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档案管理规定是如何实施制定的呢?下文是病历档案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病历档案管理规定全文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院为保证档案病历客观、真实、完整,保护病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病历档案规范化管理,维护医务人员和医院的合法利益,制定如下规定:
一、病历档案管理
(一)门诊病历由病人本人负责保管
(二)各科室(病区)病历归档前,由各科室(病区)医护人员负责管理,各级医师应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认真填写整理,由科室(病区)质控医师逐一复查,最后交科(病区)主任全面审阅,每份病历完善无误后再送交病案室。
(三)各科归档病案,由病案室严格验收。凡经审查属重要缺项,应通知科室(病区)至病案室修正,一周内未修改,则按审查评分情况计入科室(病区)归档病历质量分。
(四)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住院病历档案,负责病历档案的整理、查核、登记、装订、计算机数据处理、病案信息质量审核和控制、档案上架和保管。任何科室(病区)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出院病人的病历档案归档。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归档病历。使用归档病历者,不得擅自拆卸、破损、剪贴、损毁和复制病历档案。
(六)医院职工(包括进修医师、实习生、研究生)不得私自藏匿出院病人病历档案,不得将自己或亲属的病历档案携走放置家中据为已有。非本院医务人员不得直接在病区内翻阅或携走病历档案。
(七)因医疗活动和复印等需要携带住院病历离开临床科室(病区)时,应由该科室经管医师负责携带和保管住院病历。
(八)医院职工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归档病历库房翻阅病历。
(九)病案管理部门和个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病案,严防病案遗失,如果因遗失病案而引发医疗纠纷将由遗失科室和遗失者负主要责任。
二、病历档案调阅管理
(一)除涉及对病人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病人的病历资料。
(二)因科研、教学需要要查阅本科室病历需经医教部审批同意后查阅,仅限于在病案阅览室查阅,不得外借出病案阅览室。跨科查阅病案,必须填写《病历调阅申请书》,申请书由申请科(病区)主任、病历所属科室(病区)主任签名及医教部同意后方可查阅,阅后立即返还,查阅者不得泄露病人的隐私。
(三)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病历档案时,查阅人必须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和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后,经医教部审批同意,书面通知病案管理人员提供服务。
(四)经医教部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况可调阅病历档案。
三、病历档案借阅管理
(一)为防止病历的丢失引发医疗纠纷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严格控制限制病历档案的借阅,除正常医疗活动必须借阅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阅病历。
(二)对病人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师,需要借阅归档病历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原则上不得跨科借阅病历档案。
(三)借阅医院归档病历,只限于临床科室查房会诊、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读片讨论会或病人再次入院需借出参考的病案。
(四)临床经管医师借阅归档病历,应填写病历借阅单,由科(病区)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签字同意,并在病案管理室办理手续后方可借阅。
(五)各临床科室医护人员,无权将本科室住院病人的病历档案,私自借给他人。
(六)医院职工外出进修、出国和调离时,必须归还自己所借的归档病历,签注销病历档案借阅清单后,人事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七)凡涉及到医疗事故争议的归档病历,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中的病历复印规定,违反该规定引起不良后果的,将按当事人责任大小,遵照医院“四、病历档案复印管理
(一)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在医教部审批同意后,提供病历档案复印。
(二)我院受理下列人员或机构复印病历档案资料的申请:
1、病人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人家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公安、司法机关。
(三)医教部受理复印病历申请时,申请人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人本人的,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人代理人的,应提供病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人的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病人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人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人的死亡证明,死亡病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病人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病人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人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病人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复印病历资料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申请复印病历档案资料,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医教部登记、审核后,通知病案室提供病历资料客观部分的复印,并在申请人核对无误共同签字后,加盖证明印章。
(五)住院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因医疗活动或病人需要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第3条(1)(2)之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医教部审核同意后,由临床科室(病区)医师负责携带和保管病历资料到病案资料室复印。在经管医师和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提供复印病历档案资料的客观部分,并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在病人、医师和病案室负责提供复印工作人员共同签字后,加盖证明印章。
(六)医院提供复印病历档案资料,可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七)医院提供申请人复印的病历档案资料包括: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病历的作用是什么
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此,医护人员在书写病历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病历对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1、医疗:病历既是确定诊断、进行治疗、落实预防措施的资料,又是医务人员诊治疾病水平评估的依据,也是患者再次患病时诊断与治疗的重要参考资料。通过临床病历回顾,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2、教学:病历是教学的宝贵资料,是最生动的教材。通过病历的书写与阅读,可以使所学的医学理论和医疗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巩固所学知识,开阔视野,培养医务人员和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及严谨的医疗作风。
3、科研:病历是临床研究的主要素材。通过临床病历总结分析,寻求疾病发生、发展、治疗转归的客观规律及内在联系,研究临床治疗、预防措施与疾病、康复的关系,发现筛选新
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推动医学不断发展。
4、医院管理:大量的病历资料分析可以客观地反映出医院工作状况、技术素质、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医德医风等医院管理水平。病历中的许多素材是国家卫生统计的重要指标。因此,检查病历、分析病历,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了解医院工作状态、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5、防病:通过对病历的分类统计和分析,可以了解临床医务人员贯彻“三级预防”原则,防病防残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与发展情况,为控制和落实预防措施、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提供依据。
6、法律:病历是处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病历是有效地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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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加严格和规范。 下面是由我整理的档案安全管理论文,谢谢你的阅读。
浅议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摘要: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本文特别对突发事件时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做了一些阐述,归纳起来要做到两点,一是在思想上要提高档案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在行动上要建立和完善重要档案的保护机制,从而保护好重要档案乃至绝大多数档案信息的安全,使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加严格和规范。
Abstract:The file securi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archival work, is the archival work core issue. This particular file when the safet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has made some elaborate, sum up to do two things, first, in thinking of those files to improve security awareness and self-protection; second is to build in action and improve the protection of critical files, important files to protect the 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nd even the vast majority of files, so file management is more strict and standardized.
关键词:档案 安全管理 突发事件 灾害 应急机制 防范措施
Keywords:archives safety management emergencies disasters emergency response mechanisms preventive measures
作者简介:刘璐璐(1983.10-),女,山东德州人,中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助理馆员。
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具体的管理性工作,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个阶段或一个历史时期的完整性。当前,在我国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公共安全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灾害事故在给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灾难的同时,也敲响了公共安全的警钟,因此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显得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档案原件的损失,保障档案的安全,以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档案工作的安全管理不仅要落实于平时,特别是在重大灾难和突发情况来临前,更要加强管理和保护,争取使破坏性降至最低,保护绝大多数档案以及重要档案文件的安全。针对档案安全问题,具体要做到两点:
一、提高档案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制定档案安全防范和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各立档单位或部门要加强科普应急宣传等工作,将灾害预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并且将其视为档案安全工作的核心环节和主要任务之一。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处置档案突发事件的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对已有档案文件信息要加强安全和保密意识,完善工作体制,强化安全管理。比如,平时做好档案安全的应急演练工作,确实提高应对灾难的紧急处置能力。要确保档案信息利用安全,正确处理档案开放与保密的关系。制定档案开放办法,严格控制开放档案的内容、档案复印件和部分档案记载的内容在各种媒介以及公开场合的发布。
二、建立和完善重要档案的保护机制
许多重要信息一旦被毁或者失去,就很难再获得。对于一个机关,一个企、事业单位,重要档案信息是其在危难关头继续维持运作的关键。因此,对于重要档案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保护。
1、对纸质文档的保护
对于纸质档案文件来说,它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很大,具体来讲,温湿度、灰尘、外来磁场、机械震动、光线和有害气体,都不利于纸质文件的保存。一旦被毁,将不复存在,对它们要采取特殊的防灾措施。一般的方法是进行复制。复制包括在场存放和异地存放。在场存放是把拷贝过的文件放在办公地点,对其采取特殊的防灾措施,如使用防火、防盗性能更强的装具等。异地存放是把拷贝过的文件放在办公地点以外的地方,因为灾难一般不可能在不同的地方同时发生,这种方法能有效防止毁灭性打击。
2、对电子文档的保护
相对于纸质档案文件,电子档案文件最常用的方法是对其进行电子备份。若遇到突发事件,可以从数据存储系统中取回数据,恢复系统。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档案文件逐渐由纸质文件发展到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制成后要及时积累、及时收集及归档,可以防止信息损失和变动。⑴归档时应对电子文件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文件的内容及相关说明是否一致;在内容方面检查归档的电子文件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可靠;软件产品的源程序与文本是否一致等。⑵检查归档电子文件载体的物理状态,有无病毒,读出信息的准确性等。⑶归档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作为存储介质存储,对所有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做保护处理,使之置于只读状态。⑷对电子文件要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检查,发现载体或信息有损伤时,应及时采取维护措施,进行修复或拷贝。⑸为每一份电子文件建立必要的记录,记载文件的形成、管理和使用情况。对电子文件的信息记录要具有实时性,要随时将需要保留的信息记录下来。这种跟踪记录的信息具有原始性,可以成为证实电子文件真实可靠的有效依据。⑹在档案信息存储安全方面,增强档案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意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做好身份认证和密钥管理,加强对档案管理系统的监控;保证在线管理系统的安全,对网络设立信息系统防火墙、密码访问控制,安装保密隔离卡,建立备份与恢复系统,不断完善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在管理上建立了电子文件归档制度和文件管理的记录系统。存储档案信息的设备要加装有效的防毒软件,内部局域网要与一切外部网实行物理隔离;各种数据库要及时进行备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和系统运行安全可靠。⑺在利用安全上不能只强调利用而忽视保密,也不能只强调保密而限制利用,应坚持利用和保密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从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两方面有效保证档案数据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三、结束语
总之,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合理规范的同时,各立档单位要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对监测到的事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及时处理,积极加以防范,以便在危险发生后能快速反应,使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从而有效地保护档案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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