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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法治期刊

2023-12-07 02:2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公民与法治期刊

《法制现代化研究》这本杂志目前来说办刊的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当然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和见解,要看学术研究的需求了。

扩展资料: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是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法学会主办,国内刊号:32-1869/D,于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的政法类系列杂志的省级期刊。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收录与荣誉:

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社下单时间:1个月内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特色:

1、《法治现代化研究》文稿应资料数据准确、具有科学性。应立论新颖,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法治现代化研究》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决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改动。

3、《法治现代化研究》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请勿一稿多投,3个月内未收到本刊的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般不退,也不奉告评审意见,请作者自留底稿。

“法律在我身边”论文

一个人自出生起,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结之缘,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其息息相关.
《今日说法》栏目,为我们讲述一个人生来,就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它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都会发生的犯罪事实,告诉人们如何做到是守法的好公民.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都因种种纠纷,可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依法得到解决.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可公民一旦触犯了法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日说法》把相关的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法律与国家的治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就应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今日说法与我

放假时,我每天都要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可是开学了;又得同它分别了,终于学校在每天中午,打开电视让我们收看《今日说法》栏目,让我们认识法,更加了解法.我终于又能与《今日说法》相会了.
看了《今日说法》我变了,我变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们该做,该认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该坚决拒绝.件件真实的案件,告诉我们,孩子受法保护,学生受法保护,百姓受法保护,官员受法保护,国家一切公民,各种职业,各种合法利益都有法律的保护,但同样受保护的也同时受法的约束,总而言之法律是保护无违者的.
《今日说法》在生活中影响我,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应头脑发热,总想以打架判胜负,这样往往会使自己无形中走上违法的道路.小偷,小摸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拒绝,抢劫,敲诈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当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吵架,打闹无济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时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强大的武器.《今日说法》对我说要做个遵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让生命有更多的逗号

教室里播放着------------,我的心紧悬着,我的脸紧绷着.一辆辆超载的车冲断桥头,翻落山崖,一位酒后昏昏驾车的司机,一具具血肉不清的尸首,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引起对生命的思考.
人人都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有多少人横穿马路,试问他们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吗 假若是,这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值吗 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机朋友酒后驾车,打着盹驾车,超了再超还想超呢
难道人们没有判断力吗 在生命的继续与其他各种事物中.许多人为了清闲而逃逸,为了享受而吸毒,在死神面前江郎才尽的认输.
生命交通,小小随意,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请您遵守交通规则.
生命的继续与凋零是瞬间的定格,请你别为清闲而逃逸,为享受而吸毒而犯罪,请你别为生命过早的画上句号.
请您珍惜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拥有更多的逗号.
未成年人的素质真得要提高

最近学校开设了中午时间看《今日说法》这一套方针,我觉得这效果十分的不错,因为一来有助于我们提高一些法律意识,而且还可以让我们关心一些国家的事情.时间一天天的流逝,电视里演播的事例也不例外,但令我最触目惊心的是这个案例.
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对舒家的兄弟祸害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太婆,这个老婆婆与老伴儿到芦苇塘里割芦苇,因身体不适,在岸边休息.而此时她的老伴正在芦苇塘里工作着.两兄弟一起祸害了老婆婆,这件事真是骇人听闻,哪有素质教育这么薄的青少年,不但他们俩的父亲,还硬强求这对兄弟俩不承认这桩事,并托邻里的人做伪证,这个行为不但使他们陷入法律制裁的旋涡,而且还阻碍这个案件正常运行.他们的行为与做法终究逃不过法网.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祖国的明天,但是不是每一个青少年都是这样的呢 完全不是,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提高素质教育,增强法制教育,做一个合格的青少年.
同学们,你们做到了吗 如若没有,快快加油吧!
[ "把法带回家"活动之一]

我校是市首批"青少年法制学校",我们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展"与法同行"系列法制教育活动,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少年警校","警校共建"的教育功能,使同学们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与法同行"为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导材料》一书,开展"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法制读物","办一期小小报","开办一次模拟法庭","举行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队会","开展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各班开展了"法制故事大家说","我把法带回家"活动,同学们通过上网查资料,阅读法律丛书,收信了许多法律方面的资料,以故事的形式进行班级故事比赛,与爸爸妈妈同学法.在"12·4"法制宣传日这一天,让学生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2004年开展法制教育的主题是:"我把法带回家".2004年11月14日下午,我校请来了共建单位城中交警大队的交警,给同学们进行了交通法规知识讲座,并让学生把"'我和爸爸妈妈同学法'——家长,学生学习交通法规知识问卷"带回家,与爸爸妈妈共同答题,学校将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与家长.
12月9日下午,我校与县国税西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今年的税法宣传主题:"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开展了"税法进校园"活动.以相声,小品,演讲,歌曲,对口词,税法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并让学生把税法带回家,通过税法知识答卷向家长宣传有关税法.
12月10日下午,全体师生在操场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暨案例分析报告会,学习有关法规.
[ "把法带回家"活动之二]
构造"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

我校把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作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早在1997年就着手试点,1998年,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开展"带法回家"活动.这一活动使学校,家庭,社会法制教育一体化,取得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首先,学生在带法回家之前先学法.到目前为止,全校学生平均带法回家达1.8次以上,涉及的法律法规有50部之多.借助"学生带法回家"这个平台,增加学生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的知识面,对学生法律意识形成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学生带法回家",锻炼和培养学生宣讲法律的能力,也进一步检阅和巩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成果.通过学生把法带回家,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起到一个带法,全家学法,社会受益的教育效果,尤其是突破和解决了一直困扰我镇的城乡村(居)民普法落实难的问题,对普法规划的落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开展至今,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逐步走上形式多样化,活动规范化的良性发展道路.首先是做到三规范,即带法本规范:由校统一编发给每个学生人手一本带法专用本.带法本用于学生抄写带法内容,记载家长学法后的心得及签字和老师查阅后的评语.带法内容规范:带法内容由学校所在镇普法主管部门提供,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每年向民普及的"共学法"内容;二是教育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及与青少年法制教育相关的内容;三是学校辖区村镇重点治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其次是带法形式多样化.如对于农村村民,除了直接宣讲法律条文外,老师们还自编案例,讲故事,再通过学生讲给家长听,以案释法,这样一来,使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家长更容易接受法制教育.高年级的学生除了抄写带法内容外还要求把带法宣传的内容通过漫画形式表现出来,或自己制作法制手抄报给家长看.学校还经常开展"法在你身边",法制故事演讲会和组织法制手抄报,法制漫画的展评等活动,以促进学生带法释法的能力.第三是检查督促经常化.把"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列入普法验收计划,并作为年度定期检查评比的内容.

法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法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法官应该要秉公办案,公正执法。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法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欢迎阅读参考!

某某同志现任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女法官。

从事法院工作25年以来,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累计办理了 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她也因此多次荣获 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错案和上访投诉案件

公正执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某某是刑庭的一名审判员。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她正直、机智的性格。她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她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自从“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某某更是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作为一名刑事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她的职责。她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作为一名刑事庭审判员,如何在“严打”期间准确、及时审结案件,成为摆在她面前的一个难题。某某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作为审判员,某某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作为一名党员,某某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讲政治、讲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在政治上,学习党的知识,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深刻领会,某某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每次严打整治斗争中,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她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在此期间,她接连审理了几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凡是此类案件中,如果民事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对此类案件,她总是提醒自己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司法为民 扶助弱者某某同志在办案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她总是冲锋在前面,并且她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群众,她热忱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她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廉洁勤政 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某某严格执行红山区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她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有期徒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某某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某某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范战捷,男,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范战捷同志在卫东区人民法院工作23年,一直从事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他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自觉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自独立办案以来每年结案数十起,调解率达到80%,所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是大家公认的审判能手和调解高手。他不仅专注行政实务审判、积极开展行政诉讼知识学术探讨、严格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精神、协调各方的关系,带领行政庭的各项工作走在了法院前列,尤其在以下六个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斐然,效果突出。

一、大力推进巡回审判法庭制度。

范战捷同志在担任行政庭庭长期间,不断地研究行政审判实务,积累了丰富的行政审判经验,提高行政审判的技巧,使卫东区行政庭的审判工作走在了全省其他法院的前列,被省高院授予“20xx年度河南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响应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通过学习马锡五的审判方式,领会马锡五审判的精神实质和走出法庭、面向群众的审判方式,使卫东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巡回率达到了35%。这巡回法庭的这种审判方式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改变了行政审判的工作方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20xx年5月份,在东工人镇的一次巡回开庭中,范战捷同志带领行政庭审判人员冒雨前往纠纷发生地进行现场开庭。当大家认为雨下得这么大会影响开庭,法院人员不会来了的时候,他们却打着雨伞,浑身湿漉漉的出现在群众面前,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让行政争议纠纷的双方都很受触动,这起行政纠纷得到了顺利的解决。

二、不断加强法院的调解工作。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下,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调解年,范战捷同志带领行政庭全面推行行政协调工作,促进行政案件的协调解决:

1、20xx年3月,行政庭受理了一起涉及数百名农民起诉国土管理机关的行政案件,该案在受理之前,由于政府的相关部门急于开展工作,缺乏与被征地人员的沟通,致使矛盾不断激化,曾引起数十人赴京上访,也引起了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河南省电视台对此争议进行了报道。案件受理后,范战捷同志组织合议庭人员,驱车数百里,深入到鲁山深山区,进行实地勘验,并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接触原告方当事人,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纠纷产生的经过,并和当地政府进行沟通,想法设法促进该案的妥善解决。经过大量的工作,当地政府以及市国土管理部门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认识到了自己工作中的违法之处,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思路,最终原告方与政府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方撤回了行政诉讼,最终使这一起赴京上诉涉访案件稳定在当地,避免了不稳定因素的滋生和社会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稳定社会的良好效果,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2、为了进一步推动行政审判中的协调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范战捷同志根据调解年的活动宗旨和目标制订了《卫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调解巡回审判工作细则》,在该细则中详细地规定了实施的步骤、方式、时效和纠纷的最终解决方式之间的关系,内容详细,程序严谨。在该细则中体现了效率和公平并重,程序和实体并存的活动实施细则,以利于本院行政审判中调解工作的开展。行政庭的审判人员在行政案件调解中,严格贯彻此原则,并依照活动实施细则的程序进行行政纠纷的调解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该工作细则上报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拟在相关法院推行该工作细则。

三、学术研究与实务审判齐头并进,交相映辉。

范战捷同志在长期的行政审判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行政审判经验,但是他没有固步自封,不仅仅停留于实务方面的工作,而是从行政理论研究的高度来指导具体的审判工作,并积极地进行学术探讨。他不仅在实务方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研究、分析,而且范战捷同志还带头进行学术研究和学术讨论,并提供了行政学术研究的平台,如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公民与法》、河南法制报等一些省级的学术期刊和刊物,让行政庭的人员进行不断的交流,并经常鼓励其他人员积极向一些高质量的学术期刊和学术争鸣园地进行投稿,截止今年6月份,范战捷同志已经在省级学术期刊和刊物上发表了3篇文章,并带领本庭人员进行了课题组研究。

四、进行异地考察、交流,并邀请上级法院的法官进行审判工作指导。

他采取的始终认为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采取了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方式,取长补短,不断丰富行政审判经验。20xx年河南法制报刊载了鄢陵县法院在党委的支持下,与政府相关部门搭建行政纠纷协调平台的经验,范战捷同 志敏锐的发觉此方法在当前解决行政纠纷日益增长的情况下,是一个妥善的方法,很快和法院主管领导汇报沟通后,带领行政庭人员东去鄢陵法院。实地取经,拜师学艺,并很快结合卫东区行政审判的特点,逐步搭建本区涉及行政案件协调机制。为了进一步丰富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的工作方法,他还随同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到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汝州法院进行调研学习。他在总结数年的工作经验,结合外地法院,写出了考察报告,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行政审判、加强行政管理的数条建议和自己的看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这些做法拟在卫东区和其他同级法院推行。

他还定时邀请上级法院的法官就行政审判工作中的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进行指导和学术上的探讨,引起了浓郁的理论研究氛围,促进了行政审判实务的理论指导。

五、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范战捷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行政诉讼法律方面的知识,采取了巡回审判、到企业内部行政法律知识培训班,听取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呼声,拉近辖区人民与行政审判的距离。范战捷同志深入厂矿社区宣传行政诉讼有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在八矿专门对他们矿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行政诉讼方面的知识培训,送法下乡使普通民众接触到行政法知识。

范战捷同志恪守一个法官的天职,做到权为民所用、事为民所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公办事,依法办案。他同时还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加强内部自身学术水平和实务经验的研究和外部其他法院的交流、探讨致力于卫东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并通过制定具体的制度和实施活动细则来进一步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学研究的历史沿革

《法学研究》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的《政法研究》(1957年法学研究所成立后转入法学所,于1966年停刊)。改革开放后,为了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学研究的开展,1978年3月,法学研究所召开了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后组织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撰写了“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法学研究所正式挂牌后,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决定创办《法学研究》。同年,法学研究所设立《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了《法学研究》试刊第1期及第2期。1979年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1978年3月——法学所召开法学研究规划会议,会上提出办刊问题,并派出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1978年4月——调查组提交“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其中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9月——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我所决定正式创办《法学研究》杂志。1978年12月——出版《法学研究》1978年试刊(内部发行)。1979年 1 月——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在北京召开,芮沐作“法学研究发展纲要(草稿)”的说明。1979年 2月——出版《法学研究》1979年试刊(内部发行)。1979年 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在第1期《法学研究》上,开辟了“关于法的继承性”的讨论专栏,并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等办刊宗旨。1979年 6月——《法学研究》第2期开辟了“关于无罪推定”的讨论专栏。法学研究编辑部召开法学座谈会,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解放思想、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等问题展开广泛讨论。1979年 8月——《法学研究》第4期发表《我国法制建设三十年》文章,首次对我国建国三十年来法制建设状况进行回顾。1979年12月——《法学研究》第5期开辟“关于法治和人治”以及“在实施刑法中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讨论专栏。 《法学研究》创刊一年来,其办刊宗旨和风格,在法学界引起很大反响。1980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48页扩为64页。1980年第1期开辟《关于法的阶级性》的讨论专栏,对法是否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提出质疑。1980年 5月——自《法学研究》第4期起,开始关于“国有企业财产权的性质”的专题讨论。1980年12月——法学研究编辑部负责人正式任命。法学所所长孙亚明兼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吴建璠为副主编,张尚鷟、刘瀚分别为编辑部正副主任。1982年10月——王叔文等在《法学研究》第5期上发表文章,论述党的12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1983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64页扩为80页。 编辑部负责人变更,张尚鷟为主编,刘瀚为副主编,廖增昀、张令杰分别为正副主任。1983年12月——李步云在《法学研究》第6期上撰文,阐明新时期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1984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80页扩为96页。1984年 6月——法学研究编辑部就评选“研究现实问题的优秀理论文章”刊发致读者信及选票。1984年10月——《法学研究》第6期刊登读者来信,建议出版《中国法律年鉴》。1985年 2月——《法学研究》中青年作者优秀理论文章评选结果揭晓,十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1985年 7月——法学研究编辑部负责人变更,主任为张令杰。1985年10月——法学研究编辑部与其他单位联合在西安举行青年法学工作者理论讨论会。1986年 2月——《法学研究》第1期开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新体系”专题讨论。1986年10月——法学研究编辑部邀请部分法学家座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 《法学研究》第5期开展关于刑事责任的专题讨论。1987年 2月——《法学研究》开辟“专题讨论”、“工作研究”、“立法建议”、“商榷与争鸣”、“读史札记”、“书评”等多种栏目,使刊物风格丰富多彩。1987年 6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吴大英,副主编为刘瀚和梁慧星。1988年10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李步云,副主编为张令杰。法学研究所建所30周年,《法学研究》第5期刊登法学所简介。1989年 2月——法学所和本刊编辑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中国法制改革学术讨论会。1989年 4月——《法学研究》杂志复刊十周年,《法学研究》第2期出纪念专刊。1990年 9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编写的《新中国 民法学研究综述》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992年 5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等14家法学期刊主编参加的“中国法学期刊主编联谊座谈会”在武汉召开。1992年 3月——法学研究杂志社成立,张令杰兼社长。1992年12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编写的《中国法学研究年鉴》1991年卷出版。1993年 2月——自1993年始,《法学研究》杂志改由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第一期发表刘瀚、夏勇的文章《法理学面临的新课题》。1993年12月——《法学研究》第6期发表法学所课题组文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理论思考与对策建议》。1994年 6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王宝树,副主编为张广兴。张少喻任编辑部副主任。1994年 6月——《法学研究》第3期发表“中国社会发展与权利保护”青年学者笔谈文集。1995年4月——法学研究编辑部主任变更为张广兴,法学研究杂志社社长变更为张新宝。1995年 1月——《法学研究》第1期刊登由法学所主办、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等十多家法律报刊参加的“中国法治之路”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自该年第1期始,刊登主要由本刊编辑撰写的发表在每年第1期的上一年度法学研究状况述评。1995年 4月——《法学研究》开展复刊百期纪念暨优秀论文评奖活动。1995年12月——《法学研究》第6期公布一百期优秀论文评选结果,34篇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1996年 2月——《法学研究》自第1期始,扩版至160页,并改为单月出版。1996年 2月——《法学研究》全面更新版式。封面刊登要目,封二为版权页,第1期封三刊登《法学研究》注释体例。1996年 3月——《法学研究》第2期刊登王家福等的文章《论依法治国》。1996年 4月——《法学研究》第3期刊登法学所举办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术研讨会”纪要;“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有奖征文评选结果。1997年 5月——本刊举办刑法学研讨会。1997年 6月——《法学研究》第3期刊登法学所和本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联合召开的“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纪要。1997年 7月——第一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暨第2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开始,本刊第4期刊登启事。本刊编辑部与辽宁大学法律系联合召开“二十世纪中国法学的回顾与前瞻”学术研讨会。1998年10月——本刊编辑部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20世纪中国法学与法制现代化”研讨会。1999年 1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梁慧星。自该年始,《法学研究》文章前后增加中英文提要及关键词。1999年 4月——本刊编辑部召开宪法修改问题座谈会。1999年5月——本刊参加法学所主办“依法治国与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1999年10月——本刊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殊荣。1999年12月——本刊编辑部与《法商研究》编辑部在武汉联合召开“法理学向何处去”专题讨论会。2000年 5月——本刊参加由法学所及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举办的“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2000年7月——本刊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全国法解释问题”学术研讨会。2001年 3月——本刊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司在北京召开“政府规则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2001年 7月——本刊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苏联俄罗斯法学对中国法学的影响”学术研讨会。2002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社社长变更为张广兴。2002年 2月——自第1期始向作者提供该期所发文章的《法学研究》单行本。2002年 7月——《法学研究》副主编增补张志铭(兼)。2002年 9月——本刊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届优秀期刊奖。本刊参加法学所举办的“中国法治论坛——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学术研讨会。2003年 1月——自2003年始,《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China Law Report共同归法学研究杂志社管理;夏勇任总编辑。自第1期始,因法学所出版《中国法治状况灰皮书》,故《法学研究》每年第1期刊发的上一年度学科研究述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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