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是核心了。核心4年一审。他是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2) 认可度还是相当高的。
《新建筑》
主管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主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国内刊号:42-1155/TU
国际刊号:1000-3959
1岩土工程学报中国水利学会等南京虎踞关34号(210024)2建筑结构学报中国建筑学会北京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内(100835)3土木工程学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北京三里河路9号(100835)4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哈尔滨建筑大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9号(150080)5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武汉市武昌小洪山(430071)6中国给水排水中国市政工程华光设计院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300074)7哈尔滨建筑大学学报哈尔滨建筑大学哈尔滨市西大直街144号(150006)8给水排水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中国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学会北京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100044)9化学建材全国建材情报信息网化学建材专业组、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2000327)10城市规划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北京西郊百万庄中国城市设计研究院(100037)11建筑学报中国建筑学会北京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内(100835)12岩土力学中科院武汉岩石力学研究武汉市武昌小洪山(430071)13建筑结构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北京西直门外松庄大街19号(100044)14工程力学中国力学学会北京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100084)15计算力学学报大连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计算力学学报》编辑部(116032)16建筑机械建设部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北京安宝内方家胡同21号(100007)17工业建筑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100088)18世界建筑清华大学北京建筑设计院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208室(100084)19新型建筑材料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研究院杭州市体育场路119号(310003)20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所江苏苏州三香路162号(215004)21建筑技术北京建工集团北京阜外南礼土路19号(100045)22施工技术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北京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100044)23暖通空调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等北京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100044)24城市规划汇刊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四平路1239号(200092)25工程勘察建设部综合勘探研究设计院北京东直门内大街177号(100037)26新建筑华中理工大学武汉市华中理工大学(430068)
期刊名称 城市建设
期刊CN号 11-5897/F
主管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 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北京慧坤投资公司
文种 中文
是合法刊物,但是文章不上知网。
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的,有些地方要求不严格算国家级,有些地方要求严格算省级。
在08中文核心期刊目录里没有找到,不是中文核心期刊。
期刊名称 城市建设
期刊CN号 11-5897/F
主管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 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北京慧坤投资公司
文种 中文
发行范围 公开
出版状态
以下是知网的信息:
刊名: 城乡建设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主办: 建筑杂志社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8455
CN: 11-1618/D
邮发代号: 2-217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城乡建设
曾用刊名:城市建设
创刊时间:1956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城镇建设是正规期刊,大都可以评职称,但是能不能评中级职称还是要看单位的要求,单位认可就可以评职称,反之则不可以。《新型城镇化》杂志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城镇化促进会联合主办的时政经济类国家级权威期刊。《新型城镇化》杂志是目前我国唯一研究和宣传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专业性期刊。《新型城镇化》杂志联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的相关部门,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工作主要指导性刊物、是研究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平台、是宣传我国新型城镇化成果的重要阵地。
《城镇建设》杂志,创刊于1982年,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建筑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10-1589/TU,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6-3852,国家级建筑期刊。本杂志定位于县、镇、村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中央级优秀学术期刊。创刊三十余年来,一直坚持“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信息性”四位一体的发展定位,在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法律依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