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伴随着改革开放,重庆市城建档案馆 渡过了20个春秋,迎来了新世纪。20年来,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发展成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馆藏丰富、初具规模的直辖市城建档案馆,为重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曾被评为全国城建档案、全市档案工作的先进集体、全市第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获得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成果展最佳设计奖。二十年耕耘结硕果1981年4月29日,重庆市编制委员会决定成立重庆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对内是建委的一个处,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同年9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明确通知:“重庆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科学事业机构,归口市建委领域;其任务主要是接收和保管本市重要的城市基本建设工程档案”。1999年4月30日,更名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建档案发展可喜。1996年市建委为档案馆新建了库房和办公用房,馆库面积达到4400m2;人员编制增加到1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人,设置了三科一室一部,馆藏各类重要城建档案4万卷,既有清代、民国时期的城建历史档案,又有新中国建立以来各个时期的现实城建档案,还有规划建设模型、雕塑、展板等实物档案,是一座十分珍贵的资源宝库。今年1~5月,市馆接收重要城建档案2004卷,比去年同期(534卷)增长3.75倍,优良率达68%,出现了“十五”良好开局。重视城建档案法制工作,发布了《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又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建设工程档案进馆(室)范围及归档内容》、《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关于在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城建档案目标管理》和《加强村镇房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等一系列政府行政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使我市城建档案工作基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步入了健康的发展轨道。《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制度”多次受到建设部的表扬肯定和全国各地的学习借鉴。在全市实行了城建档案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形成了全市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建立了档案接收、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等制度,加强了基础管理工作。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市馆库房还装备了全封闭的档案密集架、空调机、除湿机、烟感报警器、吸尘器等现代化设备。使用微机管理,建立起和市建设之窗联网的市城建档案局域网,著录重要工程档案项目5278条,其中已经上网1108条。服务现实取得成效。“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馆藏档案一次又一次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年全市共接待查档人数61800人次,调档62700卷,为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我们编写了《城建档案管理基础》教材,汇编了《城建档案法规实用手册》,对城建档案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有3000名城建档案人员经过培训、取得《岗位证书》。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业人员。回顾市城建档案馆20年丰硕成果,展望新世纪档案事业灿烂前景的时候,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市建委、市档案局的新、老领导和同志们对城建档案工作的关心支持,永远不能忘记历届档案馆长和同仁为城建档案事业发展付出的心血甚至生命。在此,我虔诚地代表市城建档案馆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你们致以深深的敬意!城建档案是传承城市文明进步的载体,是推动城市建设的一种潜在生产力,是加强有力程质量管理最基础、最有效的环节。我们要脚踏实地推进我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十五”目标:——进一步健全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立完备的法规制度,搞好普法教育培训,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治档;——完善以城建档案馆(室)为中心、以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形成档案接收、管理、利用、咨询服务协作网络;——建立从市到区县(自治县、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科)与城建档案馆(室)合署办公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城建档案的管理职能,保障档案归档;——适应目前城建档案迅速增长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抓紧馆、库及其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安全,按时完成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任务;——推进城建档案实体管理向档案信息开发利用转变、档案事业公益型向效益型转变,积极开展有偿服务,争取创收补充档案管理费用的不足;——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现代化、城建档案实体保管现代化和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加快城建档案“数字化”进程。——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城建档案保管费用来源固定的资金渠道,在工程造价中编制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城建档案保管费,以解决城建档案长期保管费用的根本问题。
重庆市城建档案馆网址:
1981年4月29日,重庆市编制委员会决定成立重庆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对内是建委的一个处,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同年9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明确通知:“重庆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科学事业机构,归口市建委领域;其任务主要是接收和保管本市重要的城市基本建设工程档案”。
1999年4月30日,更名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建档案发展可喜。1996年市建委为档案馆新建了库房和办公用房,馆库面积达到4400m2;
人员编制增加到1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人,设置了三科一室一部,馆藏各类重要城建档案4万卷,既有清代、民国时期的城建历史档案,又有新中国建立以来各个时期的现实城建档案,还有规划建设模型、雕塑、展板等实物档案,是一座十分珍贵的资源宝库。
今年1~5月,市馆接收重要城建档案2004卷,比去年同期(534卷)增长3.75倍,优良率达68%,出现了“十五”良好开局。
城建档案是传承城市文明进步的载体,是推动城市建设的一种潜在生产力,是加强有力程质量管理最基础、最有效的环节。
我们要脚踏实地推进我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十五”目标:
——进一步健全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立完备的法规制度,搞好普法教育培训,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治档;
——完善以城建档案馆(室)为中心、以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形成档案接收、管理、利用、咨询服务协作网络;
——建立从市到区县(自治县、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科)与城建档案馆(室)合署办公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城建档案的管理职能,保障档案归档;
——适应目前城建档案迅速增长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抓紧馆、库及其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安全,按时完成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任务;
——推进城建档案实体管理向档案信息开发利用转变、档案事业公益型向效益型转变,积极开展有偿服务,争取创收补充档案管理费用的不足;
——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现代化、城建档案实体保管现代化和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加快城建档案“数字化”进程。
<strong>城建局现在更名为主管城镇建设管理局</strong>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二)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
(五)负责管理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
建设市场,对全市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定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等相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八)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在城市防汛工作中与市水利局的分工是:水利局负责制定城市防汛总体方案,联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处理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河堤加固等工作;城建局负责城区内排水道、山洪沟等清淤工作;处理朝阳城区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