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国土空间结构和功能的整体性安排,具有战略性、整体性、约束性、引导性等基本特性,是其他各类空间性规划的上位规划,是国土空间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制定其他规划的基本依据。
区域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类涉及空间要素的其他总体规划都应纳入或整合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再单独进行编制。
2)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针对国土空间的某一方面或某一个特定问题而制定的规划,如生态保育规划、交通港口规划、水利工程规划、国土整治规划、风景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又是总体规划在某一特定领域的细化,是对总体规划的某个重点领域所做的补充和深化,具有针对性、专一性和从属性。它具体可以区分为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区域性专项规划包括海岸带规划、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规划、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以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专项规划是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包括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国防安全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
3)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局部地区具体地块用途、强度、空间环境和各项工程建设所做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具有微观性和地方性,范围一般比较小,直接服务于具体项目。一般来说,详细规划具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内容,明确的各类用地指标调整方案,明确的工程布置或综合措施方案,明确的工程投资概算和资金保障。其内容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即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即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即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即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随着《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试行,国土空间规划专题范围已经逐渐清晰。《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指出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各大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如国土空间目标战略、城镇化趋势、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人口产业与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利用效率和品质提升、基础设施与资源要素配置、历史文化传承和景观风貌塑造、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机制和政策保障等。另外,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规院)在《城乡规划编制技术手册》中也对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题进行了说明,题主想深入了解可以去查阅深规院的《城乡规划编制技术手册》。我的答案你高兴吗?高兴请采纳
《国土空间规划》(地质出版社,2019)。
国土空间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中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
针对一些欠发达地区普遍关注的实施主体功能区是否影响发展的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强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会拉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的差距。国家要缩小的差距主要是公共服务方面、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以及基础设施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