美国残障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均等性确保了所有儿童能够受到得当教育,美国在这方面为其他国家做出了榜样。中国应该在特殊教育方面做出一些努力。首先,各学校准备“统一地点”用于特殊教育教室。其次,为有残障儿童的大班额班级教师配备协助人力。再次,教师培训也很重要,大学应扩大特殊教育专业规模,增加师资。普通教育中的教师也应接受美国专家指导式培训。最后,应制定法律法规限制班额,减轻教师负担。
中外创业教育比较研究
[摘要]创业教育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本文通过研究创业教育在国外的发展历程及现状,结合中国创业教育的发展情况,分析目前中国创业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以及不足,并通过国内外创业教育比较,给当前中国发展创业教育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创业 创业教育 比较研究 近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以及选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的人数逐渐增多,“创业教育”越来越受到各个学校的重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这样给创业教育下定义的:“创业教育,从广义上来说是指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个人,它对于拿薪水的人同样重要,因为用人机构或个人除了要求受雇者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外,正在越来越重视受雇者的首创、冒险精神,创业和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管理技能。”
创业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它对于提高国家创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职业学校学生的知识转化、加强学生与外部世界的合作、解决学生就业问题都具有很大的作用。创业教育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实施和加强创业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选择美国、英国和日本三国的创业教育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是因为这三个国家的创业教育体系已相对比较成熟与完备。而我国目前的创业教育起步相对较晚,尚未形成统一的模式,目前主要集中在课堂理论传授的层面,因此美国、英国和日本三国在创业教育上的先进理念与教育方法能够为我国高校提供宝贵的借鉴作用。
一、国外创业教育的研究现状
国外的创业教育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创业教育”一词最早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9年在北京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提出的。
(一)美国
国外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始于20世纪早期,而美国是最早开设创业课程的国家之一,于1919年就开始在大学设立创业教育类课程,而近期这20年是美国创业教育研究发展最为活跃、成效最为显著的时期,美国的创业教育已经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之中,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本科直到研究生的正规教育都涉及到了创业教育。到2005年年初,美国已有1600多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创业教育的课程。所以现今在美国的创业热潮中,大学生的创业活动格外引人关注。
(二)英国
关于英国的创业教育目前主要有两种课程,一是“为创业”课程,二是“关于创业”课程。这两种课程的主要区别在于配备的教师是不同的,另外教学方法和评估体系也有一定区别。开展创业教育课程的教师有兼职教师,大部分有过实业管理经验,并且曾经创立过自己的企业。
(三)日本
日本在高校的课程设置上把创业教育放进必修课的地位,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学习创业教育,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创业选择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和态度,另外还为学生将来的创业生活所必备的基本技能和交际能力打下基础。
二、国内创业教育的研究现状
我国的创业教育研究相对要晚一些,始于上世纪90年代,1998年清华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创业研究中心,于是开始了我国创业教育的研究及推广工作。与国外的创业教育研究相比而言,我国的创业教育研究依然还处于初始状态。截止到今天,也只有很少的试点学校有创业教育课程,而且还没有统一或权威的教材。除此之外,我国的创业教育及其研究在研究队伍、平台、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均呈现出了诸多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事创业教育的专门研究队伍缺乏;第二,创业教育研究的平台没有很好地搭建;第三,研究方法比较单一。所以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借鉴西方国家创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在内容、方法、氛围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做出相应的改善。
三、国内外创业教育的比较
国内外关于创业教育研究的起点不一样,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历程,凸显出许多各自鲜明的特点,下面主要就国内外创业教育的现状做出比较。
(一)国内外创业教育理念的比较
国外创业教育的教育理念具有很明显的特色,主张学生是教育的主体,教学的重点在于对受教育者个人潜能的挖掘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不以单一专业或技能的传授为目的。采用大量的案例启发学生,学生通过分析研究,引发创业兴趣,建立创业思想,进行自我创业设计。由于我国学校从事创业教育的时间比较短,从2002年开始,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开展试点工作,因此到今天不仅没有形成鲜明的创业教育理念,就连对创业教育的认知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二)国内外创业教育研究的比较
美国大学对创业教育研究十分重视,致使凡有条件的学校都必须设立专门的创业教育研究室、创业中心和创业研究会。而我国目前的创业教育大部分都是表面层次的工作,真正静下来认真思考过创业教育、潜心研究创业教育的很少。我国的创业教育之所以没有广泛地开展起来,很大程度上也受理论研究落后的制约。
(三)国内外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比较
国外的学校多数会鼓励和选派教师从事创业和创业实践体验,例如很多学校担任创业教育课程的老师有创业的经历,并担任过或仍然在担任一些企业的董事,这就使得他们对创业领域的实践、发展趋势及创业教育社会需求变化有良好的洞察力。可是我国还没有一所学校有自己单独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现有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原先从事企业管理学科教学的教师和学生就业工作指导教师。这些教师有着共同的不足之处就是其自身缺乏创业经历,在为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培训的时候,纯知识的理论传授多于实践经验传授。
四、国外创业教育研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关于创业教育的研究历经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日趋成熟起来,并且逐渐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其在实施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的确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可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导致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照用,况且有一些经验也不是我们可以学习过来的,所以应该结合我们国内的实际情况,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教育,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转变创业教育理念,形成普及教育
众所周知,创业教育的理念决定着创业教育的方向,因此我们必须去除以往落后的观念,必须逐渐改变把创业结果作为评价创业教育成功与否的标准。最后把开展创业的终极目标,确定为培养全社会的创业文化,最终将创业教育理念渗透到民族精神中去,建立一个富有朝气的创业型社会,放眼于整个民族的创新与创业意识的培养。
(二)优化创业教育的外部支持环境
创业教育的开展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外部环境是影响创业教育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必须通过国家、社会、学校三方的共同努力,来提升创业教育的外部环境。具体做法主要是政府对创业教育加强领导和引导。另外,作为学校方面,也要积极营造好的氛围,只有具备好的氛围,创业教育才能够顺利开展下去。
(三)完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完善的教师队伍建设是创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因此我国各大学校都必须重视创业教育,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仅仅从事以往的纯理论教学,要求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要具备创业理论以及创业实践经验,可是现如今师资力量的严重缺乏成为制约我国创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所以当今最主要的是率先组建一支创业教育团队,并且能够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业教育师资培训。
(四)设置适合中国实际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开展创业教育,首先要从课程入手,必须先让学生打好理论基础。而课程是各大学校创业教育的核心载体,是创业教育得以成功实现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只有通过开设与创业教育相关的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训课程,才有可能推动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国外的各种创业教育政策及方法都是针对具体国情制定的,我国在开展创业教育时必须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这样的现状下,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当前创业教育的经验,并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内容及方式,建立适用于我国国情的创业教育体系。与此同时,应该让创业的观念深入到学生群体中去,将创业教育理念融入学校教育的整个课程体系当中,进而为社会培养出具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徐小洲,叶映华.中国高校创业教育[M].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
[2]肖川.教育的理想与信念[M].岳麓出版社,2002.
[3]刘沁玲.中国创业教育发展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5).
[4]王云鹏中日创业教育比较研究[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8(29).
[5]熊飞,邱苑华.中美两国创业教育比较研究[J].北京航空大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教育学论文:论比较教育研究的四重境界
内容提要: 比较教育的危机在于高水平研究的匮乏。比较教育乃基于文化理解的教育研究活动。根据文化理解的程度、研究方式及成果水平的不同,比较教育研究可以划分为“四重境界”,即文献综述式——“入门级”、模型或理论指导式——“专家级”、数据挖掘式——“高深级”和融会贯通式——“大师级”。这四重境界既是四种不同的研究类型,也是四种不同的研究水平。比较教育要维护学科尊严、赢得学科声誉,就必须由初级水平向高深水平不断发展。
关 键 词: 比较教育危机 文献综述式 模型或理论指导式 数据挖掘式 融会贯通式
比较教育的危机不仅是身份危机,更是生存危机。危机的实质在于研究的层次和成果的水平不高,缺乏学科特色和独特价值,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研究方式与策略过于单一,大多数研究和成果采用的是文献综述的方式;另一方面,比较教育研究者在研究活动中的文化理解意识淡薄,程度尚浅。正因如此,研究成果多数未能把握和理解作为研究对象的教育现象的本质。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比较教育研究丧失了文化理解的自觉和努力。比较教育本质上是基于文化理解的教育研究活动, “其本身就代表了不同文化传统中的人们互相理解其教育体系的可能性,这也正是比较教育学产生和存在的合理基础之一”。[1]顾明远先生指出:“要想认识和理解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教育,非了解和认识该国该民族的文化不可。”[2]
根据文化理解程度、研究方式及成果水平的不同,笔者认为,比较教育研究可以划分为“四重境界”,即文献综述式——“入门级”、模型或理论指导式——“专家级”、数据挖掘式——“高深级”和融会贯通式——“大师级”。我们应该遵循这种循序渐进的路径,着力于研究方式的多元化和研究成果的高深化,以此推动比较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第一重境界:文献综述式——“入门级”
比较教育研究者总是通过一定的媒介来认识待研究的教育现象。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比较教育研究者来讲,最重要且最现实的媒介应该是各种文献和统计资料。埃德蒙·金(Edmund King)就曾指出,比较教育最基本的任务和功能就在于搜集、筛选出一些特殊的知识和简介并为之增添分量,以便为热心研究各种不同背景中施行教育实践的人们提供信息,培养他们对事物的敏锐性。[3]因此,文献综述式可以被看作是比较教育研究的第一重境界,亦即“入门级”。
(一)文献综述式比较教育研究的基本内涵
文献综述式比较教育研究主要是指从事比较教育的研究者通过对所搜集到的各类文献资料进行加工与组织,从而对研究的教育现象进行描述和分析,以提供信息和观点。在收集文献资料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文献研究的初衷。由于研究者缺乏对文献资料背后所隐含的历史文化因素的自觉挖掘和把握,成果呈现往往以描述介绍为主。
(二)文献综述式比较教育研究者的基本素养
提高研究资料的可靠性与有效性是任何社会科学领域展开研究的前提和基础,比较教育学自然也不例外。因此,文献综述式比较教育研究者应具备以下基本素养。
1.搜集资料的能力。搜集资料是比较教育研究者最基本的能力。研究问题并非建造空中楼阁,而是要在大量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问题,进而分析和解决问题。马克思指出:“只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根源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纳为某种经验的事实。”[4]因此,对于比较教育研究者来讲,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更应该提高自身搜集资料的能力,保证资料内容的全面性、翔实性、代表性和可比性,不能仅仅满足于二手资料,甚或忽视资料的搜集而自说其话。
2.驾驭资料的能力。当面对众多的研究资料时,研究者需要具备较强的驾驭资料的能力。这就要求研究者在完成资料的搜集工作后,还要根据研究对象和问题的性质以及自身的研究目的,选取恰当的方法对资料进行筛选、组织、分类和描述,注意第一手资料、第二手资料以及辅助性资料之间的平衡,并且始终秉承科学的和客观的立场对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
(三)文献综述式比较教育研究的特点
做文献综述的主要目的就是让研究者通过文献研究熟悉该研究领域,熟悉研究发展的脉络,然后在这个脉络上开展研究,把自己的研究植入知识发展的长河之中。[5]爱因斯坦说过:“从来没有一个真正有用的和深刻的理论果真是靠单纯思辨去发现的。”[6]可以说,任何科学研究都是建立在对于可靠的事实和材料的搜集这一基础之上。因此,文献综述式的研究理应成为“入门级”比较教育研究者的首选。
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比较教育研究起步较晚,相当一部分学者对比较教育研究的新方法知之甚少,并未达到深刻认识和熟练运用的程度,因而借助文献来进行研究是这一层次的研究者最常用的方式。另外,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如经济方面的原因,导致许多比较教育研究者无法直接参与到研究对象国的现实情境中去研究问题,只能将研究建立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他们所提供的研究成果主要是通过文献综述式的研究得出的关于发达国家教育制度、理论和实践的描述和评论。以我国为例,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国比较教育学者较为完备地介绍了一些发达国家的教育制度,并发挥其外语水平较高的优势,引进了许多新的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这对提高我国的教育研究水平有不小的影响,在这方面比较教育学者功不可没。[7]
(四)文献综述式比较教育研究的局限性
文献综述式的研究方法对于比较教育研究的基础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作为任何社会学科的初级研究者不可或缺的主要研究手段,文献综述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常常为研究水平和主观意识所限,缺乏对于研究对象国文化氛围的切身感受。研究者仅仅从文献阅读中不能直观体会和深刻理解教育现象根植于其中的文化因素,所做研究难免有纸上谈兵之嫌。研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事实的呈现或是一种材料的集合或是研究者个人经验层面的一种理解,甚至只是文本翻译,而没有凸显出研究者本人对于事实或材料背后的根源、实质和隐含意义的深度观察和剖析,因而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均受到严重局限。真正的介绍、翻译当然也需要有人去做,但如果大家都在做这种事情,情况就有点不妙了,因为在这过程中失落的正是对本国教育实践的关怀。[8]目前此类研究成果非常普遍的存在于比较教育研究中,并常常被讥讽为“外国情况+启示借鉴”的两张皮,致使人们误以为比较教育研究者只能停留在“入门级”的研究水平,从事肤浅的重复性工作,得出乏善可陈、毫无新意的结论。这是比较教育研究成果不被学界所承认的一个重要因素,并阻碍了比较教育研究向高深方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