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刊号。
首先要到新闻出版局办刊号,有了刊号才能出报纸的,才是合法的并受法律保护。不过刊号比较难办,有一种方法,你可以找现有杂志或报纸,以他们的名义出增刊,你的增刊办得有名气了,你再向新闻出版局申请刊号也比较容易的。
如果需要创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需要到新闻出版局报送可行性报告,同时附上:
1、办刊宗旨、编辑方针、专业范围。
2、符合资格的主办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3、符合资格的编辑部成员。
4、办刊固定资金证明、固定场所证明、承印单位。
5、办刊申请书(刊物名称、开本、页码、刊期、篇幅、发行范围)。
DM刊物需要到出版局办理内部期刊准印证,还有到工商局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管理不那么严格。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三)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九条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