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主办单位: 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河北省中医药学会
编辑单位: 河北中医杂志编辑委员会
主 编: 李立
主 任: 李立
地 址: 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
邮政编码: 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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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 CN 13-1067/R
国际刊号: ISSN 1002-2619
邮发代号: 18-30
定 价: 6元/期
《河北中医》杂志是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主管,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河北省卫生信息中心)主办的综合性中医药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在广大读者、作者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该社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杂志质量不断提高,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医学类核心期刊)”(92版)、“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华北地区优秀期刊”、“河北省优秀科技期刊”。2006年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多家权威数据库全文收录。
1 本刊欢迎撰写以下栏目中的稿件:论著、名老中医经验、临床报道、经验交流、眼病证治、男性病证治、中西医结合、中药方剂、新药临床、针灸按摩、理论探讨、实验研究、中医护理、文献综述、中医教育、会议纪要等。专论、述评、国内外中医药学术动态、继续教育等稿件主要为约稿。2 来稿要求2.1 内容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要求主题鲜明,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数据应做统计学处理。正文每自然段开头缩两格。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如1,1.1,1.1.1的格式,顶格书写,后空一格。论著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般稿件不超过2000字。2.2 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不要使用中文或英文缩略语。2.3 作者 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依次写在文题下。若作者单位为2个或2个以上,且不同单位作者交叉排序,则将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变动),单位及邮政编码书写于首页正文左下方。指导、审阅者不列入作者排序,用括号注于文末。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2.4 摘要 论著稿件需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结构式摘要形式书写,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项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我们”、“本研究”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3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SONG Xuejun*,ZHANG Jianfeng,ZENG Yinming,et al.*Institute of Anesthesiology,Xuzhou Medical college,Xuzhou 221002。中、英文摘要均另页打印,行距要大,便于修改。2.5 关键词 文稿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医学主题词注释顺表》和《中医药学主题词表》内所列的词,不应写缩略语,如“ATP”应标引为“三磷酸腺苷”。论著稿件应附英文关键词。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以“;”号隔开。2.6 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不使用杜造中药名及地方药名;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使用商品名。2.7 图表 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如图(表)1、2……,如全文只有一个图(表),仍编为图(表)1,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作为注释。一律采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表内数据的单位应在表题后或表内各分项后注明。线条图应绘在白纸上或以计算机激光打印图样,高宽比例5:7左右。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序号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若应用人像,应征得本人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2.8 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中药剂量单位为g,各药剂量原则上分开写,少数习惯连写药名其剂量可合写。注意:①单位和数字之间应空1/2或1/4字格,如1mg应为1 mg;②凡人体内的压力,如血压、眼压、脑脊液压力等可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10 kPa(75 mm Hg),人体外的压力则用法定计量单位。2.9 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又很得体的地方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1,329.476,5”应写成“1 329.476 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5%~95%不要写成5~95%;(50.2±0.6)%不要写成50.2±6%,或50.2%±0.6%;4 cm×5 cm×3 cm不应写成4×5×3 cm。2.10 统计学符号 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t检验;②F检验、概率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用英文大写;③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④自由度用希文小写υ。以上符号均用斜体。2.11 缩略语 文中尽量避免使用缩略语。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2.12 参考文献 必须引用公开发行的书刊文献,内部资料、文稿、转载、保密资料等请勿引用。按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文中出现文献作者姓名应写全名,2位作者以上只写第一作者姓名并加“等”。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码,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标出,附于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