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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杂志广告史

2023-12-07 14:4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杂志广告史

一)国外杂志史1、杂志媒体的廉价化和普及2、杂志媒体的繁荣、竞争和集中(二)中国杂志史1、外国人在我国创办的杂志2、近现代中国杂志和开拓3、当代中国杂志及其发展趋势改革开放前,我国杂志的出版曾出现两次高潮,即1959年和1964年;1967年到1972年是我国解放后杂志出版最少的年代;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杂志开创崭新局面。2008年各类媒体广告经营额 类型 营业额(亿元) 同期增长 增长比率% 占全国比重% 电视 501.50 58.55 13.2 26.4 报纸 342.67 20.48 6.36 18.04 广播 68.34 5.52 8.79 3.60 期刊 31.02 4.56 17.23 1.63 网络 27.76 2.57 10.21 1.46 杂志发展新趋势§ 杂志种类和印数的激增,必然来带激烈的竞争,必然带来发展新趋势。这种趋势的特征:Ø 第一,竞争求生的局面将继续加剧,市场调节机制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杂志质量的高低成为杂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Ø 第二,在竞争中,杂志从业人员优胜劣汰。Ø 第三,集团化、集约化经营是竞争的必然趋势。

中国广告发展简史

  中国广告发展简史
  一、奴隶社会及其以前的广告发展概况
  社会的第一次生产大分工,大约发生在原始社会的晚期距今约4000—10000年的新石器时代。考古证明,我国新石器时期的仰韶文化,已由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而龙山文化则出现了农业、制陶、牧畜、手工业等经济生产部门的分工和显著发展,并发展出新的产业—制酒。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者的社会分工,使剩余产品出现从而奠定了私有制的基础。同时,由于劳动者的技术专业化倾向,使各个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所生产的产品品种和数量都不相同,劳动者总是倾向于从事自己所熟练的技术生产,因此,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开始出现产品交换。随着生产分工的深化,生产的物质品类逐渐增多,剩余产品也随着增多,物质交换活动日趋频繁,交换品的种类和地域也不断扩大。在黄帝时代,便出现了货币交换形式,以实物货币如牲畜、铜器、布匹和贵重装饰品作为等价交换物,取代了原始的物物交换形式。
  为了把用来交换的产品交换出去,就必须把产品陈列于市场,同时,为了吸引他人,势必需要叫喊等。实物陈列和叫喊是最早的广告形式。这种形式的广告,至今还在流传,而其它的广告形式,大体又都是从这种广告形式中演变而来,只不过是采用了新的手段和工具,注入了新的内容。
  奴隶社会时期,大约是在夏朝(约公元前21—前16世纪),在我国出现了农业、手工业与商业的分工,行商阶层开始出现。随着商业的发展,商品交换日趋频繁和广泛,开始出现城市和集市。相传,我国最早的城市出现于夏禹时期。在夏、商(公元前16—前11世纪)和西周(约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据著名史学家吴晗考证,“周民中有一部分会做买卖的商人即殷遗民”,他们被迫集中在洛阳,被叫作“顽民”,经常被召集起来训话,过着被监视的生活。他们被另眼相看,既无政治权利,又失去了土地,为了过日子维持生计,只好东跑西跑作买卖。这种为贵族所小耻而又为庶民所不能为的行业,因为社会的需要,就成为殷遗民主要从事的行业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就是中国轻商贬商的历史遗俗的根源所在。
  从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中,尤其是在《诗经》中,还可以看到对商业活动的片断描写。《易经·系辞》记载:“神农氏作、列廛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物,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诗经》的《邶·北风》用“既阻我德,贾用不售”这样的譬喻来描写遭人拒绝之后的心情;而《卫风·氓》中,更有“氓之蚩蚩,抱布贸丝”这样的对商业活动进行直观描述的诗句。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原始社会晚期和奴隶社会时期的商业发展情况和原始的商品销售形式——展示物品和叫卖成为形象的广告。

  二、封建社会广告发展的相对鼎盛
  春秋时期,即公元前770—前476年,我国社会开始发生并完成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转变。在这一时期,商人阶层开始分化,分为行商和坐贾,《庄子》中屡屡出现的“桂鱼之肆”、“屠羊之肆”的提法就是明证。行商是走村串寨进行沿途买卖的商人,坐贾是有一定场所的、招徕他人来买卖东西的商人。《白虎通》中对商贾之分有这样的描述:“商之为言章也,章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为商也。贾之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待以民来,以求其利者也。故通物曰商,居买曰贾。”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人们开始把陈列于市的实物悬挂在货摊上以招人。这样,就在实物陈列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成了招牌、幌子等广告形式,《晏子春秋》中就有这样的描述:“君使服于内,犹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也。”这句话就足以证明,至少当时已存在幌子这样的广告形式。与此同时,在河南省登封县告咸镇发掘出土的东周陶器上都印有“阳城”篆体陶文字样标记,被认�俏夜�钤绲奈淖止愀妗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从秦到隋的800年间(公元前221年—公元618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对土地的改革和新的税收政策的实施,社会生产力较春秋战国时期又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秦始皇的中央集权制度和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的措施,以及汉代长期的“休养生息”政策的落实,在客观上为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西汉的“文景之治”以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而著称,商业的发展规模和范围无疑又比春秋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城市进一步发展。在几百年间,洛阳成为闻名于世的大都会,店铺很多。店铺在当时被称之为“市楼”,门口有一人接待顾客,所采取的广告形式有口头广告、实物陈列等。尤其是幌子,这时已多为固定店铺所采用,如酒旗、垆等。“垆”作为店铺幌子的原始形式,出现在两汉时期,为以后的店铺装饰起了开创作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就有关于西汉时司马相如的有关记载:“相如置一酒舍沽酒,而令文君当垆。”东汉诗人辛延年亦有“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的诗句。据认为,当时(东汉)已有外国侨民居住国内,从事商业活动。
  公元400年以后,北魏始尚文治,商业出现一个时期的繁荣。据史书记载,当时的洛阳,市东有“通商”、“达货”的二里大市,“舟车所通,人迹所履,莫不商贩也”。另有延酤、治卷二里,“里之人多以酿酒为业”,“河东人刘白堕者,善酿酒,季夏盛暑,以罂贮酒,暴日中一旬,酒味不动,饮之为美”。在这里,刘白堕的曝晒酒于太阳之下,无疑是一个实物示范广告,因而使“京师朝贵出郡远相馈赠,逾以千里”。广告效果之好,使这种酒名声远播。
  公元581年,隋朝统一中国,城市商业已初具规模。史书记载隋炀帝时,“天下之舟船,集于通济桥东,常有万余艘,填满河路。商贾贸易车马,填塞于市。诸善酋长入朝者,常请于东市交易,炀帝许之,先命整顿市肆。檐宇如一,咸设纬帐,珍货充集,人物货盛。卖菜者,籍以龙须席,胡客或过酒食店,悉令邀延就座,醉饱而散,不取其直。”这一段描述说明了当时的商品交换集市的规模之大、涉及之广。东市是隋炀帝批准对外开放的城市,并罢求在开放前整顿市容,把珍贵质好的商品充实陈列起来,并令菜贩把菜陈放在龙须席上。外商用餐,免费供应。隋炀帝的这一套措施固然是要显示他的尊威,但在客观上,不啻是一次带有国际性的商业展览和广告宣传。
  公元618年,唐朝建立,我国的封建社会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农业上实行的均田法和租庸调法,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日趋繁盛,商业空前兴旺。广州、扬州、泉州和都城长安,成为了“万国通邦”的国际贸易中心。尤其是“丝绸之路”的开拓和发展,包括海上贸易的发展,使这些大都市“街市繁华,中外商贾云集,市肆店铺各有专营”,出现了肉行,金银玉器行、衣行、麸行、秤行、绢行、药行、渔行等商业行业,同时,还发展了为商业流通服务的金融银行业——钱庄。手工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商品品类日益丰富。唐朝西京长安城内有东西二市,各市有212行。东京洛阳有130行、3000余“肆店”。同时,还在一些地区形成了专业性行市,如米市、草市、丝市、药市等。
  唐朝对市场已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凡市皆由官设。市场划定地域,以墙圈围,四方设门,定时关闭。市内分肆,入市交易商品以类相聚,分别在规定的肆中出售,商品价格由官家评定,悬牌经营。《唐律》规定:“诸平赃者,皆据所犯处当时物价及上绢之价依令每月旬别三等估,其赃平所犯旬估定罪,取所犯旬上绢之价。”即对违反当时物价规定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也说明悬挂招牌不仅起着广告的作用,而且还成了官方对摊商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唐朝的商业活动中,存在着多种广告形式。(1)口头叫卖:如唐朝人的笔记作品中,就有“其时卖饧之人,吹箫以自表也”的记载。诗人元稹在《估客乐》中的“经游天下偏,却到长安城,城中东西市,闻客第次迎。迎客兼说客,多财为势倾”的诗句,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的口头广告内容。(2)招牌广告:市场交易,分肆进行,又规定必须挂牌营业,因此,招牌广告十分普及。(3)商品展销会:《旧唐书·韦坚传》中记载,天宝年间,韦坚将渭水通往长安的漕舟集于宫苑墙外,供皇帝御览所载各地货物,其时“坚预于东京、汴采取小斛底船三二百只,置于潭侧,其船皆著牌表之,若广陵郡船,即袱背上堆积广陵所出之绵、镜、铜器、海味;丹阳郡船,即京口绫衫缎;晋陵郡船,即折造端绫绣;会稽郡船,即铜器、罗、吴绫、绛纱;南海郡船,即玳瑁、珍珠、象牙、沉香;豫章郡船,即名瓷,酒器,茶釜,茶铛,茶碗;宣城郡船,即空青石、纸、笔、黄连;始安郡船,即蕉菖、蚺蛇喧、翡翠”。可见当时集货地之广,景况之盛。(4)旗帜: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韩非子就对此有过“悬帜甚高著”的描写。唐时亦多用于酒店,唐朝知名诗人杜牧写过“水村山郭酒旗风”的著名诗句。在一些唐代书法中,有时也可见到酒家旗帜的样子。《元曲·后庭花》中有这样两句:“酒店门前三尺布,过来过往寻主顾。”不但说明了酒旗的尺寸,还说明了酒旗的作用。北宋政权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安定农村鼓励生产的政策,社会经济在经历了长达数十年的战乱之后,得到了一个休养生息的时机,经济再度回升,商业迅速发展。由于宋朝改革了自古以来的市坊制度,取消了“日中为市”的限制,市场交换的地域和时间不再为官方规定限制,随时可为,随地可为,商业活动有了更广泛的活动余地,出现了异常活跃的局面,北宋的汴梁不仅是政治经济中心,而且是商品的集散地,各地商人穿梭于此,导致了门面宽阔的大商店的出现,从而出现了店面装潢——彩楼、欢门这样的广告形式。同时,由于开禁夜市,商业贸易出现日市、晓市、夜市的分化,小商小贩忙着昼夜交易,“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更游人始稀,五更复鸣”。此时,由于小商小贩被允许串街走巷作生意,因此,城内各处叫卖之声不绝。宋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对此有过详细记载:“……又有小儿子,着白虔布衫,青花手巾,挟白瓷缸子,卖辣菜。”“市人卖玉梅、夜蛾、蜂儿、雪柳、菩提叶、科头圆子、拍头焦锤。唯焦锤以竹架子出青伞上,装缀梅红缕金小灯笼子,架子前后亦设灯笼,敲鼓应拍,团团走转,谓之‘打旋罗’,街巷处处有之。”又有“是月季春,万花烂漫,牡丹芍药,棣棠木香,种种上市,卖花者以马竹篮铺排,歌叫之声,清奇可听”。由于行商叫卖,扯嗓吆喝,既费力气,声音又传不远,于是就从口头广告衍化出各类具有专业特色的音响广告,用各种不同的器具摇、打、划、吹,发出不同的音响表示不同的行业,例如货郎的拨浪鼓、剃头匠的铁滑剪等。
  商业活动的增多,也使一些服务行业应运而生,从业者骤然增多。茶坊、酒楼、饭馆、客店,遍布街头巷尾,生意兴隆。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广告得以更进一步发展。招牌、幌子、酒旗、灯笼各显其能,且随着大店铺的出现开始出现新的广告形式——门匾。从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上就可看到诸如“刘家上色沉檀拣香”、“赵太丞家”、“杨家应症”和“王家罗匹帛铺”等招牌门匾。
  原始的广告形式——口头呼叫、音响、招牌、幌子、灯笼以及门匾、门楼、酒旗等店铺广告,在宋时已发展到相当繁荣。同时,由于科技水平的提高,发明了印刷工艺。在隋朝发明的雕版印刷,到了宋代已发展为活字印刷。印刷技术的发明为广告提供了新的传播媒介——印刷品。历史资料证明,在宋代已开始出现了印刷品广告,现存上海博物馆的“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的印刷铜版,就是相当珍贵的宋代广告印刷史料。
  宋以后的元、明、清各朝代,商品经济亦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由于人口的增多和对外交流的日益广泛,城市的发展异常迅速,在全国各地形成了不同的地区商业中心。但是,在这一时期,虽然广告的应用无疑也是异常活跃,然而,广告形式却未有所创新,依然是对口头广告、原始音响广告和店铺招牌广告——旗帜、招牌、门匾、帜子、门楼、彩灯的应用。散见于各类史书、笔记、小说、唱本中的有关记载,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1.口头广告
  南宋诗人范成大在其《范石湖集》中有“墙外卖药者九年无一日不过,吟唱之声甚适”的注释,而在明代汤显祖的《牡丹亭·闺塾》里则有“你听一声声卖花,把读书声差”的描述。明代冯梦龙所编宋、元、明“话本”和“拟话本”的总集《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寻夫》中更有“却说庙外街上,有一小伙子叫云:‘本京瓜子,一分一桶,高邮鸭蛋,半分一个’”的广告叫卖词的记载。叫卖之声一直延续不断。清乾隆年间李计的《扬州画舫录》记载扬州平山堂一带当时的许多卖艺摊贩中,就有“苏州人以五色粉糍状人形貌,谓之捏像,
  鬻者如市,手不停作”的记载,而在元曲中,则有“货郎儿”的曲牌,最早是沿街叫卖的货郎担为招徕顾客而唱的,后来演变为民谣,最后又再演变为艺人的曲目。
  2.酒旗广告
  唐宋以后的诗人词家多以酒旗作为话题,而元明清的文学作品中也多有对酒旗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3.幌子
  元曲中有“满城中酒店三十座,他将那醉仙高挂,酒器张罗”的唱词,当时出售一些小商品的店铺也有把商品做成“夸张甚巨”的大剪刀、大瓶药酒的,陈列于店铺门口或柜头以招徕顾客。在明清两代的小说作品中,对幌子的记载更是不胜枚举。
  4.招牌
  自从唐代把招牌作为一种行市管理手段之后,招牌一直是横跨唐、宋、元、明、清等五代上千年的广告形式之一。《清明上河图》上可以看到各种招牌的形象。宋代话本《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中有这样的描写:“不则一日,到了潭州,却是走得远了。就在潭州市里,讨间房屋,出面招牌,写着‘行在崔待诏碾玉生活’。”元代李有在《古杭杂记》中,引用张任国的《柳梢青》词“挂起招牌,一声喝采,旧店新开”来描写旧店复业情景。由于商业竞争,在清朝的北京,更出现利用招牌对骂同业的情况,如“雨衣油纸家家卖,
  但看招牌只一家,你也窦家我也窦,女娼男盗只由他”。早期的招牌一般比较简单,但为了在商业竞争中取得广告优势,后来就发展出请名人书写,并且出现了店铺中堂,如酒店的“太白遗风”、米店的“民食为天”等等。同时,在招牌的装饰上,也开始演变出艺术性图案和描金写红等竞比华贵的表现。
  5.店堂装饰
  自宋代开始发展了大的店铺之后,商店的门面修饰也成为广告竞争的主要形式。《清明上河图》上可以看到一家“正店”,其店面装饰已十分讲究。宋朝鼎盛时期的丰乐楼,“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有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绣额,灯烛晃耀”。同期的《梦梁录》对杭州的描述更是详细,“今杭城茶肆亦如之,插四时之花,挂名人画,装点门面”,可见当时已重视店堂装饰,而在以后的元、明、清时期,这种店堂装饰更是“竞比奢华”。
  6.印刷广告
  木版印刷在元明大有发展,除官方用来印书之外,民间亦用来印制话本小说和戏曲。尤其在明代中叶以后,印坊所出小说、戏曲大都加有插图绣像,作为书商推销刊本的宣传。弘治戊午年(1498年)刊本的《奇妙全像西厢记》,在其书尾就附有出版商金台岳家书铺的出版说明:“……本坊谨依经书重写绘图,参订编大字本,唱与图合。使寓于客邸,行于舟中,闲游坐客,得此一觉始终,歌唱了然,爽人心意。”从这里,可见当时书商广告的功底。
  从各个历史朝代的商业及广告发展情况,可以看到从口头广告、店铺广告到印刷广告的历史变革,从而可以看出广告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相对鼎盛时期及其与当时商业经济的关系。

  三、1840—1949年:中国近现代史中的广告业
  19世纪上半叶,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进行了工业革命,生产的高速发展使资本家感到了市场的压力。为了积累巨额资本,开辟新的商品市场,掠夺劳动力和廉价的原料,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中国就成了他们的掠取对象之一。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就是这种全面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入侵的开始。资本主义的侵入,一方面使中国社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闭关自守的封建社会开始解体,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被瓦解,我国社会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另一方面,外国资本和商品的大量涌入,也为我国的商品生产提供了推动力,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尤其是民族工商业与远洋资本之间相互争夺市场的竞争,刺激了广告的发展。
  鸦片战争后,在帝国主义强权下,中国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允许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大城市为通商口岸,并且准许中国商人将外国洋货从上述口岸运往全国各地销售,从而使资本主义的贸易入侵合法化。从此,外国货如破堤之水涌入内地,并在我国出现了专为外国本家服务的买办商人。由于外商外资的大量涌入所带来的商业发达,现代广告业也就在这几个通商口岸城市迅速地发展起来。
  在各类输入品中,使用广告最多的首推药品和香烟。在五个通商口岸中,广告最发达的首推上海,这当然跟上海有广阔的腹地和长江方便的水上运输有关。当时的广告主要靠路牌和招贴。路牌是画在墙上的,蓝底白字,十分简单。招贴则多在国外印制,带回中国张贴。这些路牌广告和招贴广告曾经从城市扩展到广大的农村。在这一时期,现代形式的报纸、杂志开始在我国出现。
  1853年,英国人在五大通商口岸出售刊物《遐尔贯珍》。该刊经营广告业务,为沟通中外商情服务。该刊在1854年曾刊出一则广告,寻求广告刊户:“若行商租船者等,得借此书以表白事款,较之遍贴街衢,传闻更远,获益至多。”史学家认为,该刊是在我国出现的最早的刊物之一。
  历史证明,以报刊杂志为标志的现代广告是由外商引入的。1858年,外商首先在香港创办了《孑孓剌报》,在1861年后成为专登船期物价的广告报。在这期间,外国人除了创办一些综合性报纸外,还创办了一些专业广告报刊,如《东方广告报》、《福州广告报》、《中国广告报》等。当时的广告业务,主要以船期、商品价格为主,这同五口通商之后国外商船往来频繁、货物进出类多量大不无关系。1872年3月23日,《申报》创刊,这是我国历史最久、最有名望的中文报纸。同期创办的还有《上海新报》、《中国教会新报》等。这些报纸都刊登大量的广告,几达三分之二版面。在这一时期,机械设备广告开始出现。这说明,在国内已有人在开办现代化的工业生产厂家。
  早在鸦片战争以前,我国就已经孕育了资本主义的萌芽。鸦片战争后所发生的外国资本的入侵,促进了中国的社会经济的分化,导致了中国自然经济体系的解体,加速了城乡手工业的衰亡,同时也刺激了工业生产,加强了工业产品对世界市场的依赖性和农产品的商业化。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自19世纪中叶始,我国已有一些商人、地主、官僚开始采用机械,招雇工人,开办新式工业。至1895年,已出现70多家华资工厂。1894年,中方在甲午战争中的失败,导致了《马关条约》的签订,中国被迫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商在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马关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在华的利益需要,从而使其商业势力从沿海城市伸向内地,外资在华办厂也合法化了。日商在内地口岸通过广告宣传,掠夺性地大量收购我国的猪鬃、桐油、棉花、生丝等农副产品,或设厂生产,或做转口生意,对我国农村经济和民族工业起了严重的破坏作用。《马关条约》也刺激了民族工业的发展和农产品的进一步商品化。许多爱国志士针对日商的掠夺,纷纷设厂自救。自1912—1919年,中国近代工业的新建厂矿即已增加到470多个。在与洋商洋货的对抗性竞争中,民族工业也逐渐利用广告作为竞争工具。
  19世纪末,华人报纸陆续创刊,1895—1898年的三四年间全国创办了32种主要报纸。由于资本竞争的加剧,报纸刊数和广告版面迅速增加。1899年《通俗报》的六个版面中,广告即占其四个半版。到1922年,我国的中外文报纸即达1100多种。报纸广告的广泛出现,标志着我国近代广告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报刊广告的发展,造就了一个新的行业——广告代理商在我国的产生。
  广告代理商是由报纸广告代理人演变而来。我国早期的报馆广告代理人是做拉广告生意兼卖报纸的,后来逐渐演变为专业代理人,单纯依靠给报纸、杂志拉广告为业。1872年,《申报》广告刊列中就有“苏杭等地有欲刊告白者,即向该报店司人说明……并须作速寄来该价,另加一半为卖报人饭资”。这里的所谓告白,就是广告,“卖报人”就是最初的广告代理人,“饭资”为广告代理费。广告代理人开始时只是四处奔走,为报纸承揽广告业务,从中收取佣金,后来报纸广告业务不断扩大,报馆内设置了广告部,广告代理人则演变为报馆广告部的正式雇员,以后又出现了专营广告制作业务的广告社和广告公司。
  30年代,广告公司的兴起是我国广告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在这一时期,广告媒介开始变得多样化,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广告形式。抗战前充斥上海的外商外企为了推销其所生产的洋货,许多大型企业中都设有广告部。如英美烟草公司的广告部和图画间,就从中外各方邀请画家绘制广告。在激烈的商战中,民族工业也开始向广告事业投资,在企业内设置广告部门。同时,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广告业务不断增加,专业广告公司由此应运而生。在30年代初,上海已有大小广告公司一二十家,广告公司的业务以报纸广告为主,其他形式的广告,如路牌、橱窗、霓虹灯、电影、幻灯片等,大体都各有专营公司。
  在这段时间,报纸是主要的广告媒介。最大的报纸是《新闻报》,该报在1923年即已“日销15万份”作为招徕广告的号召。此外,杂志的发行量也不低,如邹韬奋主编的《生活周刊》在1923年的每期销数也超过15万份。一些主要杂志,如《生活周刊》、《东方杂志》和《妇女杂志》等,也都登有较大篇幅广告。路牌广告在早期是广告的主要形式,后来虽然让位于报纸,但在整个广告业务中还是占有相当份额。由于在大城市里简陋的、刷在民墙上的路牌广告已不能引人注目,有的广告公司就开始将五彩印制的招贴贴在台面上,后来又改为用木架支撑、铅皮装置、用油漆绘画的广告。有不少公司,如法兴、克劳、美灵登、华商、交通等,把路牌广告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电波广告的引进是在1922年以后。美国人奥斯邦在上海造了一座50瓦特的电台,从而揭开了我国电波广告的序幕,但广播电台正式开播广告是在1927年,由新新公司办了一座50瓦特的电台,播送行市、时事与音乐。同年,天津、北京也相继开设电台。到1936年,上海已有华资私人电台36座、外资4座、国民政府电台1座、交通部电台1座,这些电台都主要依靠广告维持。
  上海最早的霓虹灯广告引进于1926年。其后有外商在上海开设霓虹灯厂,规模较大的有丽安电器公司,华资电器公司也在此后相继出现,并为广告公司制作霓虹灯广告。此外,新出现的广告形式还有车身广告、橱窗广告等。同期,印刷广告也得到进一步发展,相继出现了产品样本、企业内部刊物(免费赠阅)、企业主办专业性刊物、月份牌和日历等形式的印刷广告。
  在1936年全国运动会期间,《上海新闻报》借机搞了一次空中广告,把写着“新闻报发行量最多,欢迎客选”的广告条幅用气球放入空中。这是在我国首次出现的空中广告,为扩大《新闻报》的影响起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同年在上海还举行了全国性的商业美术展览会,为提高广告的艺术水平、更加积极地发挥广告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起了相当好的作用。同时,国民政府也开始对广告实施管理。在当时的民法、刑法、交通法、出版法中均有涉及广告的条款,并开始征收广告税。在广告界也出现了同业公会。1927年“中华广告公会”在上海成立,是广告同业的最早组织,后几经改名,1933年改名为“上海市广告业同业公会”。
  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市场受到战争冲击,广告业受到严重影响。上海沦陷后,主要的广告公司相继歇业,剩下的广告业务也大多是介绍日货的广告,虽然在后期广告业务和广告公司加幸欢ɑ指矗��从谐ぷ憬�健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内迁重庆。当时南京、上海、汉口和天津等地的多家报纸也相继内迁。1937年,在重庆出版的除原有的《商务日报》等外,还有《新华日报》、《中央日报》、《扫荡报》、《大公报》、《新民报》等,刊登各类广告。同时,在解放区创刊的共产党报纸也有小量广告业务。
  抗战胜利后,各类报纸等媒介单位相继迁回原地复刊,广告公司重新活跃起来。当时的广告中,有很多是“寻人启事”。此外,美货也大量充斥市场,广告业务量很大。由于美货对中国民族工业的冲击过甚,致使民族工业几达崩溃边缘。当时的国货机制工厂联合会在其主持人的倡导下,发起了一次“用国货最光荣”的、旨在抵制外货、挽救民族工业的宣传运动。当时设计了一个标志,在本、外埠报纸、路牌上登载广告,号召人们使用国货。但是在1947年之后,由于连年内战,导致经济崩溃,中国的广告事业又重新跌入低谷。

  四、建国后我国广告事业发展的曲折进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由于经济、政治、社会诸方面的原因,新中国的广告事业在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曲折过程之后,才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在解放前夕,有些工商业者对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不明了,卷款外逃,外加国民党政府在后期所采取的经济政策对工商业的损害,我国的工商业处于极为困难的状态。资金短缺,原料匮乏,严重地影响了建国初期的工商业的稳定和发展。为了稳定经济形势,促使工商企业恢复生产,新的人民政府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支持对工商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和资金供应,同时也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措施,在各级人

中国广告经过几个时期,每个时代是什么?例子

中国广告史是这样分的
一,原始社会末期到鸦片战争:食物陈列,口头叫卖,原始音响,悬挂旗帜,悬挂物品等,唐时出现早起报,宋后出现印刷物
二,鸦片战争到建国前,报纸,招贴,路牌,霓虹灯等广告
三,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发展缓慢,尤其文化大革命时期,基本停滞。
四,1979年中国现代广告元年以后,中国广告进入现代广告阶段,四大媒介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广告迅速发展,各种广告形式层出不穷,网络(及无线网络)媒介成为未来广告一大发展方向。
去年考的中外广告史,印象是这样的,你可以在参考些别的书籍。

广告的历史与发展

广告发展史:

1、古代实物广告。早在公元前3000年,我国开始有了交易活动。由于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产品出现剩余,部落之间偶尔进行着以物易物的物品交换。这就是原始的实物广告。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后,物品更为丰富,实物广告随之增长。

2、古代叫卖广告。在兜售商品时,通过卖啥吆喝啥来吸引买主,称为叫卖广告。如卖油翁一边敲“梆子”。叫卖之声,清晰悦耳,且不同的行业,叫卖声各有特点。这种叫卖广告说明了广告与音响的关系,它是音响作为广告要素的原始形态。

3、招牌和幌子。招牌主要用以表示店铺的名称和记号,又称“店标”,其中有横招、竖招、墙招、坐招等等,把字号题写在门、柱、屋檐、墙壁或柜台上。

4、鸦片战争后广告代理也开始在上海兴起,当时华南广告公司创办人林振彬,被称为“中国广告之父”。1918 年,北京大学青年教授徐宝璜在《新闻学》一书中,设专章论述“新闻纸之广告”,被广告史家称为我国最早涉及广告与研究的著述。

5、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告业有了一个短暂的发展时期,但随之进入停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产业进入了良性发展的阶段。

6、1979年上海电视台率先向上级主管部门呈送了经营广告业务的请示报告,当即获得批准,1 月28 日,1分30秒的“参杞药酒”广告在上海电视台播出。

7、为了规范中国广告业,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使得中国广告活动和广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告业步入法制化轨道后得到空前发展。

8、2002年,中国各类广告公司已超过8.9万家,从业人员75万余人,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广告,总计收入可达以亿元为单位的三位数字,其他广告如户外路牌、灯箱广告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广告形式也不断被开发利用。

世界:

1473年英国第一个出版人威廉·坎克斯印刷了许多宣传宗教内容的印刷广告,张贴在伦敦街头,这是西方最早的印刷广告,比我国北宋刘家针铺印刷广告晚三、四百年。

1650年在有关“国会的几则诉讼程序”一栏里,登出某家12匹马被盗的寻马悬赏启事。以后,在1710年阿迪逊和斯提尔又在《观察家》杂志中刊登了有关推销茶叶、咖啡、巧克力、书刊、房产、成药拍卖物品、以及转让物品的广告。

美国独立前,于1704年4月24日创办的第一家报纸《波士顿新闻通讯》(Boston News Letter)就刊登了一则向广告商推荐的报纸为宣传媒介的广告。

被认为是美国广告业之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1729年创办的《宾夕法尼亚日报》,把广告栏放在创刊号第一版社论的前头。首次刊登的是一则推销肥皂的广告。在整个殖民地时代美国的报纸中,《宾夕法尼亚日报》的发行量和广告量上都居首位。

到1830年,美国已有1200种报纸,其中65种是日报。许多报纸第一版大部或整版都是广告。在报纸广告盛行的同时,杂志广告也不断增加,并出现了广告代理商广告公司。

百度百科--广告

中国广告发展史大事年表

一、历史的回顾:“语文知识”何以成为一个问题
20世纪语文教学是从古代综合性的、百科全书式的教育中独立出来的,其标志,就是“语言专门化”。现代语文教育的历史,就是从传统的百科全书式的教育向“语言专门化”教育的转型、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化”是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转型的一种内在推动力。传统语文教学也有语言教学,但都是“就书衍说”,“神而明之耳,未可以言传也”,其效率是极其低下的。中国第一部语法学著作《马氏文通》,就是作者痛感“蒙子入塾”,“终日伊吾”,可只是“循其当然而不求其所以然”,因而以“十余年力索之功”完成《马氏文通》一书,希望“而后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学文焉”。可以说,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是中国语文教学“知识化”的先声。到了上个世纪初,中小学语文课堂开始出现包括注音字母、标点符号、文字的笔画、修辞、语法等内容的语言知识教学。而到了三四十年代,在一大批现代语文学家和语文教育家的努力下,中小学语文教材中开始大量出现“发音”“读法”“书法”“作法”“缀法”等语文知识,其中最突出的代表,应该是夏丏尊、叶绍钧合编的《国文百八课》。该教材以语文知识为经,以选文为纬,是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在知识理论指导下构建的比较成熟的语文教科书。

毫无疑问,“知识化”在中国中小学语文教育发展史上是一个进步的标志。其进步意义在于:第一,它取代“经义教育”成为语文教学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语文教育的“语言专门化”历程,完成了古代语文教育向现代语文教育的转型。第二,它使语文教学摆脱了“未可以言传”的落后状况,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实现了语文教学范式的更新换代。从整体上来说,现代语文教育的“知识化”,是与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趋势相适应的,实际上,它就是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趋势的产物。

但是,与其他学科相比,中学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有它的特殊性。一方面,“语文知识”是语文课程的一个重要内容,“知识化”是提高语文教学效率的基本保障。因此,可以肯定地说,重新回到“经义教学”和那种“神而明之”的教学状态,是语文教学的倒退。另一方面,同样可以肯定的是,语文课程不是一门知识课程。也就是说,语文课程不是一门以系统地掌握某一门或某几门知识为目的的课程。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这似乎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很多人把这句话与“掌握语言知识”划上等号,或者虽然没有划上等号,但认为从“掌握语言知识”到“形成语言能力”是自动完成的,是自然而然的。而实际上,“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核心是“语用方法”和“言语经验”,而不是“语言知识”。“语言知识”告诉我们“语言是什么”,但中学语文教学的根本目标,不是培养“谈论语言”的人,而是培养“使用语言”的人。只有“语用方法”和“言语经验”,才能给予中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能力,以及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文化素养。

知识问题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这种复杂性,使得现代语文教育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概述了现代语文教学的两条线索,一条线索就是“从经义教育向语言教育”的发展过程,一条线索就是从“语言要素(知识)教育向语言功能(语用)教育”的发展过程。前者的标志,就是“知识化”,而后者,则以“淡化知识”为其标志。这种“淡化知识”的倾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关于“淡化语法教学”的讨论中初露端倪(其基本观点是:现有的语法知识没有反映汉语的实际,学了“不管用”);在上个世纪90年代对“知识中心说”的批判中达到高潮(其基本立场是:语文课根本就不是一门知识课);在世纪之交的语文教育大讨论中,“知识化”成为众矢之的(这种批判主要针对的是知识本身的绝对化和形式化)。而在以新课程标准为代表的语文教育新思潮中,“知识化”得到了全面放逐(其主要理论表达是“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

但问题在于,这种“反知识”立场是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前提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前提就是:对于“这样的知识”和“这样的知识教学”来说,“反知识”是有理由的,是成立的。它更多的是着眼于知识本身的不完善和弱智化的知识教学方式,而没有从“课程论”和“教学论”的角度来全面地看待知识问题。一个很简单的思考是:“这样的知识”不好,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对知识的“处理方式”不好,那我们最恰当的选择应该是“换知识”和“改变这种方式”。显然,对知识系统本身的质疑和对知识教学方式的批判并不必然地导致“语文课不学知识”、“语文课不需要知识”的命题,“反知识”的特定内涵并不必然地导致“去知识”。一个更根本的、更重要的问题是:语文课是否需要知识。问题的这种提法启示我们,我们需要一个比“这样的知识不好”“这样的知识教学方式不好”更为广阔的理论视域;我们需要一个更为深刻的知识论立场。

二、我们需要什么知识:语文课中的知识类型
我们有两个问题:一是知识到底在语文教学中占据一个什么位置,起到什么作用;二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什么样的知识才能在语文教学中发挥我们期望它发挥的作用。

这两个问题是纠缠在一起的。不同类型的知识在语文教学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不同性质的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有差别的。过去我们关于语文知识的许多讨论,都是在没有区别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知识的前提下展开的,许多讨论没有能切中要害,甚至不得要领,原因就在于,它们不是针对特定的知识类型而言的,它们的立论都可以找到“例外”甚至反证,因而缺乏立论必须具备的周延性,其科学性和说服力都大打折扣。

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迫切需要引入“知识类型”概念,在“知识类型”的理论视野里,过去抽象的、含混的“知识问题”似乎变得清晰了,变得一目了然了。
1、过去关于语文知识类型的探讨
关于语文知识,过去有一个所谓“八字宪法”的表述,即“字”“词”“句”“篇”“语”“修”“逻”“文”。这是一种描述性而非类型化的表达,是老师们对教学实践中所教的知识的一种经验性的总结。一方面,没有关于“为什么要有”的论证,例如为什么要有“篇”、又什么要有“逻”,“篇”的知识、“逻”的知识对语文教学有着什么意义,起着什么作用,并没有具体的讨论。另一方面,这八个方面的知识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如何组合在一起,这些问题,“八字宪法”既没有讨论,从它们的内涵中也看不到有这种关系的可能。显然,“八字宪法”并不是关于“语文知识”的系统的表达,它实际上是老师们在教学中实际上教到的知识的混合,它们没有为解决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提供什么线索。
大概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有意识地系统归纳“语文知识”,其成果是所谓“三大学科”:语言学知识系统、文学知识系统和文章学知识系统。这种归纳的影响很大,在一些研究者的论著中,开始把语言学、文学和文章学作为语文教学的三大基础学科来讨论,有些高等师范院校的中文系,也开始依据这种认识构建由语言学系列、文学系列和文章学系列组成的课程体系。但是,这种理论仍然没有解决“为什么要有”的论证,仍然没有解决“它们是如何组合在一起”共同构成“语文知识”的问题。语言学知识、文学知识、文章学知识,在语文教学中,它们是三条线,是分离的。它们如何成为语文教学不可或缺的“知识构成”,也没有人讨论过。而且还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并不是所有语言学知识都进入语文教学,并不是所有文学知识都要在语文课里教,并不是所有文章学知识对语文教学都有用,那么,这“三大学科”哪些知识属于语文课里要教的知识,要用到的知识,哪些不属于,这个问题“三大学科”的理论根本没有涉及到,也无法解释清楚。
2、关于语文知识类型的新探索
最近几年,语文知识问题重新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从目前发表的一些文章来看,可以说初步形成了一次新的讨论。这一次关于语文知识的讨论是在继承了前几次关于语文知识问题讨论成果的基础上的深化与延伸,其最突出的成果,就是接受了“知识类型”的概念,突破了过去单一的知识类型认识,从而获得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知识视野。
陈述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 策略性知识[ii]
陈述性知识是关于事物“是什么”的知识,它是人们对事物的状态、内容、性质等的反映。例如,关于什么是比喻的知识,关于什么是举例论证的知识,关于什么是疑问句的知识等。陈述性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有限的。第一,它是把事物当作客观对象来认识,而语言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事物;第二,语文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是一种实践能力,是一种“做事”的能力,而主要不是一种“认知”的能力。语文教学的目标不是认识语言,而是运用语言,不是培养“谈论语言”的人,而是“运用语言”的人。陈述性知识告诉学生“比喻”是什么,但掌握了“比喻是什么”这一知识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打比方”这一实践能力,掌握了“疑问句”的知识并不一定就会“提问”,同样,知道了什么是“举例论证”并不意味着同时也就会“举例”来论证了。
程序性知识是关于“做什么”“怎么做”的知识,它是人们关于活动的过程和步骤的认识。例如,我们在什么情况下要运用打比方的修辞手法,我们在提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要领,我们在议论文中通过举例可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这些知识,就是程序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巨大的,它直接作用于语文教学目标的实现。但是,这种类型的知识也是我们现在最缺乏的,甚至几乎没有。
策略性知识是关于学习策略的知识,即如何确定“做什么”“如何做”的知识。它的特点是“反思性”和“元认知”。对策略性知识的掌握,其标志是:明确认识自己面临的学习任务;知道自己目前学习所达到的程度;能调用恰当的学习方法;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能进行监控、反省和调节。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当然不是绝对不需要一点陈述性知识,但可以肯定地说,不应该以陈述性知识为主体。过去,我们理解的知识就是陈述性知识,除陈述性知识之外我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知识,所以要么从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目标出发,彻底否定语文知识的教学,要么从学校教育和课程内容的特点出发,将陈述性知识教学提到一个不恰当的位置。实际上,一方面,否定陈述性知识的主体地位,并不否定知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所需要的知识,也主要不是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应该成为语文知识教学的主体。而策略性知识,则是知识教学的最高境界,一方面需要,另一方面,也只在较高学习层次和学习境界才需要。策略性知识教学的时机和场合是决定策略性知识教学能否实现其目标的关键。
从它们之间的关系来看,陈述性知识在学生的“前面”,程序性知识在学生的“外面”,策略性知识在学生的“后面”。摆在“前面”的东西最容易看见,但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处在“外面”的东西很难轻易进入人们的视野,但可能是起关键作用的;而在“后面”的东西,在最深刻的意义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它摆上“台面”。
现象知识 概念知识 原理知识[iii]
这是着眼于知识体系的一种知识分类。加涅认为,知识体系的结构象一个“金字塔”,塔底就是由这些大量的事实、现象构成,中层则是由对这些事实、现象的解释和定义构成,而最上层,则是根据那些“解释”确定的一些“行事规则”。根据加涅关于知识体系的理论,可以把语文知识分为“现象知识”、“概念知识”和“原理知识”。
在语文教学中,所谓“现象知识”就是对语料的掌握,包括常用词语,常用句式,常用语体,常用修辞等。这里所谓掌握,就是熟悉。语文课是以“现象知识”为教学内容主体的课程,我们在语文课中学这么多课文,目的就在掌握“语文现象知识”。
所谓概念知识就是对“现象知识”加以解说和命题的知识,它一般用概念来表达。在语文教学,这些知识本身没有目的意义,它要么是帮助学生理解“现象知识”,要么是为形成原理知识作准备。在第一种情况下,它只起到辅助作用,在第二种情况下,它甚至根本就不需要进入语文教学的实际过程,而只是为那些研究人员掌握即可。
原理知识属于“如何做才正确”的知识,所以也可叫“规则知识”。它是对人的行为方式的描述与规范,在人们的活动中起着“定向”的作用,所以这些知识是可迁移的,利用这些知识可以有效指导和促进学生的语文能力。例如,关于如何运用“指示语”的知识,描述了“在句段中,指示语可以代替所指示的事物或前面已经出现的语句,从而使语句更为简洁,使文意更为连贯,语意重心更为突出”的行为规则,掌握这一知识,则可以有效帮助学生在写作中实现语意连贯。
从数量上来说,语文教学大量需要的是“现象知识”,需要精细掌握的是“原理知识”,而对“概念知识”,则“少知、粗知”。
无意识知识 言述性的知识[iv]
所谓无意识知识,也称之为缄默知识,这种知识的特点是“知道,但说不出”,即直觉状态的知识。最典型的语文无意识知识,即语感。语感的特点就是“知道,但说不出”,我们读一篇文章,一读就通,一读就懂,但是如何读懂的,读通的,说不出来。这一特点决定了无意识知识特别适用于“从事一种行为”,即活动。
言述性知识,即可以说出来的知识,也称之为外显知识。它的特点是“知道,而且可以说出来”,这是一种明晰性知识,是可以言传的知识。例如“语体是一种言语行为方式”,“说话必须根据场合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明晰地传达”是它最大的优势。
言述性知识是以无意识知识为前提的,言述性知识是对无意识知识的概括和表达。从理论上来讲,所有的无意识知识都可以用言辞表达出来,也就是说,所有的无意识知识都可以向言述性知识转化。但是,这种转化对研究语言是有意义的,对从事一种言语行为,却不一定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在某些时候,熟练地从事一种行为必须依赖无意识知识,“有意识的知识”的参与反而会起干扰作用。那么,在什么时候,我们需要言述性知识呢?波兰尼告诉我们,就是在“批判性思考”的时候,即对言语对象作“批判性”“反思性”阅读的时候。什么时候我们需要无意识知识呢?也是波兰尼告诉我们,就是在“控制住至今尚未探明的领域”时,也就是要“创造”新的知识的时候。
三、知识在语文课中作什么用:知识作用的途径与方式
知识是分为不同类型的,不同类型的知识在语文教学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有些是辅助性的,有些是必要条件性的,有些甚至是充分条件性的,有的是教师在课堂里教的知识,有的是学生学的知识,有的属于教学目的范畴里的知识,有的则属于教学内容范畴里的知识,有的是作为教学过程的知识,有的是作为教学工具的知识。这些知识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对语文教学的意义也是有区别的,有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来谈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分清了不同类型的知识,它们的内涵和特点后,我们就获得了这些知识在语文教学中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式。
1、知识作为课程内容:知识修养与知识定向
课程内容是相对教材内容、教学内容而言的,它们之间的区别,王荣生博士有明确的界说:语文课程内容是指语文教学中“应该教什么”;语文教材内容,是指语文教学“用什么去教”;语文教学内容,则是指“语文教学实际上教了什么”。更通俗的说法是:语文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在语文教学中,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大部分不能直接呈现给学生,它只能通过“课文”这一载体隐含着呈现给学生,老师在课堂里直接教的是“课文”,但学生要学的,其实是教材所承载的“课程内容”。这些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即课程内容)中,有一些就是知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够作课程内容的,作为课程内容的知识只可能是两种:一种是“现象知识”,即语料,包括常用语汇、常用句式、常用语体、常用修辞等等。扩而大之,还包括经典作品、名言警句、文化常识等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这些知识是一个学生的基本知识修养,也是实现其他教学目的的基础。一种是“原理知识”和“程序性知识”。这些知识直接告诉你应该怎么做,掌握这些知识是做好事情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充分条件,它直接为做好事情定向,因此,掌握这些知识本身就是课程内容。
2、知识作为教学内容:“外显知识”对“缄默知识”的引导作用
教学内容是指在语文教学中实际上教了什么。在教学中实际上教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要求学生掌握的,而可能是为学生掌握他应该掌握的东西作铺垫、准备线索、提供条件的。那么,这些铺垫、线索、条件是什么呢?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铺垫、线索、条件就是“外显知识”。
前面我们曾介绍,根据知识的表现,知识可以分为外显知识(言述性知识)和缄默知识(无意识知识)。外显知识之所以是外显的,是因为它直接用言语表达出来,因而具有明确的可传达性,从教学的角度来讲就是可教性。但语文知识大部分是缄默知识,即那些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知识。这一点已为语文教育的历史所证明,也为近20余年语文教育的科学研究所充分揭示。正因为它是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因而它的可教性受到巨大限制。这是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的一个悖论:语文知识主要是一种缄默知识,“语文教学必须以学生的缄默知识为基础”;但正因为它是缄默知识,又往往是不可教或可教性有限的;而可教的外显知识一方面只占少部分,另一方面往往又是一些表面的缺乏深度的知识,因而它的教学价值是有限的。过去语文知识的教学意义受到质疑,主要原因即在于此。但是,“几乎所有的外显知识都根植于缄默知识,外显知识的增长、应用和理解都依赖于缄默知识”[v]。换句话说,外显知识是知识这座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而缄默知识则是它藏在水面下的部分。因此,外显知识就成为缄默知识的一个线索,一个标志,一个通道。在语文教学中,任何缄默知识的获得,都是以外显知识为导引的,外显性知识牵引着学生,学生顺着外显性知识暗示的方向,“意会”到缄默知识,并最终实现缄默知识向外显知识的转化。这就是马建忠所谓“即其可授受者以深求夫不可授受者”。直接把外显性知识作为语文教学的内容主体也许的确是值得商榷的,其意义也许的确是有限的,但把外显性知识作为缄默知识的线索,牵引出学生对缄默知识的“意会”,则其教学意义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外显性知识作为教学内容的意义有限性并不否定它作为教学途径、教学线索的意义的重要性。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几乎成为常识的一句哲学名言:感觉到的东西我们才能理解它,而理解了的东西,我们才可以更好地感觉到它。
3、知识作为教学的交流工具:“工具知识”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
教学过程是师生之间的交流,这是对教学过程的最基本的描述。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用什么来交流呢?对于教学来说,交流的起码要求是“明示”,我们怎么让学生明白教师的要求,怎么让学生明白自己的学习对象,怎么让学生明确地向教师表达自己的理解?“教”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现需要一种称之为“抓手”的东西,没有这种“抓手”,教学的进行则无以依托;有了这种“抓手”,教师可以凭借它传达自己的思想,学生可凭借它理解教师的意图和自己的学习对象。这种“抓手”即交流工具是教学得以进行、得以展开的一个前提。事实上,什么样水平的交流工具就有什么样水平的交流。这种师生双方借以交流的工具,我们可以称之为“工具知识”。这种“工具知识”也许并不要求学生掌握,却是教师呈示学生要掌握的知识和学生理解教师的要求的一个“工作概念”。刘大为对此作了出色的阐述,他说:“如果没有语言知识的介入,教师就只能在这种常识语言的水平上与学生对话交流。深刻的感悟将会因为没有必要的概念作媒介而烟消雾散,睿智的指点也将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语言而变得平庸无奇。”[vi]他在这里所说的“语言知识”,就是指用以开展教学交流的“工具知识”。
4、知识作为教师的准备:“教师状态的知识”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
课程社会学告诉我们,课程建设是一个“将作为一般文化成果的‘客观知识’改造为‘课程知识’”的过程。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观知识”本身,二是改造客观知识的知识,前者主要是学科知识,后者则包括价值论知识(即证明课程知识合法化的知识)和方法论知识(即证明课程知识合理化的知识)。对于学生来说,他们要掌握的主要是学科知识,我们可以称之为“学生状态的知识”。对于教师来说,则不仅包括学生状态的知识,还包括如何选择、呈现和传达学生状态知识的知识。于是所谓“课程知识”可以区分为“学生状态的知识”和“教师状态的知识”。过去,我们没有这种区分,因而从“学生状态的知识”的简化性描述中直接推导出“语文课不需要知识”或“语文课知识不重要”的结论。新课程则首先改变了教师的地位,他不仅是教学者,而且还是课程建设者,因此他不仅要把知识教给学生(当然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客观知识”,掌握将“客观知识”改造成“课程知识”的知识。因此“教师状态的知识”就成为“语文课知识”题中必有之义。它与我们在第三点中所谈到的“工具知识”一样,并不需要学生掌握,却是课程得以构建、教学得以进行的知识前提。
四、我们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知识:知识开发的视域和立场问题
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得到这样的知识:作为知识修养的知识,作为知识定向的知识,作为引领学生感悟缄默知识的知识,作为教学工具的知识,作为教师状态的知识,等等。实事求是地说,在这块领域里,大部分我们的学术界和语文教学界都几乎是空白。正如王荣生博士所指出的,学校里的语文知识,不是太多,而是近乎没有;或是这样表述,语文教学中充满着像徐江同志所说的“垃圾知识”,而真正能起到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知识,则又几乎阙如。结果是,已有的知识不管用,管用的、急需要的知识却没有。一方面是“知识泛滥”,一方面是“知识荒”:这就是目前我们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面临的困境。
这里当然有历史的原因;但为什么别的学科包括历史、政治这些更为特别的学科都没有出现类似的“知识问题”呢?深入的思考,我们觉得这与语文课程的特殊性和由此决定的“语文知识”的特殊性有密切关系。
我们先从语文课程的特殊性说起。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最大的不同在哪里?过去我们认为主要在教学内容。王尚文先生说:“其它学科所教所学的是言语所表达的内容,而语文则是用以表达的言语形式。换句话说,其它学科重在‘说什么’,语文重在‘怎么说’。对于其它科课本的言语,懂得它们‘说什么’就可以了,如果要去揣摩它们‘怎么说’,也仅仅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它‘说什么’。而对于语文来说,明白它‘说什么’固然必要,但却是为了领悟它‘怎么说’,即主要通过语文教材的言语形式去培养学生的语感能力。”[vii]这是极有见地的。但是我们还要追问:“说什么”与“怎么说”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呢?换一句话说,“说什么”与“怎么说”的区别又说明了什么呢?于是问题就延伸到了一个哲学的范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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