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而期刊出版单位,则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
杂志社是杂志社,出版社是出版社。
杂志不用出版社挂名,法人性质的公司可以独立经营杂志,前提是你有杂志的刊号,而且是国家统一刊号,不是国际刊号。
国际刊号是不受我国政府认可的。
至于出版社他们只是负责书的编辑,出版书需要有书号。书号和刊号是两种不同的出版编辑序列,每个书号只能使用一次(再版什么的除外),但是刊号可以反复使用,但每次要上报页数,内容,而且刊号的名称都是固定的,若需要更名,需要通过国家出版发行署审批才行。
《市场经济新法规选编及公司法释义》
作者: 姜业清
出版日期: 1994年02月第1版
《新编公司法教程》
作者: 王治宇
出版日期: 1995年04月第1版
《公司法学》
作者: 徐晓松
出版日期: 1996年10月第1版
《公司法新论》
作者: 蒋进著
出版日期: 2009
《企业与公司法》
作者: 邓超英编著
出版日期: 2002
《公司法专题研究》
作者: 董万程著
出版日期: 2004