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国内统一刊号是指我国报刊的代号,是报刊管理部门为了便于报刊统计、管理而按一定规则进行编排的号码总称。国内统一刊号以 GB2659—86 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 “CN” 为识别标志。
国内统一刊号以 GB2659—86 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 “CN” 为识别标志,由报刊登记号和分类号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之间以斜线 “/” 分隔。
报刊登记号为定长的 6 位数字,由地区号( 2 位数字)和序号( 4 位数字)两部分组成,其间以连字符 “—” 相接,亦即:报刊登记号=地区号+序号。
扩展资料
识别正规期刊方法:
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
有的印有CN(HK)或CNXXX(HK)/R这是国内不法分子欺骗那些急于想发论文评职称的读者而编造的国内刊号.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
国内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国家机关主管单位(不是什么中国/中华XX协会),并有详细的编辑出版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而非法期刊只有国际标准刊号或乱造的国内CN刊号,即使“内部报刊准印证”也没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n
综述:新闻出版总署。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进入那个网站。然后,进入官网之后,点击右侧的“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这样,便可以进入下一个页面。接着,在“媒体名称”内输入期刊的名称,也可以输入报纸的名称。最后呢,点击查询,就会出现期刊和报纸的CN刊号。
刊号:
国内统一刊号是指我国报刊的代号,是报刊管理部门为了便于报刊统计、管理而按一定规则进行编排的号码总称。国内统一刊号以 GB2659—86 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 “CN” 为识别标志。
我国期刊号不包括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这两大类别。
我国期刊的分类,可以分为非正式期刊和正式期刊两种。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只是正式期刊的两种分类。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
国内统一刊号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cn号,它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配给连续出版物的代号。国际刊号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issn号,我国大部分期刊都配有issn号。
出版:
出版或称发表,是指将作品通过任何方式公之于众的一种行为。在大多数国家,作品一经完成,不论是否出版,即享有著作权。作品获得国际标准书号并经过一定资质的出版机构印刷成书籍称为出版物;以出版为主的生产或者产业领域称为出版业。
我国出版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关于出版的概念为:出版是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作品是出版的前提,编辑、复制是手段,向公众发行是目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出版
期刊主要有两个期刊号,一个是国内刊号:CN刊号,一个是国际刊号:ISSN刊号。CN刊号,又叫国内连续出版物刊号。
ISSN刊号,又叫国际连续出版物刊号。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它是期刊在国际上发行出版的识别号。
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颁发的期刊识别号。目前新闻出版总署的期刊查询窗口已可以查询刊号信息。CN刊号是期刊在国内出版发行的合法通行证。
没有CN刊号的期刊,在国内发行均为非法期刊。国外期刊要在国内发行,必须首先获得CN刊号才可以。所以CN刊号相当于期刊的合法证明。
扩展资料
国内对核心期刊的测定,主要运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以及通过专家咨询等途径进行。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1996年推出第二版。第二版从正在出版的近万种中文期刊中,筛选出1578种核心期刊,并做了简要介绍。在第二版的基础上,2000年又推出了第三版。《总览》是我们了解全国核心期刊的重要工具书。
了解核心期刊具有重要的意义。就编者而言,可以从核心期刊吸取经验。就读者而言,树立核心期刊意识,可以明确价值取向,提高阅读档次。
例如,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首先要阅读《中国语文》、《文学评论》等核心期刊,而不是本末倒置。就图书馆而言,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订阅时当然是以核心期刊为首选目标。
就科研管理部门而言,可以统计分析单位或个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情况,以此作为衡量其学术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人们往往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为自己的追求目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刊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配发。CN的分配原则为一刊一号,在新刊审批通过后获得。依据现行《出版管理条例》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刊创办应由期刊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并报所在地省级新 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若主办 单位为中央在京单位,须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若主办单位为解放军系统,则由解放军总政 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新刊申请有严格的控制和数量限制。申请创办期刊时应提交期刊创办申请表,申请办刊单位的申请报告,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文件,编辑出版人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证明文件,出版单位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和用房合同,期刊承印单位的资质证明,期刊创办可行性论证报告,出版单位章程,商标在先权查询单等相关材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收到新刊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是否 批准的行政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将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知期刊主办单位。获批准创办的期刊,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配发CN。期刊出版单位应在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决定起 60日之内,凭批准文件和CN,在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由于一个CN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因此,期刊更名、变更登记 地(跨行政区域)都应申请新的CN,原CN即作废停止使用;而且出版 不同版本、文种、载体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以获得新的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