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为正部级单位,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
国家民委的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起草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0、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民委的下设机构为:
一、机构设置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监督检查司
4、经济发展司
5、文化宣传司
6、教育科技司
7、国际交流司(港澳台办)
8、财务司
9、人事司
10、机关党委
11、离退休干部局
12、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13、舆情中心
14、古籍整理研究室
15、机关服务局
二、直属高校
1、中央民族大学
2、中南民族大学
3、西南民族大学
4、西北民族大学
5、北方民族大学
6、大连民族大学
三、直属事业单位
1、中央民族干部学院
2、中央民族歌舞团
3、民族出版社
4、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5、民族文化宫
6、民族团结杂志社
7、民族画报社
8、中国民族博物馆
9、中国民族报社
扩展资料: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中央部委之一。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简称中央民委。1954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
1970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被撤销。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此后一直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2018年7月29日,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机构定性调整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民委官网—民委介绍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政策、少数民族人口政策、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建设政策、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等。
为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等主管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在民族聚居区建立了3级150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在北京等地建立了民族出版社、《中国民族》杂志社、《民族画报》社等多家民族类新闻出版和宣传机构,出版了大量的优秀图书和报刊杂志。在北京等地建立了13所民族学院和众多的民族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涌现出大量科研成果。
从世界范围来看,作为一个多民族大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最科学和完善的,中国的民族问题是处理得最好的。56个民族间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是最稳定和牢固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的未来将更加辉煌、灿烂!
1941年,庄学本举办了“西康影展”,以真实的形象介绍了西康的山川、地理、民族、物产,吸引观众二十万余人次,其中有国民党高官如孙科、于右任、孔祥熙、陈立夫、陈果夫等。据庄学本在《筹办西康影展经过》一文记载,“总计影展材料的搜集占23县,费时3年。举行影展的都市3个(重庆,成都,雅安),会场8处,陈列9次,展览37天,观众约20万(重庆10万,成都10万,雅安8千)”。在1941年2月到5月,重庆新民报、重庆大公报、成都中央日报、成都中国日报等十数家报刊杂志还报道了西康影展。庄学本在1949年开始了明显的转变:他依然重点拍摄肖像照,还会利用在《民族画报》外出采访的机会,到各地开展考察,但“他不再是完全个人的拍摄,而是根据政治的需要开始做选题,他的照片变得很阳光,高歌猛进,意气风发”。1965年4月8日,身任《民族画报》编辑部副主任的庄学本和他的妻子被以“开除公职,清洗回乡,自谋生计”的处分,被迫离开北京,回到上海浦东的老家,终止摄影生涯。文革期间,庄学本将家中私有财产包括几千张照片悉数上交。其办摄影展的愿望也一直未遂。他一生历尽千辛万苦拍摄的上万幅西部少数民族的影视作品、人文资料在文革中中已损失过半,部分现保存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文化宫、民族画报社、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等处。即使到了1984年,他在上海浦东家中去世时,这位摄影师的悼词上,“著名摄影家”的字句也依然被要求删改。直到20世纪末,这位被公众、也被摄影史淡忘的摄影师,却开始被附加上了“摄影大师”、“中国影像人类学先驱”的头衔。李媚、萧亮中、顾铮、李公明、邓启耀、杨小彦、冯原等活跃于知识界的学者,纷纷撰文纪念庄学本,摄影理论家李媚说,“庄学本完全有足够资格成为中国摄影史上重要的大师级人物”。由此,其作品开始广为人知,他在摄影史上的地位才得以重新确立。
民族
概述
民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民族”一词使用非常广泛。但不同场合,其所表达的含义也有所不同。一种是广义的,泛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土著民族等,甚至氏族、部落也可以包括在内。或用以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各民族,如中华民族、阿拉伯民族等。另一种是狭义的民族,指资产阶级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即指各个具体的民族共同体。如英吉利人、德意志人、法兰西人、汉族、蒙古族、满族、回族、藏族等。
民族属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范畴,不是在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当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才产生的。同样,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一定的历史时期,民族就会消亡。民族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民族语言、民族心理、民族精神、民族经济和生活,即民族文化、民族特征形成的过程。民族形成之后,各民族在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过程中,共同性必然越来越多,差异性越来越小,民族同化、民族融合的因素也就逐渐增加,最终达到民族差别的消失,即民族融合的实现,人类又恢复到无民族差别的状态。但这不是恢复到史前史期那种无民族差别的状态,而是在高级形态上的恢复和发展。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数千年来,曾有许多民族活跃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舞台上。经过长期的分化、融合和发展变化,最终形成今天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并存的局面。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和民族问题,无论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族独立、民族解放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和平时期,始终把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把尊重、团结和帮助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繁荣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创立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了一个空前的、各民族平等、团结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政策、少数民族人口政策、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建设政策、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等。
为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等主管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在民族聚居区建立了3级150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在北京等地建立了民族出版社、《中国民族》杂志社、《民族画报》社等多家民族类新闻出版和宣传机构,出版了大量的优秀图书和报刊杂志。在北京等地建立了13所民族学院和众多的民族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涌现出大量科研成果。
从世界范围来看,作为一个多民族大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最科学和完善的,中国的民族问题是处理得最好的。56个民族间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是最稳定和牢固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的未来将更加辉煌、灿烂!
民族概述
【民族】
人们在历史上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稳定共同体。中国古代无此词,只用“族、族类”等形式来表达相同或相似的含义。西方印欧语系各种文字的“民族”一词,多源于希腊文ethnos,意即依靠历史、语言或种族的联系而被视作整体的人群。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借用汉语文的“民”、“族”两字翻译西方语言中的Nation一词,并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传入中国,随着中国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而被普遍使用。民族有广、狭两义。广义的或泛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等),或作为一个区域内所有民族的统称(如美洲民族、非洲民族、阿拉伯民族等),或作为多民族国家内所有民族的总称(如中华民族)。狭义的专指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斯大林于1913年给民族下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目前,全世界约有大小民族2千多个,其中中国有56个,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
在中国,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民族的统称,即人口数量上占少数的民族。具体包括已识别的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55个少数民族及一些未识别的民族。总人口约912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8%(1990年人口普查数字)。
【中华民族】
中国各民族的总称。“中华”一词,与“中国”、“华夏”相通,兼有族名、国名等多重含义。历史上曾专指汉族,至近代,用以指称包括历史上居住于当时中国境内的一切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民族识别,中华民族包括汉族和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等55个少数民族。共有11.3亿人,其中汉族人口最多,有10.4亿人,占总人口的92%。少数民族9120万人,仅占总人口的8%。从分布来看,汉族聚居中原,遍布全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边疆地区。56个民族和睦相处,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
【古代民族】
指历史上存在过的而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民族,或将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包括原始社会的民族、奴隶社会的民族和封建社会的民族,统称为古代民族。“古代民族”的提法是相对于“现代民族”而言的,通常是按照古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期来划分的。
【民族文化】
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带有该民族特点、反映该民族历史和社会生活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通常是指精神文化方面,主要包括语言、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等。当民族共同体在人类历史上形成并区别于其它各种人们共同体的类型以来,文化总是表现为各不相同的乃至千差万别的民族文化。任何文化与文化创造都是以民族与民族社会为根基的,没有民族社会生活的沃土,文化便无由生根。文化使民族与民族社会得以形成,为它提供最广泛的物质和精神以及其它方面的基础,并以其整体的内部结构和完整的外部面貌执行民族区分功能。在民族文化的内部结构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背景,阶段、阶层、等级、各种利益集团以及语言、宗教等等,都可能导致文化的存在与发展,但只要一个民族或民族社会仍然存在,它就总会具有某种共同的民族文化。
【民族形成】
亦称“民族起源”。指民族在人类历史上产生的时间及其在产生前的发展过程,亦可指某个具体民族的起源与形成过程。民族并不是一有人类就有的,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人类最早的社会集团是原始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需要,才结成稳定的集体——氏族。当时,最现实、最方便的纽带是血缘关系。几个亲属氏族又结合成部落。二次社会大分工破坏了氏族部落内部的血缘关系,在更大规模上以地缘关系结合成规模更大的共同体——民族。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这是民族形成的一般规律。关于民族的形成时间,由于国内外学者对“民族”一词涵义理解的不同,主要有4种不同的意见:①原始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原始社会。②奴隶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奴隶社会,或比奴隶社会稍早的军事民主制时期。③封建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封建社会。④资本主义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在此以前不存在民族。
【民族特征】
①指构成一个民族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这4个基本特征。每一个基本特征都具有特定的内容,他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和民族自身形成发展中的原因,各种特征具体在每个民族中的表现程度是不同的。②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艺术、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特点。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改变而不断变化。
【民族经济】
特指从民族角度出发或带有某种民族特点的经济。从它的内涵来说,具有民族与经济两重因素。它并非是民族与经济两种现象或概念的拼合与相加,它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是在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概念。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经济联系与经济生活。因此,任何一种民族经济必然具有与本民族自身相联系的某些特点。在中国,过去一般多指少数民族经济。历史上,由于国内外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的经济十分落后。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一直把大力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面貌、人民生活水平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民族同化】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因受另一民族影响而丧失了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的特征,变成其他民族的一部分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根据民族同化的原因、手段、过程、性质,分为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两种类型。强迫同化,是指丧失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文化和特征的变化过程,是用强制手段,即凭借暴力和特权来实现的社会现象。自然同化,是指各民族在长期交往和相处中,互相影响,如生产劳动、生活方式、文化习俗、审美意识等等都极其自然的发生变化,甚至改变了本民族的特征,在自愿选择、自然适应的过程中变成了另一个民族的现象。
【民族融合】
①指世界上一切民族的民族特征,在经过长期的共同性增长的基础上融为一体,民族差别得以最终消失。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民族融合是一个长期的、自然的、缓慢的历史过程,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②指比较落后的民族(或其一部分)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文化交流中,因受先进民族影响而逐渐丧失本民族特征,与先进民族融为一体的社会现象,即“自然同化”的现象。
【民族精神】
指民族性格中的正面和优秀部分,或民族道德与民族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基本内涵有两个层面,一是相对于民族和民族社会的物质实质存在而言,指称民族精神存在。民族精神存在包括它现存的精神面貌,主要表现在人类心理的不同层面及其积淀之上,因此,它与民族心理的涵义是相互沟通的。二是民族精神的狭义使用,特指以既定民族和民族社会为背景的民族性格和民族文化中正面和富于肯定性价值的部分,它是对民族文化之优秀遗产的心理继承,是民族和民族社会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并具体地内涵在民族社会与民族文化历史的发展过程之中。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具有某种核心价值,成为某种向心力的源泉。
【民族差别】
指各民族之间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以及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民族差异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随着民族和民族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在短期内消失,只要有民族存在,民族差别也必然存在。
【民族关系】
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关系的总和。是一个具有社会学与政治学含义的广泛概念。在复杂的社会机体中,各种社会关系(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及其它各社会集团之间的各种物质的、政治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等等)是相互交错、互相制约的。一般地讲,由于社会制度和所实行的政策不同,民族关系也随之具有不同的本质和内容。从历史发展看,民族关系的发展表现出两种不同的趋势:①在私有制和阶级社会条件下,由于剥削阶级中的反动统治集团为了维护他们的反动统治,总是挑起民族纠纷,唆使各民族互相残杀,以实行其民族压迫剥削政策,这就造成了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不平等、不团结的关系;②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铲除了产生民族压迫的物质基础,民族间的关系基本上变为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各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已经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团结、平等、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民族问题】
民族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是多民族国家中,或在不同国家之间关系中经常遇到的社会问题,是在民族的活动、交往联系中发生的问题。只要民族存在,就会有族际社会,也就必然产生民族问题。因为民族特点本身在使人们区分为不同民族群体的同时便包涵着形成民族问题的内部机制,民族特点导致民族差异,民族与民族差异的存在产生出不同的民族问题。而且,民族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存在,民族差异的持久性也将使民族问题长期存在。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与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表现形态和内容不尽相同而已。如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剥削、民族奴役、民族纠纷和民族斗争是阶级社会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在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铲除了民族压迫的根源,实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仍然存在,并成为其他民族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民族聚居区】
针对民族杂居、散居而言的,指同一民族比较集中居住的区域,可以理解为民族共同地域,是构成民族的基本特征之一。历史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生态环境——聚居区,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族间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在一个民族聚居区里还杂居、散居或聚居着其他民族,从而形成我国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现在的民族自治地方就是在民族聚居区的基础上建立的。
【民族自治地方】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据1990年统计,我国已建立了154个民族自治地方,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基本形式有三种:①以一个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西藏自治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②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双江拉祜族布朗族佤族傣族自治县;③以一个较大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其中包括级别不同的若干较小规模的其它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又包括有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等。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民族自治地方,都有一定数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这是历史发展形成的,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民族自治地方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画报》】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的综合性刊物。1955年2月创刊,双月刊,每期24面。1957年改为月刊,篇幅逐渐增到现在的44面。1960年7月~12月和1966年10月~1973年12月两度停刊,1974年1月复刊。除向国内发行外,还向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现有汉、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和朝鲜等六种民族文字的版本。采用以照片为主、文字为辅的形式,着重介绍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领域的成就及新人、新事、新风尚,介绍各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各民族地区的风光、建筑、名胜古迹等。从而促进了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和文化交流。
【民族学院】
中国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高等院校。第一所民族学院“延安民族学院”于1941年在延安建立。建国后,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精神和1950年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的规定,先后成立了西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1993年11月30日更名《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广东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东北民族学院(现称大连民族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干部管理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民族学院坚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方针,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员。主要进行民族问题、民族经济、民族历史、民族艺术、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学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除设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各系科外,还设有干部培训部、预科班等。几十年来,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民族研究所】
中国关于民族问题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地区各省区社会科学院或民委、各民族学院等部门或机构均有设置。其研究范围包括马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中国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少数民族所处的三种社会形态;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的关系;世界民族问题等。民族研究所的研究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研究和解决民族问题,为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促进中国各民族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民族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出版少数民族读物的综合性出版机构。1953年1月15日在北京成立。其主要任务包括: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出版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及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出版各种政治理论、科学教育、少数民族经济、历史、文学、艺术、医疗卫生、文化遗产、工具书等方面的书籍。现在,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成立了各种规模的民族出版社,其主要任务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出版各类图书.
国家民委辖有一些企事业单位。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国民族博物馆、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出版社、民族画报社、中央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
国家民委负责指导地方民族工作,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国家宗教局等工作部门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