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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杂志发表

2023-12-10 16: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税务杂志发表

关于税收的杂志:

1、《中国税务》。

2、《税务研究》。

3、《国际税收》。

《中国税务》:

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具有较大发行量和影响力的财经类期刊,是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刊物。

《税务研究》:

是中国税务学会会刊,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财经类专业期刊,每月1日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国际税收》:

原名《涉外税务》。创刊于1988年,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国内专业的国际税收学术性期刊。

扩展资料:

多年来,中国税务杂志社把办好刊物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政治家办刊,恪守“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和“两个面向”(面向税务人、面向纳税人)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国税务》按照权威、通俗、实用的要求,普及税法知识,解读税收政策,报道税务工作,剖析涉税案例,反映税企诉求,着力发挥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先后获得国家期刊奖、政府期刊奖提名奖、双高期刊、百强社科期刊等殊荣。

《税务研究》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开展具有前瞻性、现实性的税收理论研究,深入分析探索财税领域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一直是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

《国际税收》秉承向中国传播国际税收、向世界宣传中国税收的办刊方针,致力打造中国税收与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的媒体平台,入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税务杂志社

如何在中国税务报上发表"发票遗失声明"?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92号)及中国税务报社关于刊登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的具体办法的函(国税报函发[1995]3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做出以下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今后,凡我省境内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专用发票被盗、丢失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同时向所辖国家税务局报失,接受处罚。

  3、在全国性报纸《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同时须在我省《税收与企业》上刊登"遗失声明" 4、是否需要在地、市的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由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二、税务机关内部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丢失的,按照“山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在《中国税务报》、《税收与企业》上刊登遗失声明。

  三、在我省《税收与企业》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其内容按照中国税务报社的规定填写,并交纳挂失登报费300元(每次每条 不超过100字)。其具体程序为:先由丢失发票的纳税人或税务机关责任人,在案发后2日内,向税务机关征管部门申报专用发票的遗失情况,同时交纳挂失登报费,征管部门填写"山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刊出登记表"(见附表,由各地自行印制,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抄报地市税务机关,一份直报省局征管处)。省局征管处将根据汇款先后顺序整理,送交《税收与企业》编辑部,定期在固定版面按一定格式刊登。

  四、经办代收“挂失登报费”的税务机关可从每次每条 300元的挂失登报费中坐扣50元做为代办手续费。“挂失登报费”的全额发票,由《税收与企业》编辑部寄给代办税务机关,代办税务机关转交刊登纳税人。

  五、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处经办联系人,张文君。联系电话:4045131-7608《税收与企业》编辑部经办人:李明联系电话:40455594045131-7603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64号邮编:03000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解放南路分理处帐号:02124906434六、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与本文有抵触的,以本文为主。

中国税务杂志社的中国税务杂志社介绍

内设《中国税务》编辑部、《税务研究》编辑部等10个部室。有职工61人,其中正编审3人、副编审14人、编辑44人。①《中国税务》。月刊,国家税务总局的机关刊物。1984年创刊。设法规公报、征收管理、业务技术、经济瞭望、纳税指南等栏目,期发量138万册。1998~1999年,被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之一。期刊发行量居世界期刊业前50名之一,在财经类期刊中名列第二。②《税务研究》。月刊,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中国税务学会会刊,研究税收科学的学术性刊物。

推动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发展 首届人民财税高峰论坛在广财举行

实习生 刘芳桦

通讯员 黄程灿 方元子

7月9日,由广东 财经 大学主办,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广东省财税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承办的首届人民财税高峰论坛在广东 财经 大学(广州校区)举行。

围绕“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展开学术研讨

论坛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高度聚焦“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研究主题,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的时代需求,为数字财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近200人在线下参加论坛,全天在线观看直播人数近3万人次。广东 财经 大学校长于海峰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会上,广东 财经 大学党委书记郑贤操发表致辞。他指出,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 社会 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速数字化战略转型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建设网络强国、数字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财税基础理论建设也进入到一个大不同以往的新阶段。

《人民周刊》杂志总编辑、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冯旭东表示,新时代以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向纵深发展,关于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的研究应用价值巨大,前景广阔。

随后,中国 社会 科学院副院长、中国 社会 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高培勇教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中国 社会 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研究》主编黄群慧研究员等30多位财税界名家及多位企业高管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广东 财经 大学副校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邹新月教授主持主旨演讲。

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法治、经济、 社会 问题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数字经济的思考。他提出,数字经济是把双刃剑,其最终目的应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教授就“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与税收治理”这一主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表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仅是对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新发展阶段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还是全面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研究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数字革命是人类文明的第三次革命,要抓住数字革命的机遇;二、数字化时期的税收要与时俱进,“要从工业化时代的规则制定逻辑中脱离出来”;三、要推动税收制度促进数字化发展。

三个“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发展

当天下午,三个分论坛同时开展,共35位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政府治理数字化”“预算管理数字化”“税收征管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主题,深入研讨、分享成果,共同聚焦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财税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数字财税理论与实践纵深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论坛的成功表现为三个‘多’:发表演讲的名家多;与会人员多;新成果、新观点多。”闭幕式上,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林木教授致辞总结。他指出,此次高峰论坛深化了参会人员对数字财税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 社会 服务转型升级的认识,对促进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何宁

校对 | 谢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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