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和《税务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邮 编: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
国家税务总局简介:
国家税务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能: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
3、货物和劳务税司;
4、所得税司;
5、财产和行为税司;
6、国际税务司;
7、收入规划核算司;
8、纳税服务司;
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11、稽查局;
12、财务管理司;
13、督察内审司;
14、人事司;
15、机关党委;
16、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17、巡视工作办公室。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
税收科学研究所不定期的向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和全国税务系统科研部门提供《税收科研简报》、《研究报告》等内部刊物。《税收科研简报》主要以短、平、快的方式及时反映全国税收科研工作的动态、信息及国内外最新税收资料。《研究报告》主要刊登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有观点、有分析、有建议的研究成果。《税收研究资料》是由本所主编的税收理论研究资料性内部刊物。全年出版12期,约100万字。该刊面向税收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税务人员、和税收理论工作者,主要刊登国内外税收科学研究的新成果和学术动态,关于经济改革、税制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成果,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的调研报告,税务系统出国团组考察报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讲话等。《税收与经济文摘》是本所主办的月度信息性资料,它根据经济、税收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其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从全国重点经济类刊物登载的文章中,选择重要信息,加以汇集而成,每期约4万字,全年5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