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来稿请自留底稿。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寄还。1.2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违背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本刊处理稿件的一切事宜,只与通信作者或第一作者联系。1.3 该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后3个月内出版。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
一般的文艺类的报刊杂志的稿件处理期为3个月,3个月没有得到通知,基本上可以自行处理,现在的杂志一般不退稿。
如果是学术性论文,那就不好说了,因为现在潜规则在中国非常流行,可以找一下负责的编辑,让对方开出条件,否则,被毙的机率超高。
一般正规的报刊,接到了好的稿件,第一时间会通知作者,告知可能采用意向。
《航空学报》创刊于1965年,为中文月刊,由中国航空学会主办、航空学报杂志社编辑出版的综合性学术刊物, 大16开铜版纸印刷,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航空学报》的办刊宗旨是及时反映中国航空航天领域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交流国内外科技新成果,促进学术进步和人才成长,推动新理论、新技术的发展。主要读者对象是航空航天技术领域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大专院校航空航天相关专业的教师和研究生1。
宇航学报投稿难。航空学报的投稿难度属于最高等级,审核比较严格。《航空学报》创刊于1965年,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航空学会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