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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与版权投稿

2023-12-10 05:0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传播与版权投稿

核心期刊:1.国际新闻界2.新闻与传播研究 3.现代传播 4.新闻大学 5.新闻记者 6.当代传播 7.新闻界8.中国记者 9.传媒10.新闻战线11.青年记者12.新闻与写作13.新闻知识 14.《新闻爱好者》

普通期刊:

《视听》 《新闻研究导刊》 《新闻传播》 《新闻前哨》 《新闻天地》 《传播与版权》

《今传媒》

《视听》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广西新闻出版广电局主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主办的,以广播影视研究为主体内容,兼有新闻传播、新媒体理论探索的当代学术性省级综合月刊。国内统一刊号:CN 45-1342/G2,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246X。

征稿对象:广播影视及其他新闻从业人员,高校新闻院系教师、研究生,相关科研人员。

征稿栏目:视听专论、视听研究、视听解读、播音与主持、新闻经纬、报业视野、广告论坛、新媒体聚焦、实践与思考、技术与应用。

社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23号《视听》编辑部  邮编:530022

编辑QQ:3087434460(3209821627)          投稿邮箱:

网上投稿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

网上投稿的方式可以把作品底稿用特快邮递或者传真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邮寄一份,邮递收到后不要开封。 这种方法比较原始,但很实用,既经济又方便,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特快邮递和传真件可以做为法律证据。当有人剽窃或者盗窃作品时,就可以以此维权。

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规定,明确期限内不许一稿多投,同时又对报社、杂志社进行一定期限的限制,在此期间过后作者未接到通知便可向其他报刊投稿,这样可以促使报社、杂志社认真地、及时地处理稿件,保护投稿者的利益。

主动投给图书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采用的应签订合同;不采用的,应及时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期限,从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自媒体如何避开侵权“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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