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最新的2016年底最新发文要求现在提交材料是申请书和书面审查表同时递交。2、申请书及书面审查表所需附件材料清单如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清单1.申请书2.书面审查表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6.单位章程复印件(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7.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8.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加工场所产权材料9.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平面图(须标明位置、尺寸、面积),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加工场所平面图10.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资质相关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涉密等级),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检测人员名单12.近3年相关业务合同清单(含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委托方、合同金额、收入金额、签订时间、项目所涉地区、项目所涉行业、涉密等级和服务年限)13.近3年完成的项目投资总值证明材料(系统咨询和工程监理类提供)14.验资报告及上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5.企业上2个年度完税证明(须分年度提交国税、地税证明)16.近5年企业牵头完成的科研项目材料复印件(须附验收报告)17.近5年获得的科技奖励或者知识产权材料复印件18.近5年企业保密工作获国家级、省部级嘉奖材料复印件19.近3年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省部级主办的公开出版刊物发表的保密管理或技术有关论文复印件20.保密设施设备清单(含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加工设备、检测设备清单;数据恢复资质需另提供备件库清单21.单位基本管理制度(含人事、财务、生产、资产、保密管理制度)22.保密管理情况报告23.保密风险评估报告24.取得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检测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5.资质(申请)单位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身份情况说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明确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26.资质(申请)单位股东情况说明(包括法人股东单位性质或自然人股东国籍、持股比例等。其中,涉及企业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资本;追溯中如遇上市公司,需列明其持有5%以上全部股东名单,且不披露信息持股股东持股总额不超过5%27.间接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最终出资比例说明28.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母公司最终出资比例说明29.申请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及所有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方的声明(须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30.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方的声明31.资质(申请)单位持有涉密资质期间,母公司为保证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中方和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出资比例不超过20%所制定的控制措施(可以包括锁定部分流通股、调整限售股数量、股东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减持股票或不向影响保密条款的自然人或机构出售股票等)32.母公司当前实际控制人构成情况及控股比例情况说明33.母公司当前股份构成情况(包括股票发行规则、流通股/非流通股比例、非流通股中限售比例、持股比例前十名的股东清单及情况说明、最新版本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股份变更情况等)34.母公司外资股东情况说明(外资股东清单及介绍,包括外籍自然人或外资机构介绍、持股比例、持股方式等)35.母公司承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存在外籍自然人、外资法人或外方控股法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申报的声明36.母公司承诺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的声明37.资质(申请)单位持有涉密资质期间,为保证控股股东不变及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所制定的控制措施38.股东不向外籍自然人、外资机构或身份不明确人转让股份的声明39.资质(申请)单位承诺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的声明40.资质(申请)单位承诺持股5%(含)以上的股东发生变化前,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声明41.资质(申请)单位当前股份构成情况(包括股票发行规则、主要股东清单及情况说明、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股份变更情况等)42.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涉密人员、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保密管理办公室名单及变动情况说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需明确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43.涉密项目负责人名单及变动情况说明44.保密管理制度、企业管理体系、企业组织体系及变动情况说明45.涉密设备、载体、涉密研发场所变动情况说明这是所有材料清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递交资料有所增减,如有不懂可以询问我
一般说来,“国家级” 期刊 ,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 期刊 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 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 期刊 ”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
“ 省级 ” 期刊 ,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 期刊 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1、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
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方法,也是目前仍在使用的主要方法。按照这种分级方法,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
这种分级的特点是简单明白,容易确认;以出身定级,只要主管部门不变刊物便享受终身级别;只要主管部门平级,各类期刊(学术期刊、消息报道、工作指导、知识普及性期刊)都属同一级别,无法区分。所以,这种分级方式只适宜在已经划定了某个特定层次、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如严格的学术期刊),而不适宜在大范围内笼统采用,不然就会出现《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和《中国音乐教育》(教育部主办)平级的滑稽现象。
2、按期刊是否公开出版分级
按此标准,期刊分为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期刊,一般认为,在主办者级别相同的情况下,公开发行期刊要高于内部发行期刊(有保密要求或非学术因素暂不便公开的除外)。与第一种分级一样,这种分级也只有在某个特定层次或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才有合理性。
3、以期刊质量分级
以质量分级是最具有学术价值的一种分级,主要表现为期刊获奖或入选某种目录。核心期刊的理论传入我国后,情报学界终于有了替代传统的以行政级别分级的较为科学合理的新方法。1988年,兰州大学仿照《科学引文索引》的“期刊引文报告”的方法,选定我国出版的学术水平最高的10种自然科学期刊为依据,用各刊所载论文的参考文献,每年编制引文索引卡片,分散编印成册,名为《中文自然科学引文索引》,并从中选出104种自然科学中文核心期刊,这是我国第一个利用引文研制出的较具权威性和学术影响的自然科学中文核心期刊。1990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根据国外主要检索工具列出的110种中国科技期刊和兰州大学提出的104种期刊,又收录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重大项目中所列中国(不含港台)大学的学报,经专家评议后提出286种科技核心期刊,1991年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课题组重新选出1230种期刊作为国内“学术榜”的统计源。这几次有影响的期刊分级都限于自然科学,说明一方面自然科学期刊的分级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先于社会科学,另一方面,八十年代末开始的期刊质量分级,还缺乏学科的全面性和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