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学报是由烟台大学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1988年创刊。
1993年8月 1994年8月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支行 职员 2000年4月 至今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员 2002年2月-2002年12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访问学者研究领域: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科研成果: 学术著作:彭冰:《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教材:1、彭冰:《中国证券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独著。2、彭冰:《中国证券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独著。论文:1、彭冰:“论撤销证券发行核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26条之研究”,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4期;2、彭冰:“非法集资活动的刑法规制”,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3期;3、彭冰:“债随物走原则的重构与发展”,载 《法律科学》2008年第6期;4、彭冰:“中央和地方关系中的上市公司治理”,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6期;5、彭冰:“非法集资活动规制研究”,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4期;6、彭冰:“美国法上的继受人责任”,载《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02期;7、彭冰:“商业银行的定义”,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8、彭冰:“构建针对特定对象的公开发行制度”,载《法学》2006年第5期;9、彭冰:“未完成的改革——以股东分期缴付出资制度为例”,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10、彭冰:“企业改制中的债权人保护”,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11、彭冰:“现行公司资本制度的实现机制研究”,载《南京大学法学评论》2004年春季号;12、彭冰:“现行公司资本制度检讨”,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13、彭冰:“建立补偿投资者的证券行政责任机制”,载《中外法学》2004年第5期;14、彭冰、曹里加:“证券交易所监管功能研究——从企业组织的视角”,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1期;15、彭冰:“证券律师行政责任的实证研究”,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6期;16、彭冰:“证券公开发行之研究”,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06年总第11辑;17、彭冰:“上市公司收购中董事责任的比较研究”,载《经济法研究》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8、彭冰:“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模式选择”,载《法大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9、彭冰:“证券投资顾问监管与言论自由”,载《月旦民商法杂志》总第19期,2008年3月;20、彭冰:“从Lowe案看美国对投资顾问的界定”,载《证券法苑》(第1卷),张育军、徐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
1、《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版。2、《民事诉讼理论探索与程序整合》(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版。3、《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3、《诉讼费用研究——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合著,排名第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4、《模拟法庭:原理、剧本与技巧》(合著,排名第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013年第二版。5、《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制约机制研究》(合著,排名第一),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版。6、《民事诉讼理念变革与制度创新》(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2月版。7、《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的探索》(与何文燕教授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0月版。8、《民事诉讼原理研究》(合著,排名第三,共计70余万字,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9、《中国统一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参著,共计80余万字,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司法部重点研究项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2月版,排名第三。11、《民事司法救济制度研究》(合著),韩国延世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版。12、《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合著,排名第二。13、《民事诉讼法法典专家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14、《民事诉讼法释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勘校,排名第一。15、《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排名第一。16、《对话与交融:中美证据法论坛》(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17、《对话与交融:中美证据法论坛》(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18、《如何当好调解员:中美调节培训启示录》(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19、《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主译),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代表性学术论文1. 廖永安、何四海: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的法理分析,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12期。2. 刘方勇、廖永安:回归价值本源——巡回审判制度的考证与思索,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3. 廖永安、张庆霖:论仲裁调解书撤销制度的确立,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4. 廖永安、熊英灼:关于我国建立申诉终结机制的几点思考,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5. 易玲、廖永安:民事执行权微观配置再思考——以民事执行权法律性质分析为切入点,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6. 廖永安、刘方勇: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7. 廖永安、邓和军:《〈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评析——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载《现代法学》2009年第1期。8. 廖永安、胡军辉:论法院调解的既判力,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9. 廖永安、熊英灼:我国民事司法证明活动中的价值权衡及选择,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10. 廖永安: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对我国民事送达制度改革的再思考,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4期。11. 廖永安、颜杨: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科学定位与制度设计,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12.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制度之反思,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13. 廖永安:论我国民事与行政案件类型之界分,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第2期。14. 廖永安、魏小凡、文新:论我国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兼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载《中国司法》2006年第7期。15. 廖永安、文新:论宪法的司法适用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16. 廖永安、魏小凡:以人为本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11期。17. 廖永安、刘方勇:潜在的冲突与对立——诉讼费用制度与周边制度关系考,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18.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中弱势群体保护论纲,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19. 廖永安、熊英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之构建,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20. 廖永安、熊英灼:关于我国执行收费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21.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民事诉讼中的拟制自认,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22.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民事自认的效力,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23. 廖永安、雷勇:论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立法——以法院诉讼行为为研究对象,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24. 胡军辉、廖永安:论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5期。25. 文新、廖永安:法院乱收费现象的透视与思考,载《咸宁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26.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我国民事公告送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太平洋学报》2007年第11期。27. 廖永安、黎藜: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考察对象,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1期。28. 廖永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29. 廖永安、雷勇:论我国民事诉讼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30. 廖永安、李世锋:我国民事合议制度之运行现状——以一个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为考察对象,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31. 姜霞、廖永安:重构我国仲裁证据制度之探析,载《求索》2008年第5期。32. 廖永安:我眼中的恩师——江伟先生,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6期。33.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费用的性质与征收依据,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5期。34. 廖永安:我国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之重构,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3期。35. 廖永安、冯杨:我国民诉法修改的若干问题——兼评《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第三稿)》,载《金陵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36. 廖永安:论单位、团体内部纠纷的自律性处理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37. 江伟、廖永安:简论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载《法学杂志》2003年第2期。38. 廖永安、王春: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负担的立法缺陷与完善,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3期。39. 廖永安、李旭:对我国陪审制的否定性评价,载《金陵法律评论》2003年第2期。40. 廖永安、崔峰: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关系考,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41. 廖永安、赵晓薇: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与司法公正关系考——兼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立法缺陷,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42. 廖永安:诉讼内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与整合,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3期。43. 廖永安、赵晓薇:中日民事诉讼费用制度比较研究,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44. 江伟、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主管之概念检讨与理念批判,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45.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主管范围之问题评析,载《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46. 廖永安、王春:我国民事与刑事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47. 廖永安:法院诉讼行为要论,载《法学家》2003年第2期。48. 廖永安:论诉的利益,载《法学家》2005年第6期。49. 廖永安、李胜刚: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之运行现状 以一个贫困地区基层法院为分析个案,载《中外法学》2005年第3期。50. 廖永安:论我国民事与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51. 廖永安:民事诉讼费用——构成及影响因素,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第2期。52. 廖永安、彭熙海:当事人诉讼行为理论初探,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第2期。53. 廖永安:对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作为”行为的思考,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54. 廖永安: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反思,载《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55. 廖永安:如何正确看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兼与杨贵宏先生商榷,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4期。56. 廖永安:对民事审判中“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之再思考,载《河北法学》1999年第4期。57. 廖永安:对民事审判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之检讨,载《河北法学》1999年第5期。58. 何文燕、廖永安:我国民事简易诉讼程序之重构,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59. 江伟、廖永安:论审判独立的制度保障及其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60. 廖永安:论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的对立统一,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61. 廖永安、何文燕: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2期。62. 邵明、廖永安:完善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新话题,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5期。63. 廖永安、刘健:论法律专业教学方式的改革,载《煤炭高等教育》2000年第1期。64. 廖永安、叶久根:民事诉讼认证制度中若干问题之再思考,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65. 廖永安、彭熙海:论必要共同诉讼,载《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66.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67. 廖永安: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2期。68. 江伟、廖永安:论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与上诉审关系之协调与整合,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69. 冯晓青 、廖永安:合作作品法律认定新探,载《知识产权》1994年第3期。70. 廖永安、李武松:论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保护,载《法律适用》1995年第1期。71. 廖永安、张辉: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立法的缺陷与完善,载《广西法学》1995年第Z1期。72. 廖永安、李武松: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作为”现象探微,载《法律适用》1996年第3期。73. 廖永安、王焕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载《法学探索.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74. 廖永安: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载《山东法学》1996年第2期。75.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程序的监督和救济,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76. 廖永安: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载《政法论丛》1996年第1期。77.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目的之界定,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78.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目的简论,载《诉讼法论丛》1998年第2期。
1.专著:《现代汉语副词研究》(330千字)学林出版社,2000年6月。2.研究生教材:《现代汉语虚词》(220千字)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年10月。3.专著:《助词与相关格式》(310千字)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4.专著:《现代汉语副词探索》(340千字)学林出版社,2004年12月。5.专著:《现代汉语副词分析》(300千字)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2月。 其中国家一级刊物《中国语文》4篇1990年—1999年十年的科研成果1副名结构新探,《徐州师院学报》1990年3期;2《语助》释词浅析,《淮北煤师学报》1990年3期;3《现代汉语词典补编》商榷,《徐州师院学报》1991年2期;4“N”+“们”的多角度考察,《现代汉语语法论稿》,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一作者);5《马氏文通》与《新著国语文法》句法理论比较,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一作者);6 无动把字句浅析《徐州教育学院学报》1992年2期(第一作者);7“才”与“纔”《辞书研究》,1992年4期;8“非X不Y”及其相关句式,《徐州师院学报》1992年2期;9“除非”及其句式 ,《汉语研究论集》第一缉,语文出版社1992年;10谈谈前置的“的”和“之”,香港《语文建设通讯》40期,1993年6月;11现代汉语副词“白”“白白”,《淮北煤师学报》1993年1期;12谈谈新词新语的缩简方式,《上海师大学报》增刊 1993年;13近代汉语副词“才”的特殊用法,《徐州师院学报》1993年4期;14“白”类副词的表义特征及其个性特点,《徐州师院学报》1994年3期;15副词与状词的区别,《汉语学习》1995年1期;16“有失”“失之”,《语文学习》1995年5期;17“有失”“失之”及其相关格式,《上海师大学报》增刊 1995年;18汉语吸收外来概念的方法和特点,《洛阳大学学报》1995年3期;19副词的篇章连接功能,《语言研究》1996年1期;20释数词“兆”,《辞书研究》1996年1期;21副词的连用类别和共现顺序,《烟台大学学报》1996年2期;22现代汉语副词“才”的句式与搭配,《汉语学习》1996 年3期;23现代汉语预设否定副词的表义特征,《世界汉语教学》1996年2期;24汉语语序研究要略,《江苏社会科学》1996年3期(合作);25交互类短语与连介兼类词的分化,《中国语文》1996年5期;26名词的语义基础及功能转换与副词修饰名词,《语言教学与研究》1996年4期;27上海浦东新区普通话使用状况和语言观念的调查,《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4期(合作);28现代汉语语言单位的结构关系和构成方式,《中文自修》1996年10期;29现代汉语复句的误用,《中文自修》1996年11期(合作);30把+N+VV”祈使句的成句因素,《汉语学习》1997年1期;31名词的语义基础及功能转换与副词修饰名词,《语言教学与研究》1997年1期(续);32交互动词的配价研究,《语言研究》1997年1期;33副词的重叠形式与基础形式,《世界汉语教学》1997年4期;34“白”类副词的表义特点及其个性特征,邵敬敏主编《句法结构中的语义研究》,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8年;35说“永远”,《语言教学与研究》1998年2期;36近代汉语预设否定副词探微,《古汉语研究》1999年1期;37汉语变换理论研究的总结、探索与创获,《世界汉语教学》1999年1期;38现代汉语名词的AABB重叠式,《徐州师大学报》1999年1期;39说“难免”——兼论汉语的虚化方式和羡馀否定,《中国语言学报》9期,商务印书馆1999年;40现代汉语副词“才”的共时比较,《上海师大学报》1999年2期。41副词的重叠形式与基础形式,邢福义主编《汉语语法研究面面观》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9年。2000年以后1.动词AABB叠结式的内部差异,《语法研究和探索》九,商务印书馆2000年。2.现代汉语副词的性质、范围与分类,《语言研究》2000年1期。3.论与汉语副词相关的虚化机制,《中国语文》2000年1期。4.程度副词充当补语的多维考察,《世界汉语教学》2000年2期。5.评注性副词功能琐议,《语法研究和探索》十,商务印书馆2000。6.试论前置的结构助词“的”和“之”,《汉语学习》2000年5期。7.略论时制助词“来着”,《大理师专学报》2000年4期。8.复句研究综述,《语文论丛(6)》上海教育2000年。9.列举助词“等”、“等等”,《华文教学与研究》2000年3期。10.把+N+VV祈使句的配价分析,《配价理论与汉语语法研究》语文出版社2000年。11.N+们的选择限与N们的表达功用,《中国语文》2001年3期(人大资料全文复印)。12.说“的话”,[日本]《现代中国语研究》2001年3期。13.现代汉语时间副词三论,《语言问题再认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14.论现代汉语的范围副词,《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1期。15.试说表数助词“把”,《华文教学与研究》2001年2期。16.表数助词“来”和“多”,《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3期。17.现代汉语列举助词探微,《语言教学与研究》2001年6期。18.助词“给”及其相关句式,《汉语学报》2001年上卷(2002年7月出版)。19.“V中”的功能特征及中的虚化历程,《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一,商务印书馆2002年。20.“就是”的篇章功能及其语法化历程,《世界汉语教学》2002年3期。21.“个”从量词到助词语法化过程分析,邵敬敏等主编《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一),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22.说“X式”——兼论汉语词汇的语法化过程,《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3期。23.近代汉语情态化副词“白”再议,《乐山师院学报》2003年1期。24.“副+是”的历时演化和共时变异,《语言科学》2003年3期。25.范围副词“都”的选择限制,《中国语文》2003年5期。26.当代新词“零X”探微,《语言文字应用》2003年1期。27.从量词到助词——量词“个”语法化过程的个案分析,《当代语言学》2003年3期。28.从“曾经”的功能扩展看汉语副词的多能性,《汉语学习》2003年5期。29.助词“被”的使用条件和表义功用,《语法化与语法研究》(一)商务印书馆。30.统括副词前光杆名词的指称特征,《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二,商务印书馆2003年12月。31.近代汉语强调肯定的“白、再、更、通”,《汉语史学报》第四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人大资料全文复印)。32.试论汉语语素的确定与分类,《语文论丛(8)》,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33.试论“由”字被动句——兼论由字句和被字句的区别,《语言科学》2004年3期。34.副词“不”独用的语用功能和篇章功能,《乐山师院学报》2004年第8卷。35.反义对立式语气副词的性质、成因与功用,[日本]《现代中国语研究》2004年。36.“总(是)”与“老(是)”的语用功能和选择差异,《语言科学》2005年1期。37.副词“都”的语法化和主观化,《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1期。38.现代汉语羡余否定现象探微,邵敬敏等主编《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二)浙江教育出版社2005年。39.述结式把字句的配价研究,《南开语言学刊》第5辑,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40.近代汉语“把个”句研究,《语言研究》2005年3期。41.现代汉语“把+个+NP+VC”句式探微,《汉语学报》2005年3期(人大资料全文复印)。42.反义对立式语气副词的性质、成因和功能,《汉语虚词研究与对外汉语教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43.“都”的语法化和主观化,《语法化与语法研究》(二)商务印书馆2005年。44.羡余否定的类别、成因与功用,北京大学《语言学论丛》31辑,商务印书馆2005年。45.论与汉语副词相关的虚化机制,《汉语语法化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46.试论主观量标记“没、不、好”,《中国语文》2006年2期(人大资料全文复印)。47.“看起来”与“看上去”,《世界汉语教学》2006年3期。48.“太”的语义内涵和语用规约,《中国语言学报》12期,商务印书馆2006年。49.“以至”与“以致”,《对外汉语研究》2期,商务印书馆2006年。50.“同比”与“环比”——统计术语的个案分析,《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6年3期。51.元语言理论与汉语副词的元语用法,《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三商务印书馆2006年7月。52“由”字被动句研究《汉语被动表述问题研究新拓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53.副区兼类词的句法分布及功能发展,《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6期(第一作者)。54.现代汉语“把+个+NP+VC”句式研究,邵敬敏等主编《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三)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55.“稍微”类程度副词的历时来源和发展演化,《忻州师院学报》2007年3期(第一作者)。56.程度副词对状态形容词的二次记量与主观赋量,[日本]《现代中国语研究》九期,2007年。57.汉语非典型持续体标记“中”和“间”的形成和发展,《汉语学报》2007年4期。58.从间接的跨层连用到典型的程度副词,《古汉语研究》2007年4期。59.试论汉语非典型持续体标记“中”与“间”,《语言研究》2007年4期。60.英语无标记不定式充当宾语补足语浅析,《廖序东先生纪念文集》高教出版社,2007年9月。61.试论“X然+间”,《汉语学习》2007年6期。62.当代汉语摹状式“X状”探微,《语言教学与研究》2008年1期。63.从“非常X”的陌生化搭配看汉语修辞学的现代取向,《修辞学习》2008年2期。64.当代汉语摹状格式探微,《语言科学》2008年2期。65.对集合量词典型性问题的考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2期(第二作者)。66.从“A/V了许多”看汉语概量化程度补语的演化动因、格式鉴别及其互补关系,《语法研究和探索》十四商务印书馆2008年8月。67.从加强中文学科建设的角度看现代汉语课程的改革,《跨文化交流》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68.从加强中文学科建设的角度看现代汉语课程的改革,《跨文化交流》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69.“透顶”与“绝顶”的句法功能和搭配选择,《语文研究》2008年第4期。CSSCI扩70浅析“X客”词族 —词汇化和语法化的关系新探,《语言文字应用》2008年4期(第一作者)。71网络新词“败”的形成与发展:汉语同形语素的感染生成及修辞解释,《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2期。72 “一”和“该”在当代新闻语篇中的指称功用与照应方式,《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2期。73介词悬空的方式与后果,动因和作用,《语言科学》2009年3期。(人大全文复印)。74试论连词“及其”的词汇化动因、连接方式及指代歧义,《语法化与语法研究》(四)商务印书馆2009年7月。75“更”字比较句中多项比较的程序与格式《世界汉语教学》2009年4期.76是“统括全体”还是“限制个体”?——兼论“净”与“尽”的进化后果与趋同倾向,[日本]《现代中国语研究》十一期,2009年。77“X然”+“间”的两种表达功能,《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78“绝对X”的功能扩展与错位兼容,《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6期。79“极尽”的构式化表达及其双重副词化的功能、演变与分化,《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1期。80副词“有望”的功能、特征及发展,《汉语学报》2010年1期。81从错配到脱落:附缀“于”的零形化后果与形容词、动词的及物化《中国语文》2010年2期。82现代汉语指称词“本、贵、该”关系试析,《汉语虚词研究与对外汉语教学》(三),复旦出版社2010年。83“用来”与“拿来”——兼论介词叠加与格式套用于介词悬空的关系,《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五商务印书馆2010年5月。84试论骂詈语的词汇化、标记化与构式化——兼论演化中的骂詈语在当代汉语中的表达功用,《当代修辞学》2010年4期。85语法化现象在不同层面中的句法表现,《语文研究》2010年4期。86略谈汉语语法化研究中的若干疑难现象.《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2期。87表迅捷义的“X速”词族的功能、用法与发展,《语言教学与研究》2011年4期。。88从标记词“的”在相关分布中的隐现与位置看汉语前加词的性质,《汉语学习》2011年3期。。89从错配到脱落:附缀“于”的零形化后果与形容词、动词的及物化,吴福祥、张谊生主编《语法化与语法研究》(五),商务印书馆,2011年,北京。90预设否定副词叠加的方式与类别、动因与作用,《语言科学》2011年5期。91谈谈现代汉语语法论文的写作,《阐释的力量》,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8月。92当代流行构式“X也Y”研究,《当代修辞学》2011年6期。93统括副词前光杆名词的指称特征,《语法研究和探索》精选集,商务印书馆2011年8月。94“极尽”的构式化表达及其双重副词化的功能、演变与分化,《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五,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95评注性副词“所幸”的功能、特征与发展,(日本)《现代中国语研究》13期,朝日出版社2011年10月(第一作者)。96试论主观量标记“没、不、好”,吴福祥主编《汉语主观性与主观化研究》,商务印书馆2011年11月。97试论叠加、强化的方式、类型与后果,《中国语文》2012年2期(人大资料全文复印)。98试析一价动词和形容词在事件存现句中的构式分布,《语法研究和探索》十六,商务印书馆2012年9月。99现代汉语副词状语的标记选择,《汉语学报》2012年4期。100介词叠加的方式与类别、作用与后果,《语文研究》2013年1期。101程度副词“到顶”与“极顶”的功能、配合与成因——兼论从述宾短语到程度副词的结构与语义制约 《世界汉语教学》2013年1期。此外,还参与主编(副主编)《现代汉语虚词研究综述》,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参与编写张斌先生主编的、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新编现代汉语》和《新编现代汉语教学参考与训练》。为《新编现代汉语》主要编写者之一。参与主编(副主编)《汉语虚词研究与对外汉语教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 1.承担200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项目《面向应用的现代汉语副词研究》经费4万元,2003年结项;2.承担2002年度上海市教委哲学社会科项目《汉语语法化的诱因、机制和模式》经费2万元;2006年结项;3.承担200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项目《汉语副词的性质、功能与发展》经费5万元,正结项中;4.承担2006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语法化理论与汉语虚词的发展演化》经费4万元,已发表10多篇论文,撰写一部语法化研究的书稿;5.承担200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项目《近30年来汉语虚词的演化趋势及其发展规律研究》经费9万元,目前正在研究、分阶段完成实施过程之中;6.作为第二申请人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现代汉语描写语法》于2009年12月获批正式立项。资助经费20万。已经完成初稿。负责的上海市重点学科(三期)汉语言文字学2010年中期评估获得优秀,受到市、校奖励。2012年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当代汉语流行构式研究”(2012BYY002),经费5万。
烟台大学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原教育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承先同志担任烟台大学名誉校长。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原国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建校26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以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本科教育基础扎实、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水平显著提高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7年,我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3200亩,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藏书170万册、电子图书80万册、音像资料1.1万盘(盒),中外文工具书1万余种、引进中外文数据库34个;校园内建有千兆以太网。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生物理工学院、药学院、海洋学院、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备军官学院、建筑学院、艺术学院、体育教学部共21个院系(部),31个研究院所,5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 、医、经济、管理、教育9个学科门类。法学专业、应用物理学专业和药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等6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民法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法理学、数据结构等1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民商法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级教学团队;现代物流获批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学校现有5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中国少数民族史、物理化学、理论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化学工程与过程重点实验室、光电信息技术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化工制造工程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药物筛选与评价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结构工程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环境材料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环境保护室内环境重点实验室),1 个"泰山学者"岗位(民商法学),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天然药物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果蔬采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空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研究院(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应用法学研究中心),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1个省级审美教育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北大清华烟大三校科技园)。
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4万人,本科生源跨全国29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6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58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11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17人、占专任教师的27.5%,硕士学位人员545人,占专任教师的47.1%,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74.6%。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全国优秀教师14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名。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名。
学校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7项,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各一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50余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项目、863项目、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78项,省部级项目3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九五"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十五”全国科技管理先进团队称号。
山东省CIMS培训中心设在我校。已开通的校园教育科研网是山东省内四大节点之一。《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CSSCI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优秀期刊。
学校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是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先后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韩国、日本、美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友好院校开展本科、硕士层次的联合培养项目,与韩国木浦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与挪威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法国昂热大学、西天主教大学合建卢瓦尔孔子学院(昂热)。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放在第一位,已向社会输送5万余名合格人才,历届毕业生在社会上均受到广泛欢迎。我校与国家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合作推出的"一站式"全国职位信息搜索引擎正式在我校就业网上开通,是山东省第一所开通此项就业服务的高校。
近年来,学校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审美教育研究基地;获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获"山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评为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获"山东省团建规范化学校"、"山东省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烟台大学党委书记:崔明德,烟台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房绍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