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正规CN号的学术期刊,在江西南昌出版,CN 36-1151/C;ISSN 1005-7544,属于社科类期刊。
海口秀英区政府领导简历如下:
1、 柳战良
区委副书记、区长。男,汉族,1982年5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区长。主持区政府党组和区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工作。
2、李传家
男,汉族,1966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负责民政、农业农村(林业)、乡村振兴、菜篮子工程、农村综合改革、乡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老区建设)、水务(河长、湾长)、城市排水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老区建设办公室)、区水务局(区河长办、区湾长办);联系粮食、供销、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
3、李 铭
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规划建设、房屋征收、人民防空、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屋征收局)、区棚改办、区重点项目办(区土地征收办)、区城投公司;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秀英区
秀英区隶属于海南省海口市,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的西北部,东接龙华区、西邻澄迈县,南与定安县接壤,北临琼州海峡,北依绵延20公里的海岸线、南靠全市最高点马鞍岭。
攀枝花学院相对好。下面从多角度进行四者的对比:
一、师资力量
1、攀枝花学院:学院有教职工1138人,其中专任教师882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16人,占专任教师的47.16%;硕士以上学位638人,占专任教师的72.33%。
2、宜宾学院:学校现有教职工1101人,其中高级职称368人,博士、硕士722人;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9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4人,宜宾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40余人。
3、四川文理学院:有各类教职工1252人,外籍教师16人,其中专任教师765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7%,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83.7%),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
4、西昌学院: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820人,其中正高职称110人、副高职称23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08人。
二、院系专业
1、攀枝花学院:据2019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下设20个教学单位,开设有54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门类。
2、宜宾学院:截至2019年4月,学校现有19个二级学院,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65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3、四川文理学院:据2020年7月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显示,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开设53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
4、西昌学院:学校设置16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开设64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三、科研成果
1、攀枝花学院:学校教师承担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1300多项,其中国家级6项,省级490项,市厅级559项,社会科学类456项,自然科学类848项。
2、宜宾学院:宜宾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11项;省部级项目69项、市厅级项目314项。
3、四川文理学院:承担达州市政府各类课题100余项,在中国国内公开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老区建设研究论文130余篇。
4、西昌学院: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43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1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凉山州科技进步奖61项,凉山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10项。
攀枝花学院办学理念:
切实抓好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切实抓好文明习惯、道德品质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抓好纪律和民主法制教育,切实抓好学生的自我教育。实现了德育内容系统化、德育活动系列化、德育考评制度化,强化了人格的感召力,师表的说服力、形象的吸引力,使德育工作出现了“人人都是德育形象,事事都是德育资源,处处都是德育阵地”的良好局面。
学校通过实施养成教育工程,从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入手,引导他们加强个人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学生的文明素质整体提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攀枝花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宜宾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川文理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昌学院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革命老区是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革命老根据地。
本市革命老区的具体名录,以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第三条 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重点扶持、自我发展的原则,加快实现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发展生态和红色旅游,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组织动员各方力量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革命老区的建设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并将革命老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确定革命老区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扶持政策、保障措施。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将革命老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村镇建设、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等内容纳入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革命老区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充分利用扶持政策,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革命老区公路建设等级,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发展农村公共客运。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强农村能源、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革命老区产业扶持力度,支持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实施品牌农业发展计划;引导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优先采购革命老区农产品。提高革命老区居民收入,确保其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农村平均水平。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革命老区教育投入,促进革命老区标准化小学、中学建设,统筹教育资源,优先对革命老区学生实施职业教育。完善革命老区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生活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
加强革命老区师资力量建设,落实革命老区街(乡镇)教师和支教人员工资及各项政策性补贴待遇,并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革命老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完善革命老区街(乡镇)、村文化服务机构和群众性健身设施。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推进革命老区街(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和村卫生室建设,支持大型医院与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级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对在革命老区街(乡镇)工作的医务人员落实革命老区特殊津贴待遇。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激励政策,拓宽革命老区农民就业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农民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自主创业的革命老区农民以及到革命老区从事农业的退伍军人、大学生等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扶持。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与农村扶贫制度相衔接的革命老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革命老区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养老照料中心功能,提高容纳能力。加大对革命老区困难优抚对象的关爱救助力度,对革命老区的低保对象按照一定比例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五保户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百分之八十的救助标准实行救助,解决老红军、老党员、烈军属、老复退军人在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革命老区美丽乡村和生态小镇建设,加强历史文物、优秀历史建筑、特色建筑以及古树名木等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革命旧址、革命遗迹、革命史料的保护,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修缮、维护和利用机制,建设红色旅游景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