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应该能,还是归你呀,你有著作权,稿费是得要。如果不给,或者归他所有,你完全可以告他。无论何时,如果别人拿这篇文章去投稿,必须在这篇文章上署明你的名字,并且别人不得修改你的作品(不影响作品实质内容的文字修改除外)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请注意上述规定中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要看你和杂志社有没有约定独家买断版权或许可使用部分版权。
在国外是可以私人开办的,在国内是不行的.
如果想以报纸和杂志的形式出版读物在国内是常见的,也就是说报纸和杂志的本身是不可以卖钱的,赢利是通过招揽广告业务来实现.而且要出版连续的期刊性杂志还可以通过申请相应期数的书号来实现,一个书号好象是十万左右吧!
不能会给私人账户。但是不知道你是什么文章,头的什么杂志,是学术期刊还是文学文章?
有些烂杂志就是为了收钱,没什么学术价值,如果你需要毕业发文章投这样的应付一下也没什么。但是小心点不要被把钱骗去才好。最好不要轻易投个人账户。烂杂志都是面审稿费的,基本都能通过,但是版面费超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