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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是对的小论文

2023-12-06 18:4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马克思是对的小论文

一、《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从正面论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1、 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体系,是对人类社会以及自然和思维一般规律的正确反映,是由客观规律所决定,是科学真理,因而是对的。

2、 马克思主义经受了历史的考验和实践检验。自马克思诞生100多年以来,无论是资本主义在危机中发展的历史与实践,还是社会主义在曲折中前进的历史与实践,都已无可辩驳地证明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是对的。

3、 马克思主义经得起西方世界的围攻和诋毁的考验。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以来,不仅遭到了资产阶级学者前所未有的攻击和诋毁,而且遭到了资产阶级政府无所不用极其的禁锢和围剿。令西方世界不可思议的是,在对马克思的围攻和诋毁的意识形态战争中,资产阶级学说虽然像走马灯一样层出不穷,但都不敌马克思主义,一个个败下阵来。

二、马克思主义为什么是正确的

马克思主义不只是一种思潮,在世界范围内,曾经也是一场巨大、广泛的社会实践。然而,自上个世纪80年代,前苏联解体后,马克思主义几乎成为历史的古董,资本主义占据了大半世界,也排挤出了马克思主义在人类历史中的最终地位。

但是直到今天我们都还在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马克思的拥护者,每一个角落都有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声音......无数的事实、无数的争辩,最后能告诉我们的就只有一个道理,马克思对当今社会是依然存在价值的。

马克思主义理论确实有着很强的生命力,回首一看,我们便能发现,高喊马克思主义过时的时代已将近一个世纪,如果一个世纪人们都在说一个东西过时了,那恰恰证明它没有过时。如果它真的过时了,就不会在一个世纪中反复有人说它有价值、有人说它过时。

我想,作者特里·伊格尔顿认为马克思是对的,是相信马克思,它一直都存在,相信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过去了,但马克思思想产生影响的时代并没有结束!相信马克思的价值将会一直延续。

马克思主义由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部分组成,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人类关于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于19世纪40年代创立的,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发展和完善的无产阶级思想的科学体系。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覆盖了马克思本人关于未来社会形态——科学社会主义的全部观点和全部学说。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包含两个组成部分,即为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包含两部分内容,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即政权理论部分),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写篇小论文,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大概2000字左右就可以

近代中国为何选择马克思主义 了解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资产阶级的确有发展甚至成功的机会,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他们最终没能把握住。而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却能在相同的历史舞台上脱颖而出,这就能说明中共所主张的马克思主义最大程度上适应和迎合了当时中国的需要。 许多历史的发生由于其条件,过程的特殊性甚至是某些巧合性,往往容易使人对成功的合理性产生怀疑。对于这种怀疑我想用“存在即合理”来解释,历史的偶然只有得历史的必然?符合特殊条件的规律,的允许才可能发生。 历史的选择应是一种自发性选择,它不是几个伟人、几起事件所能左右的,从根本上说他都在遵循着经济原则,寻求最优结果。无论这样的选择最终会将民族带往何方,但在当时它都是最能解决社会迫切问题,满足社会强势需要的方案(我们要求制度具有灵活性就是反对将一定时期内的解决方案在长远的发展过程中固定僵化,因此“与时俱进”的理论虽然质朴简单,确是针对包括改造上层建筑等问题的最为明智的指导思想)。 制度理论包括蕴涵的政治原则,社会结构等等,就如一个社会游戏的规则,规则的名称并不是改革或革命所关心的,什么样的规则能更好的满足进行游戏(生产、生活)的需要才是人们做出选择的依据。工业化、民主法治、自由平等这些普遍原则并不是为资本主义所独有,只是首先在资本主义社会有所体现,人们对西化的追求其实是对社会发展现代化的追求。这种追求实际上是对本质的渴望,而人们却常将其理解为对内容的需要。社会主义作为一种脱胎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理论,既能秉承他们的优秀思想,又能对缺点矛盾进行批判既而提出更加科学完善的构想。照一些学者的话说,马克思主义的优越性在于“目标美好、道路清晰、策略清楚”,具备这些特点的学说对于苦闷的中国人来说,向其靠拢实在是很正常的事。 以上种种只是对疑问的粗略思考,接下来我想通过对中国鸦片战争后的社会进程具体的进行一番梳理,以期从中看出近代历史的基本脉络和发展趋势。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以后,国门洞开,近代史的序幕也开始缓缓拉开。此后的一百余年影响和制约中国社会变化的因素可以主要概括为民族危机、乡村危机和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危机。面对发展存亡问题,各阶级依自身不同的成熟程度而先后做出了不同的反应。 两千年的封建制度使农民和地主成为当时中国最主要的两大阶级,它们也几乎同时做出了行动。然而落后的生产状况和落后的阶级状况容易导致不成熟的政治行动。面对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农民阶级的表现先是近乎邪教的太平天国起义,而后是19世纪末盲目排外、扶清灭洋的义和团运动,即便是放在完全封建社会的背景下,他们都不能算是成功的达到改朝换代,重新分配社会资源的周期性农民大起义。更何况此时的中国已开始被无可抗拒地卷入资本主义占主导的新世界中,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存在的巨大差距使这些农民运动仿佛成为一种无以为继的历史的倒退。当然从积极的角度出发,他们反抗侵略、打击封建统治(这里是指对以后格局的影响)仍是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地主阶级的开明分子在19世纪中叶也开始了所谓“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但作为制度的组成部分,他们不可能认识到制度本身才是最大的罪孽,因此洋务运动的结果也一如其重要的领导人李鸿章一样,仅仅成为大清一时的裱糊匠,勉强维持局面,但在愈演愈烈的欧风美雨面前最终难脱轰然倒塌的命运。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定,既是清政府彻底沦为列强工具的开始,也标志着先进的资本主义制度对封建制度的彻底征服。 制度可以被征服而民族却不能任人宰割,差不多与底层歇斯底里发作的同时,上层也首次意识到了救亡图存的紧迫性,“维新变法”迫不及待的展开了。然而这次运动就像一名早产儿,不存在成功的基础。 维新派的主张摇摆于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妥协也没能取得封建统治阶级的支持;依靠力量无从谈起,仅是寄希望于毫无实权的封建偶像?皇帝身上,这种想法正如运动本身的理想一样虚妄。这样的救亡,难免夭折,结果只是证明希望封建政权本身通过改革顺应潮流向资产阶级政权转化是不现实的,根本在于中国欠缺维新改良、君主立宪的土壤,这种缺乏不是戊戌六君子的鲜血所能灌溉滋养的。 这里因着维新派就顺便提到立宪派,他们代表的是上层资产阶级,并且是刚由或正由地主阶级转化而来的那部分上层资产阶级,是地主和资产阶级一身二任的,这种特性决定了他们特别害怕“秩序一破,不可回复”,从眼前利益来说,他们一般是不太欢迎以武装暴动形式发动的推翻清政府的革命的。这个问题在下文中还会有详细论述。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不同于典型意义的资产阶级革命,辛亥革命的领导人并不是资本家,而只是具有资产阶级思想和政治经济取向的革命者,其政党也不过是有些松散的同志联盟。革命凭借几分幸运的天时地利人和首先在武昌取得成功,接着清政府统治便在全国范围内土崩瓦解,顺利程度甚至远超出了革命者的期望。这种现象既可以说明人们对于腐朽统治的反抗情绪压抑良久,一触即发,也可以看出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即使是表面的貌似平静,只要不至于危及生存他们也不愿加以破坏,从而损害眼前利益;而一旦有成功的希望,也能热情的支持以期获取更大的利益,毕竟只有资产阶级政权才能最大保障和发展资产阶级的利益。 革命的结果是不尽如人意的,风暴过后,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仍旧是中国发展最大的障碍。可以说辛亥革命只是砍倒了一棵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合抱的大树,它们的枝叶在革命后仍纠缠散落在中国大地上,它们的根仍深埋在中国社会的土壤之中(各路封建军阀就是代表),虽然少了参天大树的遮蔽,但是新生命依然难以尽情成长。 “实业救国”“政党内阁”是民初的两大政治思潮,但是两者却都难以完全付诸现实,更别说产生什么良好的效果;对外承认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驱除鞑虏不过是排满而已。原先人们以为革命一旦胜利那么各项如关乎民族、民权甚至民生问题的工作都能顺利进行可大家发现事实上周围仍是一片黑暗,看不到尽头,看不到出路。 但是一个全国性政权的瓦解毕竟还是能给不同的政治力量以更为自由的试验实践的空间,让他们证明自己的道路能否带领中国走向成功。 首先要介绍的是官僚垄断资本主义,它们产生于半殖半封的社会,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国家资本形态,由于没有私人资本发展作为基础,近代中国的国家资本始终在限制、利用、打击、吞并私人资本,通过将社会生产力控制在手中以达到维护他们封建半封建统治地位的目的。,应该注意的是这种形式的国家资本其形成有主要来自依靠发行公债和银行垫款的政府财政拨款,而这些负担最终都会通过税收和通货膨胀转嫁到人民身上。官僚垄断资本主义在抗战结束后的国民党统治时期发展到了畸形膨胀的地步,他的结果是使普通的劳动人民和资产阶级都处于崩溃的边缘。 其次是位于中上层的民族资本主义,它的基础是地主、官僚、旧式商人和一些买办转化而来的民族资产阶级,这些人始终希望通过统治阶级自身的改革使政权资产阶级化,支持民族资本的发展。他们在土地制度上主张不触动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维护他们所由出生和依赖的地主阶级的利益;在对外态度上,虽反对帝国主义却并不坚决,因为天然的“软骨性”和先天不足,在资本积累和开拓市场方面都必须依赖外国资本曲折地突破封建制度、军阀统治和自然经济的制约。这样的态度既难以在政治赢得广泛的支持,在经济上也会使国内市场狭小,两极分化严重,影响力量的壮大。 接下来看看以资产阶级中下层和农民阶级为基础的,实际上是由孙中山为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它们的主张常被概括为“三民主义”,即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发展又节制私人资本,平均地权。可以看出这种模式是以上几种中最符合中国国情的,但是由于还存在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和不切实际的空想因素(如平均地权时要“涨价归公”“照价购买”,节制资本时要利用“发达国家资本”,要“不失国家主权”的借用外资,这些主张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都是不现实的或者至少说是缺乏可操作性的),使它难有推广实行的机会。 1914?1918年正是辛亥革命胜利不久,中国人民热切地渴望全面学习西方的时候。可是一战爆发了,它把资本主义世界固有的内在矛盾以最尖锐的形式暴露出来,生产力缺乏,民生困窘,原先在中国人心目中近乎完美的资本主义制度顿时失去了原来耀眼的光辉,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质疑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必须性。而“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社会主义“一种似乎更为科学的政治学说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并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彷徨的不断探索着的中国人当然有理由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实验。 在思考的过程中我注意到了两个近几年很有影响的学派:“新启蒙”与“新儒家”,其中的“新儒家”试图通过中西社会文化本质差异性来分析近代历史的发展,这种研究纲领对我还是很有启发的,因此我也试着先从文化层面上探索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兼容性。 我始终认为革命党人的“民智未开则以革命开之”这句话颇有值得商榷之处,他们显然过分相信革命的作用了。革命的确迫在眉睫,但是观念作为一种心理承袭,其养成是几十年的耳濡目染,几十代的薪火相传,希望一夕之间,天翻地覆是不现实的,对于传统只有最大程度的接近它,然后才谈的上慢慢的改造它,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尤其需要如此。 西方强调个人本位,自由意志,这显然与传统文化有很大抵触的,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却有天然的一致性,类同的道德价值取向、积极进去精神、哲学基础、社会理想都使它最容易为中国人民和社会发展所认可和接受:一,集体主义观念提倡的是社会本位主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二,相似的社会理想,对未来目标有一定的趋同性,天下大同与共产主义不但形似而且神似。按需分配,消灭剥削与农民起义时提出的“等贵贱,军贫富”口号也有相似之处,可以说光是这一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农村的号召力便是其他学说主张难以望其项背的,因为农民阶级恰恰是历种主张运动所从来没有真正重视和发动过的----这种现象竟然发生在一个农村人口占压倒性比例的国家实在是一件另人难以想象的事。 当然除却文化上的相融性,在现实方面马克思主义也体现出了巨大的对具体国情的针对性。马克思主义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的彻底“砸烂这个旧世界”的精神始终贯穿于三个理论组成部分。封建压迫,列强侵略,面对奄奄一息的中国,任何看似四平八稳的药方都不能起死回生,只有痛下虎狼之药,以死求生才有一线生机。义无返顾地将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势力连根拔起,这种推倒一切的勇气和力量是其它阶级观念所不具备的。其次,任何阶级都要求有理论为本阶级服务,马克思主义正是日渐壮大成熟的无产阶级期盼以久的代言人,正遭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双重压迫的工人阶级有着强烈的反抗意识,而无产的特性又使得他们的革命性最为坚定。这里不能不提到五四运动,正是这场轰轰烈烈的席卷全国的爱国运动使全国人民看到了民众的力量,无产阶级和马克思主义开始真正登上政治舞台了。 后记:这篇文章的写作历经数星期,其间充满了痛苦,对于近代史中的种种问题愈是深入思考了解便愈陷入自我怀疑的境地,有时会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的有了新的思路,但很快又会被自己所推翻,始终都难以自圆其说。我常常觉得自己的思维是否从最初入手之时即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而之后的种种论述始终都是以此为基础进行阐发,这种想法往往使我大为恐惧,直到文章划上句号,疑问犹盘旋于脑中。从来认为如此未必便是对的,我感到自己的观点仍没有跃出以前的思维模式,其中细微处有自己的理解但大处并无新意且有失片面。另外,关于维新变法,三民主义以及无产阶级等问题的讨论由于知识储备的欠缺都显得十分肤浅。

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概论论文2000字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我眼中的马克思主义论文1500字

表明自己的感想,即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写出能支撑观点的事实,展开联想。一篇简单的论文就完成了。正文:

对于事物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有些感触。因为人的有机体需要能量输入,所以人要吃饭。要吃饭,那是“必然”的;吃什么饭,什么时候吃,吃多少则是偶然的。同样,因为人是有机体生命,而有机体生命总会经历生长、成熟、衰弱、死亡这样的过程(自然法则),所以人总是要死的。

人要死是必然的,什么时候死,以什么方式死则是偶然的。今天起来发现路面是湿的,我们推测昨天晚上可能下雨了,但是也有可能是被人用水浇的(偶然);假如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我们会用肯定的语气说今天早上的路面一定是湿的。

我们习惯在一件事情上找出原因,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找到最终的原因。人本性上有一种对事情穷根究底的求知欲望,古希腊人面对纷繁芜杂的世界想找出这个世界的最终解释,从泰勒斯的世界起源于水到柏拉图的理念,人们不满足于对事件的经验解释,希望找到一个最终的必然的并经得起理性考验的解释。

辨证法大师黑格尔对偶然和必然及其关系的演绎达到了辩证逻辑的顶峰“偶然的东西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有某种依据,而且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也就没有依据;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性自己规定自己为偶然性,而另一方面,这种偶然性又宁可说是绝对的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成为自身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对偶然和必然的认识自然也有了更加纯熟的解释。但是有一点不足之处是,在历史观领域,经济决定论的思想也时常为世人所诟病。

经济决定论的思想,给人一种宿命论的历史主义印象。经济无疑是强有力的推动历史前进的物质基础,但是历史事件的发生充满了不以物质多寡为条件的变数,心理的,外在因素的,传统习俗的',伟大人物的个人作为都是相当不可忽视的因素。历史必然性的说法往往会引起人们的厌恶之感,因为必然性漠视了个体的作为,个体的意义。

人类社会正在走向全球化,这是后现代的一种趋势。人类开始从狭小的个人空间中走向一种彼此交往更加密切频繁的信息化时代。偶然性的因素正在增多,必然性的说教越来越得不到认同。

在必然性居支配地位的时代,人们谈理想,谈人生意义,所指向的是一个永恒的必然领域:真理的,价值所在的世界,必然性起支配作用的理念世界。

现在的人还相信这样的永恒世界恐怕不多了,那么人生到底怎样才有意义呢?我的回答是:活在真实的偶然中,并用自己的全身心去体验那偶然向自己昭示的那个世界的样子。

没有必要去相信这个世界必然要发生什么——因为那是虚假不可信的——,也没有必要去追求一种所谓永恒不变的真理——因为根本没有不变的、永恒的真理——,必然的真理只是偶然的事实而已,在生活中被偶然的揭示出来而已,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明天对我意味着什么,我不能肯定,我也不需要肯定知道是什么样会发生什么。但是我确信的是,明天对于我一定是新的一天,一定不同于今日和昨日;对于别人也一样。马克思说的好:解释世界的不如改变世界的。

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读后感4篇

《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读后感 作为一个工科的学生,在纠结于各种电路之中,在繁重的学习之余,我花费了七天时间阅读了特里·伊格尔顿的《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阅读这本书之后,对于马克思主义为什么是对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重新思考马克思的话语,也带给我了很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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