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己印书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出版物的印刷必须经过当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许可,在审核许可之后需要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手续,此时才可以出版。因此,个人在没有完成上述程序时,不得私自进行印刷。即便只是印刷,没有出版,也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印刷书籍需要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自己私自印书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第三十二条 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有关证明,并依法与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签订合同。印刷或者复制单位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得擅自印刷、发行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不可以。中文核心字样是不允许随便在杂志封面添加的,因此是不可以随便印的。因其属于国家认证的杂志。随便打印会导致侵权,从而受到法律的惩罚。
私人不能出版杂志周刊,除非是电子出版物,但电子出版物这块,目前一般是依托于平台,每个电子出版物的平台要求是不同的。
杂志周刊有一个杂志刊号,这个东西是个人弄不来的,属于国家监管的东西,而没有这个,你的杂志如果印刷出来,就是一个非法出版物。
如果单纯就这样印刷出售,会被定义为非法出版物,工商和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是要来查扣的。
提供一个比较可行的建议:你们可以把两周年的册子做成纪念品,作为杂志社成立两周年的纪念物进行销售。但要避免出现所规定不能出现的杂志特征。比如不能有期号,不能有主编、发行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