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学报1956年出版。中国药科大学学报创建于1956年,已经有多年历史,是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有双刊号的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教育部,主办单位是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学报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国药科大学主办的药学类综合刊物,1956年创刊,双月刊 ,96页。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国药科大学学报以中国药科大学为依托,面向国内外,促进药学界的学术交流,为我国的药学事业现代化服务。
当然是核心!
还是非常好的3核心期刊,是科技核心+中文核心+CSCD核心 !!
中国药科大学学报
主办单位:中国药科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
I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14)
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2013)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2015-2016年度)
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2015-2016年度)(含扩展版)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2014年版
1.1 该刊设药学前沿、论文、简报、技术交流、快讯、综述、论坛等栏目。论文一般在6000~8000字,简报、技术交流一般在4000字内;快讯不超过2000字;综述一般不超过8 000字,引用文献中近5年发表的应占70%以上,并结合本人工作提出见解。以上论文均需附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1.2 来稿一式两份,文责自负,须附单位介绍信(本校论文须经科学技术处审查)。作者自留底稿,不得一稿多投。请于投稿同时邮汇至本刊编辑部,附言栏注明第一作者姓名及论文题目。1.3 来稿须注明通讯作者(1位),用上标“*”标注在作者署名后,并在首页脚注处注明其电话、传真和E-mail。基金资助论文在首页脚注注明基金名称和项目编号,在英文关键词后注明基金名称(英文)和项目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1.4 作者收到本刊回执,则表明来稿已进入审稿程序,若3个月内未收到有关稿件处理情况的通知,则文稿仍在审阅中,若作者欲改投他刊,请先与本编辑部联系。基金资助论文在符合发表的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国家重大项目基金论文可进入快速评审通道,并尽快发表。1.5 需作修改的稿件,请作者按退修通知的要求逐项修改并加以说明。修改稿连同修改说明同时寄回(或发至本刊电子信箱)。退修时间超过60天,则按新稿处理。1.6 来稿是否采用,均由本刊编委会最终审定。本编辑部对来稿可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涉及内容的重大修改须征得作者同意。文稿刊用前,编辑部与作者签署论文出版合同。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数据库,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付给,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稿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否则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