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息写作
(一)写作的基本要求:标题新颖醒目,简练概括,做到平中见奇,吸引人的眼球,对全文起到画龙点晴的作用;文章内容要做到主题突出,立意新颖,层次分明,结构严密,要求口子要小,内容要精,敢言人所未言之言、人不敢言之言。
(二)主题的提炼:主题就是信息的中心思想,它是纪检监察信息的灵魂。信息材料的取舍、结构安排、词语使用,都要围绕表达信息主题的需要。一般来讲,信息与机关公文对主题的要求是一致的,一则信息只有一个主题,即主题的单一性。确定信息主题一个最有效的方法--抓问题。抓问题就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来写信息,从而达到指导工作的目的。否则,信息只能是无的放矢,缺少竞争力和命中率。抓问题并不是一定要写负面信息,而是指针对问题正面写。
(三)纪检监察信息标题:文章好写,标题难求。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信息工作,以市纪委来说,每年各县(区)上报的信息上千条,面对大量的信息,决定取舍,首先只能从信息的标题看起。标题对路、新颖、才能引起编辑人员的注意和重视。因此我们写信息,一定要在标题上下功夫,要反复提炼,做到“语不惊人誓不休”。
1、标题可采用的方式:①直述内容的方式,以告知信息需求者本篇文稿之最重要的内容为目的,具有吸引力和很强的引导作用。②概括归纳型的方式,其用语不象直述内容型标题那样具体,通常是概括性的省略语。③评论建议的方式,把对事实的评论、看法、意见或建议融入标题的形式。④题文承接的方式,题目本身就是文章的第一句话。
2、标题常见写作通病:⑴文不对题。标题反映的是一个内容,主体述说的是另一个内容。此类通病经常出现在信息内容较多、作者难以取舍的情况下,实际上信息要求一文一题、一事一报。拟定标题的过程,也是作者选择报送主题的过程。⑵标题太长。标题词语罗嗦,不够简洁,显得臃肿累赘。标题字数一般控制在20字以内。⑶晦涩难懂。标题内含有生僻字、难懂的字,让人一时难以理解,有哗众取宠之嫌。⑷用词不准。标题的选词要客观、准确,有分寸感。特别是对于近义词的选用要注意准确性。如估价成绩时,是用“显著”、“优异”,还是用“优良”、“良好”;反映灾情程度时,是用“特大”、“重大”,还是用“很大”、“较大”;反映范围大小时,是用“全部”、“大部”,还是用“局部”、“部分”,都应当认真掂量,注意区别。一般情况下,信息标题应当就实避虚,开门见山,一针见血,避免出现“效果显著”、“形势喜人”“开门红”、“上台阶”等模糊的带有形容性字词。
3、一条好的标题应做到:①题文一致,即标题所叙述的事实要与信息内容一致。②突出精华,突出最新鲜的事实,突出最重要的事实,突出最有特点的事实。③简洁明快。④音节整齐,念起来节奏感强,朗朗上口,易于接受,方便记忆。
(四)纪检监察信息的结构:纪检监察信息的结构一般是由导语、主体、结尾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常采用的是一种“倒金字塔”式的结构,即把重要的事放在第一段,次要的放在第二段,再次要的放在最后。不同类型的纪检监察信息有着不同的基本结构,不是每篇信息都具有这几部分,有的动态性信息或较短的信息,用题目代替导语,也有的信息导语与主体没有明显分开,背景也往往不独立成为一部分。
1、导语。纪检监察信息的导语就是在信息开头的第一自然段或第一句话,即用最简要的语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揭示主题思想,“立片言以居要”,唤起读者的注意。
纪检监察信息导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⑴概括式。把信息中最重要、最鲜明的事实,用概括的方法,简明扼要、开门见山地写在信息的篇首。⑵结论式。把结论写在开篇,作为导语,提示信息内容的意义和目的。⑶设问式。在信息的开篇就提出问题,具体事实在后面主体部分叙述。这样可以把信息所要解决的问题更突出、更尖锐的提到读者面前,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深刻的思考。⑷评论式。在导语中对信息的内容进行重点评论。有的在点名题旨以前,简要地说明原委,交待动机,借端生由,引人入胜;有的首先判别是非,鲜明的提出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批判什么,有的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以褒贬,不是坐而论道,而是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予以正面回答。这样的导语具有更强的针对性。⑸议论式。就是在导语中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方法阐明事理,把具体的问题典型化,对信息的内容进行理性议论。这样的导语具有指导性。⑹对比式。一开头就运用对比、衬托的方法,把信息所要叙述的事实观点,鲜明地突出出来。对比材料是多方面的,包括典型事例对比、概括事实对比、数字对比、语言对比等。总之,信息的导语是多种多样的,不管用何种形式的导语写信息,都要根据不同的信息内容,在整个信息结构中恰如其分,自然、鲜明地为突出主题服务。
导语常见写作通病:⑴说正确的废话。主要是经验材料中经常出现的虚话套话,如“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等等,说了半天不见主题。⑵入题太慢。与说虚话空话类似,信息穿靴戴帽,导语过长,或者导语内容与标题内容基本一致,有些重复。信息讲究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的把事实说清楚,最忌文字拖沓,虚话、套话、空话连篇。
2、主体。主体是信息的重要部分,它在导语之后,用充分的事实材料和典型的事例把导语中所概括的内容,提出的问题或结论,加以详尽地展开进行阐述,体现主题。
安排纪检监察信息主体结构的方法主要有五种:⑴重点表现法。就是以一个问题或一个事件,沿着一条主线写,突出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这种结构可以用少量的文字,突出地体现主题,给人以鲜明、畅达感。⑵时序表现法。就是按信息内容反映的问题或事件所发生的先后顺序安排层次,可以使读者了解事件发展的全过程,给予读者鲜明的印象。⑶因果表现法。就是按信息内容材料的内在联系,按因果的关系,来考虑信息主体的层次结构。⑷并列表现法。以几个不同的问题或几个事件并列地表现一个主题。这种方法可以把一些表现上看来互不相关的事情或问题联系在一起,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反映问题,统一在一个主题思想下,增大信息量,对于综合性的信息尤为适用。⑸分层表现法。一则信息有若干个材料,每个材料各表达一层意思,每层意思之间有轻有重,而且能排列一定的次序,表达一个中心思想,对这样的信息采用分层表现法安排主体结构,集中体现一个主题,使该信息产生一种递进的逻辑力量。总之,要从每一篇信息的具体内容和表现主题思想的实际出发,合理地安排主体结构,结构形式为内容服务,不能教条地生搬硬套。
主体常见写作通病:⑴层次不清。整体谋篇布局没有明显的主线,或者不按正常的结构顺序排列事实,逻辑关系混乱,先后倒置,轻重倒置,因果倒置,使人读后理不清头绪。信息对于有层递关系的内容,一般要本着“由小及大、由近及远、由易入难、由浅入深”的顺序,逐步展开来写;对于有并列关系的内容,平等排列时要把最新鲜、最重要的放到前面;对于叙述事物的信息,也必须按着一定顺序,或以时间先后,或以事物发展过程,或以内容轻重缓急为序。总之,要给人以完整的印象,使人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⑵面面俱到。鉴于信息篇幅短小、时间要求快捷的特点,每篇信息只能围绕一个中心思想,即只有一个主题贯通首尾、统领全篇。写信息不能贪大求全,不要总是担心说得不够全面,把摊子铺得太大,在大问题里套小问题,这样会显得繁琐。⑶详简不当。信息需要简练,在表达上哪些需要简述,哪些需要详谈,要根据信息所表达的主题来把握。详简不当,会使读者在理解信息主题上发生偏差,影响信息的表达。⑷词句罗嗦。信息文稿必须写得一清二楚,十分明确,让人不折不扣地了解信息本意。在用语上,要注意砍掉多余的枝叶,善于把长句缩短,多句合并,有些情况和意思相近的事例择举一个即可,不够典型、尽人皆知的事例应当删去。⑸格调不庄。信息是为领导服务的,其内容必须端庄、平实。端庄,是指语言风格庄重严肃。信息句子多用陈述句和祈使句,少用或不用疑问句。信息词语多用书面语,少用口头语、方言、俗语和俚语。平实,指写作手法平铺直叙。信息一般不用描写、抒情、夸张等修辞手法,不用倒叙追忆,旁敲侧击,隐晦曲折等写作方式,不说生僻话、客套话或绕弯子话。当然,庄重平实也并不意味着呆板、生硬、单调,一些“原汁原味”的群众语言如能巧妙运用,会使信息增色不少,更有韵味。
3、结尾。纪检监察信息的结尾要根据内容来确定。恰当的结尾可以使信息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进一步体现 主题思想。⑴小结性结尾。对信息反映的内容加以概括、小结,使读者更加明确信息的目的,加深印象。⑵指向性结尾。指明信息反映的问题,发展的趋向,引起读者的关注。⑶评论性结尾。对信息反映的问题加以评论,表明立场、观点,帮助读者尽快把握信息的本质,特别是反映问题或预测性信息,在结尾时进行评论,强调解决问题的重要性。结尾常见写作通病:⑴头重脚轻,缺少结尾。信息中只摆问题,不作分析,不提建议,不表态度,让人一时吃不准问题的性质,难以作出判断,降低信息效用。⑵画蛇添足。意尽言不止,使信息重复、拖沓,耽误领导阅读时间,造成信息干扰。⑶老套子。千篇一律,结尾公式化、概念化,或说一些不疼不痒的空话、套话,令人生厌。
纪检监察公文,是党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是纪检监察工作中所直接运用的、具有一定特殊要求的文字工具。具有政治性强、业务性强、逻辑性强、精确性强的特点。
第一节 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根据纪检监察公文的特点,纪检监察公文的写作必须符合以下七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公文的内容要真实、准确
纪检监察公文是一种十分严肃的文件,有的具有法律、政策效力,因此,必须行文准确、内容翔实、语言精炼,不能随意发挥,更不能敷衍,要真实、准确。
二、纪检监察公文的选材要恰当
形成和写好纪检监察公文,不仅要根据不同的材料来恰当地选择公文形式,而且要根据各类公文的特点恰当地选择材料。
选择材料,除了掌握好内容要真实、准确外,还必须注意其现实性和代表性。
现实性: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现实性很强的工作,它要立足于长久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代表性:任何文章写的内容都应有代表性,才有意义。纪检监察公文的代表性不仅有典型的现实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特性。
三、纪检监察公文的结构
一结构要求。
公文的作者必须根据需要表达的中心内容,运用一定的语言文字,把一系统材料分别主次轻重,进行恰当合理的安排和组织,使公文内容完整地成为一体,以充分、准确地将内容反映出来,这就是安排结构。
1、条理清楚。公文要表达和说明什么,是赞成还是反对;哪些问题已澄清,其经过怎样,后果、危害及影响如何;什么问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正在解决,什么问题还有待于解决,等等,不但内容要充实、简洁,而且要表达清楚。
2、结构严谨。要紧紧围绕中心所表述问题,理清逻辑线索,根据层次,搞清内在联系。
3、格式完整。每一件公文都应有完整的格式。包括题目、编号、主报单位、抄送单位、分发单位、署名日期、密级、印发份数等,都应按要求准确标明。
二结构安排。
1、结构安排,预先设计。结构是表达公文内容的基本框架, 在写作之前应先设计好公文的结构。构思公文的结构,关键是要有全局观念,根据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对象,围绕中心选择材料、安排层次,形成写作提纲,其中包括文章的层次、论点、论据、段落、写法。对公文怎样开头,段落怎样过渡、照应,怎样收尾,全文共要说明几个问题等都应有一个通盘设想,然后一步一步有次序地进行写作。
2、开门见山,首尾照应。纪检监察公文应开门见山直接摆明要说明的情况和要议论的问题,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使阅者脑子里先得到一个总体概念,引起注意。公文的结尾要与开头相照应,有头、有尾、有躯干,不能有头无尾,也不能虎头蛇尾。
3、前后呼应,上下衔接。纪检监察公文所叙述的事情脉络要清晰,前因后果,交代明白。前面提的,后面要有印证;后面讲的,前面要有铺叙。公文论述问题,由总到分,由分到总,由一层意思转换为另一层意思,或由叙述转为议论,由议论转为叙述,一般都应有过渡,安排自然,衔接巧妙,以求公文脉络畅通,溶为一体。即使是很短的公文也应注意。
4、量体裁衣,详略得当。纪检监察公文要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安排,不能平均使用笔墨,应视问题的大小,该多则多,该少则少,精细适当,详略得当。
三结构形式。
纪检监察公文的结构形式比较多,一般采用以下三种:
1、横式结构。
横式结构是把公文所要反映内容的基本情况或是几个突出问题并列排放,分头叙述,有利于突出主要情况和主要问题,便于把问题和情况阐述清楚。横式结构所并列的内容,可按问题的性质,也可按空间位置或其他特征来排列,主要问题可以采用大、小标题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别的办法标示,运用这种横式结构的纪检监察公文,一般先以几句精炼的词句开头,再用几句简要的话结尾,中间是正文。这种结构形式,一般用于撰写决定、通报、指示、通知等类公文。
2、纵式结构。纵式结构是按照事件发生、发展的脉络、先后次序或演进层次叙述问题或事件的结构形式。这种结构形式多用于调查报告、案件调查、典型案件剖析等公文。
3、纵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是兼有以上两种结构特点的一种写法。一般是用于一些内容比较复杂的公文。含有各种问题性质不同的案件的调查报告,可用横式结构阐述不同性质的问题,而纵式结构则用于叙述同类性质问题的每一个事件。这种形式结构优点是眉目清楚、重点突出。
四、纪检监察公文的语言
在纪检监察公文中语言使用得准确与否,不是一般的知识水平问题,而是关系到能否准确地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准确地反映情况,能否正确地执行党规党法和党纪的大问题。因此正确、恰当地使用语言,是写好纪检监察公文的一条基本的也是重要的要求。
一准确。纪检监察公文要准确地伎用语言文字。
1、要明确所用词汇的确切含意,区别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对词的表达程度、使用范围等要正确掌握。
2、要注意掌握用词的程度分寸,尤其是对一些副词、判断词要正确使用。
3、要注意词的感情色彩,分清词的褒、贬及中性的性质。
二简洁。纪检监察公文的内容要简洁,语言也要简洁,不拖泥带水。
三朴实。要用准确、朴实无华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去表达丰富的内容。
四规范。语言要规范化,要用标准的现代汉语,不生造词汇,不乱用简称,也不能用不规范的繁体字或简化字,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口语或方言。
五、纪检监察公文的表达方式
常用的基本表达方法有三种:
一记叙。纪检监察公文中对某一情况及问题的调查报告,对某一案件的调查报告,在通报或决定中对某一事件的叙述等,都要采用这一手法。记叙必须注意这样两点:
1、真实、准确。
2、不记流水帐。
二议论。纪检监察公文的议论,是指对某一事情、某一问题的客观判断、评价和准确的分析说理。这是纪检监察公文中所普遍采用的表达方式。议论必须掌握好这样三点:
1、论点准确。把握住问题的核心,用正确的观点有的放矢地论述,是论点准确的两个重要方面。
2、论述充分。就是要用充分的事实和道理来说明论点,做到有理有据。
3、逻辑严密。首先要构思严谨,其次还要行文严密。有了精细准确的构思,再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最后才能取得正确的结论。如果立论正确、但论述的方式不正确,那么结论也不会正确;如果立论和论述方式都正确,但逻辑不严密,漏洞百出,那么得出的结论也会受影响。因此逻辑严密,判断正确才可能有保证。
三夹叙夹议。夹叙夹议,是在记叙中议论,在议论中记叙。既可以从事实的真实客观记叙中来阐明观点和作出结论,也可以在阐明观点、得出结论之后再用事实来加以论证。
在运用夹叙夹议方法写作纪检监察公文时,一定要注意观点与材料的统一,两者不能互相矛盾。
六、纪检监察公文专用名称
纪检监察公文要反映各类问题、各种情况,需要使用许多专用名称。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对于某些领导人的称呼要准确。
二译名要统一。
三全称与简称。某些名称在公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用全称。如果名称太长或太繁锁,可以注明后使用简称,简称要按习惯用法写。
四注意不要使用一些方言及个别难懂的术语。
七、纪检监察公文数字用法
一使用统一。数字有基数、序数、分数、倍数、概数等几种。不同的数字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使用范围,不能随便使用。
1、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表示的范围。
⑴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等各种计量的数字,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表示,但其中如果在数字很少,全篇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写成为“三千”、“二百”;表示若干万、若干亿的整数,可以用“万”、“亿”为单位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如“100,000”可以改为“10万”,“12,500,000,000”可以改为“125亿”,但“45,600万”不能写为“4亿5,600万”。
⑵表示日期。如“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应改为“1999年8月28日”。
⑶表示编号。如“通纪字第十二号”,应改为“通纪字第12号”。
⑷表示百分数。如“百分之三十”,应改为“30%”。
2、必须用汉字数字表示的范围。
⑴名称中的数词,除了人名、地名、书名、机关名称等专用名词中的数词不能改动以外,普通名词中的数词也不要改。
⑵词汇和成语中的数词。
⑶分数。如“四分之三”;不要改成“4分之3”
⑷概数。如“三四个”,不能改用“34个”。
3、引用法规中的章、节、条、款、项、目的时候,按照原法规中所用的数字,原来用汉字的,就用汉字;原来用阿拉伯数码的,就用阿拉伯数码。
4、个位数字,往往语言化成分很大,和多位数字在一篇文章或一段文章中一起出现,为了一致和容易比较,应改用阿拉伯数码。
二含义明确。表示增加意思时,包括原数在内的,应在“提高”、“增加”、“上升”、“增长”、“扩大”等词之后带有“到、至、为”等字;不包括原数的,应在“提高”、“增加”、“上升”、“增长”、“扩大”等词之后带“了”字。
三词语准确。如“不是”、“不满”、“不到”、“小于”、“少于”和“大于”、“多于”、“超过”等,是与数字密切相关的,使用时应和数字的合意相符合。
四概括性数字应与各部分数字相符。纪检监察公文中总的数字,应与所概括的各部分数字相符合,总数应是各部分数字之和。
第二节 通报
纪检监察机关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议、决定、指示、规定、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意见、批复、会议纪要、函等,每种公文都有自己的写作要求,现仅以“通报”为例加以闸述。
一、什么是通报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说:“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先进、剖析案件、发布信息而面向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一种周知性公文。
二、通报的种类
通报由于性质、内容、制作单位、发布层次等区别,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
按性质分:
综合性通报,是带有情况综合和分析性质,就某些地区或部门,一些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所进行的综合分析,进而提出某些评价、分析、措施、意见或建议。如:《全国治理公路“三乱”情况的通报》。
专题性通报,是专门针对某一地区或部门、某一问题或倾向提出分析、判断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建议。如:《关于××地区清理超标小汽车情况的通报》。
按公文机关分:
联合通报,是指几个互不隶属的单位.就某一问题共同发出通报。如:《监察部、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局关于……的通报》。
单发通报,是指由一个单位独立制作并发出的通报。
按发布层次分:
直发通报,是指制作通报单位独立制作并直接向有关单位发出的通报。
转发通报,是指上级单位转发下级单位,或是转发平级其他单位通报的一种通报。
按通报内容分:
信息情况交流通报,是对一个时期工作回顾后作出的.目的在于向有关单位告知重要的情况、动向和信息。
表彰通报,是对先进人物、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加以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表扬并号召学习与借鉴。
案件通报.是围绕所查处的典型案件剖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的通报、
三、通报的写法
纪检监察机关,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或典型案件发出通报、有的通报还要公开发表,影响很大。
从实际工作来看,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类是选择纪检监察机关所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刻剖析其原因、危害和经验教训,以对广大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一类是表彰作风正、勤政廉政、敢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的先进人物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这两类通报以第一类所常见,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使用的通报形式。
1、标题的写法
通报的标题,是通报内容和主题的高度浓缩,不仅要准确、鲜明、还要有很强的启示力和吸引力,通报的标题能否达到这一要求.对通报写作质量和通报教育、警示作用的发挥起着重要的作用。要写出一个符合要求的通报标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简短扼要。标题不能太长,要用精练的文字,概括出通报的主题.揭示出通报所代表的组织对某一问题的立场和态度。
鲜明生动。标题要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既有鲜明的观点和态度。又有丰富生动的语言;既要有准确突出的主题,又要有寓意深刻、发人深省的哲理。
2.开头的写法
通报开头的形式主要有三大类:一类以政论性语言开头;一类以介绍案情的叙述性语言开头;另一类是转发通报式开头,主要写法是:
①政论性开头
政论性开头,是用简洁明快、坚定有力的政论性语言,指出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表明党组织对这类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因此在写法上应力求语气连贯、逻辑严密、简洁明快、铿锵有力。要写出气势和威严,以正压邪,理直气壮地表明党组织对消极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的态度。
例如:《中央纪委关于坚决查处投机诈骗活动的通报》的开头“现将浙江省委关于检查温州市某些部门企业投机诈骗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看问题是何等严重,何等触目惊心。此类明目张胆违法违纪的活动.如果再不彻底检查,严肃查处,还谈什么党性、党风!还有什么党纪国法可言!”
②叙述性开头
叙述性开头是指用叙述性语言概括案情或交待被通报对象的基本情况。这种写法一般要求反映案情自然贴切,概括出问题要点明性质,交待出对违纪问题的查处结果。
例如:《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闫健宏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通报》的开头“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向贵州省委、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原贵州省政协常委,贵州咨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闫健宏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闫健宏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1993年11月19日,检察机关依法将其逮捕。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政府、贵州省政协已分别作州决定,开除闫健宏的党籍和公职,撤销其政协常委职务。现将闫健宏的主要违法犯罪事实通报如下:┄┄”。
这样开头的写法主要反映以下几方面内容:负责案件调查的组织或单位;被调查对象的职务、名称;被调查的问题性质;对被调查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
这种概括的写法先给读者一个基本印象,为引出下文,具体介绍错误事实做好了铺垫。
③转发式通报开头
转发式通报开头有比较规范的写法.即写明转发哪一级组织或单位对何问题的通报,说明转发通报的目的和要求。
例如《中共中央纪委对法人走私案件要严厉查处的通报》“现将《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乳山市商业局‘7.19 ’重大走私香烟案的通报》转发各地区、各部门。山东省乳山市商业局‘7.19 ’走私香烟案,是—起受当地极少数干部支持、包庇,公安、边防人员武装掩护的典型的重大法人走私案件,其情节十分恶劣,性质极为严重。在中共山东省委和公安部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该案已经查结,主要案犯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这是非常必要的。”
这种开头除第—句“引子”说明转发的通报内容外,接下来重点强调对所通报案件性质和严重程度的认定。
还有简单一些的转发式通报的开头,只用—句话交待所转发的通报内容即可。例如:“现将×××省××市纪委《关于×××索贿受贿问题的通报》转发给你们,望广大党员从中吸取教训。”
除以上三类开头外.还有一种较简单的开头,例如《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圳“8.5 ”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的开头“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深圳‘8.5 ’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通报如下:……”。
这类开头的写法,多采用于案情比较简单,而且案件在公开处理之前已在党内或社会上广为流传,而通报的重点是要明确有关责任人所应负的责任,剖析问题带给我们的教训,所以开头的用法可以简单一些。
4、正文的写法
通报的正文是通报内容的核心部分.这一部分的内容既要有案情分析,又要有原因和教训的总结;既要有具体的叙述,又要有抽象的概括;既要有严密的逻辑综合,又要富有哲理和文彩。因此,通报的正文,既要体现出作者对案情、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熟悉程度,体现出作者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条规的掌握程度,又要体现出作者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的能力。
通报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案情概要和议论分析。值得注意的是.通报正文的案情概要,既不是案件调查报告的照抄照转,事无巨细地罗列犯错误人的具体违法违纪情节和经过,同时也不是处分决定的结论式语言,它应当有粗有细、有详有略,使读者既能看清问题的性质,也能看清问题的主要情节经过、严重程度和所造成的影响等。
通报的正文,要在客观叙述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的教训进行分析。这一部分是重点反映党组织对所发生问题的认识、看法与态度,带有很强的指令性。这一部分是通报正文的重点,写作难度比较大,尤其是相同性质案件的通报每年都有许多,而其违纪的原因和所总结的教训大同小异,不用心钻研就很难写出每个通报的特点,就很难有新意,因此,对这一部分的写作要求是,抓住要害,深入剖析,突出重点,创出新意。
对违法违纪原因的分析,要注意揭示出问题的本质,从主观与客观的角度分别指出产生问题的根源,这样才真正有助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由于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案件的种类比较多,案情复杂,因而论述部分所包含的内容范围也较多,总的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①阐述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及所造成的影响与后果;②剖析案件带给我们哪些思考,有什么教训值得汲取;③这个案件给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什么告诫,指出了哪些应当注意的问题;④对所发生的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哪些具体的纠正、制止措施;⑤对减少损失、挽回影响提出哪些具体要求;⑥是否重申以前的有关规定;⑦对所通报的问题是否要求限时报告查处结果;⑧对通报所涉及的有关组织是否提出批评或表扬。
以上这八个方面并不要求每个通报的论述部分都必须具备,而是应根据所通报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但不论写几方面的内容,都应当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出给人启迪、发人深省的观点和论断,不求多只求精,抓住一点,讲深讲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
论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特别是要结合重庆实际加大对移民资金和移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提高为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必须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环境,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始终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作为重要职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违纪者、教育失误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当前的监督现状,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既要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又要注重善于监督的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权利,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规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创新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和要求,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段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反对腐败,保持廉洁是其一贯主张和应尽天职。在7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开展了同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并在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回顾党反腐败的历史。总结党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对推进当前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后,就对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直高度警惕,并在实践中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纵观党的反腐败斗争历程,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我们党执政以前的反腐败斗争
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虽然在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建立了政权,有了局部执政的经验,但总的来说,还处在被压迫,被围剿的无权状态,不具备权钱交易大规模发生的客观条件,再加上我们党在主观上注重从严治党,坚持反对腐败,所以腐败现象并不严重,廉政建设的任务比较轻,反腐倡廉的效果十分显著,建设起了与国统区的腐败政治形成鲜明对照的解放区廉洁政府。极大地争取了人心,成为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性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是:(1)注重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现象的免疫力,著名的延安整风即是这方面的范例。(2)注重法规建设,1922年4月,即建立了最早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1926年8月4日,又发布了我党最早的有关反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领导廉洁自律。在民主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艰苦朴素,为政清廉,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建国初期的反腐倡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执政党的地位和和平建设的环境,一方面为我们党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便于我们党面临脱离群众乃至腐化变质的危险。为经受住执政考验,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我们党实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1)加强反腐败法规建设。1952年3月,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决定》和《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物的规定》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这一专项惩贪法规在以后多年的反腐败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2)开展整风,整党。1950年下半年开展的全党整风运动,重点是解决各级干部的作风问题。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春的整党,解决了包括贪污腐败在内的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3)开展“三反”运动。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日,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共查处了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20多万人,其中贪污一千元以上的10万多人。受到刑事处分的腐败分子有4万多人。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被处决。以上措施,有力地遏制了建国初期腐败现象滋长的势头,基本上实现了廉洁政治,从而使五十年代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成为党的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3、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反腐倡廉
从1956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是我们党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再加上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及同这种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个别党员,干部的以权谋私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有所滋长。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党中央采取了以下措施:(1)整党整风,这一时期为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整党整风,包括1957年的整风,1958年开展的整党整社,1961年的农村整风和“四清”运动中的整党。(2)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60年在农村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斗争,处理了农村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贪污等违法乱纪的问题。但被查出的有一段“贪污和行为”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0%之多。有扩大化倾向。1963年2月,中央又决定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新五反”运动。1963年9月,中央在“新三反”的基础上,决定在农村搞“四清”,最初是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来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实质上变成了一场遍及各个领域的阶级斗争,误伤了不少干部。毛泽东在“四清”运动中得出了农村三分之一的领导权已不掌握在健康分子手中的结论。
(3)建立干部定期参加生产劳动制度。1958年2月,中央发出了《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出现了干部下放劳动的热潮,密切了干群关系,但也开始出现形式主义和极端化的做法,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出,我们党是重视反腐败斗争的,并把反腐败斗争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长,但由于缺乏经验,仍然简单沿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的老路子,并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认识和处理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因而存在反腐败扩大化的倾向。
4、“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毛泽东的主观设想来说,是为了反修防修。包含有明显的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愿望。毛泽东希望通过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的“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彻底揭露党内的阴暗面,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理论,并过于夸大了阴暗面,采取了“大民主”式的群众运动的方式,因而使“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廉政建设不得不陷入误区。其基本失误是:(1)对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估计过于严重。发动“文化大革命”时,毛泽东认为农村中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工厂企业里一个相当大的多数的领导权不在工人群众手里,党内已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这种对党内形势的严重估计,必然会使反腐败斗争扩大化。(2)用“大民主”的方式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认为以前那种由党委领导群众运动的方式已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搞自下而上的不要党委领导的群众运动。用这种不要党委领导的“大民主”方式反腐败,只会助长阶级斗争的扩大化的错误,不能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3)防腐不治穷,搞“穷廉法”。腐败现象的产生有思想、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要反对腐败,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处理好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大力发展生产力,铲除腐败现象滋长的物质土壤。但“文化大革命”只治腐不治穷。并认为富则修,把富裕当作是腐化的物质基础,使反腐败带有严重的禁欲色彩。(4)一些廉政做法走向极端化。最典型的是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做法极端化,把它变成了造反派排挤打击异己的重要手段,失掉了廉政的本来意义。总之,“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一场内乱,而且作为一场反腐败的实践也是失败的。尽管由于扩大化的阶级斗争的高温高压的作用,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形式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抑制,但以“走后门”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和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却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普遍蔓延。
5、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反腐倡廉。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的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为遏制腐败现象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也会从体制上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漏洞,因此,从总体上说,改革开放有利于反腐倡廉而不是相反。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政策上和法规上的漏洞和空隙,再加上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使得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比以前更为艰巨、复杂。在新的时期,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继承发展过去反腐倡廉有效做法的同时,摒弃以前的群众运动的做法,努力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其主要做法有:(1)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恢复,并成立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对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2)完善反腐败立法,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是一部惩腐的专项法律。1987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的补充规定》,标志着我国肃贪法律的完善化。(3)实行“从严治党”的方针,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自身建设的条例和规定,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等。(4)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82年4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后,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集中打击和解决干部索贿受贿,投机倒把,套汇、走私等问题,取得了较大成绩。198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额内自首坦白的公告》,监察部也发出了《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这两个《通告》发出后也开展了一场专项反腐斗争。
(二)
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到,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主要遵循的是这样一套路子,即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法制建设惩腐。这实际上是反腐倡廉的三项大思路,应该说,这三项大思路,仍然是我们今天反腐倡廉应该遵循和借鉴的。但我们在遵循和借鉴时,应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加以扬弃。
第一、不再搞运动,但要发动群众造声势。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在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但在发动群众的方式问题上,毛泽东简单沿用了在革命战争时期十分有效的发动群众搞政治运动的方式,事实证明,这种方式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把群众迅速发动起来,造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从而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产生明显的震慑作用,收到反腐倡廉的效果。然而,在社会主义时期,频繁而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会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如助长无政府主义思想,削弱党的领导,混淆政策界限,挫伤群众积极性等,造成动机与效果的背离,历史经验证明,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确的选择。因此,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明确提出,当经济建设遇到自由化思潮和腐败现象干扰时,“对待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再走老路,不能再搞什么政治运动”但反腐败时不再搞群众运动,并不等于不要发动群众参与。作为工作方法,仍然需要动员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造成一定声势,以达到彻底揭露和打击一切腐败现象,教育全体党员和人民的目的。这就需要运用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启发群众的觉悟,把群众动员起来,造成全社会反腐败的大气候,大环境,使腐败现象无法隐藏,都能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既要从严治党,更要有制度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建设。重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民主革命时期,正是由于我们党从严治党,高级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以身作则,大大推进了党的廉政建设。现在和今后的反腐败斗争,仍然需要加强党的建设,需要从严治党,需要高级干部的以身示范。但历史经验表明,单靠用惩治手段从严治党,从严要求高级干部,虽然可以起到必不可少的示范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和政府的反腐防变问题,也不能使党和政府长久地保持清正廉洁形象。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腐败现象。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许多情况表明,有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反腐败斗争就能够有章可循;领导者以身作则以及人民群众对领导人的监督,也就容易得到保证,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逐步向法制化轨道:既治标更治本。这就要求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有效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使宪法监督、司法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有足够的权威和效能,每时每刻地发挥作用,对各种腐败现象予以铁面无私的查处。
第三,既要重视思想教育,也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将治贪与治穷相结合。通过整风、整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既是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又是保持为官清廉的精神支柱。因此,在任何时候,加强思想教育防腐的优良传统都不能丢。但要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还必须消除腐败现象赖以滋生的物质匮乏的经济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因此,新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使反腐败斗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推进。
第四,既要重视专项斗争,也要重视经常性工作,努力把阶段性战役和长期斗争结合起来,纵观历史上的反腐败斗争,可以看出反腐败斗争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即经过一段时间腐败现象有所滋长后,即开展一次阶段性战役,打击腐败现象,过一段时间后再开展一次,这说明,腐败现象具有顽固性的特点,不是一两个阶段性战役就能消除的。而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反腐败斗争既要有紧迫感,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又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注重经常性的反腐工作,不间断地抓下去,不能中途歇口气,等到腐败现象严重后再来开展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在日前新旧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某种无序状态会造成腐败现象的多发性,为了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更要把阶段性战役与长期斗争结合起来,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第五,要把反腐败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结合起来,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效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在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由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形成行政权力,计划权力对资源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再加上新的改革措施开始时不完善,漏洞较多,这就使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名搞权钱交易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后,可能诱发出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如价格双轨制下出现“官倒”,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土地审批部门出现的大量问题,以及金融、房地产、期货市场上的一些经济犯罪现象,表明腐败发生的热点部位和表现形式会随改革进程不断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出台新的改革措施时,要根据腐败现象的动态性特点,同时考虑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制止那些打着改革的旗号搞权钱交易的现象,取得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重效果。
当前,我们党正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相信,只要认真吸取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并依据新时期的历史条件探讨和提出反腐败和对策,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就一定可以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宋敬华
(一)纪检监察信息概述一、纪检监察信息的定义。我们通常所说的纪检监察信息是指以纪检监察机关主办的信息刊物为载体,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协助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实行科学决策和指导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为服务目的,与纪检监察工作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信息。二、纪检监察信息的特点。1.政治性。主要包括鲜明的政治立场、准确的政治观点和正确的政治方向。2.政策性。突出表现在宣传党的政策,并为深入落实党的政策反馈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以利于政策的修订和完善。3.全局性。它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各个方面,必须从党的工作全局、全方位反馈,为党委、纪委中心工作服务。4.典型性。抓典型是各级党委、纪委一贯坚持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正面典型和经验可以指导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反面典型和问题可以帮助党委、纪委及时采取措施修正决策失误和偏差。5.超前性。它收集、加工、传递应在决策实施以前,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6.保密性。必须坚持保密原则,这是由纪检监察工作性质所决定的。7.负面性。纪检监察工作中经常涉及案件、群众上访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带有负面色彩的问题,这是区别于其他信息的重要特征之一。三、纪检监察信息的种类。对于纪检监察信息来讲,多是从内容上来划分的,一般可以分为综合性信息、调研性信息、经验性信息、负面信息、动态性信息,预测性信息等。四、纪检监察信息的作用。1.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2.对政策落实和工作部署情况的监测作用。3.对社情民意的反馈作用,成为各级领导掌握下情和大局趋势的“晴雨表”。4.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超前预测作用,成为领导处理问题的“预警器”。(二)纪检监察信息的报送内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质量的优劣,上级采用是一项重要标准,也可以说,采用才是硬道理,特别是被中纪委采用。我总结归纳了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应当重点关注的十方面内容,这些都是中纪委和省纪委比较关注的问题,以此为大家提供思路。一是紧紧围绕为领导机关决策服务报送好反馈信息。信息是领导决策的基础,领导要靠大量有价值的信息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做出科学决策。任何一项重大决策出台后,领导机关都需要了解决策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走样,进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等。报送此类信息应当关注决策落实、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三个方面的内容。二是认真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进展、新做法、新成效、新情况。这四个“新”是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的重要标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都会有一些新的做法和经验,需要信息工作人员努力挖掘上报。三是敏锐捕捉倾向性、苗头性、政策性问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和鉴别力,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关注党的建设和重大方针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所反映的问题一定要准确、真实,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人为夸大或缩小事实。四是努力开发大要案特别是典型案件的信息。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成果的重要体现,案件类信息中纪委和省纪委采用率较高,报送的重点是一些性质严重的基层干部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执纪部门的腐败案件,金融领域案件,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等。五是注意倾听群众呼扬,反映社情民意。纪检监察信息应当及时反映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下情上报,让领导掌握真实的民意。六是特别关注干部人事工作方面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贿选、买官卖官、干扰选举、违反选拔程序、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临时动议搞一言堂等方面的问题。七是及时报送需要让上级领导机关了解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有些报送的内容尽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没有直接联系,但对上级领导机关决策或解决问题有重要作用的信息,也应当及时上报。八是全面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有关内容。主要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好的做法、经验,出台的规定、办法,取得的成效以及亟待解决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干部因公执纪受到诬陷、恐吓、威胁,因公殉职;冒充纪检干部敲诈、行骗、订书;纪检干部违纪违法;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等。九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报送通过互联网传递的一些敏感信息。互联网目前以成为第一大媒体,所覆盖的人群越来越广,社会对互联网的认同程度越来越高,网络信息也越来越引起中央及中央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三)纪检监察信息的撰写纪检监察信息的结构。纪检监察信息的结构一般是由导语、主体(背景)、结尾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常采用的是一种“倒金字塔”式的结构,即把重要的事放在第一段,次要的放在第二段,再次要的放在最后。不同类型的纪检监察信息有着不同的基本结构,不是每篇信息都具有这几部分,有的动态性信息或较短的信息,用题目代替导语,也有的信息导语与主体没有明显分开,背景也往往不独立成为一部分。1、导语。纪检监察信息的导语就是在信息开头的第一自然段或第一句话,即用最简要的语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揭示主题思想,唤起读者的注意。要求要精炼、准确,具有概括性。2、主体。主体是信息中叙述和展开事实的主干部分,也是决定信息质量和价值的关键部分。从主体各部分反映的内容看,其基本结构形式有:①动态信息,包括下级贯彻落实上级某一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机关的重要活动、重大部署、工作动态、敌情、社情、灾情、突发事件等,其主体部分的基本结构形式是:“做法––效果”,或“情况––处理结果”。②经验信息,即介绍可资借鉴、有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的信息,其主体部分的基本结构形式是“成果––做法––经验”或“做法––经验––成果”。也可把“经验”和“做法”揉在一起,使主体成为成果––做法(经验)两个部分,或是把“成果”写进导语中,主体就是“经验”或“做法”介绍。③负面信息,这类信息主体部分的基本结构形式是“问题––原因––建议(意见)”,或“问题––原因”,或“问题––建议(意见)”。如果为案件类信息,可采用违纪人员基本情况(全面)――案情――处理结果。这里要强调的是,不论以上哪种信息,都力求短小精干,要在几百字中把一个问题讲具体、讲透彻、讲准确。要做到能几百字表达清楚的,不用一千字,能用一千字说明问题的决不用一千几百字,力求多一字不要,少一字不行。在主体的行文上,要把握好三个字。一是行文要“准”。内容反映要准确,观点归纳要准确,政策依据要准确,绝不能用个人观点代替政策。二是写信息要“全”,即信息的要素要全,时间、地点、数量,反映什么问题,已经做了什么事,这些要素不能少。三是文字要“精”。信息写作有句行话叫“砍头斩尾紧肚皮”,也就是说,信息写作引言、导语要精炼,概括性极强,对主体没有影响的导语,甚至可以不用,直接进入主体,这是“砍头”;结束时一般不要用“总之”,“总而言之”等无关痛痒的语句,这是“斩尾”;“紧肚皮”就是中间的文字表述要尽量减少文字、精练文字。总之,写作要从每一篇信息的具体内容和表现主题思想的实际出发,合理地安排主体结构,结构形式为内容服务,不能教条地生搬硬套。3、结尾。纪检监察信息的结尾要根据内容来确定。恰当的结尾可以使信息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进一步体现主题思想。⑴小结性结尾。对信息反映的内容加以概括、小结,使读者更加明确信息的目的,加深印象。⑵指向性结尾。指明信息反映的问题,发展的趋向,引起读者的关注。⑶评论性结尾。对信息反映的问题加以评论,表明立场、观点,帮助读者尽快把握信息的本质,特别是反映问题或预测性信息,在结尾时进行评论,强调解决问题的重要性。4、标题。标题是信息的眼睛和脸面,是给阅读者的第一印象,是全篇信息的“画龙点睛”之笔,通常所说的题好文一半就是这个意思。标题的制作应当体现五个原则:准确(不能文不对题);标新(立意要新颖,不人云亦云);鲜明(观点要明确);简练(言简意赅,精练明快);生动(讲究表现力,引人入胜)。标题归纳有四种数字型、词汇型、杂合型、短语型。(四)纪检监察信息的写作方法一、动态性信息写作。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来看,纪检监察动态性信息可分为四种类型:会议动态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社会动态信息和思想动态信息。动态性信息的写作必须尊重事实、善于捕捉、快写快报、简明扼要。二、负面信息写作。负面信息具有滞后性、阶段性、时效性特征。负面信息是客观存在的,是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参考资料。所以,如实地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下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善于把握全局,敢于暴露矛盾,剖析问题实质,报真情说实话,增强报送负面信息的针对性、可用性,这是各级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此外,报送负面信息还必须讲究工作方法和信息处理艺术,切实保证负面信息的质量。一要专题专报,观点明确。二要弄清情况,吃透实质。三要适度把握定性定量。定量分析要避免夸张式虚报。定性分析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四要巧选角度,讲究艺术。五要信息反馈、分析务求深入,一针见血。六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征得上级领导同意。三、调研性信息写作。经过深入系统调查研究得来的信息,这就是调研性信息。 调研性信息是在掌握初步情况的基础上,对其进一步追踪、深化,形成的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层次信息。它要求对情况有全面的反映,对问题有透彻的分析与判断,对工作有精确和恰当的对策与建议。其写作上一是要反映的事物和问题要具有典型性;二是调查的情况要客观;三是调查的内容要有思想性;四是提出的对策建议要有实用性。四、经验性信息写作。正确理解经验性信息的含义应把握三点:一是经验性信息来源于实践,但高于实践。它不是对实践活动的简单素描,而是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探索,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提示。二是经验性信息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事物的概貌。无论是反映一个县、一个乡、一个村还是一个部门的全面工作经验,还是反映某一单项工作的经验,都要力求做到相对完整。这是经验性信息区别于其它信息的重要标志之一。三是对实际工作有指导、启迪和借鉴作用。这是经验性信息的核心,也是目的所在。一条经验性信息的质量好坏、价值高低,关键在于它的指导作用。经验性信息按其用途可分为指导性经验信息、启发性经验信息、创造性经验信息三类。经验性信息在于启发他人、指导工作,因此写作上有一定难度。要采编好经验性信息,首先要求信息工作者本身应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既要吃透上级精神,又要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要了解面上情况,善于积累,勤于思考。其次,经验性信息必须如实反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因此,必须交待情况、述说做法、反映效果,从事实中引出道理,从个别中阐明规律。在撰写过程中应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深入挖掘上下功夫,搞好深度加工,切忌浅尝辄止;要选好角度,突出特色。二是要在精细加工提炼上下功夫,要有新颖的主题,精炼的文字。三是要注重典型导向。五、突发性信息写作。如重大自然灾害、重要的社情、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等。突发性信息历来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信息。也是信息工作人员应重点收集、报送的信息。突发性信息最大的特点体现在一个字:快,也就是说,这类信息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否则,这条信息一文不值。六、综合性信息写作。综合性信息的写作需要有一定的写作周期,数据要全面、详实,能够充分的说明要阐述的主题。综合性信息的写作过程的本身就是将零碎、分散的材料集合在一起,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切忌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