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互联网媒体的特质,网络广告的表现形式也丰富多彩。但受制于通路、带宽、终端设备等诸多客观因素,网络广告的制作和运用也有所局限。在相关技术条件得以实质性改善之前,网络广告的内容创意和形式创新方面很难有大的突破。尽管如此,仍然有30.7%的用户认为网络广告是最影响其消费行为的广告媒体。57%的用户表示网络广告对他们个人消费行为有影响。有62%的人认为在浏览过相关的网络广告后会促使其购买。
2004年采用最多的网络广告形式是长横幅大尺寸广告,占32%; 其次是普通按钮广告,占18%; 普通网幅广告占13%列第三。iResearch的调查报告还表明,有75%的用户浏览完网络广告后会点击网络广告。有30%的用户倾向于点击网络广告后出现的是Flash动态页面,有23%的用户倾向有小游戏等带有互动功能的网页。而有64%的用户认为最吸引人的网络广告形式是图片形式的网络广告,其后依次是分类广告、搜狐引擎广告、文字链接广告、电子邮件广告及其他广告。用户认为在图片形式的网络广告中,最吸引人的网络广告形式是视频广告,有30%的支持率,其次是大尺寸广告,有17%,传统Banner广告有16%,悬浮广告有15%,弹出广告有11%,全屏广告有9%。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中,关于用户对互联网最反感的方面,弹出式广告窗口,是仅次于网络病毒最让网民反感的,再次是网络入侵攻击。网络病毒和网络入侵攻击都可看作是对上网电脑的严重侵害,而弹出式窗口与垃圾邮件主要是增加用户的麻烦程度才引起用户反感。
目前,中国超过60万家企业使用过或者正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营销,这个数字远远大于在主流网络媒体上投放广告的4000余家网络广告主的数量。而调查中,用户回答“在互联网上查询信息时遇到的最大问题”时,“重复信息太多”以44.6%的比例占到了第一位。
对比近几次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一直以来,获取信息为网民上网最主要的目的,但其所占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 而以休闲娱乐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所占比例稳步上升,并且在此次调查中首次超过以获取信息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比例,休闲娱乐成为网民上网的最主要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广告也必须随势应变,重点致力于提升受众的接受度和好感度,而不能过分追求强制性注意力。否则,广告主最在意的“广告效果”将无从谈起。虽然受到了技术条件的一定限制,我们还是看到不断有网络广告新形式的出现,而创意表现精彩的富媒体视频广告也开始为越来越多的网民所接纳和喜爱,其中的一些精品甚至被广为流传。或许,符合受众心理要求的新型网络广告,应成为网络广告领域最值得开采的“金矿”。
(资料来源 iResearch、CNNIC)
现今,在国内除了CPM和CPA外,还有两个指标是国内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参考--CPC(点击成本)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
通过CPC的广告点击数及点击率,广告主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自己投放的网络广告到底带来了多少宣传效果,大大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
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则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计费形式的主导,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它使得网络广告的计费模式更趋近于和传统媒体的购买模式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换言之,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变形,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方便,但由于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可记录性,CPT无法精确体现互联网便于衡量广告效果的优势。
由于各大媒体尚未能实时地公布其每天的不同页面的日访问量(Daily Pageview)和日不重复访客数(Daily Unique User),因此,广告主在衡量广告投放效果时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进行估算,这种评估方法难以体现互联网广告所应有的精确性和实时性,而只是根据经验估算出广告所能传达到的用户数量及相应所需付出的费用。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提高,媒体却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可靠性,只能被动地每半年或每一年调整一次价格,以提高自己的收入。
CPT沿用几年,广告主渐渐发现这种计费形式缺乏说服力,或者说,广告主们越来越需要系统的分析互联网广告所产生的效果,对这一变化体会最深刻的是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在提供的互联网广告监测预测数据和报告中,以往客户服务人员只是提供CPC(广告点击成本),但很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将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导致的广告支出和用户对广告的印象数才是他们的最终需求,而这等同于传统媒体告知效果的需求。在过去的2004年,不少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为了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也已经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一种广告效果来进行评估。事实上,在国内网络广告市场不够成熟的环境下,CPM作为一种计费形式未被国内广告主接受和理解,一方面是由于CPM的计费方式与传统的包版位的购买方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也由于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并未能广泛地应用,CPM尚未能获得足够的公信力。目前,这种情况仍然存在,却期待改变。随着权威调研机构介入,CPM至少可以作为一种广告效果监测的指标提供给广告主。
广告主的实际需求与点击后行为分析的意义
广告主在拥有CPM和CPC后并不满足,他们在不断的营销推广中积累了更多与互动有关的需求。他们想知道谁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哪里、消费者的习惯是什么、消费者关心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消费者为什么没有购买、消费者参与品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广告主们希望了解消费者在从认知到购买的整个思维和行为特征,希望了解在整个营销过程中消费者反映特征,更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指导营销体系的完善。遗憾的是,过去没有一个媒体可以实现这一点,但广告主们知道互联网应该可以帮助他们实现。
互联网是一个互动的媒体,是点对点宣传的实现,这种传播特征使互联网的推广不仅停留在广告印象(用户被动看到广告)或者广告点击(用户主动点击广告)上,而且可以渗透到企业的营销全过程,这可以通过了解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的分析得以实现。目前,针对广告主的这些需求,一些代理公司已开发出相应产品。
简单的说,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分析的指标是CPA(效果成本),其中的"行动"(ACTION)可以由广告主进行自定义,譬如化妆品公司可以定义为试用装申请、银行广告主可以定义为信用卡申领、销售公司可以定义为购买、网络媒体公司可以定义为注册、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定义为页面浏览数等等。并且当评估广告效果时,"行动"的定义可以是多方面的,譬如可以定义页面到达、注册、浏览页面数、购买四种行为,分别根据转化成顾客的机率来综合分析广告效果,以了解广告对哪些人产生了影响,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对产品感兴趣、他们对什么产品感兴趣、他们一般购买什么产品,一系列的指标加以分析,便可以优化广告主的广告计划,实施方向。
网络广告价值的综合衡量
无论CPA、CPC、CPM,单独来看都不能很准确的体现网络广告投放的真正价值,但是当广告主或者广告公司明确了其广告效果的评估体系,比如主要是考虑对广告信息的传递还是对直接销售效果的促进等等,就可以综合上述因素进行整合的效果评估。所以,体现网络广告投放价值的最佳衡量方法是CPM、CPT、CPC、CPA综合衡量。广告主越来越聪明的发现只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及互联网营销的互动性,才是互联网推广的真谛,这同时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以至于网络营销策划咨询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今,在国内除了CPM和CPA外,还有两个指标是国内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参考--CPC(点击成本)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
通过CPC的广告点击数及点击率,广告主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自己投放的网络广告到底带来了多少宣传效果,大大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
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则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计费形式的主导,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它使得网络广告的计费模式更趋近于和传统媒体的购买模式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换言之,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变形,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方便,但由于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可记录性,CPT无法精确体现互联网便于衡量广告效果的优势。
由于各大媒体尚未能实时地公布其每天的不同页面的日访问量(Daily Pageview)和日不重复访客数(Daily Unique User),因此,广告主在衡量广告投放效果时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进行估算,这种评估方法难以体现互联网广告所应有的精确性和实时性,而只是根据经验估算出广告所能传达到的用户数量及相应所需付出的费用。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提高,媒体却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可靠性,只能被动地每半年或每一年调整一次价格,以提高自己的收入。
CPT沿用几年,广告主渐渐发现这种计费形式缺乏说服力,或者说,广告主们越来越需要系统的分析互联网广告所产生的效果,对这一变化体会最深刻的是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在提供的互联网广告监测预测数据和报告中,以往客户服务人员只是提供CPC(广告点击成本),但很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将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导致的广告支出和用户对广告的印象数才是他们的最终需求,而这等同于传统媒体告知效果的需求。在过去的2004年,不少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为了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也已经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一种广告效果来进行评估。事实上,在国内网络广告市场不够成熟的环境下,CPM作为一种计费形式未被国内广告主接受和理解,一方面是由于CPM的计费方式与传统的包版位的购买方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也由于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并未能广泛地应用,CPM尚未能获得足够的公信力。目前,这种情况仍然存在,却期待改变。随着权威调研机构介入,CPM至少可以作为一种广告效果监测的指标提供给广告主。
广告主的实际需求与点击后行为分析的意义
广告主在拥有CPM和CPC后并不满足,他们在不断的营销推广中积累了更多与互动有关的需求。他们想知道谁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哪里、消费者的习惯是什么、消费者关心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消费者为什么没有购买、消费者参与品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广告主们希望了解消费者在从认知到购买的整个思维和行为特征,希望了解在整个营销过程中消费者反映特征,更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指导营销体系的完善。遗憾的是,过去没有一个媒体可以实现这一点,但广告主们知道互联网应该可以帮助他们实现。
互联网是一个互动的媒体,是点对点宣传的实现,这种传播特征使互联网的推广不仅停留在广告印象(用户被动看到广告)或者广告点击(用户主动点击广告)上,而且可以渗透到企业的营销全过程,这可以通过了解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的分析得以实现。目前,针对广告主的这些需求,一些代理公司已开发出相应产品。
简单的说,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分析的指标是CPA(效果成本),其中的"行动"(ACTION)可以由广告主进行自定义,譬如化妆品公司可以定义为试用装申请、银行广告主可以定义为信用卡申领、销售公司可以定义为购买、网络媒体公司可以定义为注册、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定义为页面浏览数等等。并且当评估广告效果时,"行动"的定义可以是多方面的,譬如可以定义页面到达、注册、浏览页面数、购买四种行为,分别根据转化成顾客的机率来综合分析广告效果,以了解广告对哪些人产生了影响,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对产品感兴趣、他们对什么产品感兴趣、他们一般购买什么产品,一系列的指标加以分析,便可以优化广告主的广告计划,实施方向。
网络广告价值的综合衡量
无论CPA、CPC、CPM,单独来看都不能很准确的体现网络广告投放的真正价值,但是当广告主或者广告公司明确了其广告效果的评估体系,比如主要是考虑对广告信息的传递还是对直接销售效果的促进等等,就可以综合上述因素进行整合的效果评估。所以,体现网络广告投放价值的最佳衡量方法是CPM、CPT、CPC、CPA综合衡量。广告主越来越聪明的发现只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及互联网营销的互动性,才是互联网推广的真谛,这同时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以至于网络营销策划咨询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论我国网络广告的现状、前景及发展对策
摘要:网络媒体与网络广告的兴起,给传统媒体及传统广告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网络广告已成为广告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它的出现使得整个
广告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宽带网的进一步普及,新的广告形式还将层出不穷,网络广告的优势特点也将更加明显,网络广告
的发展前途将是无可限量的。不过,网络广告既有时空自由、灵活互动等优势,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缺乏客户针对性等弊端,因此,应扬长避短,变革广
告形式,提高网络广告的质量才能使其更好地发展下去。
关键词:网络广告;广告形式;发展对策1网络广告的特点
促使广告主使用互联网做广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网络的普及使得
越来越多的人从电视转向互联网,这必然给广告主带来更多接触目标客
户的机会。作为大众传播媒介,互联网的传播功能如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
认可。与传统媒体广告相比,网络广告所具有的特点显而易见。
1.1交互性:可以使消费者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广告信息,而且
传播快速,发布和接收基本上是同步的。
1.2广泛性:互联网的全球性,使互联网上发布的广告也是全球性的;
1.3针对性:目前已经出现了可以分析网站访问者的喜好,精确定位投放
广告的技术。
1.4形式的多样性:网络广告在尺寸上可以采取旗帜广告、巨型广告,在
技术上还可以用动画、flash、游戏方式,在形式上可以网络收听、收看、试
玩、调查等,可以集各种传统媒体形式的精华,从而达到传统媒体无法具
有的效果。
1.5易于统计性:网络广告的发布次数和效果均可以有技术手段精确统
计。
2网络广告的优势
2.1覆盖范围广泛:据美国的大众传播专家研究,在今天的多种媒介中,
电台媒介争取到5000万听众,花费了约38年的努力,电视媒介达到5000
万观众,花费了13年时间,有线电视用了10年时间,而互联网络从1993
年对公众开放到拥有5000万用户只花了4年时间。从广告用户市场看,
用户市场遍及世界各个角落,即使是一家小企业上网,都可能一夜成为国
际性公司;其次,信息受众的广泛性,目前全球网络用户已接近2亿,网络
用户包括各种年龄、各种职业和不同种族的人,其中年轻人所占比例较
大,而且大多数的网络用户比较富有思想性;从广告媒体的角度来看,网
络媒体覆盖面宽,信息受众广,是企业树立国际国内形象,进行广告宣传
的具有较高选择价值的媒体。
2.2内容丰富详细,声色并茂,可视性强:广告内容不受版面和时段的限
制,可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网络实现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三维空
间、全真图像相结合,将产品全面、真实地提供给网络用户。电脑屏幕的精
确度越来越高,广告画面的可视性越来越强。
2.3购买行为直接引入广告:网络广告可按需要及时变更广告内容,经营决
策的变化可以及时地实施和推广,随时向消费者传达最新的产品信息;网络
广告在宣传产品的同时也允许消费者在线购买,购买行为可及时发生。
3网络广告的发展历史
追溯网络广告的起源,应当提及奇迹商业公司(Prodigy)。在互联网还
没有实现商业化之前,Prodigy就开始尝试网络广告。1990年网络广告这
项服务刚开始时,Prodigy只是这项领域的一个“孤独试验者”,因为它期望
广告能作为自己的一项收入来源,但这个目标并没有实现。在此之前,计
算机服务公司(CompuServe)在1979年就有在线服务,但是直到1995年
才卖出了它的第一则广告。美国在线AOL直到1995年开始真正开始它
的网络广告运作。
最初的网络广告就是网页本身。当越来越多的商业网站出现后,怎么
让消费者知道自己的网站就成了一个问题,广告主急需要一种可以吸引
浏览者到自己网站上来的方法,而网络媒体也需要依靠它来赢利。第一种
网络广告形式就是网幅广告(banner),它和传统的印刷广告有点类似。但是
有限的空间限制了网幅广告的表现,它的点击率不断下降,目前平均的网
幅广告点击率已经不到1%。面对这种情况,网络广告界发展出了多种更
能吸引浏览者的网络广告形式。
今天,无论我们是否喜欢网页上的Flash广告,或是邮箱中不计其数
的广告信息,但有一个事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网民已经处于网络广告的包
围之中。
4网络广告的形式
4.1旗帜广告(Banner):是指出现在网站主页的顶部(一般为右上方位
置)的网幅广告。以GIF,JPG等格式建立的图象文件,定位在网页中,大多
用来表现广告内容,同时还可使用Java等语言使其产生交互性,用Shock-
wave等插件工具增强表现力。
4.2漂移广告:此类广告不停地在网页上漂浮,以引起网页浏览者的注
意。
4.3弹出广告:称画中画广告。这种广告也被称之为“画中画”广告。
4.4全屏广告:这种广告覆盖全屏,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像乐百氏在新浪
网上所作的全屏广告和联众游戏中263免费邮箱的全屏广告。虽然这些
广告醒目、具有感召力,但是由于过分地刺激了网民,而且有强迫之嫌,反
而引起网民的不满。
4.5按钮广告(Button):也叫图标式广告,是旗帜广告的特殊形式,其制作
方法、付费方式和自身属性与旗帜广告没有区别,仅在形状和大小上有所
不同。
4.6声音广告:2001年7月1日下午4:00,因特网上第一个自动声音广
告正式亮相。只要登上新浪、搜狐、网易、人民网、中华网、FM365、TOM.
com、中国网、光明网、千龙网等10家网站,网民就会听到“热烈庆祝中国
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声音。这是上述网站联合推出的“热烈庆祝中国共
产党成立80周年”公益广告。与传统的网络广告形式不同,这一公益广告
首次采用网络自动声音广告的全新方式播出,只要一打开网页,广告就会
自动播放。
4.7关键字广告:(Key Word)关键字广告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关键字搜
索结果页面上方的广告横幅可以由广告主买断,这种广告针对性强,品牌
效应好,点击率高;二是在关键字搜索结果的网站中,广告主可以根据需
要购买相应的排名,以便提高自己网站被搜索者点击的机率。当广告主买
下流行搜索引擎的流行关键字,凡是输入这个关键字的用户都可以被吸
引到他的网站上去。
5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5.1可供选择的广告位置及创意空间少:一般来讲,只有在网站首页网络
广告的效果才有所体现,而首页的空间是相当有限的。旗帜广告的广告效
果不错,但旗帜广告就要占据相当的位置,因此,页面上的旗帜广告可算
是屈指可数。
5.2网络广告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的单向推拉战略,既揭示了网络广告
有悖人性的一面,又凸显了当前网站经营者赢利模式的高度趋同性,为了
追求广告效果,他们牺牲了网络的效率,损害了网民的利益。
5.3网民的购买力不高:从商业价值的角度来看,网民群体中月收入在
1000元以下的占多数,这部分网民的商业价值不高,其消费能力停留在一
个较低的层次上,而且消费结构不稳定,消费意愿不强,难以形成一个购买
力较强的群体。从网民上网的目的来看,绝大多数网民上网限于阅读新闻,
获取信息,聊天和玩游戏。对网络广告较冷淡,避之唯恐不及,更不用说点
击广告和在线购物。这样,广告信息在传者和受者之间的流动受到阻滞。
结语:中国网络广告事业还处在起步阶段,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将随
着宽带网的普及而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网络广告运作
的理论和规范“将新观点与新科技与我们的民族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充
分利用网络广告的优势,扬长避短,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迎接网络广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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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
[2]刘良初.课堂传播效果:研究的维度与理论的构建[D].长沙:湖南师范大
学,2007.
[3]王唯茵.浅析网络广告[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16):277-279.
[4]曾革楠.网络广告繁荣背后待规范[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7.
[5]王国明.治理网络广告要立法[N].中国工商报,2003.
尽管这几年网络广告呈现持续增长势头,但与传统媒体相比还是九牛一毛。据统计,2009年上半年,国内网络广告总收入为54.2亿元,这个数字不到传统报纸广告的2.5%(2008年报纸广告总额为4413亿元),这与网络媒体的影响力相比,实在是不相称的。
在互联网广告中,新闻网站所占的比例更是微乎其微,以百度、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竞价广告和以各类广告联盟方式投放的“垃圾广告”构成两个极端,真正的媒体广告并没有形成产业。
据互联网调查,中国网民对新闻浏览的需求比例高达85%,新闻网站成为中国互联网的核心动力,应当是不争的事实。由此可见,在国家支持新闻网站发展,大力倡导网络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新闻网站如何培育网络媒体广告产业建立增值赢利模式,是我们每一位新媒体工作者的责任所在。
网络名片,是以新闻网站的内容页面为载体,当网友浏览新闻页面时,系统自动筛选、匹配文章中的关键词并加载形象广告,当鼠标移动到该关键词,则将广告呈现出来(如图)。
网络名片的本质就是媒体广告,我们之所以称这为“名片”是因其形式如同名片大小,而且也集中展示了客户最需要传播的广告信息,进而能引导浏览者登录客户的内容网站。
从技术实现来看,网络名片应当属内页广告之列。这一形式的出现也算不得是全新的技术。我们认为,网络上的任何技术都是经营的手段,只有将产品赋予全新的理念,其实际方式才能称之为新技术。
从技术层面分析,这一广告模式是将新闻页面与广告内容分开的,引入该类广告的新闻网站只需要在页面上插入一段简单的JS代码就可以。因此网站不需要担心由此带来影响网页访问速度或者安全等问题,是真正的增值业务。
形式相同的内文广告,其实早在二三年前就已经出现,象宏界、点晴、烽火等,一度快速发展起来,但最终没能大规模进入新闻网站,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广告,没有真正认识到新闻媒体的内在价值,盲目地满足客户低成本投放、按点击计费等需求,甚至无限制地鼓励客户选择与广告内容不相干的关键词。这样一来,媒体实际收益少得可怜不说,各种各样的广告杂乱地充斥页面,招来网站管理者与网友的反感,因此这样的广告实质已经沦为“垃圾广告”,与网络文化建设的要求更是背道而驰。
媒体之所以成媒体,就在于它的公信力、传播力、影响力,是其他商业网站、个人网站无法匹及的。让新闻网站与个人论坛一样按点击收费,坦率地说这是对新闻媒体的亵渎,作为新闻媒体更不需要对广告主的产品认同度负责。
网络名片坚持的经营核心理念有两点:一是坚持品牌增值,指媒体只接受品牌产品投放,因此它采用按关键词认知度、使用频率定价的方式,而不是简单的按点击计费;二是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它以“延伸阅读”的方式,实现名片广告与关联新闻的互动,给网民以新闻增值服务,避免了简单的广告“骚扰”。正因为坚持这两点,网络名片也真正实现了广告客户所十分看重的“精准营销”效果。
新闻网站起步迟,普遍缺乏经营性人才。但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经营具有超越时间、空间的特性,随着国内行业产品向大品牌集中,这更为网络广告走上电子商务模式带来了便利。
网络名片项目率先在浙江推广,与浙江省普遍重视、支持网络文化建设密不可分,特别是“浙江在线”新闻网站与技术方一起策划、推出“浙江名片”这一项目,这样全省新闻网站就实现了“抱团经营”。网络名片是按技术平台、媒体、销售代理“三三四”比例分享收益的方式,所有网站推出的关键词产品都可以放在同一销售平台上。除了媒体抱团相互代理销售外,平台营运商还负责在各地发展社会力量加盟代理,加上许多行业关键词本身就是不可多得的网络资源,因此网站不论自身有没有经营力量,只要参与平台合作,就不用担心产品的销售问题。
同样,有了浙江12家媒体的经营联合体,其他地区的新闻网站再加入,就可以共享浙江的客户资源,进一步拓展全国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跨地区的产品、经营、客户的联合体。
当然,网络名片作为新的尝试,能不能真正做大市场,还有待不断完善,有待市场的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