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稿费标准如下:(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二)演绎作品:(1)改编:每千字10-50元;(2)汇编:每千字3-10元;(3)翻译:每千字20-80元;(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以低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
第三条 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四条 支付报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
菌物学报发表费300元/面,彩图另收500元制作费,不计数量。稿费50元/面。
一、作品稿酬有如下标准:1、著译作品标准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等方面因素予以确定。一般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
2、其他标准。
二、《书籍稿酬暂行规定》第三条基本稿酬标准:(一)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
(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